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刚上班,经检处就接群众举报,江河区某加工场生产假冒的“GUCCI”、“NIKE”等名牌眼镜,张科长派罗良、小卓、林国春去查处。
罗良和同事驱车到达现场,已是10点钟。
群众举报的加工场位于江河区柳树老街,只见加工场的大门朝老街,后窗是田野,罗良和同事进入现场检查,加工场的工人正在生产,车间里有一批“GUCCI”、“NIKE”等名牌眼镜,罗良到加工场管理办公室问谁是负责人,当时工人和管理人员都呆住了,有两个年轻人说是负责人,罗良便把他们带到车上,让小卓看着。
回过身和林国春去查处现场,只见工人一个个竟然端着纸板盒,装着眼镜跳后窗逃跑,一下子,逃得一个人也没有了,假冒的眼镜也被抢得差不多了。
罗良和林国春带着仅有的10几付眼镜样品,回到执法车上,罗良和林国春2人都吓呆了。
2位当事人竟然也逃掉了,小卓去拦他们竟然还被打了,鼻血都打出来了,手上的皮肤也被划破了,罗良查处案件这么多年来,还是头一次遇上这种事。
真的是,查假冒遇到土匪了,这帮人明显有组织,训练有素啊!
罗良气愤极了,拿市工商局的封条封了加工场。赶快和林国春带着小卓去某街道卫生所处理伤口,然后回银都市工商局里把情况给张科长汇报。张科长听了汇报也很气愤,说下午去继续查,看他们逃到那里去?
下午1点半,张科长带着办案一科所有人员,开2辆执法车再去检查,先去上午查的加工场查看,加工场封条原封不动,里面空无一人。接着张科长把大家带到了附近的江河区XX眼镜有限公司,说上午查的加工场,是为这家公司做假冒的,大家进去认真检查,一定要把它查得个底朝天。
罗良和大家一起进入该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的工人看有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检查,都逃到室舍去了,整个生产车间空无一人。
罗良在该企业生产车间里查获50相,共2000副的标有“NIKE”商标的眼镜,在二楼财务室查到一个保险箱,因为企业没有人配合检查,罗良只能叫企业看大门的老伯作见证,在张科长的指挥下,查扣了该批假冒的眼镜,并把保险箱也一同抬上执法车带回市工商局。
过来2天,江河区XX眼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孙旺人,才来接受谈话调查。罗良叫他拿保险箱的钥匙,他说保险箱的钥匙丢了,他也没有办法打开。
罗良对当事人孙旺人进行谈话调查,孙旺人承认擅自生产假冒的“NIKE”商标的眼镜2000副,价值4万元。谈话后罗良叫孙旺人回去好好找找保险箱的钥匙,如果真的没有,就叫社会上的开锁老师来,把保险箱打开,当事人答应回去好好找找。
谈话后的第二天,当事人说保险箱的钥匙找到了,罗良在林国春的陪同下,叫当事人打开保险箱,打开后一看不得了!保险箱里有8万人民币,2万美元,还有很多金银首饰。
罗良把情况跟张科长讲了,之后在张科长同意的情况下,罗良扣留了当事人8万元罚款押金,其他美元和金银首饰都一并还给了当事人。
最终,银都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对江河区XX眼镜有限公司,处以没收假冒“NIKE”商标的眼镜2000副,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7月20日星期三,按吴康城副处长的安排,罗良和小卓去配合银都市商检局进行案件查处,银都市商检局根据国家、省商检局的文件要求,对某款“水果酵素”的进口产品进行查处,据文件称该款“水果酵素”的进口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上午,罗良和小卓及商检局的一帮人员,到银都市时代广场的“屈臣氏”超市和解放路的“开泰”商厦一楼专柜进行检查,在两个场所各查扣了一个批次的该款“水果酵素”的进口产品,罗良让小卓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办理了扣留手续。
中午,商检局的检查处长及一起检查的人员请罗良、小卓在银都市“金田一村”吃中饭,期间罗良问了一些案件的细节,罗良问商检局的检查处长:“对该款“水果酵素”的进口产品有无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商检局的检查处长说:“没有检测报告,是根据国家商检局的文件通报名单查处的”,罗良说:“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该案是难以定案查处的”,商检局的人一脸不解之意,说:“可以查处的,吴康城副处长都答应了。”罗良看这情形也就不说什么了。
下午,根据吴康城副处长的要求小卓对当事人进行谈话调查,之后调查终结上报,过了两个月后,银都市工商局法规处认为该案证据不足,缺少检测不合格报告,退回案宗,要求撤案处理。
7月24日星期日,下午2点罗良接张科长的电话,说:“自己在贾云县回不来,要罗良去银都市海关稽查局一趟,海关有一个案件要移交给银都市工商局”。
