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 十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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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人心里长毛的时候,法院总算要开庭了。父亲来电话,要我下午一点到市法院东二楼少年庭,我的诉案在三点钟开庭。他原先准备组织一个亲友团前去助威声援的,可是我母亲说没有那个必要,有理不在人多吗,但是要我打的将王叔带去,因为王叔是个很重要的证人。我是成人怎么在少年庭开庭?三点才开庭一点就去也太早了吧。另外,王叔的病还没好,这几天,下床活动都困难,请他去我有些于心不忍。

十三点,我动身去法院,刚上车,父亲就电话催问怎么还没到,我催促的姐赶快点,连滚带爬地跑上楼。父亲拉着一个眉毛比眼睛粗的男人介绍说,这是徐律师。徐律师打过许多著名的官司,是我们市律师界的泰斗。徐律师指指自己说,我们——在——电话——上谈过。他要我们充满信心,一切由他顶着,我们会瞧一出好戏的,对方的律师多次败在他手下,从他手里一点便宜也讨不去。这类官司他见的多了,小儿科。父亲问我怎么没把王叔带来,搞得我们连一个证人也没有了。我说王叔病了,不能来。父亲有点不悦。徐律师接茬说不要紧,有医院证明足够了。他要静一静,抓时时间再理一下案情,要打大仗了。

科长来了,身后跟着一大群人,三胖子,和我一个办公室的同事都来了,还有其他科室的人。经过我身边时,所有人都尽可能地不看我,仿佛我就是个零。有人喊出可耻,丢人,混蛋,有人叫嚷可恶,赖皮,神经。贾科长走近法庭门口时突然折回来,神气活现地看着我说,嗳呀!小任啦,我当是谁呢?刚才实在是没看见你,真是得罪,得罪。聋子都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挖苦讥讽,但是我怎么也恨不起他来,我甚至有点恨自己为什么不恨这些人。我想告诉科长,打这场官司不是我的本意,我父亲非要打,我是迫不得已才来的,但是父亲就在这儿,讲了他又要生气,所以开口只说了个我字。科长拉住我的手说,几天不见,气色好多了,看来不上班是有好处的,真让我们这些人又羡慕又妒忌,好福气啊。我说科长见笑了,科长说不,他绝没有笑话我的意思,不上班不知上班苦。他是受单位指派,王总亲自委托,来应诉的,本来我们是在一起的同事加好弟兄,叫我这么一闹倒成了彼此仇视的敌人,他有些难过,他可从来没亏待过我这个小兄弟。

法警来了,穿越走廊和人群,打开铁门。科长挽着我随着人群昂然走进法庭。走到原告席前,科长放开手说,你的位置在这儿。特别费案开庭时,马英九紧张得坐错了位置,作为老大哥,我不能看着你犯同样的错。律师问我这人是谁,我说是我在原单位的顶头上司,他噢了一声就跟对方的律师打起招呼,然后走到一起握手交谈说笑,仿佛多年不见的老熟人,这场官司在他们也许只是一件极平常的事,是一个程序和过程而已。父亲推我一把,后悔不该听我母亲的话,对方来了近三十个人,被告席边上的座位都坐满了,我们呢,只有他一个人。

法官来了,面无表情地在审判席坐下。主审法官转头与副审法官嘀咕两句,副审法官点点头,站起身,要求全体起立,向法律和法庭致敬,然后请大家坐下。副审法官按照惯例询问原告被告到庭了没有,有没有聘请律师,有没有其他要求回避的事项等等。科长拿出王总的亲笔授权委托书,交给法警递上去,主审法官看后,交给书记员保存。主审法官敲了三下法槌,宣布正式开庭。副审法官宣读完冗长的案由,主审法官要求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律师开始提问。

徐律师站起身向法官席深鞠一躬,捏着领带,走到被告席前。您叫贾华多,先世界集团的财务科长,我的当事人的原顶头上司,是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用眼睛盯着贾科长看了两秒钟,又继续问,4月18日上午,我的当事人曾去上班是吗?

记不清了,我没看到。

您把我的当事人叫到办公室谈了些什么,能告诉法庭?

他没去上班,我当然不能叫他去我的办公室,至于谈话更是无从谈起了。

太气人了,我快要气炸了,这混蛋怎么能当面说慌呢?我站起身,指着贾科长喊道,他在撒谎!他说的都是谎言,事实不是这样!主审法官敲了三下法槌,原告注意法庭秩序,问你的时候再讲话,如果再出现类似的藐视法庭的行为言论,将会被驱逐出庭。父亲拉了一把,劝我坐下。徐律师一脸的无奈,我的失态让他非常的难为情。法官提示,提问继续。徐律师使劲地摸他的粗眉毛,接着整理西装领带,最后向法官道了谢。

被告,我的当事人生病住院期间向你请过假吗?

这个,这——我不记得了。

请对法庭说清楚,有还是没有?

没有吧。

我的当事人打过你的电话吗?

没有!

法官先生,我这里有我的当事人上个月的通话记录单,上面清楚地记载,我的当事人于20日上午10点零1分拔打了1336xxxx518,十分钟后,也就是10点11分,号码为2123123的电话回拔了我的当事人的电话。被告,请问1336xxxx518是你的手机,2123123是你办公室的电话吗?

是的。

那么,你为什么要否认,我的当事人向你请过假呢?

