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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满分甜(1 / 1)

从小花园出来,沈挽问许千树:“你还要回去吗?”

她指了指宴会厅的方向。

许千树扬了扬眉梢:“你有别的安排?”

沈挽歪头想想:“我有个好玩的地儿,要不要一起去?”

许千树轻笑一声,点点头:“好。”

和沈挽坐上车,沈挽跟司机报了地名。

车子缓缓启动,沈挽打开方才从后备箱拿出的袋子。

袋子不大,里面装着一些首饰、化妆品和一身布料极少的衣服。

沈挽打量许千树一眼,发现他正在看自己。

“我们去哪里?”

沈挽从包中翻出化妆品,自顾自地补起妆来。

她一边照着镜子上眼影,一边给许千树解释:“今天有场outofbox乐队的演出,咱们去看演出。”

许千树没有听说过这个乐队,疑惑地皱了皱眉。

“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乐队,我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许千树点点头,大抵明白了沈挽的意思。

虽然他没听说过这个乐队,但是沈挽想把她真正喜欢的东西分享给自己。

许千树暗自弯了弯唇,耳根不禁泛起点点潮红。

见许千树神色怪异,沈挽歪头看了看他:“怎么了?”

“没事。”许千树抬手摸了摸温热的耳根,不自然地转移视线。

车子行驶平稳,沈挽轻车熟路地化着妆。

似乎是经常做这样的事情,她的手很稳,连眼线都能画得顺滑平整。

沈挽很快画完一套烟熏妆,而后将包内的首饰拿出来戴上。

首饰大多以金属质地的铆钉做装饰,造型夸张,十分有视觉冲击感。可戴在沈挽身上,不但不显违和,反而衬得她皮肤雪白五官艳丽深邃,又美又酷。

戴好首饰,沈挽翻出包里的那身特地准备的衣服。

许千树在车上不好换衣服,想了想,她打算等车停了再换。

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到包里,沈挽看到许千树一直在看自己。

原本没觉得什么,被他这么一看,沈挽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脸颊:“很……奇怪么?”

沈挽很喜欢去听地下乐队的演出。在她的圈子里,朋克风格的乐队算是小众文化,很少有人喜欢。

就连她的好闺蜜姜虞,每次见她这身装扮去听演出,都会毫不留情地吐槽她是在糟蹋艺术。

可艺术不分贵贱,她反而觉得朋克思想解放的尖锐立场是一种超前的艺术。

她去听演出图个开心,并不打算强迫身边人理解。

只是许千树这么看着她,多少有些害羞。

许千树胳膊撑在车窗上,支着下巴看她。

听到沈挽这么问他,许千树笑了笑:“没有,很漂亮。”

沈挽本来还在做心里建设,听他如此毫无保留地夸奖自己,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她放在包上的手不自觉地绞在一起,方才那股飒利感逐渐消失,神情中浮现一抹娇羞。

“你之前听过地下乐队的演出吗?”

“没有。”许千树遗憾地摇摇头,借着后座上微弱的灯光,他能看到沈挽神色中带着隐隐失落,“不过很想体验下。”

那双动人的眸中染上点点光亮,沈挽笑靥明艳地朝许千树点点头。

车子停在一条冷清的街道上。

司机把两人放下,沈挽嘱咐司机:“周叔叔,千万别跟我妈说我来这里啦。”

“我明白,小姐。”周叔笑眯眯应了一句。

沈挽不喜欢去那些恼人的宴会,每次都会偷偷跑出来听底下乐队的演出。她把装备全都放在了车上,周叔也常帮她打掩护。

沈挽靠在车窗上歪头想了想,笑嘻嘻道:“我妈要是问,您就说我约会去了。”

周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行,要是夫人听到,肯定高兴坏了。”

沈挽吐吐舌头。

把两个大男人赶下车,沈挽在后座上把衣服换好。她从车上下来,皮衣内搭了一件亮片露脐装,下面配了一条皮裤和马丁靴,挺括的衣型衬出她热辣的身材。

沈挽将眼线描得很长,眼尾往上一勾,目光也显得飒利帅气了几分。

很难想象此时的她和方才那个穿着小礼服温婉大方的人是同一个。

许千树看得有些怔愣,脸颊泛红地挪开目光。

所以……现在才是她真实的模样么?

