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夜,月光如水一般笼罩大地,一片平原之上有数里连营。由于正与辽军对峙,所以北平军分成四营,分散得比较开,而且每一个营区都轮流安排兵员望哨,大部分将士则枕戈待旦,随时准备与辽军厮杀。
午夜时分,一支军队从西南边缓缓而來,望哨马上派出哨兵前去查探。
“请说出口令?”骑哨远远地问道,他们见來人虽然是穿着北平军的军服,不过却也沒敢大意,毕竟这里是军营重地,绝对不能让奸细混入。
來军派出一员骑兵,拿出一个令牌,并与对方核对了口令,骑哨这才下马,喜道:“万先生得胜回营,快去报告周司令。”
來人正是万磊,他身后还跟着四千骑兵。经过半天的追击截杀,他终于把袁容部一万敌军干掉,不过他所部也是伤亡惨重。不算配合作战的麻雀队,单单他带去的七千人中,就有近两千阵亡,还有一千重伤下了火线,而仅剩的四千人多都不同程度受伤,就连他自己也多处受创。
这不,刚进了营区扎好营,万磊就让人找來军医,给他清洗伤口并上药。由于战斗激烈,他也是亲自操刀上阵的。加上身上缺少战甲保护,他的手臂上和背部多种重创,经过临时处理把血止住,现在必须重新消毒和上药,以免伤口感染甚至是得破伤风。
要知道,在这个沒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时代,伤口感染也是会死人的,更别说破伤风了,总之疏忽不得。好在军中配有消毒中的医用酒精,还有消过毒的纱布,只要处理及时,一般不会感染。
万磊忍痛脱掉上衣,露出上身,只见他左臂上有三处伤口,而后部更有一条长达一寸的刀伤,虽然血结疤,不过看起來还是触目惊心。负责给他上药的军医也是见惯了生死了,不过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作为主帅都受伤了,由此可见当时的战斗是多少惨烈。
“让我來吧。”赵雪儿这时已经换下了戎装,见那个军医毛手毛脚的,就一把抢过了他的工作。那军医倒也识趣,马上退出了营帐。
“你沒受伤吧?”万磊一边强忍着伤口上传來的阵痛,一边问道。
“沒,沒有。你以为我的武功会像你这么不济?”赵雪儿忙道,不过从她那紧张的语气中可以听出,她在说谎。
“真的沒有?”万磊当然是不信,战场上刀枪无眼,他所领的数千人都是非死即伤,赵雪儿跟在他身边,怎么可能不受伤。
“只有两小伤口,不碍事,等下我让几个精忠卫女卫帮我上药就行了。”赵雪儿低声道,沒办法,军中女眷很少,只有精忠卫中带有十几个女卫。
“这里又沒有外人,我帮你看看不就行了。”万磊调皮地笑道,他是在转移注意办,毕竟清洗伤口时那撕裂般的阵痛实在是很不好忍受。
“大色狼,你想得倒美。”赵雪儿拍了下万磊的脑袋,有些生气地说道,其实她身上带有两处伤口,一处在大腿上,一处在腹部。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的像个假小子,不过毕竟不是真小子。
“嘿嘿。”万磊**地一笑,正想再调戏赵雪儿几句,这时营帐外传來“周司令求见”的喊话声,他忙冲外面喊道:“进來吧。”
照例,一场战斗结束之后一般都要开战时总结会议,总商定下一步的作战计划,所以万磊刚一回來,周天寿就领着众将过來了,而赵全节驻扎的防区比较远,他自己又走不开,所以只能派几个重要的参谋过來。
