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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见生见死见轮回,冥土之中的财富(1 / 1)

蜜蜂落在枝头,一株怪异的花上采集蜂蜜,苍蝇在一片草丛中飞,蜘蛛网兜住了不小心落在上面的猎物……细小的,肉眼难见的微生物、细菌、病毒活跃,一些新奇的物种也在生长、变化、衰老、死亡——见其生亦见其死,生死轮转、生生不息……在这一个尽量封闭的生态系统之中,风莎燕体味着生死的变化,体味着那一种“化生”。虽然并非是一个大型的,涵盖于整个世界的生物系统,但却足以让她以小见大。这一整套生物系统中,有故有的旧物种,也有风莎燕灵机一动,作弄出来的新物种。旧有的、新生的,微观世界的病毒、细菌,宏观世界的昆虫、植物,以及貌似植物的动物,貌似动物的植物……体味生死轮转,万物化生之道外,风莎燕对于基因的编程、打造,也更加的了然于心。

凡一切生物,不论菌类、植物、动物、微生物、病毒、细菌,皆在其中。体味过微观世界那种极致的精简和艺术,也体味过宏观生物的那种……复杂、多变,一条前路,便在她自己都无知无觉中,铺就起来!

又过了几天,就是六月,春尽夏来,莺飞草长,风莎燕的“生态系统”也越发的丰富……

清晨的时候练一练道生功,练一练入静、驻脉的功夫。

之后的一整天,几乎都是在室外,或者晒着太阳,或者是躲在树荫下乘凉,却是无时无刻的,不在体会着生、死——自己被自己吃掉了是什么感觉?形容不出来!一只蚂蚁义无反顾的选择牺牲、死亡,那时候,又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她总归是难以找到一个确切、形象的形容的。

那便只是一种感觉!

“全了魄,神驻至于细微,至于每一个神经末梢,一如漏尽通。彻底的掌控了自己的身体、变化,实际上就已经是掌握了‘异化’这一能力了吧?”她抬眼看蔚蓝的天空,眸子里倒映出一片蔚蓝,蓝的不见丝毫杂色。

b面的神族,异化这一种能力是激烈的、是瞬间的,更无人如同风莎燕这样拥有一个透彻的理解的缓慢的过程……

他们一代人又一代人,试图降服这一种强大的力量,但终究却多以失败告终——

在生命即将终结时,他们选择异化……

除了寥寥数人换了一种形态,真正的“异化”出一个结果之外,剩下的人便只是“死亡”一途。所以,在猴园之中,一次引导性质的进化,竟然是充斥着死亡!一园子的猴子,化形者不足十数,更何况是成人之后,更加高端了一个级别的……异化呢?但,风莎燕却不同,她已经温和的掌握了异化。

这样的从自己身上,利用一点儿营养制造出一个昆虫或者一些微生物,其实也是异化的一种——

还是很厉害的一种!

不论是毁灭,还是创生……对于风莎燕、风尘而言,只是需要微不足道的一点营养,制造一种病毒,扩散、传染开来,就是遍地的尸骸狼藉;随意的一点营养,亦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变成超人,拥有超凡的体魄,甚至于长出翅膀——可以让一个男人生孩子,也可以让一只狗说人话。能够让猩猿崛起,也能让猩猿灭绝……在国外的一些神话传说中,神拆下自己的肋骨创造生命,男的叫亚当,女的叫夏娃。从这一个角度而言,她若自称为“神”,是名副其实的!

但……“终归还是第二类生命。”

终归,还要被困在这个星球上,需要呼吸氧气,需要并不如何激烈的温度,需要种种的东西!

风莎燕一翘一翘的荡着腿,穿着一条浅肉色的裤袜,脚上是一双适合运动的运动鞋,一条短小的黑色热裤。

上衣则是一件白底、在肩膀延伸到袖口、沿着拉链一竖、胸口一条横的四条粉色的条纹点缀的款式,修身、厚实,拉链拉到了顶上,衣服穿得极其规整,头发则是随意的扎了一个低马尾,趴在后背上,独有一种年少青春时候的慵懒……

公园里,散步的人稀稀拉拉,此时人并不多。

她待的尽兴,才从椅子上下来,叫了一声“小蓝、小红、小火”,三只色彩鲜亮,因为营养充沛,足足比以前大了一半的山鸡就飞过来,冲着她一阵叽叽喳喳。风莎燕道:“中午了,咱们弄点儿饭吃……”

b面的苏阮宁文能武,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改的了代码,打得过流氓,是一位综合性能的全方位女性……