想到前几天她那副柔柔弱弱的模样,许千树不禁轻笑了一声。

怪不得他当时总有种束手束脚的不自然感,这样的沈挽更加真实自然,也更吸引人。

见他含着一副意味不明的笑意,沈挽小声嘟囔:“怎么了嘛。”

许千树笑着摇摇头:“没事。这样的你很好看。”

帅气挽挽也会因为被夸奖而脸红,沈挽抬眸凶巴巴地瞪他:“你今天话很多。”

虽然这样说,但沈挽还是很喜欢许千树的夸赞。

她望了望许千树身上穿着的西装,皱了下眉:“你也换个造型。”

她三步并两步走到许千树身边,伸手脱下他的西装外套,又解开他衬衫最上方的两颗纽扣。

许千树很喜欢穿那种花哨的衬衫,但这种衬衫穿在他身上不但不显轻浮,反而衬出他那股风流贵雅的气质。

沈挽帮他简单地改了个造型,虽然也没有那么“朋克”,但总比他穿一身西装笔挺去听地下乐队要好了不少。

沈挽对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挽住许千树的手,笑眯眯道:“走吧。”

沈挽带着许千树穿过楼梯走到地下,有一条狭小的走廊。走廊两旁的墙皮已经脱落了不少,墙上用喷漆画满了涂鸦。

走廊里只有一盏白炽灯悬在头顶,散着幽幽的光芒。屋里隔音效果不好,灯随着旁边那扇铁门背后的音乐声慢悠悠地晃动着,吱呀作响。

走廊里顿了几个朋克风格打扮的年轻人,看到沈挽,几个人似乎很熟络地和她打了招呼。

一群人寒暄几句,沈挽带着许千树进了旁边那扇铁门。

铁门打开的那瞬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倾泻而出。

屋内灯光昏暗,只有简易搭起的那个舞台上的一排彩灯朝四周角落照射着五颜六色的光束,穿透屋中缭绕的烟雾。

台上的乐队卖力地演唱,台下一群人拥挤在一起,情绪高涨地随着台上的乐曲呐喊、欢呼。

许千树还未反应过来,便被沈挽拉着混入人群。

沈挽自然而然地融入气氛之中,随着人群一起呐喊欢呼。

许千树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地,一时有些不适应,不自觉地皱了皱眉。

主场撕心裂肺的声音混着振聋发聩的音乐从两旁的音响传来,音响设备简陋,压根听不清他在唱些什么。可周围的人浑然不觉似的,情绪依旧高涨。

许千树歪头打量了眼身旁的沈挽。

沈挽专注得听着演出,眸中闪烁着亮光,是他从未见过的意气风发。

大抵是被她感染,胸腔中有一股异样的情绪涌动。震耳的音乐仿佛像是活了一般,带有令人震撼的生命力。

许千树不再走神,将注意力重新放在舞台中央的乐队上。

……

演出后有个派对,沈挽和朋友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

许千树和其他人不认识,本想站在一边等沈挽。不想她的朋友大多热情好客,并不排斥有陌生人加入,拉着他也喝了几杯。

有说有笑地闹到凌晨两三点,几人才依依不舍地分别。

繁华散尽,只剩清冷。

路上已无其他行人,只有他们两个人慢悠悠地顺着马路走。

沈挽喝得有些醉,两颊红彤彤的。

她激动地和许千树讲着朋克文化,从起源地讲到发展历史,再从发展历史讲到国内的领头乐队,如数家珍。

许千树走在她边上,静静地听着。

和沈挽认识也有几个月了,他从未见过沈挽如此神采奕奕的模样。

之前不知道她的喜好,他请教了不少朋友。大多给出的意见都是寻常姑娘爱去的地方。

沈挽每每都会应邀而去,也未展现出一丝不耐烦。

看似什么都不介意,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提起过兴趣。

一个人真正热爱的模样,是藏不住的。

他很喜欢看她这般双眼闪烁着光芒的模样。

他的整个世界都跟着光芒万丈了。

见许千树一直不说话,沈挽有些不好意思了,问他:“我是不是有点烦?你好像……不太喜欢这里的样子。”

进到地下酒吧后她就怕许千树不喜欢那里,有意无意地观察过他好几次。

他虽未表现出厌恶或不耐烦,但好像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嗨起来。

许千树见她小心翼翼的模样,笑道:“不会,我很喜欢这里,也喜欢听你说这些。”

翻译过来就是,不论和你什么,我都喜欢。

沈挽自然没听出话外之意,见他没有不喜欢,开心地弯起眸子。

许千树问她:“那你呢,为什么喜欢这些?”

