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
当骷髅被林易和秦必的“双人金锁”放出来,重新坐在椅子上时,他的脖子和各个关节处,仍旧有一些红印。
整张脸也涨出了几分血色。
而林易和秦必,则趴在他的对面,对着几块大骨头大快朵颐着。
“艾玛真香!”
“你家小倩的手艺可以啊!”
两人一边夸赞着,一边传来咀嚼肉块,以及吸食骨髓的声音。
骷髅慢慢眯起了眼睛,看着这两个大言不惭,靠着制服他威胁小倩把肉拿出来的混蛋,道:
“不要脸。”
秦必:“很中肯的评价。”
林易:“多谢夸奖。”
小倩懵了:“???”
她不可思议的看向了骷髅,仿佛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次是骷髅尴尬的笑了笑:
“习惯就好。”
但很快,小倩又笑眼弯弯,“真好。”
骷髅诧异:“这有什么好?”
“这是第一次见到能和爷关系这么好的人呢!爷也不再只有小倩一个人了。”
听到这句话,骷髅的眼睛立刻就干涩了起来。
林易和秦必停止了进食。
他们也嗅到了一丝故事的气息。
恰巧两人也差不多吃饱了。
于是林易将油手在秦必的衣服上蹭了蹭,随后看着骷髅:
“讲讲吧!你们的故事!”
“关于什么血蛊……还有你俩是什么关系?”
小倩闻言,小脸一红,立刻端起桌子的碗:
“我先去洗碗!”
说着,她转身进了身后的后厨。
目送着她离去之后。
林易眼睛之中的好奇之色愈发明显了。
“等等!我还有一个疑问。”
秦必忽然插嘴,问出问题。
“什么疑问?”
林易皱眉。
秦必则看向了骷髅,问道:
“话说回来……你之前说,你也中了那个蛊毒,所以毛发都变成白色的对吗?”
骷髅点了点头;
“对啊!”
“那我想知道……你那里的毛发,是不是白色的?”秦必眼神灼灼,其中满是求知的欲望。
林易:“???”
骷髅:“???”
……
骷髅的故事,起源于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夜。
他的父母,都是苗疆本地的养虫人。
在苗疆那个地方,养虫是一个非常常见和大众化的职业。
和中原的农民别无二致。
他们靠着养殖虫子,再卖给苗疆那些有点权势的山寨,以此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但恰逢那一年干旱……向来喜潮喜湿的虫子们,生存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在那一年的三伏天,骷髅父母养的虫子,几乎全部旱死了。
不仅是他们,整个苗疆的大部分养虫人,都同时断了生计来源。
一时间,灾民遍地。
但苗疆本地的土司们,并不在乎这些。
因为彼时的大齐朝消亡,群雄并起,逐鹿天下。
土司们试图加入这场混战,在争霸的乱世之中,分得一杯羹。
没有人会在意底层人的死活。
于是苗疆一时间灾民遍地,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况。
骷髅的父母,当时刚刚生下自己的孩子。
但他们无力养活他。
毕竟连他们自己都吃不上饭。
也就在这个时候,当地的一个寨子,看中了骷髅。
他们发现,骷髅的血液很特殊,似乎很适合成为血蛊的容器。
但血蛊是极凶之蛊,一般成为血蛊容器的孩子,基本很难活下来。
因为血蛊不停的吸食着供养者的血液精华。
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
那些孩子往往生不如死,其中许多因为血液枯竭而死。
也有不少是自我了断。
只有少数的幸存者,靠着自己绝佳的血液资质,还有超人的毅力活了下来。
但即便如此,他们仍旧会带着非常严重的后遗症。
成为毛发全白,惧怕阳光,体质虚弱的“活死人”。
骷髅的父母当然也知道这些,知道自己的孩子未来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但他们也明白,现在如果不把孩子送出去,而是留在身边,一家人只有全部饿死的份!
一切为了活着。
他们最终答应了这个寨子的请求,将孩子送出去当了血蛊的容器,同时获得了一笔钱,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
“等等……”
故事说到这里,林易忽然开口打断了,他举起了手,像是上课提出问题的三好学生,问骷髅道:
“你一直说,血蛊有多难得,又有多反人类。但你一直没说这个蛊是什么……为什么那些寨子会想尽办法,甚至违背人伦去培养这个东西呢?”
骷髅回答道:
“血蛊是一个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使用者身体天赋的东西。”
“一个普通人,在被种入血蛊之后,在短时间内展现出的战斗力,怕是绝对不会低于秦统领。”
林易闻言,又看了看秦必身上的肌肉块子,忍不住惊呼:
“真的假的?”
别看秦必平日里在和上官落的战斗中,完全没有任何抵抗能力。
但武力值毕竟是相对而论的。
上官落的武学天赋,在整个大楚,估计能排到第一。
如今的个人武力,怕也是能直接排进前五。
秦必比不上她,不代表就是个菜鸡。
整个大楚武人众多,高手如云。
但秦必怎么说,也能在其中混进前一百。
毕竟“一流高手守门员”这个称号,不是白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