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1998年10月决定工商局省级以下实施垂直领导,彭志斌局长是垂直机制以后的首任银都市工商局局长。彭志斌局长人长得高大英俊,一看就是个正直之人。彭局长政治素养高,任职经历丰富,能把握工作方向,较好掌控银都市工商局全局。
彭志斌局长在昌平县任过副县长,之后到银都市民政局任局长、党组书记5年,再来到银都市工商局任局长、党组书记。彭局长为人正直,热情洋溢,有一定的人格魅力,做事公正果断,为官亲民,之前有人喊局长为老板,他就任时坚决杜绝,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潘小辉建议设立局长就餐室,被彭局长当场否定。另外他还拥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他的亲哥哥彭志文是银都市的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分管全市的政法、司法、文教、宣传等工作。彭志斌局长对下属管理还是比较严厉的,所以他在任银都市工商局长的7年里,银都市工商系统基本没有出过什么大事情。
彭志斌局长生活中有两大爱好,一是抽烟,二是喝红酒。他一开始来工商局就任专门抽“555”牌香烟,其他烟一概不抽,后来递烟的人多了,过了2年后也开始抽“中华”、“熊猫”、“玉溪”等牌子的香烟了。
第二喝红酒,彭局长喝酒一般喝红酒,但白酒、啤酒也喝,这要看什么样的场合。据说有一次喝酒,叶檀副局长和吴玉松副局长想灌彭局长的酒,几次敬酒后被彭局长发现,彭局长当场开了一瓶“五粮液”,三个人平分,然后干杯,叶檀副局长和吴玉松副局长就一下泄气了。
彭局长最擅长喝的是红酒,一晚上(晚餐)能喝6瓶红酒,罗良记得当时各处室还有办年底分岁酒,我们大家敬他酒,他也干脆,只要是有敬的就喝一杯红酒。当时每年3月8日妇女节,银都市工商局都组织银都市工商局机关的女同胞到酒店聚餐,每位女同胞都要敬他酒,当时女中层干部只有3、4个,他要求中层女干部都要敬酒,据说有一个女中层干部陈洁不会喝酒,当场都喝酒喝哭了。罗良想他要求女同胞敬他酒,也不一定要你喝多少,也就是表示一个姿态。
彭志斌局长自己正直并不代表他身边没有小人,或被小人蒙蔽欺骗。银都市工商局有位叫邱建新的副局长,之前曾经当过银都市工商局政工处长。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出身,自己从政发迹何处?他也只不过是个从部队转业的一个连级干事,后来做银都市市委书记周正的秘书,银都市市委书记周正调到z省人大当副主任,才坐火箭提拔的。邱建新就得意的不行,到处标榜,教训人,在他当银都市工商局政工处长时,一位军转干部马海洋来报到,邱建新竟然叫马海洋写,在单位不得分房的保证书,马海洋问他:“省里、银都市里有无此项规定?”他哑口无言,马海洋说:“我在部队没有分房,到银都市工商局里如果够上分房条件,这是他的权力”,但姓邱的还不依不饶。你看看,省、市里都在强调拥军、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是有文件规定的,就这样的人,还是当领导干部的,还是曾经的军人,就这点觉悟,绝对是中国军队和当地政府的耻辱和悲哀。
邱建新自己从来不穿制服,银都市工商局开军转干部座谈会,银都市工商局里的通知没有要求穿制服,而他对之前的军转干部刻意刁难。邱建新当银都市工商局副局长时,曾经分管银都市工商局的人事工作,下属干部和他谈心表露想进步,他不鼓励而是说人家向他跑官要官。
就他一个副局长能说了算?一副能掌握别人命运的嘴脸,难道他自己的局长,不是向领导谄媚讨好得来的?现在的社会凭什么领导的秘书、司机就能直线当领导,而其他人要为之奋斗不知多少年。
邱建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欺压一般的科员,以达到一般科员惧怕他的淫威,给他送礼的目的,根本没有同志间的感情和友谊,他的有些做派,就是旧社会的军阀官僚。节假日部下给他送点节礼,都认为是中国人的职场礼仪,是他应该享受的,部下有一丁点诉求,邱建新要求找银都市政府和他同等级别的官员出面,否则根本不会理睬。银都市工商局内部员工,议论纷纷,令人嫌弃和厌恶。
银都市工商局有位叫季晨海的经检处长,在彭局长任期曾经当过昌泰县工商局副局长,因为此人比较会谄媚,钻研领导关系有一套,被提拔为问山县工商局长,之后任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长,再任江河区工商局长。
季晨海在任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长前,任命还没有下,人还在问山县任职,春节当天给经检处每位科员发短信慰问节日快乐。唉!大家奇怪了,怎么问山县工商局长这么闲,向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每位科员发短信拜年。好,来年没去他家拜年的都没有好脸色看,年底评先进,处长说了算,没拜年的,干的再好一个没有,不讲工作,不讲贡献。
更有甚者,季晨海当银都工商局经检处长从来不组织查案,在罗良查安芮市XX制假汽车刹车片案时,当事人知道数额较大,可能已够入刑,坚决不配合,到凌晨2点也不承认违法事实,处长大人却带着一帮副处长、科长在接受商标投诉人的宴请,娱乐唱歌至凌晨,当罗良向其汇报案情后,才带着一脸的不快回到处里。
