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底的某天,也就是在我们初次邂逅大约一年后,区影第一次对我提起了关于现实的问题。在这方面,女孩总是显得早熟一些。我的“洛丽塔”也不能免俗。晚上我正靠在床头入迷地看光碟《一条名叫旺达的鱼》时,她躺在半尺外眼逡着天花板沉默了好长时间,终于开口说道:“喂,我说赵乔——”我的心蓦地一紧,不祥的预感。“你得有个房子才行。”
“哦,”我说。在北京这个寸土寸金的鬼地方,我存折上那点儿可怜的银子,大概还不够买一间厨房哩。前提条件还必须是南四环以外。
“‘哦’是什么意思?”她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似地忽扇着,看上去毫无心机,语气却咄咄逼人。“究竟是什么意思嘛?”
“暂时还不行,这个以后再——喂!我说,你穿条那样的红裙子肯定忒好看!”我手指在屏幕上挠首弄姿的旺达,试图掉个花枪。
小丫头果然上当,将目光转向了旺达。“瞎说!那个女的多苗条呵——”
“哪儿呵,她那叫瘦骨嶙峋——”我故作惊诧,借势将手搭在区影的大腿,在光洁的皮肤上用力捏了一把。“啧啧!跟咱们没的比,要条儿有条儿,要肉有肉的。是不是,老婆?”我嬉皮笑脸地说。
“恶心——谁是你老婆?”她不屑地踢了我一脚,表情却洋洋得意的,将头埋进我的胸膛亲昵着。闹了一会儿,她停下来,幽幽地叹了口气。“赵乔,你爱我吗?”
“当然。我爱你,宝贝!”我看着她的眼睛不容置疑地回答。
“我也爱你。”区影嘟着小嘴,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语重心长地说:“赵乔,我说这些不是逼你——你看,你比我整整大了一轮,长相吗,又不怎么帅,我家里是绝对不会赞成我和你好——你也见过我妈的。所以——”我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看得她有点儿结巴起来。“所以,你总得有点儿什么东西吧,这样我才好跟他们提咱们的事呀。”
逻辑完全正确,只是我无以作答,只得以退为进。“区影,如果不是**让咱俩再遇上,我是绝对不会追求你的。”
她蹙了蹙眉毛,“绝对不会吗?”不甘心、同时又搀杂了不服气的意味。
“绝对。”
“那——你又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怎么对你了?”我故意满不在乎地问。
“赵—乔!”区影恼怒地叫了一声,脸蛋儿憋得通红,泪水却刷得涌了出来。她恨恨地瞪了我稍顷,将身子拧向墙壁,无声地抽泣着。相识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如此着恼。梨花带雨,她哭的时候也是那么楚楚动人,教我后悔得只想抽自己耳光。原本是一句无心的气话,只是习惯性地保护自己而已,没想到却激起难以收拾的反应。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只刺猬,刀枪不入。区影毕竟只是个小丫头而已。
我讪讪地俯身过去,攀住她的肩膀。“不哭,不哭——都是哥哥不对,哥哥错了,哥哥该打。”哄小孩儿似的,我奴颜卑膝地认错,一边摇着她身子。过了好一会儿,抽泣才慢慢停歇下来,她转过身默默看着我。泪水沾在脸蛋上、鼻头上,眼圈红得厉害。我心疼地将她揽入怀中,抚摩着她脊背。“小傻瓜,”我在她耳边温柔地说,“我们会好起来的。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还有夏利什么的——”本来就很老套的陈腔滥调,我一激动,变得更加不堪入耳。
“我不要夏利——”区影不满地大声反对,一下子破涕为笑。警报暂时解除,凭我的经验判断。在经过了一番后续的批判和自我批判、割地求和之后,她的情绪终于彻底和缓下来,一脸正色地说道:“赵乔,我是爱你的,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这个你应该清楚。我也不稀罕你有很多钱——再说,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个穷鬼!”说到这儿,她白了我一眼,我只好讪笑两声作答。“车子有没有的,都没关系,那个只是花钱而已。可要结婚,房子总得有吧?要不以后咱们住哪儿?将来还得有孩子——”她的脸红了一下,“总不能一直租房子住吧?我爸妈都是教师,爱面子的人——你想想,我带你回家,别人问起来,说你比我大十几岁,一无所有。人家该怎么想?你叫他们怎么接受得了?”这番话既正经又尖锐,入情入理,口气恍如宝姐姐二世。
“这个我明白,我明白——”我颞颥地说,脑袋里却一片空白。
“答应我,赵乔,”宝姐姐依偎过来,深情款款地说,“咱们一起努力工作,多攒点钱,等过两年买了房子就结婚。好不好?”