有了她这一份记忆,又有了风莎燕这一个身体,风尘感觉自己做饭自己在家吃挺好。

这倒不是挑,也不是懒:

风莎燕、风尘虽然有两个身体,但本质还是一个人。所以这和“懒不懒”没关系,只是拥有了两个身体,做事情就能“分身旁顾”,有了做饭的余暇和精力罢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当然是选择更好一点——如果明明可以选择好的,你却非要选择差的,那不是先天真人就有的“不惊”,而是犯贱……于是,风莎燕就去了附近的超市,开始购置食材。为了方便一些,她还办了会员卡。

买了一只乌鸡,又买了一些木耳、冬瓜等食材,回了宿舍之后就开始在厨房之中忙碌起来……

厨艺不用说,获得了苏阮的记忆,就已经躺了经验,将厨艺点了满级。

可以说,,但凡是苏阮会的,风尘、风莎燕都会。

而且,也都是满级!

这就牛逼了……饭好,风尘正好带着含沙回来,自己做饭什么时候好,自己最清楚,是一点儿时间也不耽搁。乌鸡的肉少骨头多,但肉却更好吃,一份乌鸡汤光是含沙就干掉了一半,三只小家伙则是啄着饲料,一阵“哆”“哆”的响,对于被煲汤的,勉强算是远方亲戚一样的同类毫不在意,没有半分的同情——即便是同样的山鸡上了桌,它们也不会在意的!

毕竟乌鸡和山鸡之间的差距和大猩猩与人的差距也相差无几!

大猩猩被关笼子里人会有多少去同情的?

吃猴脑又会有多少人去谴责?

泛滥的同情,从来都是“少数人”——因为一个种族之中,绝大部分都不会背叛自己的种族。若是用那句大家广为熟知的话说,就是:只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阶级的阶级!

含沙跳上了床,正好在阳光晒着的地方趴下来,然后出了阴神,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说:“朕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就想晒一晒太阳,眯一会儿……这饭吃的太美了。”

风尘挑眉,说道:“你个懒婆娘……”

含沙赖赖的摆出一个“我是咸鱼”的模样,趴在床上,让自己的阴神和身体同时沐浴阳光,过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什么,说:“让阴神晒晒太阳,比身体晒太阳还舒服。你说为什么一些书里说阴神会害怕太阳呢?”

“因为不了解吧……毕竟写野史故事糊口的,都是一些落魄文人,你不能指望他们学问有多高。阴阳相对,很自然的联想嘛!至于阴神真正指的是什么,他们又怎么懂?”

“最有趣的,是黑白无常是白天也会勾魂的——假如阴神怕太阳,那人白天死了不是要魂飞魄散?黑白无常又怎么敢出来?这么自相矛盾,竟然都熟视无睹……不过,糊弄人嘛,能糊弄过去就行了,也不必那么较真。孙悟空的金箍棒砸石头上还弹起来呢,而石头君表示我毫发无损……”含沙皱了一下鼻子,哼哼一声。

风莎燕道:“你再吐槽,吴承恩也不可能活过来给你改啊……”

含沙道:“你可以把他从冥土拉出来。”

风尘……

“对了对了……你之前就没有想到一点吗?”含沙心中一动,忽而想到了什么。风尘一头雾水,风莎燕问:“什么?”

含沙翻一个身,将妙曼的躯体展示出来。阴神幻化出的身体穿着紧身的白色衬衫,高腰的一步裙,动作之间满是一种熟透了的风情。她眨眨眼,说:“墨子、欧拉、高斯、祖冲之、黎曼……冥土之中,那么多的数学家,那么多的天才,你怎么就没想到让他们来帮忙呢?你只需要激活他们,让他们帮你完成解析延拓,不就可以了吗?一个天才不够,弄他个百十来个天才……有些人不好找,但有些人还不好找吗?”

风尘听的一愣,恍然道:“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墨子没有图像不好找,但欧拉、高斯、黎曼这些数学家,这些天才,都是留有画像或者照片的,从冥土中照着一筛,就能够找到……”

忽然感觉自己之前求爷爷、告奶奶的找数学家挺蠢的——把华罗庚从冥土弄出来都比现在那三十来个人强!更别说数学王子高斯这种牛叉到爆表的天才了……他们一个人不是能顶的上一个人,而是他们一个人,就能顶的上一个时代、开创一个时代!数学,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人海战术在这里没用!凡人,在这一领域中,也永远装不了天才!就和网络上人们说的段子一样:

数学是唯一一科蒙都没法儿蒙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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