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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夜夜有戏,深入交流(1 / 1)

第328章夜夜有戏,深入交流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

沉寂一个暑期的五道口学院区,重新活跃起来,街道上朝气蓬勃的青年男女明显增多。

每天都能看到军绿色的解放车,在道路上奔驰,驶向一个个学院。

帆布车棚下露出一张张青涩而好奇的脸庞,那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金秋的新生。

各大学院都在筹备着迎新工作。

长征食堂附近的小酒馆,也在紧锣密鼓筹划着开业。

“奶奶个腿的,还挺费劲!”

“小马同志,你丫的悠着点,这车酒要是砸了,把你卖掉都赔不起。”

“嘁,看不起谁呢,我拿古董抵成不?”

“那行!”

两排白杨成阴的马路上,两辆板车,两辆独轮车,并排成一线,刚从娘娘庙胡同出来,缓缓向小酒馆移动。

领头的是梁叔,老把式终究不同,别看年纪大,操持着满满一板车货,四平八稳。

李建昆撸起袖子,推着板车跟在后头,远不如他轻松,累得满头大汗。

王山河和马卫都把持着独轮车,有个固定带,套在脖子上,货量少,不用蛮力,保持平衡是重点。

四辆木头车上都垫着稻草,上面盖着麻袋,过路行人搭眼望来,权以为是什么农货,却不知里面随便抽出一瓶,都足以引起围观。

京城不是没有洋酒,但是有也在涉外宾馆里,寻常地方可见不着。

这批货是前两天到的,卸在娘娘庙四合院,大头便放在那边,以后有需要再往过拉,反正离得不远。

李建昆料想,单是这四车,便能卖上好一阵。

计划是按“p”卖,跟后世的一些酒吧和西餐厅一样,一p的份量是不多,主要卖个新鲜,客人买去品品。

这样不说人人消费得起,隔三差五来上一杯,也不算伤筋动骨。

当然了,真要遇到土豪个体户,非得整瓶买,咱照卖不误。

来到小酒馆,马路牙子已经垫平,车直接推到里头。

酒馆里也在忙碌,有个特意隔出来的小仓库,沈红衣在里头整理早上刚送来的小食,特简单:瓜子、花生、蚕豆,还有个“荤菜”,小麻花。

外加果脯。

配酒的话,有这些足够。

君不见这年头的酒蒙子,一颗小石子沾醋,都能怼上二斤。

李云裳在刷成红木色的吧台内忙活,从社队工厂定制了一批小巧的搪瓷杯,上面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每一只都要洗刷干净。

水龙头接到吧台内,有个水槽,格外方便。

吧台一侧放置着三口大酒缸,即使密封好盖子,仍有浓郁的酒香飘出。

这就是王山河从牛栏山搞来的酒源,有三个品种,品质不一,价格不一。最贵的一种度数高达六十五度。

像李云裳手中这种,倒满正好半斤的搪瓷杯,一杯下去能不倒的,那都算酒菩萨。

三只酒缸搁在地上,在它们上方的吧台上,还摆放着两只大木桶,底部侧边有水龙头。

里面装的是散装啤酒。

物美价廉。

吧台内有一台万宝冰柜,这玩意搁这年头,那是绝对的俏皮货,得来不易,除去要票,还花费李建昆将近五千大洋。

配套买来许多“冰格子”,往后主要用它来制冰块。

“建昆你别弄啦,我们来摆,伱赶紧把这些酒咋卖的,价格多少弄出来,我跟红衣还得背背。”

“云裳姐,我帮你。”马卫都一脸猪哥相,屁颠屁颠往上凑。

李建昆找来笔纸,“姐,你跟红衣俩不成,吧台里要固定两个人,至少还得两个人专门跑腿送酒。”

李云裳道:“再招两个勤工俭学的学生?”

“嗯,我待会写个东西贴出去。”

李云裳忽想起什么,指向对面尽头,靠墙的舞台,问:“节目怎么搞?”

