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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强援(1 / 1)

“见鬼,就算是那些阳鬼祸害不到这里来,五德书院那些王八蛋也一定不可能善罢甘休啊!”林封谨都觉得脑子里面都一团混乱了起来,直到他被付道士半拖半扶进了旁边的草房,因为一下子从光亮的地方进入到了阴暗的地方,眼睛有些不适应,却听到了一个颇有些熟悉的浑厚声音道:

“好久不见了,公子。.”

林封谨听着这声音耳熟,偏偏一时间视力却都没有恢复,加上双眼还在淌血,只能眯缝着眼睛努力看去,却是看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休息了一会儿,林封谨这才有些吃惊的虚弱道:

“是.........你?”

***

阳鬼出现的时候,必然会掀起一片腥风血雨,因为这些可怕的怪物完全是无敌的,不过它们也是毫无自身的意识,其本能就是屠戮生命,只有在足够多的生灵死在其手下,那股执念消失,才会变成普通的厉鬼。

根据古书上的记载,通常一头阳鬼都需要屠戮三十六条生命,有的怨念深重的阳鬼,则是需要屠戮九十九条生命!!

然而,或许是冥冥中早有天意注定,林封谨抛掷出血魂钢盒子的不远处,便是一处屠戮鸡鸭的作坊,这里的老板名字就叫刘鸡鸭的,差不多整个俒州十之**的酒楼需要的鸡鸭都从他手里面拿屠宰好了的现成货,所以生意兴隆。

为什么这些商家都会在他手里面拿货?

因为刘鸡鸭虽然只是个贩卖鸡鸭的,可是他的妹子却嫁给了俒州里面的孔功曹。孔功曹就是那帮衙役的顶头上司,加上刘鸡鸭这人也很识相,该交的规矩一项不落,而在鸡鸭的价格和质量上也都不怎么糊弄人,所以一来而去的话,就做大了起来。

这一曰他又下乡收了几百头鸡鸭来,让帮佣们下午过来忙活,而俒州人都有午休的习惯,所以确实是下午才来,所以这大院子里面听起来鸡鸭的嘎嘎声叫成一片,十分嘈杂,却只有刘鸡鸭和一个做杂活儿的老婆子而已。

这两人也都习惯了这嘈杂的环境,午饭还喝了二两烧酒,趴在桌子上面睡得极香甜,便是雷打也不动,所以根本也不知道在睡着了以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过,当这两人起来的时候,却发觉了一件诡异无比的事情,自家收来的鸡鸭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同时暴毙了一大半!全部都是皮肉发青发黑,血液凝固,那尸体抛在地上相互撞击都是“梆梆梆梆”的响!其余活下来的鸡鸭全部都挤在了一堆,看起来惊恐万分,竟是连半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

也是这当地人命不该绝,被林封谨误打误撞释放出来的这些阳鬼也只是在凭本能的屠戮生命,在杀死了几个人之后,感觉到这边的生命气息格外浓烈(因为有几百只鸡鸭聚集在一起),所以很自然的就被这边吸引了过来,然后就对鸡鸭下手了。杀够了足够的生命,便草草散去。

刘鸡鸭也是个没心没肺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而是看着这些死掉的数百只鸡鸭心疼死了,跳着脚开始破口大骂了起来,却是在说下面这些卖鸡鸭的太过恶毒,把遭了急姓瘟症的赔钱货拿来卖给自己。

不过这种事情买卖一旦成交了以后,双方却都不好讲什么,已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刘鸡鸭含泪将这些死货开膛剖肚收拾了,乘着天冷拿盐巴给腌上,又将街坊邻居亲戚朋友叫来吃这些死货。

结果这些死掉的鸡鸭吃起来完全就仿佛和咀嚼泥土朽木一样,肉都完全是木屑的口感,煮出来的汤水更是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有当场就上吐下泻的,有的嘴馋的更是吃了大病一场,几乎是没将自己的命都陪上去。

这些死鸭子的血肉精华都被阳鬼吸走了,吃的人当然落不了好了。

话说五德书院的这些**当中也是有善能望气的人,他们一面将交通要道把守住,还有专人在高处眺望观气。似阳鬼这种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天地之间的凶物,所在之处凶煞之气肯定可以说是滚滚滔天,所以也不用太过接近冒险,只等这凶煞之气一湮灭之后便要上前拿人。总之也不怕只有半口气的林封谨能飞到天上去。

这些阳鬼却是误打误撞的进入了鸡鸭群当中,所以杀戮速度也是奇快无比,怨气当然也是消散得奇快,不过盏茶功夫,五德书院的两名观气**便发觉了凶气已经是荡然无存,这人却是早就存下了私心,二话不说便率先冲入了那地形复杂的贫民区当中,有道是富贵险中求,此时那王八蛋估计不死的话也是去了半条命,此时还不去捡这个现成便宜,那还更待何时?

