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出行(1 / 1)

整个房间之内,那如兰似麝的浓郁香气依旧没有消散。

两个女子之间,宁夏长叹一口气,说出我这样的人值得这样做的这句话。

何萍不由低头笑了笑,然后抬头说道:“所有愿意并且勇敢活下去的人,都值得活下去。”

“没有所谓的值不值得。”

“方别当初答应你的是,解了你身上的毒。”

“所以你的毒还有一点没有解,那么你们的交易就没有完成。”

“方别是这样想的,我也是这样认同的。”

“所有没有什么值不值得。”

“只有愿不愿意。”

何萍看着宁夏:“方别愿意这样做。”

宁夏漫长沉默,悠悠叹息。

“我感觉你们都有毛病。”

“大概是这个世界并不喜欢完美无缺的人。”何萍笑着说道。

她走到了窗前,看着窗外的一切,此时窗外正值中午,日光倾城,万物尽皆沐浴在阳光之下。

“你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吗?”何萍淡淡道。

“暂时应该没有。”宁夏趴在床上苦笑:“毕竟,这样的伤势,我原本就应该趴在床上不动弹。”

“既然不喜欢做填空题,那么就做一下选择题吧。”何萍笑了笑:“我最擅长做的菜分别是炙烤鹿肉,炭烤野猪猪五花,还有银耳桂花粥,你打算先吃哪个?”

“店里有鹿肉吗?”宁夏不由反问。

何萍看着宁夏:“你想吃,那么就有。”

宁夏叹了口气。

“我能都要吗?”宁夏问道。

虽然从何萍列举的这三样菜来看,她明明更想让宁夏选银耳桂花粥。

“可以。”何萍笑着说道。

……

……

在洛城的东城门,方别戴着斗笠和黑无走出城门,远方的太阳才刚刚升起。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在临走之前去再看宁夏一眼。”方别看着身后沉默的黑衣少年。

这个少年被同样戴上斗笠遮掩面容和肤色,同时也穿上了粗布麻衣来掩盖那几乎标志性的马裤短衫,不过黑无刀枪不入,寒暑不侵,无论什么装束对他区别都不是很大。

黑无没有回答,只是静静跟在方别身后。

“我就是有点不喜欢你这个超长待机状态。”方别叹了口气,继续向前走去:“虽然我知道,黑天魔功基本上已经把你的记忆和理智全部侵蚀,让你的思考空间和记忆容量都变得前所未有的小。”

“你却能够在死中觅活,依旧能够保持一部分清楚的理智,这让我感到敬佩并且不可思议。”

“但是。”方别微微笑道。

“这样真的是不够优美。”

黑无跟在方别身后,一句话都不说。

超长待机就是超长待机,一点都不给你玩虚的。

就像黑无所说的,一天他至多有一个时辰可以自由思考,而大多数时间里面,黑无连着一个时辰都不愿意浪费。

他更愿意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当然显得非常不优美。

“你和宁夏究竟是什么关系?”方别继续问道。

黑无继续向前走着。

方别停住,黑无也停住。

方别看着黑无的脸,黑无也在斗笠下和方别对视。

老实说,现在的黑无表情没有最初那种乖戾和凶狠,因为黑无本来就是表演系的物种。

在罗教当山门护法的时候,就好像谁都希望自家的门神凶神恶煞,谁也都希望自己家的看门狗鬼憎神厌,所以说黑无就适合摆出那份不服你咬我俩口的样子,好用就是硬道理。

但是现在,黑无更多的是那种漫不经心接近死鱼眼的白痴表情。

让方别怎么都会联想起来某个死鱼眼的光头。

果然人是可以通过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不过方别已经放弃了和黑无的进一步沟通。

想让黑无真正醒过来恐怕还需要方别给黑无吹一支曲子。

不过方别并不是很想吹这支曲子。

方别选择加快了脚步。

黑无也加快了脚步。

方别离开了大路向着山林小道前进。

黑无也离开了大陆向着山林小道前进。

身为强一品级别的高手,黑无堪称是没有短板的存在,轻功,耐力,力量,敏捷,包括防御力,都几乎站在了人类的巅峰。

方别踏水而行,身后的黑无也同样踏水而行。

少年陷入了稍微的迷茫之中。

而正在这个时候,在水面上踏水而行的方别,看到了远处山林中正有一只在草地上游荡的野猪。

少年不能停下来,因为和骑自行车差不多,踏水而行如履平地的前提,就是你要保持移动,否则迟早要沉下去或者倒下去。

如果不沉那就不是踏水而行了,恭喜你学会了舞空术。

但是方别改变了目标,向着在林间休憩的黑色野猪直冲而去。

黑无则同样在水面上改变了方向,依旧跟着方别。

不久之后,在森林的某处,升起来一堆篝火,野猪的尸体倒在一旁,两条猪后腿被架在篝火上,滋滋留下肥美的油脂。

方别一边给野猪腿用刀划开口子,一边涂抹上蜂蜜和佐料,一边看向黑无。

“想吃吗?”

……

……

而在另外一边,薛铃和盛君千则也踏上了征途。

其实四个人打扮相似,都是蓑衣斗笠,夏天出行,除了防雨,也要防晒。

只要保持空气的流通,避免太阳直射是行走江湖之人的共识。

毕竟大家都没有修仙,不需要吸取太阳的日精月华。

不过还没出城门,盛君千就强烈要求薛铃雇一辆马车。

“抱歉,预算不够。”薛铃认真说道。

老实说,薛铃目前从来没有出行就有马车随行这样的奢侈计划。

“我给钱可以吗?”盛君千这样说道。

薛铃一瞬间陷入了些许的无语状态。

“我是蜂翅啊。”薛铃尝试向盛君千灌输蜂翅的无上威严;“你什么都要听我的。”

“听你这么一说,我感觉以后如果我当商九歌的蜂翅,让她听我的就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盛君千陷入了沉思:“但是我不管,我还是要坐马车。”

“毕竟我们距离白云山还有一百八十里,后半段都是山路,如果前半段不养精蓄锐的话,光赶路就要花费很多时间。”

薛铃看着盛君千:“既然这样的话。”

“我们买两匹马吧。”

这样说着,薛铃向着盛君千伸出了手:“给钱吧。”

“盛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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