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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追贼(1 / 1)

“传令下去,给我全速追击。”陈彪哈哈直笑道,还真有不长眼的,在陕西呆了这么久,打了二十股反民,都没人敢冒头,正愁着没借口出陕西呢,来了一拨,还是挺大的一伙。

三千骑兵冲杀一阵之后,民兵们开始乱了,八千步兵也保持着队形碾压着,民兵节节败退,而首领神一魁此时有些懵了,,他知道有这么一拨官兵存在,天地良心,可绝对没有要去打劫这帮人的想法,前几日知道他们在米脂,还特地跑到了最远的安康市,再远就出陕西了,可怎么还是碰到了?

打仗这么猛,肯定就是传闻中的那一队官兵。

“撤,撤啊,兄弟们撤啊。”神一魁顿时有些惊慌地喊着,他是最早起义的那一批人,日子过得很滋润,可不想死在这儿。

民兵们不用神一魁的命令,已经在自觉地后撤了,现在有了命令,撤的更加迅速了,可紧接着,他们发现,自己等人的速度还是太慢了,至少.....比不上对面官兵追击的速度。

神一魁此时更懵了,不是说...这伙官兵不追击的吗?

可打着宁字旗号的官兵,没错啊,就是他们。

他底下有四万部队...或者说民夫,现在被对方万余人打的毫无还手之力,撤退也无果,神一魁已经开始绝望了。

似乎有一张大网在堵住他们回路,于是他们只能往前冲着,往前冲,冲出.....陕西....

“首领,官兵的追击好像慢了下来。”杨老柴从身后策马过来,满脸兴奋的说道,死里逃生的感觉无意识美妙的。

神一魁打起精神望了望,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不由得重拾起了希望,这伙官兵果然不怎么追击,立刻下令道让全军急速向后撤退。

至于撤到哪儿,神一魁是比较纠结的,自己现在就在陕西边缘,往回跑是行不通的,那是找死,往外跑就出了陕西,似乎不太安全,自己还没出去过,但现在也只能选择不安全的路也不能找死了。

“往湖广前进。”神一魁做出了选择,打算先去湖广找个小县城住着,抢点粮食补给一下,然后过几天再回来,毕竟陕西才是自己的窝。

一群农民开始慌慌张张地往湖广撤退,速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快,要说这些反民,体力是有的,就是没有纪律,所以只能节节落败。

跑了一天,经过了好几个县城,每当神一魁想进去的时候就发现身后官兵好像又近了一些,没办法,继续跑吧,而晚上又在荒郊野外露宿了一宿,他们等人是强盗,又没有带营帐,谁知道一大早出门会碰见丧星.....

几天的时间,神一魁觉得自己要疯了,湖广被自己横穿了一半,开始几天还能睡个好觉,虽说是冷了点,还是能睡着的,但现在是晚上他们时不时还冲杀几阵,白天也时不时冲杀几阵,身后这些混蛋官兵到底是想干嘛?

手下的几个头目杨老柴和李都司等人也都是满脸疲惫,真心累,在这样下去,都不用他们怎么杀了,自己就挂了。

“首领,要不我们再派人去投降吧。”杨老柴打着哈欠说道,早知道那天早上自己死也就不出门了,留在家里的红友军和杜三不就没事吗?自己还在这儿被官兵耍着玩,他觉得自己想通了,官兵根本就不是单纯地想剿杀他们,就是想....戏弄他们,让他们在绝望中死去。

李军他们没那么无聊,但也不介意顺便那么做做。

“要是可以我没想到吗?”神一魁此时惊慌消失不见,冷哼一声道,毕竟是老大,在属下面前还是很有威严的,“你自己看看我们往回派了多少信使,每次还没喊话就被射杀了,怎么投降?”

几个部下都不做声,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可怜他们还风餐露宿了好几天,本来就不聪明的脑子变得更加迟钝了。

“前面就是蕲春县,我们攻进去,否则再这么下去,跑到了南直隶,都得死。”神一魁顿时下了决心。

众人把神一魁的命令传达下去,“首领说了,再往前走五里地就有热饭吃,有地方睡了,想抢什么就可以抢什么。”他们都是这样,用最直白的语言刺激着这些本来是农民的士兵的欲望,激发他们的斗志。

李军此时却和陈彪停了下来,没有再管那些反民,准确的说,他们一个时辰前就停了下来。

他们此时在英山县。

跟着这群反民穿山跨岭跑了这么久,有些感慨,一路横穿了整个湖广,都没有官兵和他们前后夹击,来消灭这股反民,否则这股反民早就灭了,而自己等人更就是借着反民顺理成章地来到了这儿,因为离南直隶很近。

说来嘲讽,可就是事实,反民没人拦,但官兵反而有人拦,李军也愿意顺势消灭了这股反民,可自己追着他们跑还行,全杀了,实在做不到,人数少了,损失也大。

商景兰此时脸色苍白地抱着商景薇,迅速地长途跋涉对她的伤害是极大的,她身体本来就弱,但还是一句话都没说,让李军对她的印象大为改观。

“公子娶回去也不错。”他想着。

点齐了五百骑兵,李军就打算往金陵去了,上万的军队往南直隶开去的话,那是找死,毕竟是南都。

陈彪领着剩余的军队在这座小县城中驻扎了起来,英山县靠近南直隶,所以只有几百县兵,突然来了大量反民让知县心里发慌,而后面的官兵更让他发慌。

在这个县令眼里,官兵就是穿着兵甲的劫匪,他还不能拒绝,这话大抵是对的,可是用在这支军队里是错的。

进城之后的秋毫无犯让县令感到很....神奇,几天下来,倒是完全放下心来了,他是陈彪的本家,叫陈一,是一个读书人,名字却取得很老土。

李军今年三十五岁了,天启四年的三甲进士,所以外放做了这么一个小官,但他很满足,他没有多大的理想,在他看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可随即他发现....他幸福不了。

从知县以下开始,到知州,再到知府,再到巡抚,这就是一个层层受贿的圈子,而受苦的,就是自己治下那十万百姓,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很艰苦,艰苦到他不想再过下去。

陈彪是一个有原则的兵痞,所以他和这个有原则知县还是很谈得来。

至少,陈一空荡荡的府邸让他很高兴。

“小一啊,我看你不如就到宁夏去算了,现在在公子的治理下也没有什么反贼,正缺文官,也没有什么不长眼的狗官敢在徐大人的关门弟子身上要钱。”陈彪哈哈直说道。

陈一是不喜欢这个称号的,但想着这个大老粗说的理由,他们都姓陈,他是老陈,自己就是小一了,他输了。

不过他对这个老陈说的话还是很感兴趣的,自己在这过的不开心,还可以换个地方过,如果别的地方过得开心的话。

“那我明天就申请调令。”陈一当场拍板道,事情就这么定下了,他的名字是他父母取得,很简单的含义,他在家里是老大,所以叫陈一。

两人在喝着酒,招待陈彪他们那么多士兵,算公费,县里的粮仓来负担。

对于陈一就这么答应的事,陈彪是没有什么感想的,在对口的人面前瞎吹几句话,说明一下自家公子的英明神武...应该是这个形容词,他认为并没有什么不对。

虽然他也相信,陈一会是一个好官,但这和自己的关系不大,他只是释放了一个讯息,给出了一个建议而已,如果陈一能安然到宁夏的话。

当然他也可以送着陈一到宁夏,但这样他就过了,自己就做过了。

依然在喝着酒,陈一陷入了对未来生活的思考。

陈彪什么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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