“嗯。”我应道,底气却不那么坚定。
令我意想不到的还在后面。过了没几天,区影提出要到外面打工赚钱,和凤姐一起去一间茶馆演奏。区影的古筝,凤姐的琵琶。“工资挺高的,”她得意地说,“只是晚上去,一晚上能挣两百块呢!那样,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啦!”我劝她安心读书,不必为这些操心,自己可以养活她,也会想办法多挣些钱好买个蜗居。真的?她问。真的。我暗下决心。我会让你幸福的,一定会。笨蛋!小丫头将脸放进我的掌心,吃吃地笑起来。笨蛋,天底下恐怕只有你这个傻女人才如此信我!
“陷阱”是一点一点挖成的,牲口上套也得一步一步来。不管怎样,我真的开始有了压力,这可是过去生活中一直缺少的东西。少年不识愁滋味,贫贱夫妻百事哀。唉!我怎么现在才明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我几乎立即想到了一棵救命稻草——写作,或者说把自己变成一个作家。
我一直相信,在自己那颗混乱而奇怪的脑袋里,是有些东西的。关于这个,我并不十分确信,但也从不怀疑。这与每个人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大有关系。多年来的窘困生活使我了解,自己并不比旁人聪明,在很多方面,反而多有不如。也许那种念头只不过是幻想罢了——从童年时代起,我便习惯于暗中将自己想像成一位作家,大作家。就像沈从文,或者是巴尔扎克那样的家伙。然而除了比一般人多读了些乱七八糟的文学作品以外,我从未将此一梦想公开张扬。而那个准备,大多数是在大学时代的课堂上完成的,譬如高等数学和电算会计课,它们太容易让人昏昏欲睡了。命运只是安排我那位酷爱交游和串门的老爹将一本《边城》和《西方文学史》带回了家,大概在他的朋友当中恰好有某位是语文教师。以后我又看过一部叫作《边城浪子》的武侠小说,反倒觉得那个写得教人更痛快些。总之,在此之前我并未尝试写过任何东西,只言片语都不曾。
所以它们一直都乱七八糟的,像个毫无条理的仓库。变成垃圾堆的风险也是存在的。我这个人,常常搞不懂自己,也许是出于懒惰的天性,也许从根本上就毫无真正的才华,一直凭着本能活着。而那个玩意儿,往往并不可靠。躬身自省,也许正是由于类似“顺其自然”这样的念头,才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滑稽可笑、不可收拾。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总是从一个迷宫里走出来,却发现自己又进入了另外一个迷宫,如此循环往复,不得喘息。而每个人,他们都口口声声地宣称着:我想要幸福!
