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这个女人,虽然名字听起来像“朴实无华”,但她绝对和朴实无华搭不上边。
即便此刻她的脸上并没有化半点妆容,穿着也很普通,但她那天生便精致无比的五官,以及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冷艳气质,都让人有种难以挪开视线之感。
当然我是不会对她有任何想法的。
虽然我没有什么处女情结,处男之身也早就在几年前就丢掉了,但她可是有孩子的人,我可不希望一个流着其他男人的血的小女孩管我叫爸,我这人多少还是有点精神洁癖的。
咳,咳,有点想远了,人家说不定还看不上我呢,我在这瞎YY什么当便宜爸爸的事啊!
话说我伸出一只手向吴华问好,她却并没有跟我握手,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说道:“勾强先生,您好,给您添麻烦了。”
看吧,她果然看不上我!
不过其实也是我唐突了,这种事本应该等女方先伸手才对。
一边的孟大妈见场面有些尴尬,忙说道:“你们有什么话可以慢慢再聊,咱们先一起去看过房子再说吧。”
我也赶紧附和道:“好,那我就在前面带路了,我走路可能有些快,像小朋友要是跟不上的话快跟我说。”
说着我就见吴华的女儿又把头伸出来看我,我立即尽可能的做了个微笑的表情,但她却马上又缩了回去。
靠,我又不是专控萝莉的怪蜀黍,至于躲我两次么!
就这样,我在前面带路,时不时停下来等几秒,孟大妈就在后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吴华说话,吴华却基本只是听着,偶尔才答上一句,几分钟后我们就终于来到了我家的门外。
“家里我是收拾过的,不过我这人比较马虎,收拾得可能不太干净,见谅啊。”我一边开门,一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不好意思。
吴华听完后却只是点点头。
等我把门打开,邀请她进去的时候,她先是站到门口向屋内张望了一眼,眉头稍微一皱便随即松开,然后就没有任何其他表示地走了进去。
直到这时候,我也才终于看清了始终藏在她身后的小女孩的样子。
该怎么形容这个孩子的面相呢?
这么说吧,除了她那双应该是遗传自父亲的大眼睛外,她的相貌几乎就是个缩小版的吴华,同样的四官精致(不算眼睛,虽然眼睛也不难看),却没有吴华那种冷艳之气,而是一种怯怯的可爱。
由于这孩子先后躲了我两次,所以这一次我也没跟她扮笑脸,只是严肃地看着她。
她却反而不那么怕我了,而且眼神中似乎还对我有种亲近之意。
我心说这小孩儿真够有意思的,难道天生有受虐倾向,就喜欢别人跟她板着脸?
不过看吴华那样儿估计也很少对女儿笑,说不定孩子的脾气是被这么养出来的呢。
我正在胡思乱想着,孟大妈却推了我一把道:“小钩砸,别傻站着呀,你也不给人家介绍介绍!”
我其实也是第一次往外租房子,没经验,经她提醒才恍然道:“噢,吴女士,实在不好意思,想别的事儿有点走神了,我家的客厅你也看到了,那边是厨房,旁边就是洗手间,然后要出租那间屋在这边。”
说着我就领她们往空着的卧室走去。
说起我第一次出租房子的事儿,我没骗你们,虽然我爹妈从我大学毕业起就把这房子扔给我了,但我的确是一次都没往外租过。
不是因为我没想过出租,而是那间卧室始终就没空过,一直有我一个好哥们儿住来着。
只是最近半年他交了个女朋友,于是就抛弃我搬出去了。
当然,给哥们儿住的时候我肯定是不收他房租的,不过他也不是一点儿表示都没有,那段时间的饭都是靠他来做的,也才使得我不用总是花很多钱去外面吃,否则就靠那每月几百块钱的净收入,我也可能早就向我爹妈屈服了。
关于我这个好哥们儿,以及他那秒杀各种饭店大厨的厨艺的事儿,咱们以后有机会再说,现在就只说我带着吴华母女看房子。
我领着她们一起走入空着的卧室,卧室里面很干净,却不是因为被我打扫过,而是我那个哥们儿在住的时候始终保持得很好,所以虽然他已经搬出去一阵子了,但最多只是有点浮灰,乱是绝对一点儿都不乱的。
“怎么样?这屋还可以吧?”
