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由精品提供的—《》131.他给的蛋糕,我不想要
林鹿回到小旅馆的时候,发现一楼居然没有开灯。
这太反常了。早知道,旅馆做的本就是过路客的生意。必须要有巨大的灯牌,背光明亮,在夜晚的街头,远远就能看到上面“住宿”二字。只有这样,才能招徕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来客,风尘仆仆背着背包进店入住。
所以就算看店的人睡了,前台也不会灭灯。表示还在营业,床铺未满,有想住店的大可以放心按下按钮,自然有睡眼惺忪的老板来开门迎接。
今天还是周末,算是旅馆生意最好时。萍姐居然关了灯?
满怀疑惑,林鹿走近旅馆,喊了一声,
“萍姐,你在家吗?”
无人应答。
“萍姐?”
还是没人说话,大概萍姐有事?所以才没有开店吧。林鹿就掏出钥匙开了门。
却没想到,才进门,就被弥漫的烟雾呛得咳嗽起来。林鹿捂着嘴咳咳几声,才看到隔壁仓房黑暗里一点红光闪烁。
“萍姐?!你在库房里做什么?地上很凉啊,你怎么坐在地下?”
林鹿一边说,一边赶紧伸手去拽她。萍姐一抬头,他吓了一跳。
“萍姐你眼睛怎么了,你哭了?”
“没事。我就是收拾东西。”
声音哑得很,不知是被烟熏得还是别的缘故。萍姐手背胡乱在脸上擦了擦,
“收拾收拾。东西太多了,换个地方就放不下了。”
“怎么就放不下了,这库房不是还空着一多半吗?大半夜的,收拾什么东西呢。萍姐,我回来看你灯都没开,还以为今天小旅馆关门了。”
“是啊。关门了。不开了。”
笑了笑,萍姐推了林鹿一把。
“你去睡吧。没什么事。这几天我不在家,你帮我看着点店,冰箱里还有不少吃的,你都给他吃了,别浪费了。房钱我也不收你的了,咱们认识一场。就当是萍姐谢谢你这些日子照顾小美。”
“萍姐,没出什么事儿吧?”
云路总觉得萍姐这话说的有些奇怪。可萍姐却笑笑,又推了他一把。
“赶紧睡去吧,能有什么事儿啊?什么事儿都没有。”
林鹿满腹狐疑。但他毕竟是真的累了,洗了澡就打算去睡了。
不过睡前,他还是特意去看了看小美。小姑娘安静地躺在床上,在月光下显得那么苍白。
……
第二天,萍姐果然一早就不见了影子。林鹿也没怀疑别的,替她看着店。
可才到上午,就有一伙人闯进来。
“云萍呢?叫她给老子出来!”
领头的黄毛一进店,一口浓痰就呸在地上。
“他妈的,说了这破房子让给老子,老子给她二十万。她竟然还敢跑出去挂在中介里,是不是活腻了?兄弟们,给我把这破旅馆砸了!”
说着,他一挥手,那几个人就要往里冲。那样子,竟然好像根本没看到林鹿一样,嚣张极了。
“你们干什么!”
林鹿冲上去拦住黄毛。那黄毛好像没想到他居然会拦,斜斜眼睛又呸了一声,
“你不是云萍那老女人招的租客吗?我砸她的店,管你什么事!滚开!”
“你们凭什么砸萍姐的店?”
“就凭我牛逼!这一亩三分地,谁不认识我威哥?她敢跟我作对,就是找死!妈的,不是她闺女都要病死了吗?我好心好意给她指条明路,叫她把这破旅馆卖给我。她居然不愿意?还敢出去再找买主?真是活腻歪了!”
“什么?”
林鹿呆住了。
萍姐要卖旅馆?不,更重要的是……小美病得那么重?竟然有性命之忧?
“你说什么?你说清楚点!”
他抓住黄毛的胳膊,却被一把推开了。
两人推搡的时候,其他人也没闲着。他们将柜台上摊开的账本和纸笔推到地上,还把玻璃柜里的香烟和打火机全塞进了自己口袋,一包也没落下。就像一群蝗虫,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行了!今天就算是给她点小小的教训,差不多就够了!”
那黄毛又一摆手,
“你告诉云萍,可别想着和老子作对。下次就没这么简单了!”
说完,这群蝗虫就像来时一样,一哄而去。林鹿呆愣在原地,脑子里乱哄哄的。
昨天萍姐的反常在脑海中闪过。林鹿心里越来越焦,慌了神了。直到在地上的账本和纸皮之间,他突然发现了几张医院的x射线图像。
顾不得别的,他捡起这几张检验单,就往门外跑去。
“林哥!”
却不想,门口正撞到了小周。他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蛋糕盒子从车里下来,看到林鹿就使劲挥手,
“林哥你干嘛去?宁总让我给你带了蛋糕!”
“小周你忙吗?我要去市肿瘤医院,送我一下可以吗?”
林鹿满头是汗,真的急坏了。他这样子也把小周吓了一跳。
“当然没问题!林哥你上车!”