去n—m—d!这世界疯了。
之所以不曾动笔写过任何东西,(《陌上桑》除外,那只是个凑趣之作,而我又偏偏喜欢凑热闹),还因为我有种偏爱“不朽”的毛病,换句俗话,就是“好高骛远”,或者“高不成、低不就”什么的。如果不是那种伟大和牛逼的作品,我宁可什么都不写。这绝对是我的真实想法。看出来了吧?如果说每个人都是由几种说不清的介质所混合而成的话,那么,我就是一个道家和小痞子的混合体——清净无为,满嘴脏话。毫无半点行动主义者的精进和果决。
现在,我却不得不把自己改造成一个作家——写本畅销书,假如凑巧运气好的话,就能立刻改变目前窘迫的爱情困境。可笑的是,这个念头本身就是一个困境;更可笑的是,我只能这样思考,也必须这样思维。除此之外,再想不出任何其他办法。再说,这种可能性并非毫无可能——既然连默默那个肤浅的黄毛丫头都能有批拥趸,仅仅用下半身写作都能搏来一番喝彩,唱支跑调的流行歌曲、秀下无知无畏就被称为“超级女声”,那么,为什么我就不能到那个舞台上搅和搅和?我总比那些家伙痛苦得深刻些吧?至少我这么认为。
所谓文化不过是个酱缸,文学也不过如此。在某种角度看来。没什么好神气的。
来吧,鼓掌吧!现在,该是小痞子赵乔登台演出的时候了!来吧,脱下你伪装的外衣,崇高理想,纯净灵魂,道貌岸然,凛然正气……统统都丢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吧!这是一个“大众趣味”主宰一切的年代!我可爱而可敬的同龄人呵,你们还跟谁较劲呢?快快投入这热闹而低级的狂欢派对里去吧!在那里,你可占有一切!
这白日梦令我浑身血液都沸腾起来,燃烧起来,恨不得立即展开行动,信手写出一部既能迎合大众的低级情趣、同时又不乏深邃思想的作品来。每天晚上,我开始趴在电脑前敲打着。不知道那些名作家都是怎么开始干的,反正我既不曾接受过任何关于写作技巧的训练,也没有罗列什么提纲之类的玩意,便一头扎了进去。我开始写一部长篇小说,并且头开得相当顺利。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现在我更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在一周的时间里,我抽掉了两条烟,码出两万多字。对自己的文字我一贯还满意,要知道,我可是高中时班里的的“范文能手”哩!最大的困难来自于必须克服想与区影温存的渴望,好在想要证明自己的愿望此时已占据了主导地位。至于区影,她毕竟是个明事理的孩子,除了偶尔过来送杯咖啡、在一旁打打扇子之类的琐事,总是尽可能不打扰我。有一回她蹑手蹑脚地踱进来,躺到床垫上静静地望着我。“赵乔,你是为了我才做这个的吗?”
“当然不是——”我卖弄地说,她张大了眼睛,“是为了我们。”
松了口气似的,区影莞尔一笑。“你能当作家吗?”
“当然啦!这没什么难的。”
她笑笑,脸上的表情甜蜜至极,像只无比温顺的小猫。“知道吗,现在我感到幸福了!我躺在这儿,你就在我身边——我会成为一个作家的妻子。是不是?”
“你会的,宝贝儿,你只需要等待就够了。”
区影跳过来坐到我腿上,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我的鼻子在她的**间几乎窒息过去。那个动作是如此有力如此动情,而那个场面则教我想起苦守寒窑的王宝钏。这可真是我这一生中最温馨、最感人肺腑的画面!
