幸好,小镇里仍然一副和平景象,而且比过去繁华了不少。
时间肯定过去了很久,常乐进入密室时还是夏末秋初,一场漫长冥想之后,再钻出地面竟然迎来了飘扬的雪花。
“我的天!这是过去了几个月,还是几年?几十年?”
常乐笑着张开五指,看一颗颗晶莹的六芒星落入手心,倏忽不见。
再看看身边景物,似乎改变不大,艾米的小楼仍在不远处矗立,并无破败迹象。
但四周多了一圈围墙,墙顶还有尖刺,看来“城主府”虽未扩建,防守已经大大加强。
“嘿!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哨塔上的佣兵发现了常乐,立刻张弓搭箭,警惕喝问。
在大门口的佣兵听到动静也冲了进来。
这种事本不该发生,就算他们不知道常乐是真正的老板,也该认出他是“老板养的小白脸”。
然而此刻的常乐哪里还是小白脸?
他从兽魂空间摸出一面小镜子,看了看自己尊容,忍不住又是一笑。
头发蓬乱,胡子拉碴,面黄肌瘦,这就是长久冥想不进食的恶果。
“我要见艾米。”他只能暂且如此回答。
“你是谁?城主凭什么见你?”
佣兵有的恼火,有的嬉笑,总之都觉得一个流浪汉没资格让城主屈尊接见。
常乐只有直接对着小楼高喊:
“艾米!艾米!”
别说艾米,连七岁的托尼都不在,小楼里悄无声息,只有一个女仆模样的姑娘探头张望。
常乐“呵呵”一笑:
“艾米终于雇人做家务了?忙不过来了吧?”
佣兵已经不耐烦与他多说,伸手就来推搡:
“城主正在接见卡帕伯爵,哪有工夫跟你啰嗦,滚滚滚!”
常乐只能一脸苦笑,被这些尽忠职守却又有点势利的战士推出大门,同时暗暗自嘲:
“我这个老板,当得真窝囊。”
既然艾米不在,他又急于了解眼下的局势,特别是斯坦利堡的近况,最恰当的去处当然是酒馆。
与内城的幽静完全不同,冒险者聚集的中城就好像一口沸腾大锅,喧嚣,而且火热。
这里竟已是商贩云集,人潮交织,简直不亚于卡塞尔城最繁华的摩根街。
进入酒馆,坐在柜台前要了杯酒,与老板闲聊几句,常乐才知道时间过去了三个月,今天恰是光明历5136年最后一天,即将迎来新年,所以街上充斥着喜庆气息。
天堂镇之所以人气高涨,当然源于他三个月前那一战。
神秘“法皇”现身出手,“魔鬼骑士”瀚海王当场毙命,如此重大新闻,早已令小镇名动天下,一百天来人流汹涌,常驻居民增加一倍,观光客更是不计其数。
毕竟东大陆千余年没出现过“法皇”,连战皇都只在七百年前有过一位,更不要说“空间系法皇”,人们闻所未闻。
现在哪怕艾米不特意说明,人们也自然而然相信,“大师”一定来自魔法文明繁荣的西大陆,东方贫瘠土地上长不出这样的参天大树!
过去以小镇为基地的冒险者不过一两千人,如今翻了一番,这就苦了魔鬼森林里的魔兽,繁衍能力远远赶不上猎杀消耗。
恐怕过不了几年,魔鬼森林的“魔鬼”两字就要取消了,如果人口继续增加,不断砍树筑城,或许有朝一日“森林”也将不复存在。
反过来也有好处,凶兽绝迹,野外安全性大增,使得小镇周边又涌现众多村落,连绵农田得以开垦,将这片凶险荒野变作人类家园。
然而,小镇的定位就是给冒险者提供补给,若周边失去了冒险价值,又该如何生存?
目前看来,一切都欣欣向荣,艾米宣布百里之内都属“大魔法师”所有,帝国没有表示异议,已默认大师为此地领主,反正这片荒野原本是片不毛之地。
据说罗伯特五世还为此窃喜,似乎伟大的魔法师因此与帝国站在了一起。
众多帝国贵族前来拜访就是明显例证,如今“大师”也等于是帝国贵族阶层的一员,即使这位高人太过神秘,一向只由艾米充当代言人,他们对平民出身的美女城主同样恭敬。
作为整片土地的主人,且不谈自营的生意以及各种税收,艾米光是收房租地租就能赚翻。
然而未来终究蒙着一层阴影,假如冒险者减少,小镇终究会重新萧条下去,那时该向谁收租收税?
说到底,这里僻处帝国北疆,比不上卡塞尔城那样的交通要道,没有长久繁荣的基础。
“交通要道……”
常乐微微晃动着杯中酒,沉思片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仰天大笑:
“传送门!有了我的传送门,天堂镇可以是全大陆的交通枢纽,还怕不繁荣?”
这句话当然没喊出声,面前的酒馆老板只听到他大笑而已,这种地方最不缺喝了几杯就发疯的家伙。
但还是有人注意到了常乐,一名陪酒女来到身边坐下,甜腻腻声音问他:
“英俊的先生,您这么开心,愿不愿意请我喝一杯,让我陪您一起高兴?”
姑娘俏丽妩媚,常乐心情也好,于是甩了一枚金币给她,让她随便喝,然后继续向老板询问斯坦利堡近况,以及帝国朝野动向等等。
姑娘见了金币,狂喜不已,大概本来想趁常乐高兴蹭点好处,没想到这个胡子拉碴的邋遢鬼竟是财主,顿时一把抱住他胳膊,胸脯也贴了上来。
老板也是眼前一亮,笑眯眯问道:
“老兄,是不是刚刚冒险归来,发了一笔财?”