这些人进了营帐,见万磊上身**,只是一愣就低头入座,并沒有就此回避,因为他们都知道,万磊从來不跟他们避讳什么。不过万磊身上多处绑着的纱布还是让他们暗暗惊诧。
这数年來,万磊给人的印象就是温文尔雅,看起來就像是一个教书先生,而他身上出现的这些伤口,正好让在场的将领们回想起他在北平城保卫战中是何等的彪悍和坚忍。
其实,这也不能怪将士们心生错觉,毕竟万磊自己就戴着两张脸,对待“自己”人,他会像春风一般温暖;对待敌人,那就是如秋风扫落叶般残忍。这可不是他性格分裂,而是他为人处事的准则,因为他知道,对待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上得政坛,下得战场,平时隐如潜龙,战时霸气冲天,王者不外如此啊。在场的将领们一想到这,心中更感欣慰。这年头,好东家也是不好找的啊,难得找到一个好的,那当然是死心塌地地跟着了。
而且万东家都明确表示不吃独食,肯跟手下分享权力和尊荣,以后都不会兔死狗烹,这种东家更是千年难遇。这帮将领中个个都是人精,心里亮堂着,所以任凭朝廷那边如何威逼利诱,他们就是不为所动。
“战损统计出來了?”万磊等部将们都落座了,就直接问道。
“统计出來了,请先生过目。”周天寿把一份情报递了上來,万磊扫了一眼,脸色却是不太好。
虽然这一天下來战斗成绩斐然,不但成功挡住了辽军的潮水攻势,还消灭了三万多敌军,不过北平军的损失也十分惨重,投入作战的五万精骑,阵亡了一万一千有余,重伤四千多,现在军营中只有三万四千人,大部分都带了彩,可以说,这一天的大战只是惨胜。
“阵亡的将士如此之多,我们作为将领,都是有责任的。”周天寿见万磊脸色不好看,也低声道。
“这也怪不得你们,辽军乃是虎狼之师,我军兵力本就不如,能做到这样已经不易了。”万磊沒有纠结太久,“把阵亡的将士名单统计出來,战后对烈士家属重加抚恤,绝对不能让烈士家属寒心。”
“属下明白,已经派人去收拢阵亡将士的尸骨了,战后统一入葬天寿山。”周天寿道。
“嗯,死者长已矣,生者且坚强,现在辽军虽然吃了败仗,却还是未肯退兵,接下來将如何应战,各位可有看法。”万磊道。
“今日一战,辽军损失了近半主力,又被我军阻挡,按理说,他们该知难而退了,现在还死皮赖脸地不肯退去,可能是不甘心就此失败,幻想再突破我军防线;也可能是为了牵制我军,使我军无法回防北平城,好借机派人去夺城。总参根据军情,制定了三个作战计划,请先生过目。”周天寿身边的一个参谋把一份作战计划书递了上來。
“嗯,你分析得不错,辽军不肯就此退去,肯定是贼心不死。他们的目标不是突袭保定府就是进攻北平城,我军不得不防。”万磊向众参谋投去嘉勉的眼神,接着就开始扫视手上的这份计划书。
其实,总参作为北平军的决策机构之一,总是第一时间接触各种情报,并拟定各种作战计划,以供将领们参考。而各级参谋员一般是从军校毕业的优秀学员,以后是有资格提拔为将领的,甚至可以说,当参谋员就是当将领的过渡阶段。所以,参谋员的素质是比较高的,而且也比较刻苦认真,兵马未动,都是参谋先动。
而这一次参谋总部给定出的三个作战方案也很不错,有最稳妥的方案----坚守阵线,跟辽军打消耗战;也有最冒险的方案----一面坚守阵线,一面派人偷袭山海关,断掉辽军的退路;还有最优的方案----一面坚守阵线,一面派人突击辽军的后军,剪灭辽军的侧应,孤立并逼退辽军。
万磊看完了这三个方案,也不先表态,而是向众将问道:“你们怎么看?”
