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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 / 1)

他坐在车里,还是和从前一样西装革履,剑眉星目的模样看上去极为正直。单从脸型来看,他比以前要瘦一些,肤色偏黄,并不像我印象中的那样气色红润、精神抖擞。但再看看他开的宾利,不难判断和以前比起来,他已经变得更加富有。他嘴角上翘,勾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视线在秦森那里停顿了至少三秒,才挪到我脸上。

从同他对视的那一刻起,我就在仔细回想他的名字,过了将近五秒才隐约记起来。王复琛是他的名字。他是个律师。律师这个行业目前在国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或许也是我因为他的富有而感到惊讶的原因。

不过不能否认他颇具才能。三年前秦森被告杀害简叔的那场官司,就是王复琛逆转了局势,才让秦森没有被判刑。同时早在我认识秦森之前,他就是秦森的好友之一。至于我为什么对他印象深刻到难以忘怀,或许是因为在打官司前,我曾经和他有过一段交谈。

“当时天台上只有你们三个。”那时他正在自言自语似地梳理案情,“说实话,我不相信秦森会把简先生推下去,就算他那个时候正在发病。”

而我则是刚刚从医院出来,已经被那段时间接连发生的事折磨得疲惫不堪,摇摇头敷衍地回应:“你要说成是简先生自己不慎坠楼也无所谓。”我按着太阳穴告诉他,“怎样都好,关键是让法院轻判。秦森现在这种状态不能坐牢,你知道吧?”

“不,我不是说我怀疑简先生是自己掉下去的。很明显他是被人推下楼的,警方不是傻瓜,我也不是。”王复琛却慢条斯理地摇了摇脑袋,显然并不赞同我的说法,“所以我想说,我在怀疑把简先生推下楼的是你。”语罢便抬头看向我,他抿唇冲我古怪地一笑,丝毫不为自己的语出惊人而紧张或是不安,“你比以前迟钝了,魏琳。”

那个瞬间他看着我,眼神竟好像带着温度,要在我的脸颊上烙出一个火印。一种难以抑制的紧张感在我心头稍纵即逝。在意识到我并没有杀害简叔的时候,我放松下来,回他一个笑容。我相信他已经在我身上看出了什么不该看出的东西。因此我记住了他的脸。

“好久不见——秦森,魏琳。”此时此刻,时隔三年王复琛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笑得一派轻松地坐在车中向我们打招呼,又指了指后座的车门,“我送你们一程?刚好可以谈谈俞美玉的委托。”

微不可闻地冷哼一声,秦森给了他一个面无表情的回答:“求之不得。”

而后他攥紧我的手,打开车门将我塞进车里,自己也跟着跨进来坐下。他紧紧握着我的手,习惯性地拉住它拢进他温暖的衣兜的时候,我总算反应过来:王复琛就是俞美玉那个神秘的“律师朋友”。

我突然感到不可遏制的愤怒。

三年前带着秦森离开x市时,一切都非常顺利。不论是把秦森从康宁医院接出来,还是彻底摆脱掉王复琛的“关注”。但现在,什么都毁了。我可以猜到王复琛是如何找过来的——像陶叶娜那样看到新闻,像简岚那样看到秦森匿名在论坛发的帖子,又或者是留意到简岚的动向……总之,这全是秦森引起的。

他在试图摆脱我。甚至不惜引来这些过去的、让我恶心至极的面孔。

这个认知让我胸腔里冒出一股邪火。我试着挣开秦森的手,然后夺门而出。但他似乎早就料到了我的反应,掐着我的虎口让我无法挣脱。他没有看我,而是看似平静地平视正前方,只有下颚的肌肉由于压制情绪而紧绷,手下的力道大得让我发觉在他面前我根本没有逃跑的余地。

