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一语惊醒梦中人!(1 / 1)

张川等人硬生生将这件事情,变成了竞拍会。

最后,张川以二十二两银子的代价,买下了下一头生猪。

这一幕,将何太平看得目瞪口呆。

他杀了大半辈子猪,做了小半辈子杀猪饭。

但有一说一,何太平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值钱的猪!

一头猪普通的价格是多少?

绝对不会超过二两银子!

为了一头猪,有人居然愿意花费超过十倍的价格。

这特娘是不是傻?

何太平知道,人家其实根本不傻。

如果真的是傻子,不可能守得住偌大的家业!

就像是自己的东家朱寿一样。

所有人都说他是应天府最大的败家子,但是他真的败家吗?

今天,何太平感觉,自己在朱寿身上学到的东西,比自己过去学到的所有东西都要多。

换言之,他老何大半辈子是白活了!

曲终人散。

张川在一群老饕的簇拥之下,趾高气昂地离开。

何太平则是巴巴的跑到朱寿身边。

他打定主意了,只要朱寿在这里,他就寸步不离。

太特娘的长见识了!

“老何啊,今天你学到了啥?”

朱寿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在大食堂转了一圈,然后悠哉游哉朝后院而去。

一边走着,他一边还开口问何太平。

从来不知拍马屁为何物的何太平,此时无师自通,而且直接职业专精。

“公子做生意的本事,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应天府的所有人都是瞎子,只有俺老何有幸能够跟在公子身边时时聆听教诲,才能够识得公子的半分本领……”

何太平张嘴就来,一点磕巴都不带打的。

但他敢指天发誓,自己现在说的这些,都是真心话,比真金白银还真!

朱寿嗤笑一声,道:“你以为这就算了?一头肉猪,卖他二十二两银子,你觉得是我赚了?”

何太平愣了愣,然后用一种极为敬服的目光看向朱寿。

宰人宰得这么凶残,朱公子居然还觉得自己是亏了?

妈也……这……

何太平眨巴着小眼睛,一脸迷糊地看向朱寿。

朱寿忍不住笑道:“不要惊讶,老何,这只是基本操作。今天本公子高兴,就教你一些东西。”

说着,朱寿伸出一根手指头。

“首先,老何,我问你,刚才我吃的那头猪怎么样?”

何太平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公子便是再问我十遍,一百遍,我都会说,那是老何我此生见到的极品!”

看着何太平的小眼睛里,流露出颇为留恋的目光,朱寿忍不住一阵恶寒。

恶心!

知道的是说你老何干一行爱一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脑子有啥大病!

猪又不是美女,你至于如此吗?

朱寿连忙扭过头,不去看何太平,然后接着说道:“这样的极品猪肉,卖二十多两银子,你觉得贵吗?”

何太平仔细想了想,说道:“这样的肉猪,肉质已经比牛羊肉还要鲜美,最稀奇的是没有丝毫的异味。二十多两银子,确实不贵。可是……”

“可是什么?你是不是想说,我们自己有养猪秘技,这样的肉猪要多少有多少?”

朱寿抬了抬眼皮,似笑非笑地看着何太平。

何太平连忙点头,说道:“都说是物以稀为贵,公子的养猪场中,全都是这样的生猪,显然对于公子而言,这东西并不稀奇,为何您还会卖那么高的价格?在我看来,做生意嘛,回头客才是最稳定的财源……”

“愚蠢!”

朱寿毫不客气地驳斥了何太平的话,脸上满是嫌弃之色。

“老何啊,你知道物以稀为贵,其实已经算是不错了。但是你的脑子怎么就不转弯呢?物以稀为贵,但这样的货源,只有我们有。我们说稀罕,它就稀罕,我们说不稀罕,它不就不稀罕了吗?”

何太平愣了愣,随后恍然大悟,再然后脸上就露出犹豫之色。

“生意人当诚信为本……”

听到这话,朱寿忍不住啧啧称奇。

“老何啊,所以说你为啥折腾那么多年就是赚不到钱呢?”

顿了顿,朱寿才一脸认真的对何太平说道:“你这样的,就是被真正精明的生意人忽悠傻了。”

“做生意,哪里有不玩套路的?有道是,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大家谁都不比谁傻,哪个人心里没点占便宜的心思?你做生意,若是不想办法让人觉得你这里有便宜可占,人家为啥要买你的东西?”

一语惊醒梦中人!

何太平浑身大震,随后一脸恍然大悟道:“公子说得极是!当初我做食肆的时候,旁边的另外一家食肆,用的材料没我的好,都是不值钱的猪杂混着一些劣质猪肉。但胜在价格便宜几文,说实话,他的利润比我要高上不少。但是,人家的客人就是比我多!”

朱寿有些怜悯地看向何太平。

可怜的大明人……

自己苦口婆心说了半天,要让老何打开格局。

没想到,他想了半天就想到这么一个例子。

人家把猪杂当做猪肉卖了吗?

说到底,老何是瓷实的憨,但另外一家食肆的老板,就有头脑多了。

但另外那人,也不能说没有诚信经营,甚至算不得以次充好。

人家无非就是抓准了消费群体!

实在啊……

朱寿不由得感慨,后世的那些生意人,若是都跟大明的百姓这样死脑筋。

恐怕,做生意早就不知道被饿死多少人了。

难怪何太平会觉得他一头猪多卖是十倍的价格就是坑人。

按照他的标准,这简直就是天坑!

他也承认东西值这个价,只是多赚这么多钱实在是太昧良心。

可是,他怎么不想想,自己的独家货源,那就是独门利润。

能赚这个钱,为啥不赚?

不赚才是傻好吧!

欺负老实人?

老实人有钱而且愿意掏这个钱啊!

这种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又没挨着旁人,更没触犯律法。

有道是,法无禁止即可行!

咱老老实实做生意,也不坑穷人,最后皆大欢喜。

无论如何,奸商的名头,怎么都放不到咱的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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