“属下以为,我军现在兵乏马困,不宜四处奔波,所以用方案一最为稳妥。”周天寿道。
“对,为了减少将士伤亡,方案一最为稳妥。”众将也附和道,他们当中沒人担心北平城有失,因为北平城内虽然只有数千驻军,还有数十万百姓,真有人攻城,马上就能动员到数万民兵,城头上又装有火炮连弩猛火柜等众多守城兵器,守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題的。
“嗯,方案一倒是稳妥,不过咱们北平军兵力不足,战局拖得越久,变数就越大,对咱们就越是不利。”万磊扫了众人一圈,又道:“明军虽然新败,不过尚有数万军队屯在周边,朵颜三卫和鞑靼部随时都有可能南下趁火打劫,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用一场大胜來告诉这些蠢蠢欲动的人:咱们北平军不是好欺负的!”
“先生,您的意思是?”一参谋长问道。
“全军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就地与辽军主力决战!”万磊一挥手,又正色道:“辽军主力是虎,那些乱七八遭的军队只是伥,把虎打掉,伥也就无法生存了。”
“就地决战,只怕伤亡会很大...”一个部将有些担心地说道。
“战局拖得越久,对我军就越不利,伤亡也会越大,如今只能在两害之间取一个轻的。传令下去,明天凌晨五点全军集结出战,我本人也亲自上阵,务求必克辽军!”
既然万磊的主意已定,下面的部将们也不再多说,只是商议了些作战的细节问題,就各自回营去准备了。这时赵雪儿已经给万磊裹好了伤,一边帮他穿上衣服,一边埋怨道:“明天又要上阵,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帮你包裹伤口了,反正明天又会有新的。”
“旧的不去,新的怎么会來呢。”万磊却是哈哈一笑。
“喜新厌旧的臭男子,不理你了。”赵雪儿白了万磊一眼,就快步离去了。
时近午夜,万磊只是和衣趟在坐毡上假寐了一会,天边就现出了鱼肚白,军营中的将士们就已经起床,吃过早饭就开始集结。万磊只得伸一个大懒腰,起身穿上那厚重的盔甲。
军旅生活就是如此,一个字:苦!作为军队的一员,万磊从來不搞特殊性。他坐到一群士兵中间,跟他们一起吃着压缩饼干,并拉了几句家常,这才回到一军主帅的位置上。
早上四点半左右,全军就已经集结完毕,由于军营分成四处,各军之间距离有些远,不过归万磊主领的军队却还是有一万人之多。万磊在阵前來回走动着,审阅着手下的将士,他们的脸上或许有倦容,但是眼中尽是战意;他们的身上或许挂了彩,但是握着兵器的手是无比地坚定的。
“出击!”沒有多余的话语,万磊拔出战刀对着晨曦一指,一枚信号弹射向天空,附近的四支军队皆是同时出击,一场大战就此展开。
或许是因为害怕被北平军炮击,辽军的阵营与北平军一样,分成四营,每营之间间隔很远,所以战斗一打响,就形成了一对一之势。万磊所部正对面的,就是辽王朱高煦所亲领的辽军主力,有一万五千多人,兵力比万磊部多。
而两军对垒,辽军也沒放松戒备,在就北平军发起冲锋之时,辽军就已经获悉,将士们迅速集结,并快速组成战阵迎击。
“杀!”两军相距五百米时,辽军也高喊着口号冲杀过來,作为资深的精兵部队,辽军深知:对付骑兵,只能用骑兵,两支骑兵对战,就如尖芒对麦芒,沒有什么花招可以玩,谁更猛谁就赢!
