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搞男的~(1 / 1)

当孙子健正准备去审问凌煜的时候,时间正是中午。

凌煜坐在局子里,吃的还算不错,其实不能说算不错,再怎么说也是上好的菜谱,什么酱肘子,爆溜虾仁,山珍海味算不得什么,还真是不能小觑了这个人得实力,被拘之后的待遇还这么好,可想而知这凌煜的厉害了,上面的势力不容小视,不过,孙子健在军区久了什么没看见过?所以倒也是没有大惊小怪,而是直接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也毫不客气的扯了一个肘子,然后在嘴里尝了尝,嘴里吱吱唔唔的说道:“味道不错啊。”

凌煜倒也没有见外,本看见孙子健进来的时候也没有诧异的表情,现在不像是在受拘束的被拘留,而更像是局子里面请来了一个包吃包住的大爷,瞧瞧这大餐普通人倒也是吃不起的样子。

不过今天来找这厮倒不是打听他的实力如何,上面有谁罩着,为何在警察局里面过着如此舒服安逸的日子,因为他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搞清楚张若芸身上的东西,她的失忆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与凌煜到底有什么关系,还是怎么回事,所以他必须要弄清楚,不然他才没有兴趣来参与警方这边的事情,想到这里,放下了手中的肘子,漫不经心的问道:“你曾经给张若芸她注射过什么?”

如此单刀直入的开场白永远都是孙子健的风格,凌煜一愣,用旁边的餐巾纸擦拭了手中的油腻,抬眸看着孙子健语气奇怪的问道:“这种事情不应该是厉羽晟来问我么,怎么来的是你?还是说她已经易主了?”

孙子健当然知道他口中所谓的易主是怎么回事,心里虽然不舒服,但是表面上倒也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说道:“这不必你管,你只需要告诉我,你给她注射过什么东西,虽然我这边资料已经调查的八九不离十了,但是,我还是想听听你怎么说比较保险。”

凌煜笑了笑,给自己盛了一碗汤,吹了吹汤上面的热气淡然如斯的说道:“那东西其实还算不错,是我跑遍了那么多个国家才弄到手的,说起来就是一种药,这种药和她的体质刚好符合,但是这种药有副作用,这副作用我也不知道,不过看样子很严重不是么?”

听见凌煜如此云淡风轻的回答,他当即一脚踢飞了身下的椅子,恶狠狠的来到凌煜的面前,提起他的衣领,眼眸里全是猩红的味道,语气压抑着暴走:“你用这么平淡的口吻说出来,你知道对她带来什么吗?”

凌煜冷笑一声从孙子健手中挣脱出来,尽显绅士风度的回答到:“你不必说我也能猜到一二,这次来找我的是你不是厉羽晟,就知道,大概是失忆之内的吧?不过这对你来说不是好事么?毕竟你也那么喜欢那个女人,你得感谢我,不是么?”

似乎被戳中了软肋,孙子健忽然一言不发,只是恶狠狠的看着他,蓦地,他喝下了盛的汤一脸无奈的说道:“没有办法,我原本是打算让厉羽晟用一只手来换那女人的解药,如今你要代替他么?”

其实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否有真正的爱情。

很多中也包括了我,当一个人衣食无忧的时候就会觉得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无所事事到处乱逛,每天都可以挥金如土其实也不错,直到她的出现。

想象一下在一个大热天,坐在豪车里面开着空调,肆意的打量着四周来来往往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们,他们脸上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大家都是一样彷如木偶一般穿梭于整个城市之间,都在机械化的做着自己的事情,吃饭睡觉上班,为何说有钱人的日子很舒服,大抵是因为在穷人的眼里早就已经脱离了机械化的生活,有钱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感觉吧?其实到了这个层次之后才发现,有钱人的日子大概也是那样,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吃喝玩乐。

在这种时候你会看见一个长发飘逸清爽到不行的女人,在这种炎热的天下彷如成为了一道致命的清风,如薄荷糖一般在你心底给了你一个透心凉,虽然你没有站在她的旁边,但是却彷如在她旁边一般可以清楚的闻到她头发丝里面的发香,大概那就是爱情了,其实在这种事情,一般局内人都是非常盲目的,都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深深的喜欢上对方了,从第一眼到感觉,这并不是个漫长的过程,这就是凌煜和那个女孩的初见。