另外,一办案人员林小勇因为生病,近段时间身体吃不消办案,约中午和处长交心,可能是没有准备季处长预想的厚礼,该季处长直接说:“你是在浪费我中午休息时间”,你看一个科级干部有多官僚,又有多嚣张。
讲到彭志斌局长,必须提一下彭局长在任的2003年至2004年,在银都市工商局实施的全年度绩效考核。全年度绩效考核分为2部分,一是季度绩效考核,由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制定《机关内部工作规范规定及评分细则》,每位员工违反相应的规定,扣相应的分数,获得某项奖励,加相应的分,再由各个处室办事员相互评定季度绩效考核等级,评定分三个等级,20%人员可评为一等,60%人员可评为二等,剩下的20%人员评为三等(副处以上领导由银都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评定,处长一般都是一等,副处长有一等的、也有二等的),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根据平时扣分、加分和本人所在处室评定的等级,确定该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奖金,结果是一等和三等的绩效考核奖金相差1000多元。
二是年终绩效考核,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根据办事人员的四个季度绩效考核等级以及是否有违反局规的重大事件,是否有获得某项奖励,评定办事人员的年终绩效考核等级,同时评定该办事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评定结果是一等和三等的相差3000多元。
这样明显的是干多的,错多。像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的科员在一线查案件,注册处的人员在窗口注册企业等,一线人员难免和当事人发生冲突、投诉,被扣分的几率大多了,像办公室、政工处等平时对外没什么事的处室,是不会被扣分的。还有经检处下班没有规律,难免会漏签到,扣分也会更多,这不是很公平。
另外,各个办事人员在本处室评定时会有一颗公平的心吗?只能是当面你好我好,暗地里使小心眼,也有人是凭着平常心参与的,但被评定为三等心里总是不爽,市局办公室的甘事成是个驾驶员,连续三次被评定为季度绩效考核三等,叫人情何以堪?
后来有的处室自动实行轮换制评定,第一次评定为一等的办事人员,下次必定评定为二等,再下次评定为三等,这样相对公平一点,现在还有谁不想把工作干好的?但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的曹正春科长却不肯了,认为自己是科长,怎么能评定为三等,难道科长不是人啊?大家理都不理他。
2003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经检处接到广州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银都市白鹭区XX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有“ZP”、“都彭”商标的打火机,张勇科长派罗良和小卓出发查处。
银都市白鹭区XX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在吕州街道,罗良和小卓到达现场已经上午10点了,公司工人正在生产,罗良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进入现场检查,公司有一名生产经理徐明配合检查,现场查获标“都彭”商标的打火机200只,标“ZP”的打火机90只,并查获相关经营凭证若干,罗良作了行政扣留违法货物的相关手续,做了现场检查笔录,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下午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作谈话调查。
下午1点半,银都市白鹭区XX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徐明拿着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准时来经检处罗良办公室接受谈话调查,承认没有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生产标“都彭”商标的打火机200只,标“ZP”的打火机90只,价值4万8千元,4点钟谈话取证基本结束。
4点半罗良办公室来了一位《银都日报》的记者叫李峰,罗良在以往工作中有些接触,李峰跟罗良说:“他刚从叶檀副局长办公室过来,他和叶局长讲了,叶局长说可以给他卖面子,从轻处罚。”罗良说:“你和叶局长说了,最好了,我已经对现场查获的违法物品进行了调查,总价值4.8万,本要对以往的经营账册进一步调查,现在卖你一个面子,就不进一步调查了,就目前的案情,可能要罚款8万元,最后由叶局长决定”。
李峰只局限于口头上说说,没有进一步落实该案件的实际卖面子(本地人叫“挈蓝儿”),最终,银都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作出没收标“都彭”商标的打火机200只、标“ZP”的打火机90只,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