我见吴华看到这间卧室的表情,明显比之前看到客厅时要柔和了一些,估计是我哥们儿收拾房间的水平打动了她(其实我在这方面也不算特别差啊!),于是问道。
这一次吴华终于开口了:“嗯,还是挺不错的,我和姗姗一起住,应该没有问题。”
我这才知道她的女儿小名儿叫姗姗,至于大名,人家不说我也懒得问。
这时候,孟大妈说话了:“吴小姐,你要是觉得这卧室行,那还有其他什么问题没?要是没有,你们这就把合同签了吧。”
她是想尽快帮我把这事儿敲定,换成我自己还真不好意思这么快就催人家。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吴华居然真的没再多问什么,点点头道:“好,咱们就在这儿签还是需要去哪?”
孟大妈估计也有点儿意外,迟疑了两秒钟才道:“噢,在这儿就行,我把合同带来了,你俩先看看。”
说着,她就从她拎着的一个布兜子里掏出两份一模一样的打印合同,分别递给我和吴华,然后还拿出了一支笔,打算等我们看完了再递过来。
这就要说孟大妈的业务够熟练了。
她可是这一带有名的中介人,什么租房子啦,买卖二手货啦,谁家办红白喜事需要帮忙啦,都可以找她。
所以像租房合同这种东西,她总是会随身带一些的。
只有找对象这种事她才会介绍到我这儿来,因为她说她早年虽然也干过几回,但后来有那最终结婚了的,婚后两口子吵架也来找她,她就有点不爱干了。
而送到我这儿就不一样了,我这属于公司业务,按合同是绝不负责婚后问题的,除非是被骗婚了,否则其余的麻烦一概都没有。
况且她送来的人我还没一个给介绍成的呢,更不可能有人找我解决婚后吵架那种高难度问题了。
简单来说,关于孟大妈提供的合同,我和吴华都对内容没有意见,然后我俩就一起把两张合同都签了,她留一份我留一份。
之后是她付给我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然后我俩再各自给孟大妈一百块钱中介费,我给她一把大门钥匙,这事儿就算成了(别嫌啰嗦,这叫细节!)。
我们谈好的租金是每个月六百。
其实这里头就没用我谈什么,孟大妈早替我谈好了,比这一带的均价还贵了五十块钱,不过这我就不能告诉吴华了。
于是按照押二付一算,我手里就一下子多出了一千七百块钱(因为给了孟大妈一百)。
这对于收入低微的我来说都算是巨款了!
孟大妈的二百块既然已经到手,也就不多在我这儿耽搁,只是临走前她问了我一句:“小钩砸,你家有多余的干净被褥么?要是没有,我还得帮吴华她们娘俩寻摸一套。”
我说:“有倒是有,但都是旧的,只是洗得还算干净。只有我妈留给我一床结婚用的被褥是新的,不过……”
我本想说“不过就是颜色太艳了点儿”。
但一旁的吴华可能是误会我不肯给她用,便说道:“不必了勾先生,孟大妈您也不用为我们费心,我和姗姗今晚还住宾馆,明天再搬进来,到时候会自己去买的。”
她这么一说,孟大妈已经知道一笔二手货生意做不成了,便转身离开了我家。
吴华也没有逗留多长时间,又进卧室里看了一会儿,然后还分别看了厨房和卫生间,随即就向我告辞离开。
只是在她们临走之前,她终于做了一个让我觉得她不是那么难相处的举动——她让姗姗跟我说再见。
姗姗起初还不肯说,被她催了两次后,才勉强地小声说了“再见”两个字,小得还不如蚊子叫呢。
也就是我这人的听力特别好,但凡要是差上那么一点,都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说话!
吴华却没有就此放过她,又催了一句道:“大声点儿说,而且你应该叫叔叔!”
姗姗很不情愿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才用比刚才只大了两分贝的声音(不要问我为什么能算这么清楚),说道:“叔……叔叔,再见。”
我也回道:“好,明天见!”
然后我就目送她们离开了。
关上门,我长舒一口气,把自己往沙发上面一扔,掏出兜里的月老说道:“老头子,就这样的人,你干嘛非让我把房子租给她们啊?虽然那娘俩看着不像坏人,但总让我觉得太压抑了,我现在都有点后悔已经把合同签了,等明天她们真一住进来,我感觉我都不敢在家里大声说话了!”
这番话我是故意喊出来的,没有跟他玩儿什么意念交流,因为我刚才实在太憋得慌了。
月老却说道:“你抱怨什么啊!你一个光棍儿,家里多俩女人多好,能帮你收拾收拾房子,说不定还给你做口饭什么的,省得没人给你做饭你就不好好吃!”
因为我之前回想过好哥们儿住在这儿时候的事,所以他也知道我先前都靠别人做饭,自己啥都不会,一个人的时候,不是去外面吃就是在家泡方便面。
其实我也不是没试过学做饭,只不过当我第一次做饭就把自己吃得食物中毒以后,我就再也不敢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