其实和大部分的狗血情节都差不多,从相识到相恋其实也差不多两三个月,不过不同的是凌煜从来都没有隐藏过自己的身份,没错,他的特点就是帅,而且还是有钱,他从来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有钱,和那个女孩相恋之后他发现,这个女孩实在是太无欲无求了,以至于她从来不会主动向他索取什么,他一般会安静的和她在一个风景非常好的地方,然后素描起女孩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日子居然比以前吃喝玩乐的时候充实了许多。

到底还是两个人才好,一个人总觉得缺点什么不是么。

其实劈腿这件事情凌煜是没有想过的,而且劈腿的对象居然还是本市里面最最有钱有势的男人,不过,按照严格的道理来说也算不得劈腿,大概就是那个女孩更喜欢像是厉羽晟这种冷酷一点的男人,后来的事情更是超出了他的预料,那个时候的厉羽晟黑和白两道都沾,黑的那边看上了这个女孩,厉羽晟居然主动把她送进了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这之前他本来就只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富家公子,后来他为了那个喜欢的女孩自己也加入了组织,在长达五年的黑道生涯之中他失去了他的双腿,而那个女孩也陷入了深深的沉睡之中。

这件事情和厉羽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他憎恨厉羽晟,他失去了双腿,厉羽晟就要还他一只手,其实这就是亏本生意他也做,因为厉羽晟根本就不是什么善类,能要一只手已经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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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若芸还是那样老样子,每天起床都会不记得昨天发生过什么,好在,有备忘录,在军区和那三个开心果一起玩日子倒也算是不错的,每天和三个开心果打打闹闹的,刘同这边倒不是很好,他一脸愤怒的看着孙子健,气愤的喝了一口茶,恶狠狠道:“大哥,你疯了,你为了给张若芸换药居然打算用自己的手,我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现在的她失忆了你们正好可以谈恋爱啊,到时候水到渠成结婚就是了,那个时候厉羽晟再出手也没用了,毕竟都已经水到渠成,生米煮成熟饭了,你干嘛,疯了,在这个节骨眼上?那个凌煜为了私仇已经处心积虑那么多年了,他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厉羽晟?”

看着孙子健无动于衷的样子,刘同气呼呼道:“你到底脑子里面是不是有水还是怎么的?你能帮她一次能帮她第二次么,况且咱不说你喜欢她,我说子建啊,您条件不错,想要什么样子的女人没有,何必老是在一条链子上吊死呢?我说,咱能不能成,能不能别这么奇葩?嗯?且不说你不能帮她一辈子,就算是能,她恢复了记忆喜欢的人还是厉羽晟不会是你,你能清醒点吗?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

孙子健被说的烦躁,一拳拍到桌子上,抬起头看着同子道:“你他妈闭嘴,跟个娘们一样一直絮絮叨叨的做什么?这是我的想法我自有主张没有征求你的意见,我只是告诉你而已,你特么在絮叨我就扁你一顿信不信?”

同子摇了摇头道:“就算你打死我,我也要阻止你,之前算我说错了,你的想法是正确的,根本不需要帮她恢复记忆,现在的张若芸不也很好么,帮她恢复记忆有什么好处,她以前过成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还需要让她回想起么?以前要是过的开心幸福的话那你牺牲一下也就罢了,可是以前满满的全是不堪的,不开心的回忆,你干嘛啊?她记起来了就会自动到厉羽晟的身边去的,而你呢?你仔细想想你有什么可以落下的?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然而你却断手断脚,你觉得这就是你的人生么?”

孙子健皱眉道:“其实她应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自己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况且以前的那些回忆即使是不好,也是她弥足珍贵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全是幸福的回忆,那人生也没有什么意思?太过完美的东西,其实也不好,不是么?”

同子觉得孙子健真的是脑子进水了,不知道为什么他非要这么固执,叹了口气道:“孙少,你听我一句劝好不好,你这种想法真的不好,常人做不来,说真的,我一定会阻止你的,不管我付出任何的代价我都要阻止你的,我不允许你随便去让自己受伤。”

孙子健听着一头不爽,蓦地的突然问道:“刘同,你他妈不是打我注意呢吧?我可不搞男的,你他妈那么关系我干啥,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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