我的可爱的“洛丽塔”哟!我想像不出还会有哪个女人,会如此信任着我的轻言承诺,痴痴的等待,等待她意中的夫君金榜提名,得胜归来。她义无返顾地包揽了全部家务活儿,白天上课,每周有三个晚上,她还得去茶馆演奏古筝。天气是那么炎热,如此操劳奔波很快便使她变得疲惫憔悴,却比以往更显出成熟的风韵。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我全神贯注地写着,写着,文字像音符一样从我那尚有点儿小聪明的脑袋里汩汩地冒出来,毫无滞涩的顺畅感觉。我兴奋着,如鱼得水,忘乎所以。似乎再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停下来,阻止我游向幸福的彼岸。仿佛只要如此不停地游下去,便能到达那里,解脱困厄,抱得美人归去。对我来说,这已算得残酷人生和卑贱命运所给予我的最大机会。
然而,如同以往我做过的其它事体一样,令人困惑的是,很快我便感到艰难起来,厌倦得不行。就像老爹给过我的另一个评价——“三分钟热情”,当理想所点燃的激越之火渐渐熄灭,每写一行文字都变得无比艰难。甚至在对某一个无关痛痒的字眼儿的使用上,我都开始感到文字的狭隘与重复。它越来越像一本流水帐,而不像一个蕴藏了什么深刻内容的牛逼作品。我困惑了,它不断跳出来打断我,越来越强烈,令人寸步难行。我迷失了方向,日渐走入了另一个迷宫,找不到方向。我所臆造出来的几个人物,全都说着无聊的屁话,看不到半点儿性格,除了一点点小聪明。甚至看起来他们根本不是几个人物,而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死板,无足轻重,轻飘飘的。我只是给他们起了不同的姓名而已。
也许,我该停下来,仔细想想问题到底出在何处。心急吃不着热豆腐,自古有之。我用公司的打印机将小说打了出来,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提着饭盆,沿着人行道与马路相连处的牙子向前走着。我照例走得很快,这是一种习惯。这习惯不知是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养成的,反正一直都是这样,不管是独自走,还是和别人一起。已经不止一个姑娘为此向我抱怨过了,在散步的时候,我的步调总和她们无法和谐。也只有这时我才能感觉到自己向前推进的节奏异乎常人。
饭盆是浅蓝色的。由于使用时间已经很久,几乎已经看不出它原有的颜色了。每次用完我都没能将它洗得干净一些,所以盆底已经留下了永久性的深色油渍。我用一只塑料袋把它裹着,拎在手里,这样别人就看不出它是一只脏盆,我的心里也就比较安然。至于吃饭的时候,食堂里卖饭的那个胖娘们才不会在意诸如此类的细节问题哩。
简单勾勒出人物的身份和个性,读起来还算流畅。尤其是“食堂里卖饭的那个胖娘们”的提法,生动有趣,令人会意。接下来的段落一气呵成,架势十足:
说实在的,我可不能算是个邋遢人,至少表面看起来不会留给人这样的印象。我受过几年高等教育,平素喜欢读书,鼻梁上架一副干净、漂亮的金丝边眼镜,使我怎么看都像是个秀才或文化人。虽然不太喜欢穿西装打领带,那样总教人感到憋得慌;但身上的笳克衫总是挺括干净的,衬衫每周都送洗衣店。我习惯穿黑色皮鞋,除此之外,任何杂色的皮鞋都不穿。西裤和筒裤总要熨烫过才能上身,否则根本穿不出去,自己觉得别扭。言谈举止文雅得当,很少当着女孩子的面说脏话。总之,大体上总还看得过去,并不羞辱“知识分子”这一稍显过时的荣誉称号。
至于内心吗,只要自己不逢人便讲,谁又能轻易瞧得出来呢?我不是个多话的人,很多时候称得上守口如瓶。除了饮酒过量时——那种情形极少发生,沉默是金是我一贯尊奉的信条。“我总是问心无愧的!”我常常这样告诫自己。至于究竟无愧些什么,就说不大清楚了。这样的问题是不能刨根问底的,基本上,它类似于“鸡生蛋”还是“蛋生鸡”。那是哲学家才干的事儿,而我只是一个凡人。而且我相信绝大多数什么家们对这些问题也同样稀里糊涂,——那只是假装深沉的招数之一罢了。
我认识的一个圈子里的“名人”却对我大摇其头。“难道你就不想过得好吗?不想要漂亮的女人?很多很多money?宝马、本茨……”我咔吧着眼睛,不知如何作答是好。她盯着我的脸,紧接着一串恶毒的语言便从那张漂亮的樱桃小嘴里喷了出来:“那就别再***说什么‘问心无愧’的狗屁话!那不过是你们这样的书呆子的遮羞布罢了,遮羞布,懂吗?”她放荡地大声笑了起来,嫩笋般的食指和拇指捏在一起比划着,仿佛真有一小块儿丝织物就撮在那儿似的。