一个呼吸之间,两军就已经相距三百米,两军都是搭弓上箭,对着对方就是一通齐射,一些躲闪不及的人马中箭,纷纷倒地,躲过弓箭袭击的,依旧不要命地向前冲杀。
“砰!”两军前锋第一次兵器相交,两头战争猛兽开始近身厮咬。辽军朱高煦部虽然人多,不过铠甲明显逊于北平军一头,虽然勇猛程度与北平军相当,但是还是非常吃亏。
在高速抽击下,北平军将士所用的全钢制的狼牙棒砸断辽军用的木制狼牙棒,甚至连铁制的铠甲都能撞开。而辽军的狼牙棒打到北平军钢制的铠甲上,除了能使对方略微震伤之外,并沒有实质性地杀伤。这样打下去,辽军当然要吃亏。
朱高煦横刀立马于阵后观战,并沒有亲自上阵厮杀,他见已军略处于下风,心中不免有些着急,他可是知道的,他手上这支一万五千人的军队是他最后的本钱了。这支战斗力最强的军队都落于下风,那其他军队恐怕也讨不到好去。
“殿下,请看那边,那人头盔上系着红巾,与其他人明显不同,或许就是敌将!”朱高煦身边的道衍惊喜道,不过这也难怪,北平军实在不一般,将士都用相同的铠甲兵器,很难从服装上分辩出谁是将领,一直搞不了擒贼擒王。这一次他眼尖,发现万军之中居然有一点红,自然喜不自胜。
“红巾?”朱高煦顺着道衍所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万军之中有一点红巾在随风飘舞,而那个红巾骑士的四周,有很多黑巾骑士,而这些黑巾骑士十分勇猛,与辽军的老行伍对战,一点都不落下风。
“马三宝,你带上神机队,去偷袭那人!”朱高煦一声令下,一支十数人组成的骑兵就离阵而去,而这些人手上拿着的不是马刀狼牙棒,而是一根黝黑的铁管,别看这玩意像烧火棍,它们其实是突火枪,要人命的玩意儿。
头顶红巾的自然就是万磊,他左一棒右一箭地击杀着靠近的敌兵,杀得正欢,自然不知道危险在悄悄地靠近。而离他最近的是赵雪儿,她也杀得兴起,手上的钢枪上下翻飞,连扫带挑,不停地把敌兵击落马下。突然,她的眼角闪过一现火光,她忙转头一看,就见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几十米外,正对着这边。
“哥,小心!”赵雪儿一声大叫,身子猛然向前扑,直接撞到万磊的身上。而就在这时,砰砰的枪声响起,数十颗弹丸飞射而來,直接在万磊坐下的大黑马身上射出十几个血窟窿,大黑马一声悲鸣,倒地不起。
四周的北平军将士们听到枪声,又发现万磊的坐骑重伤倒地,所有人都傻眼了,脑子里顿时都是一片空白,忘记了自己身处战场,不记得敌人就在身边,刀枪就要砍到身上。
一直以來,万磊不只是北平军的创始人,还是北平军的精神支柱,如果支柱都倒下了,那还打什么?
就在北平军集体发愣的功夫里,辽军发起了疯狂的反扑,远处观战的朱高煦见状大喜过望。他可是跟北平军交手多次了,哪怕是寡不敌众,北平军都未曾发愣过,这个时候居然集体发愣了,可见那头顶红巾的家伙身份不一般,说不定就是北平军的统帅。
不只是朱高煦高兴,偷袭得手的神机队也大喜过望,把放过的突火枪一扔,抽出马刀就冲向倒地不动的红巾骑士和黑巾骑士,马三宝想砍下他们的头颅,看看究竟是什么人。
而就在马三宝靠近之时,那两个本來抱在一起的人突然一跃而起,长刀出鞘划出一道寒光,直接从马三宝的腰间划过,马三宝双眼惊骇地瞪着,身体顿时分成了两截,倒在了地上,而那红巾骑士一跃上马,冲着身边的黑巾骑士大呼道:“上马,再战!”
“好,再战!”黑巾骑士一声尖啸,一匹青马急奔而來,她一跃上马,手上的长枪横扫身边数名敌军。
四周的北平军将士看到这一幕,如打了鸡血一般,高呼着万岁,向身边的敌军扑杀过去,如猛虎下山一般...
“万岁?!”朱高煦见战场上的局势顿变,双眼死死地盯着那个疯狂冲杀的红巾骑士,嘴里叫道:“是他,就是他。來人啊,传本王号令,全力击杀那红巾将军,得其首级者,赏银万两,官升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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