大概是觉得有些冷,沈挽两只手缩进皮衣的袖子里,模样憨态可掬。

她歪头想了想:“你不觉得他们的音乐有一种让人忘却烦恼的魔力吗?这里的音乐是自由的,是反抗的,不就是我们生而为人,在追求的东西吗?”

许千树默了默,似乎是在思考她在说的话。

沈挽仰头望他,给他解释:“我家里管得比较严,我也不是那种很乖的性格。小时候有很多想做的事,我父母都不准我做。我一直觉得很压抑。

“高中的时候偶然在电视里看到一个关于摇滚乐的记录片,就爱上了。虽然有很多事情我做不了,可听音乐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自由的。”

她嘻嘻笑了一下,可笑容里却难掩失落。

四周逐渐落入安静。

整齐排列的路灯将地面照得发白。

沈挽沿着马路牙子想要走得笔直,最终还是没了耐心,蹦跶两下,故意歪歪扭扭地走出一条曲线。

不知过了多久,许千树清朗的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响起。

“挽挽,以后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一起,好不好?”

沈挽眨眨眼,大概是真的醉了,反应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她怔愣地看着许千树,问他:“真的?”

许千树敛眸,认真承诺:“真的。”

正巧有车辆经过,溅起地上一滩水洼,许千树眼疾手快,将沈挽拉进怀里。

等那车走后,两人皆是一愣。

彼时两人离着很近,气息交缠,混着一丝醇厚诱人的酒香。

许千树不知所措地松开手,尴尬地咳了两声:“不好意思。”

沈挽却笑盈盈地望着他,抓着他衣襟的手没有放开,反而踮起脚亲了下他的脸颊。

“期限是一辈子,你可不许骗我哦。”

-许千树x沈挽篇fin-

-全本完-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长久以来的陪伴!这本所有的故事到此就结束啦!但是我相信老陆和梨梨,小许和挽挽的故事还在继续,而且很甜很甜,希望大家的生活也是甜甜的(*^v^*)

顺便宣传下下一本《热吻予你》,希望大家也能多多支持呀tvt!

文案如下:

昔日众星捧月的娇气大小姐姜虞,一夜间沦落为名媛圈的最大笑柄——

订婚典礼前一晚,目睹未婚夫和好闺蜜在酒店厮混。

一夜醉酒后,她又莫名其妙爬上了野男人的床。

第二天醒来,姜虞坐在床上思考人生,

如果从二十层跳下去,到底是头先着地还是脚先着地?

不行不行,就算死,也要选择一个精致的死法。

然而当她得知那个野男人是未婚夫的小叔叔,傅氏集团那位高高在上、凉薄淡漠的未来继承人,傅庭礼。

姜虞:我觉得我还能再抢救一下:)

傅嘉远一直不喜欢家里强行安排的那个未婚妻,姜虞。

傲慢骄纵,浅薄无知,空有一张好看的脸蛋。

不像他的白月光,知书达理,漂亮温柔。

后来。

和他私奔的白月光嫌他没了家里做靠山,转头把他甩了。

知名珠宝品牌amapola的主设计师首度亮相,姜虞一身火红色低胸长裙出席,惊艳全场。

他突然觉得,自己那个未婚妻,好像也没那么讨人厌。

傅嘉远厚着脸皮去找姜虞求原谅。

开门的却是那个虽只大他一岁,但要敬三分的小叔叔,傅庭礼。

男人面无表情,俊朗的脸上印着一抹嫣红。

他慢条斯理地扣着衬衫纽扣,语气透着三分冷漠七分不耐:“找你小婶婶做什么?”

傅嘉远:?

#我觉得小婶婶这个称呼有点难听,现在分手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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