罗良按张科长的要求,下午3点来到银都市海关稽查局,原来海关稽查局在昌泰县的高速口,查获一车走私牛皮,经过2天一夜的审讯,当事人承认是进口牛皮,但不承认是走私的,只说是在新疆当地收购的,所以要移交给工商局处理。
银都市海关稽查局长陈伟,见了罗良说:“把案件、货物、当事人一起马上移交给你?”罗良一看这架势,有驾驶员、当事人及家属几人,还有一车生牛皮,一个人根本办不了,就说:“今天是星期日,大家都休息,我只来了一个人,先和你们联系一下,明天和处里汇报后,再来移交。”
第二天星期一,罗良把情况和处理汇报后,和同事林国春、陈原泉一起去银都市海关稽查局把该案移交了过来,同时移交的还有进口生牛皮40吨。这40吨生牛皮,光入库就进行了一上午。
罗良对当事人进行谈话调查,当事人承认该批牛皮是进口生牛皮,是从哈萨克斯坦那边走私的,用盐腌制的生牛皮,他在新疆购买的,购货款20万元,准备卖给昌平县某客户,在交货之前在昌泰县的高速口,被海关查获,没有合法的进口手续。
最后,银都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没收了当事人的40吨无合法进口手续的生牛皮,经上市拍卖获40万人民币,上缴国库。
7月27日星期三,根据吴副处长的安排,罗良和林国春出发,联合市邮政局进行案件查处,在市白鹭区绣锦路XX快递公司查获违法邮递书信20封,罗良对当事人进行谈话调查,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
银都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之规定,对当事人非法邮寄信件的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经检处办案科的人员经常按处长、副处长的安排,和市邮政局、市
文化局、市信息管理办等单位联合执法办案,事实是其他单位只出个现场,案件都由工商局查处取证,和市邮政局配合还好,案件有主体,
案件也比较大,和文化局、市信息管理办配合的案件有的是无证的游戏经营点、无证网吧、非法出版的地图、地球仪、无合法进口手续的手机等案件,案件小,有时一查,人都跑没有了,打电话通知当地的工商所,有时当地工商所,半天也不来人,有些当地工商所干脆不接此类案,搞得经检处办案科的执法人员很难善后。
2004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10点罗良接到了哥哥的电话,说母亲因为生病去死了,听到这个噩耗,罗良当场泪流满面,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等稍微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后,罗良跟张勇科长打电话,说了情况后,说马上要带着妻子、儿子开车去老家昌泰县大通镇,叫张科长把假向局里处长、局长请一下。
那天是下大雨的,张科长听了以后,马上说:“罗良,现在下大雨,你开我的新三菱帕杰罗走,下雨路不好开,你老家那边又有山路,开你的小奥拓不安全的,你把我的车开走,这样安全一点。”
罗良想:“这辆三菱帕杰罗是张科长新买的,他自己都开的很小心,何况我对这辆新车性能又不熟悉,还是开自己的车子为好”,于是拒绝了张科长的好意,但心里有一股温暖的暖流流过。
罗良简单地准备了一下,中午11点半就开车出发了。回老家的路上,因为下大雨,开330国道路不好,罗良的小奥拓车子又小,罗良驾驶得特别的艰难,儿子在车上都吓哭了,不过妻子陈慧很坚强,一路劝慰、鼓励罗良,经过8个小时的驾驶,终于到了老家,可是见到的母亲已经是在水晶棺里的了。
罗良的母亲今年已经74岁,从今年初就开始生病,罗良抽休息天去老家,看过老人家几次,但因为工作忙,不可能一直陪在身边。想不到这次发病,就去世了。罗良是家里最小的,和母亲也是最亲的,想到这些,罗良的心都很痛。
罗良第二天的下午,接到了张科长的电话,说:“假都请好了,叫罗良放心办好母亲的事情,同时说和局里也汇报过了,并问了具体出葬的时间”,罗良说:“母亲出葬是在星期四的早晨”,张科长说到时他会赶过来。
之后,罗良接到银都市工商局工会王主席的电话,他代表银都市工商局向罗良表示慰问,罗良听到这些话,激动得热泪盈眶。
据说张科长星期二,向吴副处长请假并表示准备开银都市工商局的三菱四驱越野车去罗良家里,吴康城副处长不同意他请假来罗良家,说:“电话打过,就好了,没必要人跑过去”,张科长就说,那我请事假,开自己的帕杰罗车去罗良家里。
于是张科长和罗良联系后,星期三下午张科长和彭胜利一起开车去罗良的老家。到达罗良的老家,已经是晚上8点了,张科长马上看了罗良在水晶棺里的母亲,给她老人家烧香送祈福,并带来了处长、全处室同事的慰问,之后去住宾馆。
第二天早上4点钟,张科长又开车来到罗良家,和罗良一起,最后送罗良母亲一程,等罗良安顿好母亲的一切,才离开罗良老家开车回银都市。
兄弟啊!这兄弟之情不会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