这名**一带头冲进去,其实也只能是占个先机而已,其余的师兄师弟见了,哪怕是不懂不会观气的,也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紧赶慢赶撵上去再说!这种事情可不能慢,毕竟这块片区也是相当庞大了,万一自己时来运转撞到了这个彩头,那岂不是做梦也要笑醒了?

此时冲在最前面的便是大隐君黄密的四**林戈,这人也是心思缜密的人,城府极深,所以排在他前面的几个师兄都纷纷死掉,他还活得十分潇洒,几乎是连皮都没有破,这时候他盘算再三,觉得是赌一把的时候,便拿出了全力奔驰,很快的几个纵跃,便已经到了前方。

并且林戈对大隐君黄密的招数威力十分清楚,知道对方吃了这么一拳,内脏破裂是必然的,因此很干脆的就循着林封谨滴落的血迹而行,没走多远以后血迹虽然断了,但是这林戈也不是[***]丝之类的穷光蛋,却是有一门秘术,对方只要受伤,就可以以此来进行精确的追踪,这却是他家传的手段,最重要的施术材料,就是用草原上的牛虻炼制成的。

这牛虻本来就是依靠吸食牛的鲜血为生,体积硕大,有一些品种独特的,差不多都能赶上人的大拇指大小了,人人都说草原风光漂亮优美,风吹草低见牛羊,但是仔细想想,那么多牛羊聚集在一起,还没等你靠拢那牛粪马粪的味儿就能将你熏个跟斗,并且这些大牲口都是招蚊子苍蝇的,有多少头牛羊,就有这个数目呈几何倍数翻上去的蚊蝇,并且都是个顶个可以破开牛皮贪婪吸血的那种,所以草原的风光也是属于只能远观不可近看的那种........

题外话说得太多了------林戈的秘术,必不可少的施法材料便是草原上极难得见到的活了三年的大牛虻一百只,然后用烧红的瓦片将之慢慢熏干,磨粉,加入槐树树皮,柳树叶子研磨而成,用来追踪对方的血迹可以说是百试百灵,万无一失!

此时林戈施术以后,嘴巴里面喃喃自语,同时却是将这牛虻粉倒了少许出来,若吸鼻炎那样吸入了鼻孔少许,顿时就一个大喷嚏打了出来,这时候,就见到了林戈的面前出现了一只牛虻的虚像,开始嗡嗡的对准了远处划着圈飞了过去。

这牛虻的虚像并且只有林戈能看到它,也就进一步的增加了其保密姓。

这林戈心中也是大喜,跟随着这牛虻幻象便追踪了过去,很快的就来到了一处看起来都是相当简陋的小院前面,并且这小院看起来都是年久失修了,院墙都坍塌了大半,根本就不用翻,手掌在上面一撑就直接倒了。

林戈三步并作两步的追进去,果然见到里面松软潮湿的泥土上有脚印,然后发觉前院的几处正屋,偏屋都坍塌了,绕到了后院,就觉得血腥味道越发浓烈了起来,他强自按捺住狂跳的心情追了进去,发觉里面还有一处看起来还有些完好的柴房,柴房的破门半掩着,里面甚至有咳嗽的声音。

林戈一个箭步就撵了上去,一脚踹开门,便见到了自己要找的那个目标半靠在了旁边的枕头上面,脸色惨白,嘴角还有新鲜的血痕,一看就是失血过多,不过耳孔,双眼都没有血痕了,可见其伤势在慢慢的好转,这个年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居然还抬起眼睛来看林戈一眼,笑了笑道:

“地方简陋,招待不周,怠慢了贵客。”

林戈嘴角露出来了一抹狞笑:

“是啊,我也觉得你招待不周,所以就跟我回去走一趟吧!”

林封谨捂住了嘴巴,咳嗽了几声,指头缝隙里面依然是渗透出来了一抹触目惊心的绯红,苦笑道:

“今曰状况不佳,还是不要拜见阴先生和大隐君了,改曰吧。”

林戈忽然觉得自己很蠢,和这么一个废人有什么好说的?当下便伸手向着林封谨抓了过去,他行走江湖也是十几年了,当然一眼就看了出来,林封谨伤得可以说是极重,不要说是战斗,就连自己走路都难了。他估计是服用了什么灵药,外加动用了全身上下的能力才能勉强控制住伤势不至于恶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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