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发簪(1 / 1)

烈日炎炎,透蓝的天空上,万里无云,太阳高高悬着,缮发这灼热的温度,普照在了这片大地上。

平阳城,隶属于北域王朝、盛天管辖,因为平阳城靠在长岭湖旁,而长岭湖又是贯穿整个北域的大湖,有着很是重要的水路运输,而平阳城也是唯一几座靠有着码头的城池,因此而跻身进入盛天十六郡之一,不过也仅仅只是末座。

因为长岭湖的原因,促就了平阳城逐渐繁华,而最热闹的地方,当属平阳码头了,每日都有大量的船只来到此处,或是卸货,或是装货,而每日都是拥挤异常。

烈日之下,平阳码头,人山人海,人群很是拥挤,喧闹吵杂的声音不绝于耳。人群之中,胡大宝肩膀上扛着一箱货物,缓缓地行走在这拥挤的人流中。

他咬着牙,天气本就炎热,那被太阳晒的有些微黑的脸庞上,也是早已布满了汗水。

缓缓的挤出这拥挤的人群,胡大宝将肩上的货物,放在了指定的地方,脸庞上也是大汗淋漓,不断喘着气。

“大宝啊,你力气可真好。”瞧着那箱货物,一名莫约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笑着夸赞道。

胡大宝累的不行,衣衫也是早已被汗水所打湿,伸手抹了把脸庞上的汗水,喘着气,憨厚的对着这名中年男子笑了笑作为回应。

“给,拿着。”望着那憨厚的笑脸,中年男子拿出了几个钱,递了过去。

喘着气伸手接过钱,胡大宝憨厚的笑着道:“谢谢刘哥。”

“这时你应该得的,对了,大宝啊,你娶媳妇没有啊?”望着累着还在喘着气的胡大宝,被称为刘哥的男子出声问道。

“还没有。”胡大宝笑了笑答道。

表情有些意外,中年男子提醒道:“你小子,不小了该找个媳妇了。”

“嗯。”喘着气应了声,两人聊了会儿,胡大宝感觉休息够了,起身又去扛着货物。

双手稳着肩膀上的货物,胡大宝不断地来回扛着货物,钱也是越赚越多,不过说多也不多,就几十钱而已,勉强能买几斤米。

而这样不断扛着货物,胡大宝的肩膀也开始渐渐有些酸痛起来,但为了多赚一些钱,他只得咬着牙坚持着,汗水布满了脸庞,身穿着的单薄的衣衫,也早也被汗水浸湿了,而这样的劳动,直到太阳夕阳西下,残阳的余晖轻洒在了平阳码头,胡大宝方才收工。

虽然肩膀还在酸痛,但胡大宝每当摸到怀中所赚的钱,脸庞上都会不由漏出笑容。

平阳城内的宽阔街道上,胡大宝一边走着,一边羡慕的望着街道两旁富丽堂皇,古香古色装饰好看的房屋,这些房屋可比起秦锦村那些陈旧的房屋,不知要好上哪里去了,完全可以说天差地别。

望着街道旁一家装饰的颇为华贵的客栈,胡大宝缓缓停下了脚步,望着那家客栈,隐隐约约还似乎能闻到,客栈内传出的菜香味,望了片刻,胡大宝便收回了目光,抬脚继续向前走着,这种奢侈的地方,他可去不起。

“什么时候,我也能进去好好的吃上一回。”胡大宝心中这样想着,偏头再次看了眼身后的那家客栈一眼,看见那家客栈的牌匾上刻着三个字,胡大宝口中缓缓念道:“风楼?”但中间那个字,他却不认识。

胡大宝本来是不认识字的,而这些字,都是许思语闲来无事教给他的。

“铛铛!”

“抓住它!”

“快。”

胡大宝正疑惑着,想那个字认什么,这时前方的街道上,响起了有些喧闹的声音,转头有些疑惑的望了过去。

目光望去,只见几个仆人打扮的人,正追着一只白毛小狗,而那小狗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铃铛,在跑动间,发出铛铛的清脆声音。

“你们快抓住它啊,没用的东西。”瞧着几人连一条小狗都抓不住,一身华服的美妇,绣眉紧促,不由出声骂道。

望着那条白毛小狗向这边跑了过来,胡大宝好心,上前几步就将这条小狗抓住了。

“给你们。”瞧着那几个下人打扮的人赶了上来,胡大宝憨厚的笑了笑,将小狗递给他们,说道。

几个仆人中,其中一名仆人上前几步接过了小狗,感谢道:“多谢。”

“没事。”胡大宝笑了笑。

“你们真是一群废物。”接过白毛小狗,美妇将它抱在了怀中,对着几个仆人出声骂道。

胡大宝望着美妇却是楞了楞,她不但长的美,全身上下的首饰却是不少;金钗,金耳环,玉镯,戒指什么得,什么都有,样样齐全,而且还不少,在夕阳的余晖下,微微反光,晃的胡大宝眼睛有些花。

美妇训斥了几人后,她将目光投向了一脸憨厚笑容的胡大宝,看着还顺眼,声音柔和的道:“给他些赏钱吧。”

胡大宝又楞了楞,没等他回过神来,刚才从他那里接过小狗的那仆人,也是来到了他面前,将碎银递给了他,见胡大宝有些发楞,直接将碎银放在了他的手里,低声道:“还不快感谢,我家夫人!”

胡大宝连忙回过神来,连忙弯着腰感谢:“多谢夫人,多谢夫人。”

“走吧。”美妇瞟了眼不断弯腰感谢的胡大宝,声音轻轻的对身旁几个仆人道。

目送着美妇离去,胡大宝缓缓张开手掌,一锭小碎银静静的在自己手中,顿时便兴奋不已,这可,可抵他少扛好几天货物了,真是好运,同时心中也在感叹:“真是有钱啊,随便出手都是这么的大方。”

胡大宝兴奋不已,小心翼翼的将碎银放好后,继续在街道上走着,但没一会儿,他便是停在了一个小摊前。

望着小摊上零零散散的物品,胡大宝的目光忽然落在一个铃铛之上,想起了之前那个妇人的小狗上带着一个铃铛,想了想,给嘟嘟买了下来。

手握着这个一般大的铃铛,胡大宝笑了笑,正想起身离去,目光忽然落在了摊位上的一支发簪上。

“你小子,不小了该找媳妇了……”男子的话忽然在脑海中响起,胡大宝缓缓服下身,伸手拿起了那支发簪。

看着手里的这支簪子,不大不小,细细的簪子上镶着一枚白玉兰,芯是一颗圆润通透的红润石头,很是精巧好看,拿着簪子,胡大宝抬起头看向摊主,憨厚的笑着道:“这个多少钱,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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