我开始恨他。

那股恨意随着邪火越烧越旺。如果不是正在王复琛的车里,我或许会毫不犹豫地掐住秦森的脖子。我甚至敢直接扑上前咬断他的脖子。我知道我做得到。

他非得摆脱我的话,我不介意跟他一起死。

毕竟我不像他。他不敢杀我,可我敢杀他。

“看来你已经猜到俞美玉的‘律师朋友’就是我了。”王复琛不急着发动车子,而是通过后视镜笑意盈盈地看看秦森,再将视线转向我,“魏琳也不怎么吃惊的样子。”

他表现得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我和秦森之间气氛紧张。显而易见,他在装傻。他的洞察力不比秦森弱多少,这点我可是记得很清楚。我停止了挣扎,不想给他继续做戏的机会。那只会让我的情绪逐渐失控。

“你在这边根本就没有任何熟人,没必要再虚情假意自称是俞美玉的朋友。”秦森望向后视镜,面不改色地对上他的目光,拢在衣兜中的手还死死掐着我的虎口,一刻也没有放松,“三年前简从卿的那个案子已经结了,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这次接受俞美玉的委托也是给你面子,我不管你和简岚是为了什么大老远跑来v市,等雨夜屠夫的案子结束,我就不想再看到你们的脸。”忽然他松开了我的虎口,反过手用力扣紧我的五指,与王复琛对视的眼神也慢慢变得阴鸷起来,“不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这是警告,不是劝说。”

今天依然是个阴雨天,外头天光灰暗,滤过车窗投进车内的光更是颜色黯淡。秦森整个人则坐在阴影之中,瘦得撑不起他的大衣,肤色苍白,面色阴沉,浓重的黑眼圈让他陷进颧骨上方的眼眶就像两个黑色窟窿,只有眼仁里依稀映着前方挡风玻璃那儿透进来的光。他看起来像是久居地底的吸血鬼,随时可能露出尖牙攻击他正透过后视镜看着的那个男人。

沉默片刻,王复琛勾唇一笑。

“你觉得只要没有人来打扰,你们就能安稳过与世隔绝的日子了吗?”他开动车子,视线挪回了前路上,“秦森,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这种想法有多天真。”食指不紧不慢地敲着方向盘,他几乎没说一句话都要停顿半秒,好像在给自己留时间思考应该如何措辞,“我看过你在论坛发的那个推理帖子,也看得出来你一直在关注时事。这就是你的本能,你根本不可能戒掉。你是个社会人,没办法割断自己跟外界的联系。更何况你有天赋,你的天赋召唤你的本能。”

说完他就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嘴边依旧带笑。

“你说对吗,魏琳?”

从头到尾我都板着脸一声不吭地坐在秦森身旁,此刻当然也不打算给王复琛任何回应。我在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

“你倒是口齿伶俐了不少。”秦森也没给我开口的机会,严肃而认真地出声讽刺他,“以前我一直认为你不适合做律师。比起发财,你更可能因为穷困潦倒而死。”

王复琛仰头大笑:“原来你也有看错人的时候!”

路途中他们聊了一些从前的琐事。我仍旧闭口不言,也终于渐渐平复了心中的怒火。但直到王复琛把车停在别墅门前,我都没能彻底忘掉那种强烈的恨意。

就好像三年前把刀捅进那个人的脑袋时一样。

我以为我失去了所有的感情,可那一刻我才发现种种负面情绪还深深扎根在我的大脑里。

“糟糕,聊了半天都没有聊到正事。”王复琛的声音拉回了我的神智,我抬起头,正好见他在驾驶座回头望向我们,以手指天对我们保证:“介意我晚上过来打扰吗?只谈案子,我保证。”

还有什么拒绝的余地?我发现自己摆不出任何表情。

如往常一样掏钥匙踏进家门,我弯腰拖鞋,秦森则经过我身边,径直走向书房。

“在车上的时候你本来可以提醒他。”我缓缓开口,“你想给他机会么?”