那是在一间手艺还过得去的川菜馆,周围坐满了衣着讲究、算得上有身份的人。他们纷纷向我们投来惊诧、鄙夷的目光,让我又气又窘,觉得自己可怜极了,渺小极了。我真想杀了她,用手掐住她漂亮纤细的脖子,把她摁在桌子上,看着她把那条正在上下翻滚的舌头吐出来,变成一条死蛇。可我没有那样的勇气,我只能尽力保持住脸上的讪笑,在她面前,我的地位是卑微的。肯赏光陪我吃这么一顿价格不菲的饭菜,我的心里已经满足得很了。至于她喜欢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样的表情,对这样一位光彩照人、气质高贵的漂亮女人来说,那不过是她极度自信的表现罢了。无伤大雅。
其实我也并不真想杀死她,我根本就没有过这样的念头。这么说只不过是个托词,用以掩盖自己当时真正的想法罢了。刚才我不好意思说出来,不好意思,这也成了一种习惯。不知道这算不算得撒谎,也许算,也许不算。反正,你不能说这是诚实。而我本该诚实一点的。其实当时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是把她摁在餐桌上,一件一件地扒光她身上的衣服,撕下她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她很美,这我知道。她被扒光了衣服或者只穿一块遮羞布的样子一定很诱人,让人忍不住想要干她。可如果真的出现那种情况,我很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有件事情我肯定会做,——就是将那片遮羞布团起来,塞进她嘴里!
谁知道呢,那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永远都不可能出现。
丫很幸运!
我开始讨厌自己的用词习惯,比如在中间用了太多的“那”、“那儿”或“这”、“这样”之类的指示代词。这说明在驾驭文字方面,我还稚嫩生涩。不断地运用反讽,在语气衔接上处理得也还过得去,这多少抵消了一点儿枯燥乏味之感。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是当地一种很廉价的高度白酒,名字挺怪,叫“二锅头”。此外它还有两个别名:500ml装的叫“老二”,150ml装的叫“小二”。我不大清楚白酒这东西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起这个名字想必和工艺有关。反正,常常喝它的人,绝大部分都挺二的。这种酒的酒精含量相当高,售价却相当便宜,当时大概只卖两三块人民币一瓶。
我好像喝醉了。这一点我始终难以相信,因为在以后许多日子里,我喝下的量比那天要多得多,并且从来都没醉过。
可是那天我醉了,的的确确,虽然头脑中的意识还有点儿清醒。在上楼梯的时候,我确认了这一点。我的手牢牢握着楼梯一边的扶手,不知为什么,当我感觉牢牢攥紧了它,完全相信已经掌握住了自己的重心时,为什么我的肩膀还会撞到另一边的墙壁?我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酒会带给人这样的感受,有点奇怪,不是吗?我是想说:一个平素里神智完全正常的人,从未做过一次超越常规的举动,人们信任他的道德和品格,欣赏他的得体和自律;然而在喝下一些廉价的、酒精和白水勾兑而成的液体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完全丧失了理智。并且做出一些荒唐事,在醒来之后,令自己追悔莫及。
这段还不算糟糕,尚能顺着我的原意,描述一场酒醉无行,为下面将令人“追悔莫及”的乱性行为做个铺垫。然而,前文所述及的“漂亮而放荡”的女子,此时我却完全不清楚该置于何处。在这篇刚刚展开的、尚不知是长篇抑或中篇的“小说”里(肯定不是短篇,因为我发现自己很罗嗦),她究竟该起什么作用?仅仅一笔带过,肯定是不自然的;花费多的篇幅,又非我所愿——从本能上,我一直都极为排斥此类女人。这意味着,我的叙述所及潜藏着失控的危险,而这才仅仅是个开始呵。另外,我还用了太多的“我”,这令人厌倦;然而我只能从这个角度开始讲述,并且一旦开始,就无法改变。马尔克斯说过:每个作家的前五部作品都是自传。也许,那算不上什么大问题吧。
那件事发生在十几年前了,当我远离故土,过上了一种物质极大丰富、再毋须为衣食忧愁的生活之后,才发现自己一直所追求的,不过是一场了无实质的、空幻的泡影!