林鹿也没多话,上了车,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小周一边踩下油门,一边从后视镜观察林鹿的脸色。他小心翼翼问道,
“林哥,你去肿瘤医院干什么?你身体不舒服?”
“不是我,是我房东的女儿。”
“哦。”
小周大松了口气。他瞥了一眼放在副驾驶座上的蛋糕盒子,试探地问了一句,
“林哥,你爱吃草莓蛋糕吗?”
“啊?”
林鹿满心都在小美的病情上,听到这无厘头的问话不由地一愣。但他一向有礼貌,还是认真回答,
“其实不太喜欢。”
“……”
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个回答。
准备好的一肚子话突然无从说起了。
……宁总,你还能更不靠谱点吗!
不是说林哥特别喜欢草莓蛋糕,每次到帝国学院门口那个“baking!必点草莓蛋糕,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林哥在他家吃过别的甜点吗?!
小*劝人小能手*周突然觉得有点生无可恋。
守着宁总这个老板,劝和真的太难了……(╥_╥)
但小周毕竟是小周。他清清嗓子,决定舍身替老板挽回几分“居然连对方爱吃啥都不知道送礼送错了品种还妄想挽回关系?”的尴尬。
“原来林哥你不爱吃草莓蛋糕啊?都怪我,宁总叫我去挑,我就自作主张,挑了这个。还以为你会喜欢的,哈哈,哈哈哈……”
“其实,是致远哥挑的吧。”
小周的“哈哈哈”声戛然而止。
“我和致远哥第一次见面不算愉快。那时候我觉得他太凶了。他站在那里,不笑也不说话。随便抬眼睛看你一眼,都叫你心里一哆嗦。”
“哈哈。宁总不是一直这样……”
“是啊,他一直都这样。是我自己不一样了。”
林鹿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那蛋糕盒子。
“这是baking!家的蛋糕吧。我第二次遇到致远哥,就是在这家店里。
不对,不该说是遇到。准确的说,我是被搬到那边去的。那天我没吃早饭,舞蹈练习强度又太大,结果低血糖晕在了校门口。等我睁开眼睛,就已经躺在baking!家的椅子上了。对面,就是致远哥。我记得很清楚,致远哥穿着一条西裤,皱着眉头举着一把银晃晃的刀。那条裤子料子版型都很好,显得他腿真长。他那沉思的样子,就像从油画里面跑出来的一样。”
“所以林哥,你就被美色所惑了?当时就看中宁总的美貌了是不是?”
“什么美貌啊。”
林鹿摇摇头,
“也就看了第一眼,有点被惊艳到。下一眼,就看到致远哥转过来,一手拿着银刀,另一手端着草莓蛋糕……刀子明晃晃的,鲜红的草莓酱顺着刀刃往下淌。配上致远哥那种不太高兴的眼神……我当时有种感觉,下一秒他就要把刀子捅进我肚子里,然后把我做成蛋糕馅儿了。”
“……咳咳!”
小周一个没留神,被口水呛了个够呛。
——这是什么第一印象?也太糟糕了吧!而最糟糕的是,冷面杀人狂什么的,有点过于符合宁总的人设了!他这一听,居然脑子里马上就有画面了!
“那宁总他说什么了?是不是说‘快吃!我赶时间,还有会要开!居然能低血糖到晕倒,你怎么这么没用?下次记得小心点!’”
惟妙惟肖的模仿,叫林鹿笑出了声。小周也忍不住笑起来,车子里的气氛轻松了许多。
“没有。他就用那刀子尖挑起一块蛋糕递过来,对我说——‘我这辈子也没有伺候过人。这是第一次,你最好乖乖吃完。’”
“哇……果然是宁总能说出的话啊。那林哥你说什么了?”
“我什么都没说。不过我把整个蛋糕都吃掉了,当天晚饭都没吃下去。后来过了好久,我还是一看到草莓蛋糕就犯恶心,还每次都要强迫自己吃完。其实,还蛮辛苦的。”
“既然这样,为什么一定要点草莓蛋糕啊?!”
“我也不知道啊。大概是因为第一次吃了太多,所以给他造成了错觉吧。”
手指头又敲了敲蛋糕盒,林鹿的笑容有些无奈。
“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其实我从没喜欢过草莓蛋糕。”
小周突然沉默了。
过了一会,他轻声问,
“林哥,其实你从没喜欢过草莓蛋糕。但是你喜欢宁总为你点的蛋糕。不论是什么口味,你都会认认真真的吃完。所以你喜欢的,其实只是让宁总开心吧?”
林鹿也沉默了一会,轻轻笑了。
“是啊。我喜欢吃的,是他替我选的蛋糕。可我现在想试试自己喜欢的口味,想试着让自己开心。草莓蛋糕,我吃了好多年,真的不想再吃了。小周,你能明白吗?”author_say宁总,您知道小鹿其实从没喜欢过吃草莓蛋糕吗?从头到尾,都是为了让你开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