“放心吧,说了让你天天有‘戏’看,一准办到。”李建昆笑了笑,胸有成竹。

此事他这一阵琢磨过,1980年内地歌手不是说没有,鳞毛凤角,且基本都有编制,不是在这文工团,就是在那歌舞团,借他个胆,他也不敢去挖人。

诸如后来的周峰、程琳、崔健等人,全在这个行列。

像是迪斯科女王张蔷,这会还是个小姑娘,上没上高中都不晓得。

田震只有十四岁。

那又鸟十三岁。

窦唯十一岁。

想找歌手驻唱这件事,那是真没希望。他只能退而求次,不追求高质量节目,把此事商业化,弄成一个活动,主打气氛。

保证节目不断,拉动客流的作用,应该只强不弱。

李云裳满心期待,“那你赶紧弄。”

李建昆找来山河,让他去买毛笔、墨水和红纸。自个摸鱼,溜到小仓库。

只见仓库里,沈姑娘正搭着凳子,背对门口,踮脚往最上层的货架上放东西。

李建昆静静打量,流口水。

沈姑娘的小身段有多好,这个姿势完美展现,饶是仿军装绿裤子有些肥大,身后仍然被撑起浑圆饱满的形状。

搁后世这叫蜜桃臀。

她是那种标准的梨型身材,小腰却盈盈一握。现在白衬衫向上拉扯,露出一片紧致和白腻。

还有两个梨涡。

这是腰吗?

这是杀人的刀啊!

“咳!”

李建昆一声咳嗽,让沈姑娘放下脚跟,扭过头。

自从那日在沈家,被沈父扫地出门后,两人虽然时有照面,却没有深入交流过。

“怎么了?”沈红衣问,瞅着他眼神有些不对。

“以后别爬这么高了,要新招两个勤工俭学的学生,这活让他们来干。”

“不…不一样吗?”

“那不一样,你刚才小腰都露出来了,可不能便宜别人。”

沈红衣唰地一下红了脸,忙扯向衣角。

李建昆顺手带上房门,踱步走过去。

“红衣,咱俩得谈一下。”

他不想让沈姑娘有误解,他其实能理解沈父那种一片报国热忱的人的心态,这年头真不缺,浪荡于强哥,同样有颗炽热的报国心。

同样年代摆在这里,他也能理解人们普遍对于商贩的轻视。

但是无论如何,沈父真的给他出了道要命题。

沈父已经说得很明白,只要他接受工作分配,等女儿毕业,便同意他们处对象。

可他明显表现得不情愿。

那您猜沈姑娘心里会怎么想?

钱和她,哪个更重要?

沈姑娘虽然不说,但李建昆料想她肯定琢磨过。人之常情。

李建昆戳在她跟前,低头望着她,轻声道:“你知道的,我是学经济的,其实你上次跟我说,徐庆有说过的一些话,还真被他说对了。按趋势,未来真会是一个经济社会,而且我比他看得更透。

“我承认我走这条路,是为了钱,但不仅仅是。

“纵观国际经验,民营经济将来会是国家的经济核心,咱们国家现在并不缺一个搞经济研究的人,但要说到做生意,做大生意的人,你能说出一个吗?

“讲真的,我认为我具备做这个先驱者的条件。民营经济做得好……比如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开一家工厂,需要上万个岗位,是不是一下解决了上万人的就业?

“对社会的贡献并不一定比进入体制小。而且我个人很不喜欢处处受人掣肘、勾心斗角。在这条路上,我才能甩开膀子,做更多的事。”

沈姑娘攥着衣角,细细品味着这番话,半晌后,回道:“你这么聪明,你选的路,肯定是你斟酌过的最优解,我大概能理解。可是我爸他……”

“你爸的意见重要,也不重要,只要咱俩的心在一起。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改变他对我的看法,接纳我。”

沈红衣耷拉着脑壳,口鼻间缓缓吐出一口气,只是李建昆没法察觉。

她轻轻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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