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只是宠物(1 / 1)

霍崇猛地睁开双眼,眸中幽冷的光芒浮浮沉沉,明明暗暗,似有莫名的情绪在那双黑亮的瞳仁中流淌。

他的薄唇紧紧抿着,眼尾勾起一个凛冽的弧度,洛风知道,总裁此刻正拼命压制着心中将要喷涌而出的情绪。

那个女人是总裁一生的魔咒,哪怕只是听到她的名字,在杂志上看到她的新闻,都能让总裁失控。

铃声坚持不懈的响着,霍崇忽而勾唇一笑,眸中一片幽冷,“挂掉!”

“是,总裁。”

洛风刚要挂掉电话,耳边传来一声急喝,“慢着!”

话音未落,手机就被一双好看得过分的手抢走。

霍崇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个曾在心上百转千回的名字,薄唇死死抿着,眸光忽明忽暗,闪烁不定。

就在铃声即将断开的一瞬间,霍崇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点。

薄而性感的唇微微上扬,勾出一个风流愉悦的弧度,唯有那双冷如冰霜的眼,才能透出他的真实情绪。

霍崇将手机放在耳边,薄唇开合,语气轻佻,“大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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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宿舍5号楼213室,秦夏一推开门,就看见一个巨大滚圆的肉蛋如火箭般朝她射来。

又来了!

秦夏气定神闲的将门一甩,肉蛋‘哐’的一声准确无误撞在门框上,一声惨叫响彻5号楼。

“秦夏,你敢算计老娘,老娘跟你拼了!”

端木晴子捂着额头上的大包,咆哮道。

“每次都来这招,幼稚!”

秦夏鄙夷的翻了个白眼,双手抱胸走进213,有些不爽的瞪着端木晴子,“这次又因为什么?”

“你是不是被霍总选中,要去金屋了?”

“是!”

端木晴子怔了怔,突然发疯般扑了过来,用力捶打着秦夏的胸口,“秦夏,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怎么能抢我的男人?我们可是闺蜜啊!”

“停!”

秦夏一叫停,端木晴子的呼号如被按下暂停键,立马停止,她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气愤的瞪着秦夏。

秦夏推开她肉呼呼的拳头,向前一步,“你的男人?”

“他是我的男神,是我老公…;…;”

“他承认你了吗?再说——”

秦夏戳着她的肩膀,“你身高有165吗?”

端木晴子整个人矮了一截,“没…;…;”

“你有一尺八小蛮腰吗?”

端木晴子又矮了一截,“没…;…;”

“你体重不超过50KG吗?”

端木晴子头越垂越低,讪讪的伸出一个手指头,“超出一点点…;…;”

“一点点?”

“10KG,不,是20kg…;…;”

“还有,你有34C的胸吗?”

端木晴子猛地挺起胸膛,整个人刹那间折射出炫目的光彩,“我38D!”

秦夏重重拍了拍她的胸,叹息道,“有也没用,霍总不喜欢太大的!”

“为什么?”

为什么?

秦夏怔了怔,她想起一句话,连带着想起霍崇那双骨节分明,漂亮得过分的手,他的指腹摩挲着她的肌肤,柔软而微凉。

“小夏——”

端木晴子见她发怔,撞了撞她的胳膊肘,秦夏被她撞了个踉跄,好不容易站住,压下起伏的心绪,朝端木晴子挤挤眼,“大概是因为一只手无法掌控?”

“哎呀,你好讨厌呀,说人家的大,人家好羞涩啦——”

端木晴子扭着水桶腰,拉长声音撒娇道,那场景简直令人不忍直视。

秦夏打了个冷颤,不再理她,开始收拾东西。

“小夏,你跟了霍总,齐铭怎么办?你要抛弃齐铭吗?”

秦夏白了端木晴子一眼,“拜托,我跟齐铭只是好哥们!”

“哥们?打过游戏吃过饭,看过星星溜过街,还哥们?”

“不是哥们是什么?”

端木晴子真想敲开秦夏的脑袋,看里面装了什么,“他上次还拉过你的手!”

“他给我看手相,还说我手相好,会嫁入豪门。”

“他上上次摸了你的头发!”

“他说我头发有点干燥,一定要用护发素。”

“他上上上次还摸了你的脸!”

“哦,他问我用什么护肤品,皮肤这么好,他也想买一个。”

端木晴子简直无语了,最后一搏,“全班女生,他只对你这样,你有见过他对别人怎样吗?”

“那是因为我们聊得来。”

端木晴子要抓狂了,尖叫道,“小夏,你真的不相信齐铭喜欢你?”

“他说他喜欢白千雪那样的女人,清纯美好,美丽优雅,放心啦,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端木晴子想了想,“也对,跟白千雪一比,你简直像个男人!”

