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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2章 脑回路不在一个频道上!(1 / 1)

连城烨抢救结束后的三四天,唐安歌都会向她舅舅询问连城烨的情况,她完全是冲着学习相关医学知识去的。

可安翊笙却因为连城烨在昏迷时,紧握她的手一事,变得有些敏感。

他言简意赅告诉唐安歌,连城烨已经熬过危险期。

第四天,安翊笙就以为自家单纯的宝贝外甥女因被连城烨那个老男人碰了小手,就喜欢上了连城烨,才天天这么关心连城烨的情况。

“……小歌儿,连城烨今年都三十二岁了。”

安翊笙语气严肃地提醒她。

实际才三十一岁零五个月。

“嗯,我知道。”

唐安歌不明白她舅舅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他比你大了十岁!”

安翊笙强调。

唐安歌疑惑:“所以?”

今天舅舅说的话她好像听不懂。

“俗话说三岁一代沟!大十岁,四舍五入就是四代沟了。”

安翊笙极力阻止道:“不可否认连城烨在工作上很出色。

但是,舅舅在给他检查时发现他身有隐疾,就连舅舅的顶尖医术,都束手无策!他的隐疾大概率是一辈子的!”

唐安歌:“……”舅舅为什么突然跟她说这个?

难道是想让她努力专研、攻克这个医学难题?

“好的,舅舅我知道了!”

沉迷学医的唐安歌无比认真回应道。

舅舅说过她在医学方面很有天赋,余生还有好几十年,她不会让舅舅失望的!以为经过自己的极力劝说,她终于放弃喜欢连城烨了,安翊笙甚至欣慰。

“我们家小歌儿真乖。”

脑回路不在一个频道上的舅甥俩,终于“达成协议”。

之后,唐安歌更加沉迷学习,无法自拔。

周末好友时千诺叫她出去玩儿,她都以太忙为由拒绝了。

这样大约过了一个月。

唐安夫妇有些被女儿的用功劲儿吓到,忙问安翊笙怎么回事,安翊笙只说了一句“小歌儿这是在化悲伤为力量,过段时间就好了”。

唐安夫妇再问,安翊笙却不再细说了,再说他造谣连城烨有隐疾的事就要曝光了。

他不是怕连城烨知道,而是怕外甥女万一知道连城烨正常的,没有隐疾,会再次喜欢上连城烨。

这天星期六,唐安歌终于肯放下功课,吃过早餐就出门找好友去玩了。

两人逛了大半天,下午四点多唐安歌回到唐家庄园。

“二小姐,您回来了。”

管家笑着恭敬道。

“嗯。”

唐安歌在玄关处换了鞋子,便拎着战利品走进大厅。

“爸、妈我回来了。

千诺今天帮我切出一块冰种紫罗兰……”话说到一半,看见有客人,唐安歌声音顿住,也放缓了脚步。

“冰种紫罗兰?

小歌儿,拿过来给我看看。”

安小兔朝女儿招了下手。

唐安歌拎着一堆战利品朝母亲走去。

将其中一个袋子递到安小兔面前:“这个。”

抬眸瞄了眼端坐在另一组沙发的连城烨……也是,一个来月了,他的伤应该也好得七七八八了。

今天他穿的是量身定制的白衬衫和黑西裤,衬衫袖子随意卷起,手上戴着军式腕表;简洁但大气的着装,浑身掩不住的凌厉逼人气场。

撞上连城烨的视线,唐安歌心脏猛地一跳,故作淡定收回目光。

没想到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却患有鲜为人知、难以启齿的隐疾。

“啊!这块冰种紫罗兰真漂亮~”安小兔惊艳地夸道。

“嗯。”

唐安歌认同地颔首。

上午和好友逛街,在外面餐厅吃过中午饭,然后好友带她去翡翠原石市场玩儿。

切了七八块翡翠原石,终于切出一块冰种紫罗兰。

这块冰种紫罗兰内部比较干净,翡翠原石店的老板当时开出一千万的价格想买下来,但被好友拒绝了。

好友说翡翠原石是她付的钱,开出的冰种紫罗兰自然也该归她。

“小歌儿有没有想过要用这块冰种紫罗兰做点什么首饰?”

安小兔问女儿。

无论是种水还是颜色,都太漂亮了!唐家旗下的珠宝公司是全球知名奢侈品牌之一,可唐安歌不是在唐家长大的,对珠宝方面不太了解,而且她沉迷学医,对珠宝的兴趣和关注也不大。

于是她淡声回答说:“千诺说这块冰种紫罗兰,够做一套首饰。”

“那我帮你找个玉雕大师,将这冰种紫罗兰做成一套首饰?”

安小兔询问女儿的意见。

“好。”

唐安歌没有异议:“做两个手镯。”

这块冰种紫罗兰够厚,可以出两个手镯。

给千诺一个。

“行,妈知道了。”

安小兔知道女儿的意思。

母女俩聊完了,唐聿城简单地介绍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小歌儿,这位是连城烨,爸之前跟你提过。”

尽管之前女儿跟她舅舅去“枭狼”抢救过连城烨,已经见过了。

停顿了下,他接着道:“连城烨,这位是我女儿唐安歌,唐家二小姐。”

唐家大小姐是萧叶暖。

“唐小姐,你好。”

连城烨语气清冷沉稳打了声招呼。

他从下属哪里知道自己的命是安翊笙抢救回来的。

但下属隐瞒了唐安歌那天也在手术室的事。

“你好,连城先生。”

唐安歌也淡淡回应了句。

唐聿城只是让两人相互认识一下,仅限于认识,打个招呼,并未有别的想法。

打完招呼,唐安歌便说:“妈,我先回房了。”

拎着东西上楼。

二楼,唐安歌准备开门时,余思雅走了过来,“安歌姐姐,你回来了呀,都买了什么?”

当年唐安歌被劫走,下落不明之后;这么多年以来,唐安夫妇一直在做各种公益和慈善。

余思雅是他们捐助的孩子之一,只比唐安歌小七八个月。

前阵子受了些伤,如今住在唐家庄园养身体。

“衣服。”

唐安歌冷淡回应道。

“安歌姐姐你要买衣服,怎么不叫干妈陪你去呀;干妈特别会挑衣服,也懂得搭配,我穿的衣服都是干妈帮挑的。”

余思雅口中的“干妈”是指安小兔。

意思是在告诉唐安歌,她的母亲有多疼爱自己,自己穿的每一件衣服,可都是唐安歌母亲帮她挑的!想让唐安歌为此感到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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