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韩夜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了……韩夜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临时搭建的帐篷里,帐篷里空无一人,韩夜缓缓爬起来摇了摇有些眩晕的头。
“你醒了,感觉好点没有?”门口一个语气有些冰冷的话音响起。韩夜抬眼望去,此时那里一个身着淡蓝色衣服的女人走进来,女人扎着高耸的马尾辫,瓜子脸上一双犀利的大眼睛,曼妙的身材让人一看就知道倾国倾城的美女,可惜造化弄人,如此漂亮的女子左脸上留下了一道疤痕。
韩夜看着此人不知不觉已被此人冷傲的身姿所吸引。
“那~那个~这里是哪里?”。冷傲女子看着韩夜说到:“这里是中州南部地区,再向前走四天的路就可以到达舞之国了”韩夜强忍着身体带来的疼痛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向前走。
冷傲女子问到:“你要干什么?”韩夜头也没回:“我要去找程灵,她需要我~”韩夜走出帐篷还没走几步头一晕直接跪倒在地上,咳咳咳……每一声咳嗽都带着鲜血喷出来。
冷傲女子走到韩夜旁边冰冷的说到:”你就不要勉强自己了,现在的你全身经脉尽断,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韩公子~”韩夜转头看着女子问到:“你怎么知道我姓韩?”女子冷傲的说到:“能够集冰火于一身跟使用战神血脉之力进行战斗的人,除了战神一族的韩家好像还没人可以做到”。
韩夜听后立刻问到:“你是谁?”。
“我叫上官凌心~”韩夜问到:“竟然你知道韩家,那么你一定知道韩家在哪吧?”凌心摇了摇头:“一千多年前韩家被灭门之后中州大陆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韩家的人,估计已经没有韩家了”韩夜继续问到:“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我需要你”
“需要我?”女子点了点头:“我是上官家的人,一千多年前的三大家族之一,当年韩家最强,阎家排第二,而我上官家第三,但不过我家在四年前被灭门了,现在你的出现或许我们可以联手~”韩夜听到后面色大惊:“阎家、魂阎谷、难道魂阎谷就是阎家?”女子点了点头:“当年最强大的韩家,韩玄实力到达七级圣王的实力,韩娴到达五级圣王,这兄妹俩联手可以对战九级圣王的强者,但是韩娴突然就失踪了,韩娴失踪后不久韩家就被灭门了,但阎家也损失惨重,一千多年后的现在阎家再次将我上官家灭门,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韩夜听完后想起占庭帝国的惨案不经握紧拳头:“畜牲,我一定要杀光他们~”。
“能不能杀光他们等你的伤恢复了再说吧!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养伤~”身着白衣服的少女走近韩夜说到。
“你是?”。凌心介绍到:“这位是舞之国的长萍公主殿下~”。少女对着韩夜微微一笑:“你好~我叫舞诗妍~”舞诗妍说完伸出玉手,韩夜抬起右手轻轻握上舞诗妍的手,舞诗妍轻轻将韩夜拉起来。
“你好~我叫韩夜”。
“这个给你”舞诗妍说着递给韩夜一块烤肉接着说到:“你全身经脉都断了,吃完饭好好休息~”。
韩夜轻轻摇头:“还有一个人在等我回去,我得走了,多谢公主的救命之恩,在下接到人后或许可以去找你~”。
舞诗妍严肃的说到:“从我们救你的地方到这里我们走了七天的路,如果用飞的话倒是可以,但是你现在连走路都做不到还怎么回去找人?”。
韩夜听完抬起右手运转元气,结果发现自己体内的元气根本无法控制,头一阵眩晕跪倒在地上。
舞诗妍蹲下说到:“你要找的人在什么地方,我现在派一个人带着你的信物过去找~”。
韩夜点了点头后把程灵的位置告诉了舞诗妍,而舞诗妍也派出一位尊王级别的强者前往……程灵追随着韩夜的气息而来,发现下方因为战斗而造成了巨大的破坏,程灵缓缓落地看着满地狼藉环顾一圈也没看到韩夜,只看到一具全身是血脑袋搬家的尸体,然后看到地上有韩夜的衣服碎片,程灵捡起来看了看:“韩夜~你可千万不能出事啊!”程灵说完向着一个方向追了过去,程灵刚走没多久一个人从天空飞过直接飞向程灵待过的山洞……中州大陆中部地区……一座巨大的房子里,一个女子坐在那里,女子貌美如花,曼妙的身材,穿着紫黑色衣服,头发处于血红之色,此人看上去很美,但从气息上看,此人非常诡异。
一个男人走近女子单膝跪地说到:“禀报族长~根据探子来报,落神剑在南域地区出现,最后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在中州南域,现在正在往中州移动”。
女子问到:“消息可靠吗?”。男人点了点头:“消息绝对可靠,根据探子所说,魂阎谷那些人派出去的地落跟风落紧追落神剑,最后都被落神剑的携带者所杀”女子听到后面色凝重:“是什么人所为?居然连魂阎谷的四大强者都死了两个?”。
男子回答到:“据可靠消息,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年跟一个重伤的少女”女子继续问到:“此人现在身在何处?”男人回答到:“就在中州南域舞之国境外的穿云涧”。
“你先下去吧!告诉所有人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轻举妄动,我要亲自去会会他”女子说完拿出一把跟韩夜的净化之刃一模一样的剑,只是这把剑处于暗红之色而韩夜的处于白色。
女子换了一身紫色的衣服,收敛了气息之后血红色的头发变成普通的黑色,
“决不能让魂阎谷那几个老东西得到落神剑”然后打开翅膀向着韩夜的方向疾驰而去。
此时的韩夜还不知道自己一直被人跟踪,更不知道一个及其危险的人正在向他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