就在那次毫无原由的独自夜饮之后,我跌跌撞撞地向楼梯走去。我的宿舍在五层……
语言欧化,狐假虎威,假模假式。这得归咎于我看了太多西方作品的中文译本,它们并不高明。
接着“我”便走错了楼层,进错房间上错了床;然后做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梦。其中有一个梦却是真的:我和那个房间的主人——她只能是一位既漂亮又温柔的女生——发生了**关系。
我睁开眼,天花板上的光影含混不明。月光从窗外不停地流泻进来,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令人心惊。身下的床像一只小船,在水中漂浮、摇荡……我突然体味出当我还是个小小婴孩时,睡在摇篮里,被长姐轻轻地、有节奏地晃动时温馨而亲切的滋味儿。她嘴里还哼着一首甜甜腻腻的歌谣,具体是什么词句,我已无法再追忆了——那时我还太年轻!
……
我听到了脚步声,很轻微的,由远及近,似乎害怕猎物被惊动般小心翼翼。我竖起耳朵细细聆听,不知道它要去向何处;它却来到我的身畔,俯近我的额头。从它鼻孔里呼出的暖乎乎的气流,吹动了我的睫毛,那是属于春天的微风,阳光很充足,小河岸上,绿草如茵……两片柔软芳香的嘴唇样的物体贴上我的双唇,我不由自主地探出舌尖儿,舔舐着它们。一股又香又甜的气息,像是姐姐晃动摇篮的歌声,直沁心脾。姐姐的脸孔清晰地出现在眼前,她的前额和下巴颏儿如满月般圆润,鼻管挺直秀丽,鼻尖儿上渗出一片细细的汗珠……我睁开眼,却什么也看不清楚。我伸出手勾着她的脖颈,她有力的双臂紧紧拥抱住我……我仿佛重新变成了一个婴儿,睡在长姐温暖的怀抱中,她湿润的嘴唇划过我的睫毛、脸蛋儿,短而硬的胡茬,最后落在嘴唇之上……
我一连描写了十几个梦境,试图将那场杜撰的欢爱融于其中。我竭力想模仿卡夫卡写《城堡》的牛逼感觉——我是在阅读这段时才发现这一点的。可是大部分地方,它倒更像王朔,或者比那更低劣的某些人。
显然的,从那里面看不出一点点可以称之为“风格”的东西。它是个“杂拌儿”,不伦不类,一堆狗屎!可怕的是,我却不知道如何将之伪装成一块奶油蛋糕!简直看不出一点点可能性。
我彻底失去了最初的一切快感,将它们塞进抽屉,高昂了十数天的情绪终于低落了下去。看来作家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像多数初入社会的大学生一样,天真地抱持着“只要想干就一定能干好”的信念,只能说幼稚至极。总体说来,我从不以“文学青年”自居,而一直虚妄地以为自己的位置至少该在那些三流作家之上。现在,我开始动摇了,开始怀疑自己这辈子晃来晃去的,最后什么也干不成……也许最明智的做法是该认清现实,让“自我欺骗”那套机器彻底地停止运转。
迷惘中,我依然坚持每晚坐在电脑前,多数时候却在下围棋,或者看新浪的体育新闻和全部报导。刚开始,区影大概以为我累了,只是暂时停下来喘口气,休息几天。可这种情况日复一日,整整一周,只是变得越来越变本加厉。那失语的困惑教我烦躁易怒,常常自言自语地咬牙切齿,骂骂咧咧。区影终于看不下去了,在几次劝说无效后,我们之间渐渐有了口角龊龌。因为心虚,一般我都尽量地忍着不还嘴。情急之时,也便顾不得那许多。她被气哭了两次,发誓不再理我,但很快就被我哄了过去。一方面,她的性格天真而简单;另一方面,在花言巧语的辞令上,我简直层出不穷。这更令人纳罕为何我却不能将之灵巧地运用到自己的作品里。
