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洛萨突然感觉脸上一湿,下意识睁开眼。
发现一袭白衣的般若,正拿着一块手帕替他擦脸。
他笑着打趣道:“谢小姐来了。”
般若罕见有些局促,将手帕放到水盆里洗了洗:“为什么还这么叫我?”
“感觉还挺好听的。”
洛萨抓住了她的一只手,感觉摸上去跟以往也没什么区别,心中不禁生出了一种既释然,又失望的复杂情绪:“你不喜欢的话,我叫你灵韵姑娘怎样?”
般若有些疑惑道:“是之前的名字比较拗口吗?”
异格状态下,般若脸上的情绪也变得生动了许多,这使洛萨分外想要说一些比较出格的话,试探一下般若的反应——此前,他是绝难从般若脸上看出她的心情的。
“倒也不是。”
般若,不是“搬弱”,而是“波惹”的发音。
最开始是感觉有点拗口的,但叫习惯了,也就习惯了,这个时代比她更拗口的名字多的是。
“但你现在不是异格状态吗,我叫你谢小姐有什么不对吗?”
他的手不太老实,带着试探,小心翼翼地摸索着。
“你想怎么叫都好。”
般若的语气带着一丝无奈,抓住他伸进自己衣服下摆的手,把它拿出来:“感觉好点了吗?”
“好一点了,就是身上出了不少汗,躺着有点不舒服。”
般若稍微犹豫了下,还是道:“你稍等,我去准备热水。”
“芙琳她们呢?”
“被小国王请去参加庆功晚宴了。”
“哦”
洛萨放下心来,拉长语调问道:“我也想洗个澡,可我现在动不了.”
其实已经能动了,随着属性提升,洛萨从透支状态下恢复过来的速度也变得比以往快了很多。
“我帮你洗。”
般若顺手从桌上取出一支羽毛笔,虚写了几个拉丁字母,在宽阔的大帐中央,便有一个巨大的浴桶出现,边沿搭着一条白毛巾,上面还冒着袅袅的水汽。
她来到跟前,叮嘱道:“把脖子抬一下。”
洛萨紧跟着感觉身子底下一空,已经被一米八的大姑娘以公主抱的姿势抱了起来。
直到躺到浴桶里,洛萨才道:“你身上现在暖暖的。”
“嗯,毕竟是活人了。”
她这样说着,认真帮洛萨擦拭着身体。
“很久没做了。”
洛萨的眼神很灼热,烫得谢小姐有些心里发慌。
“可你不能动”
迎着洛萨充满期待的眼神,谢小姐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天清早。
神情气爽的洛萨,在般若的帮助下,穿上了那套“马克西米利安”的圣十字哥特式板甲。
马克西米利安——哈布斯堡王朝最伟大的皇帝之一,他被称作中世纪最后的骑士,但最让人熟知的,还是他曾迎娶了勃艮第的玛丽女爵,获得了勃艮第跟低地的富庶领土,奠定了哈布斯堡霸权的基石。
说起来,洛萨在模拟战中作为查理七世时,跟马克西米利安也算是同时代的人。
查理七世的儿子路易十一的最大对手,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两人围绕勃艮第遗产的争斗,完全能够演绎出一部波澜壮阔的影视作品。
这个不知算不算洛萨后辈的皇帝,所留下的哥特式板甲,算得上是相当华丽了,它的上面刻满了金色的花纹,许多地方还镶嵌有珠玉宝石,显然是一副礼仪盔甲。
但它又不像一般礼仪盔甲那样薄,既美观,又兼具防御力,这也使它变得格外沉重,难怪马克西米利安穿着它,会在跟暴民的冲突中被拽下坐骑。
般若帮他将头盔上的红色翎羽整理了下,退后了几步端详着:“还挺好看的,只是你要注意,我能感受到它里面藏着一个充满愤懑的灵魂。”
“放心,别忘了我可是黑暗领主。”
洛萨拍了拍胸甲,打了个响指,便有一缕圣炎出现——有这件“圣器”帮忙,自己下次施展圣枪时的威力,还能再提一提。
这时。
侍从也将日蚀牵了过来。
全套板甲还包括了马铠和马衣。
银色,镌刻金纹的马铠,装饰着红底金纹的马衣,衬得日蚀越发高大雄壮,他乘上坐骑,身后跟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翼骑兵,向最中央的王帐行去。
全副武装自然不是要进行叛乱。
而是在这时代,许多重要场合下,铠甲就是标准的礼服。
刚出营地,洛萨便看到有无数人簇拥了过来。
“赞美圣洛萨!”
“伟大的屠龙者,圣枪守护者!”
整个营地都沸腾了。
许多人都在一旁招手,欢呼着,想要跟洛萨进行近距离的接触。
一名骑士闯过了卫兵的阻拦,来到近前恭敬道:“大人,我能摸摸你吗?”
说话的,是祖加尔男爵的长子,一个看起来有些轻浮,实际上在领地里威望很高的年轻骑士,可惜在之前的一场战争中损伤了要害部位。
因为是自己人,所以才能“闯过”卫兵的阻拦。
洛萨调侃道:“摸我做什么,我又不是耶稣的圣包皮,不能使你重振雄风。”
“啊,不能吗?”
骑士摸了摸后脑勺,蓝色的眼珠里写满了失落。
没有子嗣,又失去了男性功能,就意味着他未来很可能要把继承人的身份,让给自己的弟弟——那个原本在圣凯瑟琳教区做主教的家伙,虽然规定不允许,但对于权贵而言,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规定就是等着被打破的。
行进路上,洛萨时不时向道路两旁招一招手,心中却不像之前那样感觉志得意满,信仰的力量,可以运用,但不能沉溺当中。
人们可以认为他是圣子,是上帝的代行者,但他自己不能这么认为,哪怕是一丝苗头。
洛萨默默在心底告诫着自己。
库尔斯来到近前,小声说道:“大人,向骑士团借款的事,那两个大团长邀请您今晚亲自去谈,态度还算恭敬,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嗯,我知道了。”
洛萨不动声色地回了句。
他不仅打算向骑士团借款,还要向所有十字军王公,各城市的市民阶层寻求捐赠,以弥补他接下来进军埃及的军需。
这年头,的确有不少教堂跟修道院都比较清贫,恪守教法,但更多的教堂和修道院则不然。
许多修士甚至连表面的清贫都不愿维持,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仍能收到大笔的捐赠,正如有句话说的“钱总会流向不缺钱的人,爱也一样。”
这个时代贵族,市民阶层对于教会的捐赠,除了“寻求救赎”这种信仰因素以外,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利益交换。
就像当初圣殿骑士团刚打响名声时,几乎半个欧洲的贵族都慷慨解囊,向骑士团捐赠大量地产,庄园和钱币,那效果跟随便找一家不知名的小修会捐赠能一样吗?
再比如,假如某位国王想跟自己那频繁出轨,跟身边所有侍从都睡过的王后离婚,但若是教宗常年接受着王后的捐赠,那能同意吗?
反倒是一些比较清贫的修会很难获取到足够的捐赠,只能自力更生,这也是大批修道院啤酒盛行的原因。
与其让这些捐助给修士们用来兼并土地的钱财就这样躺在暗无天日当中尘封,不如交到他手里,去收复基督世界已经失去五百年之久的地中海粮仓(埃及)!
只有拥有了尼罗河三角洲的丰饶之土,洛萨才算是在此地站稳了脚跟,拥有了能跟欧陆世界最有实力的三位国王平起平坐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