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于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后,明廷是直接从民间征收现银充税的。
此举有利有弊,好处是大大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亦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矛盾.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给垂垂老矣的大明续了半条命。
有了这么多银子,明廷才能每年持续给边军投入巨量经费。
但弊端也很明显。
首先,各地官府会“一条鞭法”的要求之外还会私自增加苛捐杂赋,使得民间怨声载道,而且税法规定只收银两,百姓自然没有那么多整银,都需要将碎银重铸,那么在银两熔铸过程中产生的“火耗”就需要百姓自己承担,成为了官员的灰色收入。
并且,百姓在交税之前需要将手中的粮食换成银两,这兑换汇率则由商人说了算,经常会有黑心商人趁机哄抬银价,导致“银贵谷贱”,百姓手中的粮食不值钱,农民的负担又会加重。
再比如大明的辽东边军辖区。
原本明廷的粮食要从江南漕运至京师,再运往辽东,成本非常高昂,后直接改成了运输体积较小的白银,但此地的经济本来就不发达,也不是什么产粮区,这种灾难性的输入通胀直接导致粮价一路暴涨。
尽管边军的待遇还算不错,但士兵那看似丰厚的饷银却根本买不了多少粮食,填饱肚子都是问题。
有些时候,甚至根本买不到。
综上所述,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后大将军徐晋决定施行两种征税法。
既农税征收实物,商税征收现银。
这所谓的农业税其实很好理解,谁的地谁缴,像无地流民或者佃户群体自然无需缴纳。
如此才能解放出大量的劳动力投身于手工业和工商业。
而各县税课司则只会征收粮食,这些自耕农种稻子就缴稻子.种小米就缴小米,无需兑换,也无须缴纳现银。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若那个狗官看不上实粮,非要收银子。
那就等着掉脑袋吧!
不过,县税课司收到这么多的粮食后肯定不能像银子一样运来运去,毕竟体积在那放着,运输极为不便。
考虑到这点,在大将军徐晋的指示下,“龙兴粮行”很快成立。
此机构属于官方组织,跟“龙兴银行”一同接受户部管辖,粮行于各县皆会设置一个分行,一般离税课司的衙门不远。
老百姓在缴农税时先将粮食交给税课司,税课司经过清点统计之后再由龙兴粮行接收,后者将按官价折银付给税课司,这些钱最后又会回到户部的财政系统。
对着这些收来的粮食,龙兴粮行会视上级单位指令进行处理,比如卖掉一部分或是储存在各地粮仓。
这些存粮也是保乡军士兵和文武官员平日的口粮和战备粮。
若遇见市场粮价大幅度涨跌,严重影响民生之时,龙兴粮行还能向市场投放一部分粮食,让粮价趋于稳(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