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论贼(1 / 1)

“贼”者,“窃”也。

古往今来,可称“贼”者,如莽莽之涛,大到“guo贼”,小到“毛贼”,不可尽数。这些贼往往因为盗窃的东西、手段不同,而落得下场也各不相同,可以说这并不是一件谁都能玩得好的技术!

之所以说这是一门技术,并不是说你今天一时兴起,偷了隔壁老王的一件衬衫,临街阿姨的一条内裤,你就有资格称自己做贼了,他有自己的组织,规矩,也有其生存必须掌握的方式、方法。

有些人,于饥饿难耐之际,临时成贼,在街头闹市偷了一个包子,被老板按倒在地,一顿暴揍,甚至为此丢了性命,不乏有之;而还有些人,手段高明,利用翻云覆雨的手段,成就一方豪强,甚至是封侯拜相,望北称孤也不在话下,西汉的王莽,三国的曹操,民国的袁世凯就是这类人。古人说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两者虽都是贼,可这境界,却是云泥之境。

看过了多少历史,读了不少本书,对“贼”这种职业,何时登上历史的舞台,难以考究,可谓去古已久。但历史上从来不乏有大手笔记载,比如《史记》里的鸡鸣狗盗之徒,协助孟尝君逃出秦国,想想就觉得神奇,能够骗过王宫守卫盗宝,骗过军队驻守的“海关”,成功将孟尝君这么大的人物偷渡出境,这样的“贼”,可谓是有勇有谋,“技术含量”自不待言。

讲这些并不是要为贼“平反”,只是想把贼,在境界上做个区分。

人们常常谈“贼”色变,避之如蛇,弃之如履,这都无可非议,毕竟这并不算一份拿得出手的工作。

在这些贼人里,有自己的切口、黑话。为了彼此间的区分,也有不同的叫法:

比如某人介绍自己,说是“水里钻”,那么别的贼就知道他是水上偷盗作案的。由于船上的特殊环境,这类贼就算是偷盗成功了,也因为船上的封闭环境,而往往难以脱身,甚至被失主发现,从而大打出手,于是乎改偷为抢,这类偷抢不分的水贼,基本上每个人的手里都沾满了无辜人的鲜血,凶残至极,江湖人对这种人往往是退避三舍的,犯不上和这种穷凶极恶的人拔刀相向,那种除暴安良的江湖义士,毕竟只在演义小说里才有。

“林鹞子”也是一种很威风的贼人,别人一听,就知道你是钻山越岭的好汉,呼啸山林的盗匪,这类人也大多是心狠手辣之辈,潜行偷盗,杀人越货,无所不为的,这也不是一般的江湖人愿意招惹的。这两种贼,在现在并不常见,可放在早些历史时期,这两种才是早起传统意义上贼的主流。

剩下的那些隐匿在街头闹市,偷盗别人财物的,老北京有话称为“佛爷”的,就是我们平日里所说的小偷,往往这类人,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偷人财物于无形,这类人比起前两者,至少行径上要温和多了,一旦被人发现,要么夺路逃走,要么就是被人抓住,一顿暴打,然后见官。这样看来,“佛爷”从气概上要比前两者差上许多,但发展到现在,前面两种盗匪,却几乎绝迹于江湖了,而佛爷的行业却日渐兴旺。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难讲,那种表面看似风光无限的人,一般都不得好下场,反而是那些看似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的却能长命百岁。

除了上述三类“正统贼人”外,还有一类被称为“土耗子”的贼,也叫盗墓贼,经常做一些寻穴挖洞,开棺掳尸的勾当,由于做的是死人的买卖,在“死者为大”古人眼里,这简直是天理难容的罪行,为世人所不容,各代律法,也对这类贼人惩处甚重,“偷坟掘墓斩立决”的明文,古已有之。其他贼人也觉得死人的买卖,甚为晦气,不齿与之为伍,往往不把这些人归到“正统贼人”里来,但从实质上说,他们却也是实实在在的贼。

至于有些朋友口中的“淫贼”,可以说是世上最没出息的一种,就不归在此类了。

基于这些贼的基础上,又衍生出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贼。这些人并非守着本职工作,一承不变,往往依据环境、能力而变化。在山林中便称自己是林鹞子,走到闹市又变成佛爷,遇到了名川大墓又会客串一把土耗子;亦或者能力平平的时候,小心谨慎的穿街过巷地做着“安分守己”的佛爷,一旦发达了,就会明火执仗地做个强盗也说不定,总之是很少有恪行操守的。

最有意思的是那些贼中极品境界,通过无良手段,赚下万贯家财之后,然后金盆洗手,开香堂,做工厂,搞实业,摇身一变成了上流,真正做到功成名就,惹人艳羡,此间道理,外人不足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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