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原来你不是董夫的朋友……那可咋整啊?”阿良态度逐渐转变,又继续说。“董夫前几天走的时候,跟我借了五百块钱。还说等找到新的工作,就会托人把钱送回来还给我。唉,现在看来,我是被那个孙子骗了……”
方别不由得非常感慨。董夫那家伙还真是走到哪里都招人嫌弃啊,唯一一个和他走得比较近的工友都要欺骗,简直是乌龟王八蛋中的极品了。当然了,话说回来,阿良能被这种人欺骗,也属于奇葩中的奇葩了。
“阿良,这是五百块。”方别拿出了五张红色的毛爷爷在阿良面前晃了晃,看得后者眼睛直冒金光。对他们这些底层劳动者来说,五百块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就那么白白损失了,一定会肉痛不已。“钱我可以替董夫还给你先,但是前提是你必须帮我找到董夫。”
原本没什么干劲的阿良顿时来了精神,他迫不及待地答应了这笔交易。虽然他其实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找到董夫,但是他想着,不管怎么说,至少先把血汗钱收到口袋里。
之后,方别要求阿良带他去找董夫。然而包工头却不肯答应。“阿良,现在还不到收工时间,你如果要出去,我记你早退!”
阿良左右为难,不由得僵住了。方别急着要去办正事,没那个美国时间等待他下班;可是包工头的话也不可能不听呀,旷工早退的惩罚也不是他愿意承受的。
眼看着越闹越尴尬,方别终于灵机一动。又给包工头塞了两百块钱。“工头大哥,我出钱替阿良请一天的假期总不违规了吧?”
包工头喜笑颜开,收钱的同时小声嘀咕了一句。“便宜这小子了,他一天哪能赚到两百呀?一百都很吃力了……”
方别非常无奈,这还连董夫的影子都没看到呢。他就已经白白赔进去了接近一千块钱,虽然对他来说,这点儿数字只是小意思罢了。但是他的钱毕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如果不能很好的发挥出效果,岂不是亏大发了?
幸好阿良这个人还算比较靠谱的,二十分钟后,就领着方别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哥们,我告诉你,这巷子最里面有一家小酒馆。董夫经常来这里喝酒,运气好的话,我们应该可以碰上他。”
“运气好的话……”方别反复咀嚼那句话,忽然觉得这个阿良倒也不蠢哈。即使他们没能找到董夫,阿良也可以强行归结于他们运气太烂,并不是他不肯努力。
一直走了几十米,他们总算到达了目的地。一家小小的温酒馆,格局并不大。不过看起来生意还蛮不错的,即使在工作时间,客人也占据了大半的座位。
“呦呵,阿良。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酒馆老板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头,个子小小的,鼻子红通通的。不难得出,平时来这里喝酒的人,不止是董夫一个人而已。
阿良笑了笑,也不回答老板的问题,反而表示。“谭伯,来两壶好酒,花生一盘。我今天带了朋友的!”
阿良所谓的“朋友”当然只能是刚认识还不到半个钟头的方别了。一路上,他们两人也没有什么对话。
方别自顾自坐下了,然后顺手抓起两颗花生扔到嘴里。
“哥们,你信我。先喝两杯,不用着急,董夫那混蛋会出现的。”阿良主动给方别倒上了一杯酒。
他也不推辞,和对方干了一杯酒。然后他又主动问起:“你和董夫接触比较多,你能告诉那家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吗?”
“唉,说起来其实也挺悲剧的。”阿良一杯酒下肚,顿时放开了胆子,不像之前那么拘束了。“董夫最开始并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本来非常能干活,负责任人也好,是不少工友的榜样。直到那一件事情发生后……”
“那一件事具体是什么?”其实这时候,方别便隐约猜到了一些。只不过,在没有求证之前,任何猜测都只能流于表面,不代表事实。
阿良又喝了一大杯酒,打了一个酒嗝,才慢条斯理地说:“董夫有一个青梅竹马,貌似叫什么慧……”
方别一怔,差一点就脱口而出“江晓慧”这个名字了。
随后又听阿良往下讲述。“董夫出来打工,心里就一直有个目标。他想要攒够了本钱,回老家去娶青梅竹马,结婚生子……结果呢,后来他偶然得知青梅竹马已经嫁人了。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巨大了,从那以后,他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工作上马马虎虎也就罢了,关键还整天喝闷酒。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甚至走路都走不稳。并且由于酒后闹事,他还被人砍掉了右手的小拇指。”
阿良的讲述在这里戛然而止。不过后面的故事方别其实已经很清楚了,无非是董夫碰巧在新闻上发现江晓慧的前夫陈又川死亡的通告,于是乎那家伙便以为自己的机会来临了。他重新去找江晓慧,试图挽回她。
然而,染上了一身臭毛病的董夫这时候才想要回头已经太迟了。江晓慧也因此拒绝了董夫,雪上加霜使得他越发自甘堕落了。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那个一直不受到人待见的男人居然还是一个十分痴情的家伙。”假如不是和阿良了解过董夫的情况,方别一定永远不会发现这一点。
可是不管过去如何,现在的董夫确实属于没有回头路了。其他方面都可以暂时不谈,至少他的痴情是毫无用处的。那种痴情完全成为了江晓慧的困扰。方别要做的,只是保证那可怜的母子俩不再被骚扰,仅此而已。
方别不愿意去管太多,也不能去管那么多。他一口干了一杯酒,满心只想着尽快找到那个男人。
也许是他当天的运气太差,一直等到傍晚,他们也没能碰上前来喝酒的董夫。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长叹一口气。“唉,估计今天是没希望了,我们撤吧。”
“哥们,你真的不再多等一会儿吗?”阿良有点尴尬。
方别看出了对方的难处,于是对他说:“放心好了,我不会把钱要回来的。另外,明天你也不用请假了,我记住了这个地方,我会自己来等的。”
“呼……”阿良十分庆幸,还好方别算是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主。“那哥们我先走了,祝你下次好运!”
方别与阿良在巷口分开了,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
方别正准备回家去,却无意中听到了附近响起的动静,那声音分明是玻璃瓶子砸碎的所发出的。
他原本不打算多管闲事的,可是最后还是抱着随便瞧一眼的想法闻声找了过去。
几个光着膀子,留着刺青的大男人正在合伙群殴一个倒霉鬼。什么啤酒瓶,皮鞋,口水……各种乱七八糟的手段都用上了。地上的家伙被打得很惨,却不敢大声嚷嚷。
方别一眼就看出,被揍的那人窝囊得很,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而且他虽然隔着很远,却能够闻到那家伙身上的酒味。也就是说,那家伙十有八九是酒后闹事,惹毛了这几个帮派党,所以才被群殴的。
“唉,小爷还是太善良了,很难就这么一走了之呀。”他进行着自我吐槽。同时迅速走了上去,伸手拦在那伙帮派党面前。
平心而论,但凡有点本事的人,谁会不乐意英雄救美呢?但是,英雄救狗熊这种事,可就不是谁都愿意做的了。“够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家伙都流血了,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