从无休无止的胜负鏖战中,我终于又重新找到了生的乐趣。人活世上,总是需要些情趣的,在我看来。比之于象棋、跳棋、麻将、扑克牌或者新新人类所热衷的cs等等游戏,围棋显然更具智慧,以及文化和历史韵味。《棋经》有云:高者在腹,低者在边……弃小而不救者,必有图大之心;不思而行,取败之道……子曰:惴惴小心,如临深谷。据我理解,它讲的是一种辩证法:得失、胜败、高低等等一切,都有可能互相转化。只是我们很难掌握操纵它们的方法罢了。
我不顾昼夜地投入到“联众世界”里,晚上在家固然如此,不久便干脆在公司的电脑上也down了一套程序。
像以往所经历过的那些关系一样,我和“洛丽塔”的关系开始出现隔阂,不再亲密无间。虽然我们每晚依然睡在一起,不时的,仍然拥抱亲昵;有时也会呢喃私语,耳鬓厮磨。但在言辞的洼地里,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片片雷区,譬如“小说”,譬如“房子”,譬如“父母”,譬如……“将来”。
我们都无比执着地坚守着属于自己的阵地——价值观,谁也不肯退后半步。我们的爱情依然存在,不曾消失;偶尔,她还会撒娇似地把脸埋在我的胸前,眼神中却布满了迷茫。我想我应该知道她在忧心着什么,事实上,那眼神却常常教我觉得无比陌生。我无以承诺什么,因为连我自己所以为的、最坚定不移的梦想都幻成了泡影,所以也无以安慰。我曾试图和她谈论关于“**”、“虚荣”,关于“世俗之见”和“信念”——除此之外,我还能有什么招数呢?结果只是将我们俩都带入了更加深不可测的、未知的混沌之境。
失却了“未来”的爱情,就像无源之水,枯竭是惟一的预期。只是我竟依然懵懂着,未曾料到此后的收场。“自我欺骗”那套机器并未停下,在平淡死去的绝望里,它倒是转得更欢了。
区影去茶馆的次数更加频繁了,开始时只是每周三次:一、三、五,或者二、四、六。现在,周末她也开始到那儿去了。她将演奏挣来的钱全放进抽屉的一个大信封里,都是些五十和一百圆的大钞,将信封撑得鼓鼓的。我偷偷看过几回,那只是让我感到更加羞愧难当。可以想像得出,像她这样可爱的姑娘,性情温柔,再配上凤姐那个性子直率、**的女孩,这样的演奏组合难免不大受欢迎。即使没有那种令人陶冶和愉悦的手艺,而只陪客人说说话,聊聊天,也是令人愉快的事情吧。
她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多,以至于我都开始怀疑她是如何将学业和茶馆这两件事体兼顾的了。我们的交流越来越少——每天回到家时,她总是已经疲惫得毫无精神,洗过澡,便躺到床上昏昏睡去。
有两次,我劝区影不必那么拼命,身体要紧。她看着我,仿佛面前站的是一个陌生人。“赵乔,为什么我会遇见你?”每次她都这么回答道。
我开始怀疑:区影喜欢上了别人。这疑心并不强烈。我了解我的“洛丽塔”,她虽然幼稚美丽,却毫无妖冶,一心追求着纯美的爱情;并且,我们的爱情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在**期间。难道不是这样吗?
爱情像个洋葱头_爱情像个洋葱头全文免费阅读_第十七章(中)更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