他的脚步声停下来。

“我说过我不会复出。”他说。

拎着鞋直起腰,我对上他的视线。

他伫立在靠近客厅中央的位置,侧着身凝视我的眼睛,微微皱着眉头。

两秒之后,我收回视线,把鞋放进鞋柜里,趿上拖鞋目不斜视地往厨房走去。其实我明白,王复琛是对的。秦森做不到。他根本不可能做到完全不与这个社会联系。而一旦开始了这种联系,他就会忍不住尝试摆脱我。

我来到厨房,取下一把菜刀。将刀柄握在手里的时候,我本能地迟疑了一秒。

然后我把左手搁到砧板上,收拢四个手指,留下伸出的小拇指。它修长而骨节分明,确实是双漂亮的手。我曾一度十分爱护它,因为我需要弹钢琴,那除了是我的工作,也是我一辈子的喜好。

这三年我戒掉了钢琴。秦森却做不到。

我举起刀,用力剁了下去。

疼痛感直达大脑的同时,我听到了刀刃砸在灶台上的声响。有血溅出来,溅到了我的手背上。

“魏琳!?”客厅那边响起秦森的声音。

他冲进厨房时,我意识到自己在笑。

我想起一件非常久远的事。大约是在六年前,在我走出抑郁症的阴影之后。那是我头一次去a大,想要偷偷溜进秦森的课堂,给他一个惊喜,顺便了解一下他在学校的生活。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天他的授课地点是个很小的教室。我从后门进去的时候,他还没有到场,教室里只有几个学生。

我自以为进去得悄无声息,却很快引起了那些学生的注意。他们相互交换了眼神,窃窃私语一阵,突然都站起来围到我身边。

“请问是魏小姐吗?”其中一个姑娘问我。

“呃,对。”我当时很是诧异,“你们是……”

“果然是师母!”他们却高兴起来,有几个女生甚至还发出了激动的尖叫,“秦教授说你今天会过来,特地嘱咐我们不要欺负你。”

“师母你看起来好像跟我们差不多大嘛!”还有男生趁着这个时候调侃,上下打量着我,“真的好漂亮啊,难怪秦教授会对师母一见钟情……”

学生的好奇心总是非常旺盛的。他们八卦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我招架不住,只好找借口离开教室,跑到楼道里等秦森。好不容易等到他不慌不忙地上了楼,一脸平静地迎上我的视线而后露出一个早有预料的笑容,我顿时松了口气,凑到他身边有些无奈地抬眼看他:“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来?”

“从昨晚到今早,你鬼鬼祟祟的举动已经暴露了你的计划。”他动作优雅而自然地拉了我的手让我挽住他的胳膊,另一条臂弯里还夹着教案,“不过很可惜你看错了课表。这节是给研究生上的课,所以不是你期待的大课堂,不足以让你藏起来给我所谓的‘惊喜’。”

“你还跟你的学生说了什么一见钟情的事?”我泄了气,只能偏过脑袋在他耳边小声问道,“现在他们都要觉得你是个只重皮相不重内涵的人了。”

“皮相当然是个重要的标准。”出乎我的意料,他没有为自己进行诡辩,而是大方地承认,并给了我一个不赞同的眼神,“谁不喜欢美的东西?只不过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不同而已。比如在某些极端分子眼里,鲜血就是最美的东西。”气定神闲地带我穿过走廊,他语气从容,以至于有那么点儿理直气壮的意味,“如果对美好事物的喜爱和向往也能被称之为肤浅,那这世上就只剩下凡夫俗子了。这种对‘肤浅’的定义从一开始就非常愚蠢。”

我听完禁不住嘴角上翘。他总能够严肃地解释一件事,同时把我逗笑。可我也并不是每次都把他的解释当真。有时候我会发现他有些孩子气,但我从来没有指出来。一是因为他就算无理取闹也能让自己显得十分有道理,二是因为我爱他,也乐于认识到他有着普通的一面。

但不论如何,对于我来说,他都是最特别的。

特别到我甚至忘了,他也会有疏忽和游移不定的时候。

这种大意毁了他的一生。

也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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