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9点,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一科接群众举报,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无食盐定点批发经营许可证,批发经营食盐行为,张勇科长派罗良和林国春驱车前往查处。
罗良和林国春驱车前往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到达现场,已经是上午10点半了,罗良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后,进入现场检查。
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的经理陈山,在现场配合检查,经罗良和林国春检查,当事公司现场有食盐在经销,现场查获当事公司经销的食盐200公斤,当事企业是食品配货企业,通过对100余家的小食杂店的配货,销售食盐,经在场经理陈山的配合,在当事人的经营电脑里,查获当事人的销售账册,罗良当场取证,当事人销售食盐5800公斤,当事人当场不能提供,企业定点批发食盐经营许可证。
罗良做了现场检查笔录,由公司在场经理陈山签字,并留下《银都市工商局询问通知书》,通知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下午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受询问调查。
罗良和林国春带着当事人陈山,回到银都市工商局已经是12点半了,罗良和林国春带着当事人陈山,到银都市工商局门口的饭店吃了一点饭,回办公室,马上就对陈山进行询问调查。
罗良问:“讲一下你的身份?来银都市工商局何事?”
陈山答:“我叫陈山,35岁,银都市白鹭区人,是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的经理,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是配合调查我公司批发销售食盐的事。”
罗良问:“你所在的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有无《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
陈山答:“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没有《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
罗良问:“你公司批发销售食盐有多少?货值多少?”
陈山答:“我公司批发销售食盐有6000公斤,货值3万元。”
罗良问:“你公司是怎么批发销售的?”
陈山答:“我公司是通过配送车,对100多家小食杂店进行配送,批发销售食盐的。”
罗良问:“你公司没有《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为什么要批发销售食盐?”
陈山答:“批发销售食盐有利润,我公司为了赚钱,进行食盐批发销售的。”
罗良的公司经理陈山的询问调查,1个小时就完成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震,是询问3点到罗良的办公室,罗良接着对许震进行询问调查。
罗良问:“讲一下你的身份?来银都市工商局何事?”
许震答:“我叫许震,50岁,银都市白鹭区人,是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是配合调查我公司批发销售食盐之事。”
罗良问:“陈山是谁?”
许震答:“陈山是我公司的经理。”
罗良问:“你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有无《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
许震答:“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没有《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
罗良问:“你公司批发销售食盐有多少?货值多少?”
许震答:“我公司批发销售食盐有6000公斤,货值3万元。
罗良问:“你公司是怎么批发销售的?”
许震答:“我公司是通过配送车,对100多家小食杂店进行配送,批发销售食盐的。”
罗良问:“你公司没有《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为什么要批发销售食盐?”
许震答:“批发销售食盐有利润,我公司为了赚钱,进行食盐批发销售的。”
罗良问:“你不知道没有许可证,批发销售食盐是违法的吗?”
许震答:“我现在知道了,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罗良做完对许震的询问调查已经询问4点了,罗良让他回去,等待银都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通知。
第二天,上午9点,罗良接到银都市工商局张守富局长的驾驶员霍小东的电话,说:“昨天,你查处的企业老板是我的朋友,请你照顾一点,轻点处罚。”
罗良说:“奥,是这样的?我尽力,你自己和张守富局长说一下,轻点处罚就是了。”
旁晚,张勇科长说有人在“金田一村”酒店,请客吃饭,于是办案一科的成员都去了,到了酒店后,罗良才知道是霍小东请客,饭吃到一半,企业老板许震也出现了,张勇科长知道该案的案情,也敢答应别人请吃饭,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企业无《食盐定点批发销售许可证》,根据《食盐专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要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罗良整理好案件材料,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法规处,市局案审委员会审核、审批,银都市工商局作出拟处罚决定,罗良再制作《银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放弃了听证权利。
最后,银都市工商局依据《食盐专营管理条例》、《Z省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条例》的规定,对银都市白鹭区南门街道XX百货销售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