他确实没有请假,他只是说他有件小事要办。

有件小事,你承认他电话里说过有件小事要办,可你前面说他没打过你的电话,这怎么解释呢?

他在电话里没有请假,只是说有事吗。

什么叫请假呢?上班的人都知道,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有事离开就可以视作请假,这是常识,不需要把请假两字搬出来——被告,你和我的当事人在电话上谈了什么呢,就是你所说的一件小事是什么呢,能向法庭讲一讲吗?

时间长了,不记得了。

被告的记性确实不太好,我来告诉你,4月19日夜间,我的当事人突发高烧,人事不醒,早晨,房东王先生发现后,叫了120急救车才救了他一命。我手里有市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他躺在病床上,打电话向你请假,你说官不差病人,安心静养。轻描淡写说他有件小事,而只字不提请假,这符合逻辑吗?——你们的通话时间是10分钟17秒,讲一件小事需要如此长的时间吗?法官先生,毫无疑问,被告在撒谎。请法庭考虑,我的当事人请了假,没有违背集团内部无故旷工超过5天的规定,而且是由于生病导致他没有能去上班。我的问话完了。

徐律师把我的通话单和住院证明交给法警,转呈主审法官。父亲对徐律师说,发言太精彩了,抓住了重点,找对了焦点。徐律师低声回答,小事一件,1万元的精神赔偿有着落了;一边擦汗一边轻拍我的手背,要我小心一点,不要被子对方律师绕进去,一定要听清楚想明白再回答。主审法官问被告律师有没有问题。被告律师站起身向法官席深鞠一躬,问我公休假结束回来办理过销假手续没有?我说没有,但那是因为贾科长说不需要,我才没有去销假。

贾科长,你说过这话吗?

没有。

任先生,你有证人证明我的当事人讲过这样的话?

没有。

任先生是否办理过续假手续呢?

没有。

既没有销假也没有续假,那么任先生是超假后的第几天收到先世界集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呢?

第七天。

法官先生,我没有问题了。

旁听席上爆出一阵哄笑声,主审法官敲起法槌,要大家保持安静。徐律师站起来,他还有话要说。被告律师口口声声说我的当事人没有销假续假,以为这样先世界集团就可以利用内部规定将我的当事人开除。我要提醒对方,我的当事人在公休假结束后的第四天就生病住院了,而且他也以口头的形式请了假,所以不存在超假。劳动法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第x条第x款规定,员工生病期间单位不得开除。先世界集团的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法律,是把内部规章凌驾于法律之上。请法庭考虑这一点。另外,鉴于先世界集团的错误决定,给我的当事人的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心里负担,我们要求被告赔偿我的当事人精神损失费1万元。

被告律师没等徐律师坐下就站了起来。原告律师在偷换概念,意在把水搅混,我们都清楚原告没有销假续假,超假七天以上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刚才原告也已亲口承认。原告律师说原告生病住院,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原告为什么生病,究竟得了什么病。原告,请你如实回答,你是什么时间回来的,是17日夜里吗?那天夜里,你做了什么,看到了什么?请你告诉法庭。

我感觉心慌意乱,法庭上所有人都在看我的笑话,我不能回答,绝不能回答,打死也不能说。

反对。徐律师看出我的窘迫,大声说,法官先生,这与本案无关,反对。

反对有效,原告可以不回答。被告律师要注意言辞,另换一种方式盘问。

好的。谢谢法官先生。原告请你向法庭说明,公休假超假的原因,你为什么推迟回来,你在y市做了什么,y市警察为什么抓你?

被告律师看我的眼光里透出一种仇恨的眼神,紧紧抓住我不放。天啦,我的头有些疼,我该怎么回答呢,谁会相信呢?

反对。徐律师抓住我的手大声说,法官先生,这与本案无关。反对。

反对无效,原告必须回答。

妈呀,救救我,要不干脆枪毙我得了。心跳得更厉害了,全身都开始出汗了。

原告不愿回答,法官先生,他在藐视法庭。请法官先生允许我来代他回答。不过,回答之前请法庭传讯我的证人,原告的原同事,孙朋朋先生。

三胖子站到证人席上,副审法官要他起誓,他在法庭上讲的都是真话,否则就是欺骗法庭,将面临作伪证的指控。他看着科长,大声起了誓。被告律师走过去,语气和缓地提问。

请问你与原告在一个办公室同事有多长时间?

两年。到下个月就整整两年了。

两年时间,足够了解一个人的品行了。你觉得原告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与常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

他很少讲话,性情行为与我们有点不一样,给人的感觉总是怪怪的,说不上来,总之,是个另类吧。

法官先生,证人的证词问完了。

证人请退席。提问继续。

刚才说到,原告在y市。是的,由于原告性情怪异行为乖张,一会儿消失,一会玩失踪,引起y市当地居民的极大恐慌,所以警察抓了他。把他管制起来以后,y市警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联合论证,一致认定他——原告——患有精神分裂症,神经有病,并因此将他特别遣送回来。

原告有这事没有,请正面回答。

我一定是打摆子了,我感到有一阵冷风剌进了我的心脏。

反对。

反对无效。继续。

我手上有y市警方的联合论证文本复印件。法官先生,y市警方的论证与本市医院的诊断结论——疑似感冒,内分泌失调——完全可以互相映证,是完全吻合的……原告已完全丧失了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能力,我的委托单位——先世界集团——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无奈……

最后这一梭子弹真的要了我的小命,我眼前一黑,身子连同椅子一起向后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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