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夕堂内整齐雅致,时光落在经卷和佛珠上,好像是停住的。香炉里燃着一段奇楠香,是重锦儿时最熟悉的味道。
老太太正用膳,见了她忙招呼,“你定是还没吃呢,快来陪祖母一起吃罢。”
重锦坐到桌前,老太太要亲自为她舀糖蒸酥酪,不想手有些抖,勺子竟掉进了羹里。老太太看了自己也发笑,“你看看我,果真是老了。”
重锦还记得,自己还小的时候,老太太也曾这样给她舀羹,一口一口地喂她,她贪玩不肯吃东西,惹得老太太又无奈又着急,好几次吓唬她要打她,结果也都没有打。
还有一次,老太太养了两只鸳鸯,她用红绳从脖子把它们系在了一起,想着这样它们就分不开了。没想到系得太紧,一夜过去,两只鸳鸯都被勒死了。这两只鸳鸯是老太爷买的,老太太气得又要打她,结果重锦被追得满院子跑,老太太一见她的模样就又笑了。
一转眼的功夫,老太太已经快拿不动勺子了。上一辈子她没来得及好好尽孝,自己就被卖到了远方,她见老太太的最后一面,是老太太在病床上的样子。在给人做妾的那些日子里,她一想到老太太对自己的好,有的时候甚至会忘了饥饿,纵使眼前万般无奈,只一闭眼,梦里重回旧年时光,人又能变得坚强起来。
重锦甩了甩头,不想放纵心中的柔软,这辈子一切都还来得及,但时间紧迫。
她喝了口粥,偷瞄了一眼老太太的琥珀手串。
“祖母,我心中有疑问,凡事是否皆如宝剑有两刃,一刃若对着自己,另一刃必对着他人。”重锦眼角微微下垂,“不知如何取舍才好。”
“丫头是被何事所困扰,说给祖母听听。”
重锦拉过老太太的手,摸着她手上的琥珀手串,认真道:“老太太您瞧,就如这琥珀,一颗颗圆润通透,固然成了首饰可供人穿戴赏玩,但它原本是松脂生裹了小虫才成的,不啻是这些个小虫的棺材罢了。即是赏玩之物,又是悲情之物,可不是凡事之两面么。”
不等老太太说话,重锦又说:“昨天那柳婆子央我替她求情,我心里只恨她对香桃太狠,便没有求情,这样固然从了自己的心,也叫香桃心里好受,可到底大错尚未铸成,却叫那柳婆子挨了三十板子,太太太心里定也不痛快。祖母正在气头上,倘或我为她们求情,也许祖母就会轻罚一些,大太太也不会那么难过了。是以孙女心中有疑问,我一个姑娘家,是该帮理,还是该帮亲,若是日后嫁作人妇,又当如何?”
老太太摸了摸重锦的头,“我的锦丫头长大了,想的事儿也多了。依我看,丫头自然应该帮理,凡事当依从是非善恶来论断。只不过,这世上还有一个‘利’字,迷了太多人的心,故而许多人不再论是非,只论了利弊罢了。丫头,日后不论到了哪里,凡事还需从心而行,万不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心中坦然,自然才能活的快乐。”
“孙女谨遵祖母教诲。”
老太太见重锦望着自己的手串出了神,担心她沉溺于疑惑有些沉重,便打趣问道:“锦丫头可是在找这琥珀里面的小虫啊?”