常乐含笑点头。
姑娘见状,丰满前胸越发贴紧,常乐胳膊上一时波涛起伏,既温又柔,而加倍娇嗲的声音也在他耳边响起:
“先生冒险这么久,累了吧?要不要我陪您去旅馆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您喜欢我温柔,还是狂野一点?”
“急什么?”老板连忙打断,“再喝几杯,助助兴!”
“再喝几杯,就没有温柔,只剩狂野了!”姑娘白了他一眼。
常乐微笑着又扔了一个金币给老板:
“冒险太久,我想知道外面的事,您给我详细说说。”
“好,好,没问题!先说斯坦利堡,那个贱民,厉害!”
“哪个贱民?”
常乐先是一愣,然后才明白对方指的就是自己。
就在他“兵变”拉走七千人马之后,身在塞斯涅克城的皇帝罗伯特五世大怒,感觉此事发生在他眼皮底下,堪称“打脸”,常乐这个贱民小子拒绝收编,也太不识抬举。
最令他无法容忍的,则是常乐“叛变”还拐走了公主温蒂!
怪不得温蒂哭着闹着要跟父皇一起来塞城,原来早有预谋!
恼火的皇帝又一次迁怒方丹元帅,本来由于战功已经恢复其军校校长身份,这一下又给解除职务,回家赋闲去了。
若说元帅上次被解职是受了牵连,非常冤枉,令常乐倍感愧疚,那么这一次却是咎由自取。
若非元帅担心出现“军阀”,把常乐功绩“移植”到皇储头上,还蓄谋剥夺常乐军权,也不至于激起部队哗变,连常乐自己都是赶鸭子上架,身不由己带队出走。
所以常乐听到这消息暗暗痛快,深感昏庸皇帝干了一件好事,举起酒杯高喊“陛下英明”,一饮而尽。
身边姑娘特意凑趣,一对红唇送到他眼前,仰头张口,笑眯眯媚眼如丝:
“我也要喝!”
看这架势,她是要常乐用嘴喂她喝酒,当然也可以不管酒的事,反过来品尝她口中的滋味。
常乐却让老板又倒一杯酒,把杯子塞到姑娘手上,弄得她一脸尴尬。
然后他继续问:
“后来怎么样?帝国有没有计划攻击斯坦利堡?”
“哪还需要计划?早就行动了。”
“什么?”常乐一惊,几乎跳了起来。
没想到帝国刚刚经历惨烈战争,近卫军几乎全灭,如此虚弱状态竟还积极开战!
但自己地下冥想了三个月,该发生什么早已发生,所以他还是努力冷静下来,请老板继续讲述。
就在常乐兵变后第三天,皇帝便下达讨伐令,由帝国新一代战神,名将中的名将,皇储弗兰克领军,刚加封公爵的战争英雄菲利普为副。
两人统率帝国最后的家底,也就是惟一整建制幸存的近卫第五师,以及新组建的第七师,限期消灭叛军,夺回斯坦利堡。
然而讨伐行动从一开始就不顺利。
菲利普公爵的嫡系第五师拒绝出征,自称大战之后需要休整,而且不少部队分散出去搜剿残敌,仓促间难以联络,没有一两个月无法完成集结。
哈维兰近卫军素来精锐,是大陆少有的职业化常备军,说他们两个月才能完成集结,绝对是个大笑话,明摆着公爵心怀鬼胎,想要看“名将”皇储出丑。
菲利普公爵军事才干平庸,利益盘算却够精明,人人知道他与常乐有私仇,皇帝也这么想,偏偏他很清楚私仇与政治的轻重,懂得取舍。
正因为他与常乐有仇,过去动用私军围剿常乐非常积极,所以皇帝都无法责怪他避战,只能眼开眼闭。
听到菲利普耍的花招,常乐忍不住笑出声,他从没觉得这坏蛋如此可爱过,特意举杯高喊:
“祝公爵大人健康!”
结果被菲利普这样一搞,皇储手中就只剩下近卫第七师。
而这支新部队由原先的“西进军团”缩编而成,大多是些“动员兵”,农民扛起干草叉应征而来,不但缺乏训练,而且盔甲马匹都凑不齐,战斗力不言而喻。
但皇帝信心十足,既然叛贼常乐只有七千人,而且多数是强盗出身的乌合之众,那么皇储带领一万三千多人的第七师,已经是两倍的兵力优势。
何况皇储是以一人之力挽救帝国的大英雄,连军神方丹元帅都对他赞不绝口,如此名将还能打不赢一个毛贼?
所以他还是督促着儿子限期出征,唯恐耽搁久了,女儿会被常乐占便宜。
皇储弗兰克,加帝国元帅军衔,9月15日正式出发,遵循他在战争期间的用兵风格,用了整整十天,前进了八公里。
皇帝等捷报等得心焦,派人去前方查问,惊讶地发现部队根本离城门没多远,一问缘由,皇储的回复是“敌军狡诈,需要谨慎从事”。
这是“名将”的主张,罗伯特五世也无可奈何,还得掏腰包供应军粮辎重,柴草饮水样样不能少。
耗到9月30日,皇储却忽然跑了,撇下部队不管,单人独骑直奔帝都海森!
原因非常奇葩,传开之后天下哗然,竟是为了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