“喂,晴子,你是不是我的闺蜜,怎么能这么贬低我?”

“正因为是闺蜜,才要教你认识自身的缺点,否则,怎么在美女如云的金屋占得一席之地,夺得霍总的宠爱?”

秦夏撇撇嘴,我从来没想得到他的宠爱!

端木晴子从抽屉里找出一本趣÷阁记本,丢给秦夏,“这是我收集的金屋美女册,里面囊括了所有住过金屋,跟目前还住在金屋的女人。”

“住过?不是说入住金屋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吗?居然还有人舍得离开?看来有骨气的人,不只我一个。”

“不是离开,”端木晴子凑近秦夏耳边,阴测测道,“是死了!”

213室仿佛刮过阵阵阴风,秦夏打了个冷颤,“死了几个?”

端木晴子伸出一个巴掌,又伸出一个巴掌,秦夏头皮发麻,腿脚发软,“十,十个?”

端木晴子轻轻摇头,双手晃了晃,秦夏声音发抖,“二,二十?”

“估计还不止。”

见秦夏脸色惨白,跟见了鬼似的,端木晴子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小夏,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我不去了!”

秦夏一把搂住端木晴子,叫道,“晴子,我要永远陪着你,哪也不去!你说过,我们要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门‘吱呀’一声推开,吓得秦夏跳了起来,“谁?”

一个身材高大,长着国字脸的男人出现在门口,面无表情的说道,“秦小姐,我叫阿彪,是你的司机,时间已到,你该去金屋了。”

“我,我不去了!就算霍崇把我开除,我也不去了!”

“不去?”

阿彪皱了皱眉,快步走过来,秦夏抱住胸,“你,你要干什么?我叫非——”

‘非礼’二字还没说出口,秦夏已被阿彪一手刀打晕。

阿彪一胳膊撞开目瞪口呆的端木晴子,粗鲁的一把扛起秦夏,大步出了213,端木晴子终于反应过来,大叫道,“来人啊,抢劫了!不对!绑架啊!”

当秦夏醒来时,发现自己已在金屋门外。

巨大奢华的白色城堡,矗立在蓝天下,城堡上用金粉刷出两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金屋,阳光泻下,金屋二字折射出刺眼的金光,几乎闪瞎了秦夏的眼。

“这么有钱,干嘛不把城堡的墙壁也刷满金粉?”

秦夏嘟囔道,身后冷不丁传来凉飕飕的声音,“怎么?不满意我的审美?”

秦夏一震,脸上迅速挂着谄媚的笑容,转身,“咦,霍总,是你啊,好久不见。”

霍崇似笑非笑的扫了她一眼,“久?不过一个半小时而已,你觉得久,是因为跟我在一起,度日如年吗?”

“错!是因为太思念霍总了,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霍总已经一个半小时没见,在我心里,相当于两个多月没见。”

秦夏深情款款的望着他,努力睁大眼睛,让他看清楚她眼里的似水柔情。

霍崇似乎被她的深情感染,伸出手抚摸着她的脸,他的指腹柔软而微凉,在炎炎夏日里,带起一片微微凉意。

他微微勾唇,似有笑意流出,“原来你这么想我啊。”

秦夏刚要点头,待看到那双凤眼里的幽幽冷光,她的心仿佛被一双冰冷的手狠狠掐住,连呼吸都停滞了,承认的话堵在喉咙里,再也说不出来。

他的手指一路往下,落在她纤细修长的脖颈上,指腹轻轻按压在轻轻跳跃的血管上,他唇边讽刺的微微笑意,似乎在清楚的告诉秦夏,只要他稍微一用力,就能将她的脖颈拧断。

秦夏的心几乎跳出胸腔,她樱红的唇微微颤抖,“霍总…;…;”

霍崇不理会她眼睛里的求饶,他的手指摩挲着她的血管,感受着血管里血液的跳动,似乎在戏弄一只频死的小动物,“小风,住过金屋的女人有多少?”

“八十二。”

“如今呢?”

“还有二十九人住在这里,加上秦小姐,三十。”

八十二减三十,等于…;…;五十二?

秦夏腿脚发软,几乎晕倒,原来晴子说的二十还少了!

呜呜呜,她不想死在这里!

似乎感觉到她的惧怕,霍崇的手指粗暴的捏住她的下巴,用力抬起,逼迫她与自己直视。

他倨傲而不屑的看着她,仿佛在看一只被踩在脚下的蝼蚁,“记住你的身份,我是你的主人,你不过是金屋里的一只宠物,宠物不能反抗主人,更不能欺骗!”

屈辱!绝对的屈辱!

反抗吧!秦夏!燃烧吧!秦夏!你不是宠物,你是人!

秦夏胸腔里仿佛燃起了无穷无尽的勇气,她挺起胸膛,目光灼灼的看向霍崇,“霍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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