重锦回过神来,露出笑容嗔道:“那小虫自然已经被舍去了,独留了这些最好看的蜜蜡,一颗颗圆头呆脑的,讨人喜欢。老太太笑话我。”
“丫头喜欢这琥珀?”老太太说罢便取下手串,拉过重锦纤细的胳膊,给她套了上去。“那祖母就将它送予给你罢了。”
“谢谢祖母。祖母待我真好。”重锦不错眼地看着老太太把手串戴到她手上,用甜濡濡的声音回道。
她的新宅子里的一间门楼并三间上房有了。
老太太打量着重锦戴着手串的小手,只见白皙的皮肤与黄澄的小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满意地笑道:“还是戴在我孙女手上好看,下个月你爹五十大寿,你就戴着这一串,保准大家都说好看。”
“遵命,祖母。”
“我跟他们都说了,既是大寿,就得办得热热闹闹的,连摆上三天的席,多请些人来才好呢。”老太太喜欢热闹,忍不住一件件张罗,“宫里素日来往的那些自然是要请的,各家的远亲近邻也少不得,你爹朝廷里的同僚要请来,多少有过点恩惠的也要请来。对了,还有宁远侯邵家,我跟你爹说了,叫他早早把请帖送去,把人都请过来,连去苏州探病的那孩子也少不得我要见一见的。”
邵家。重锦听了,心中一悸。
老太太一一点算完了,又问:“去苏州探病的那孩子,他叫什么,我这老糊涂倒给忘了。”
重锦的一颗心跳动加快,脸颊微微有些发热,少顷回道:“他叫邵斯云。”
正是重锦心头那抹永恒的白月光。
“对,就是这个名儿。我瞧着他真好,我喜欢他。”老太太自顾回忆,又道,“总归有大半年没见了。我记得他生得是真好,个儿高高的,眼睛很有神,听说才情也很是不错,颇有他父亲一些风骨。性情应该也好,见着我都是客客气气的,不像一些小子,惯得个目中无人的脾性。”
怎么不是呢!重锦听着,心里早点了一万次头,不能再同意她祖母说的。他当然是什么都好。
*
重锦回到了纾玉院,把手串交给了春语让她收起来,两个丫头也很兴奋,小钱箱又要多二百两了!
重锦来到梳妆镜前,望着镜中的自己,戳了戳自己的脸蛋,“这一个多月来我顿顿吃得饱,总觉得自己好像胖了。”
“哪里就胖了,不过是昨夜睡的晚,今日脸上有些肿罢。”春语放好了手串,转身看了重锦一眼,安慰道。秋思也附和:“姑娘不胖,这样才正好呢。可不能像六姑娘那样瘦。”
重锦听不进她二人的话,感觉自己分明是胖了,又让春语取来软尺,量了下自己的腰围,果然是多了半寸!
见是这样的结果,重锦欲哭无泪,让春语服侍解了外衣,便一头扎到床上,“今天中午我不吃饭了,都不要叫我。”
春语与秋思劝了好一会也不能让她改变主意,一头雾水地去了。重锦抱着被子,想起了邵斯云。
邵家与重家是世交。
两家的老太爷是同窗好友,后来又被双双封了爵,因着两位侯爷私交甚笃,两家的儿女也来往频繁,算来已有数十年的交情。在这样的交情下,两家还联了姻,重老太爷把自己的妹妹嫁到了邵家,如今这位妹妹虽已过世,但两家老爷还是表亲。
邵斯云是邵大老爷的嫡子,自小便与父兄出入重府,与重锦打小就相识了。
他今年已有十九岁,生得长身玉立、神清骨秀,文思才学也很是不俗,是金陵城小有名气的少年才子。刚到了议亲的年纪,他就已成了媒婆们议亲单子上的头一人。对于这位表兄,重锦始终有一种说不清的迷恋。
她第一次对邵斯云动心,是在她十一岁的时候,那时候邵斯云只有十四岁。
那年冬天,重锦的大哥娶亲,他跟着父亲到重府贺喜。
院子里有个荷花池,彼时荷花已经谢尽了。就在那池子边,邵斯云抚着栏杆迎风而立,他穿着一件月牙色忍冬纹的披风,鬓角一缕细细的黑发贴着年轻的侧脸,神情很是冷漠。随后不知被什么惊动,他忽然转过头来,微微颤抖的睫毛半遮住略显惊慌的黑眸,眼角隐隐有一滴水珠落入了风里。
看到这一幕的重锦怔住了,她还没回过神来,邵斯云已转身安静地离去。她在后面叫了他一声,他不知听没听见,没有回头。
饶是幼年便已相识,重锦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邵斯云。
在她的印象里,他待人接物十分周到,脸上常常挂着礼貌谦逊的笑容,对身边的所有人都很和善。重锦从没有见过他与任何一个兄弟姊妹争辩置气,也没有见他训斥过任何一个下人,他就像是个从阳春三月的桃花源走出来的人,周身都是和煦温暖的气息,让人一亲近就觉得十分舒服。
他很听长辈们的话,从来也不叛逆乖张,不论寒冬腊月或者三伏酷暑,他读书习文几乎不曾间断。儿时的重锦一度认为,他看的书里定是有什么她不知道的有趣的东西。等到了十几岁,他参加了几次诗会,每每诗作都是前三甲,更有一次拔得头筹,让一众诗词大儒惊为天人,引得不知多少才女芳心暗许。这个时候重锦才知道,什么叫公子世无双。
可重锦想不到,他居然也会有那样冷漠的表情,甚至哭了。
他为什么会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