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文学)神君?!我没听错吧,师父称我面前的这个人为神君,而且还是高高在上九重天的神君!
“望神君大人海涵,是在下多嘴了。”仙君作揖言道,而我依然还躲在他的身后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仙君的毕恭毕敬我也能知晓一二,九重天的神君肯定是要比仅仅拥有仙籍仙谱的在册仙君金贵的多的,自然应当礼让三分。
人间虽说神仙神仙,但其实神和仙也是不完全一样的,神族和仙族,神界和仙界,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凡世间有灵之物皆可修炼成仙,脱胎换骨拥有不老不死之仙体。但神却不同,神乃天地自然孕育而生,取天地之精华涅槃历劫造就不死不伤神体。
简言之也就是说,神生来就是神,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而仙则是后天修炼的灵体,量变到一定程度发生了质的飞跃,成为具有仙体的仙。
这样说来,仙君对他客气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还真是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
神君冷笑了两声,脸上倒是没有什么怒色,还是一样的自傲神气,他调笑道:
“我乾阳宫冷倒是不冷,就是有点冷清,没什么人气。不如你把这丫头给我,我带回去玩几天再还给你。”话还没有说完,神君身子前倾上下其手,一把拽着我拉着就准备走了。
我刚刚还是一个老老实实的看客,怎么想的到就几秒钟的时间我就成了当事人?
!关我什么事啊我说......
“神君大人!”泽清仙君不愧是我的亲师父,果然没有坐视不理。他拉着我的另一只手,握得很紧,我感受得到他手掌心的温度,很暖很柔很舒服。
而另一只手则是与之大相径庭,神君扯着我的衣服顺着衣服找到了我的手,我试着缩手躲开他,可我这样他反而找的更快,像是眼睛长在手上似的,一把就抓住了我的另一只手,显然他没有把我师父放在眼里。
我有点吃痛,嚷嚷着:
“疼,疼,好疼。”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一只手比较疼,反正他们两这样子拉扯着我,不管是哪一个用力猛了一些,我都是要被撕成碎片的。
更何况他们都是神仙,一个不留神没控制自己的
“洪荒之力”,我怕是瞬间就变成手撕鲤鱼了。我没想到神君是先松手的,我因为惯性整个人一下子就被拉到了仙君的怀里,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神君脸上的怒气和他紧握的拳头。
“还好吧?”仙君问我道。我离开仙君的怀抱自己站稳后应了仙君一声,仙君见我无恙,又道:
“进屋去吧。”随即挡在我身前,径直往神君的方向去了。我没有走,依然站在那里看着。
出于好奇便想一探究竟。神君的怒容消散了不少,但照旧没有好脸色,他嘴角微微上扬道:
“怎么?泽清仙君舍不得这小丫头片子到我乾阳宫去?”仙君作揖,恢复平日温柔口吻,淡淡地答着:
“天哲神君见笑了,泽清活了几千年了,之前有长湘陪在身边,现在她不在了,泽清也只有小鲤这一个爱徒,神君不会连她都要夺了去吧!”仙君显然是有话外之音的,语气再平和也抹杀不了他的恨意。
我的天,什么鬼,三角恋?!我们的长湘姑娘又出场了,还是这么劲爆的出场!
我的脑子高速旋转,大体知道了其中的爱恨情仇。当然我只是展开了合理的推理以及一系列精彩的脑补。
下面我就解释一下我认为的剧情。想当年,泽清仙君和长湘姑娘必定是情比金坚,恰似一对神仙眷侣,过着神仙一样的日子。
哪知道这样快乐的日子是何其的短暂,天哲神君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他也看上了长湘姑娘,于是乎他便上演了一幕棒打鸳鸯的俗套戏码,活生生拆散了这一对金童玉女。
泽清仙君和长湘迫于神君的权势和力量,只好彼此天各一方,从此再无瓜葛。
啧啧啧,这样子想来,天哲神君还不是什么好人。常言道,宁拆十座桥不破一门婚,如此棒打鸳鸯怕是要遭天谴的。
不过他是天神,好像也不怕什么天谴不天谴的,怪不得到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只是苦了仙君和长湘姑娘,有情人始终不能终成眷属,唉,可悲可叹啊......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由着我的想象解释过去了,我甚至就已经认定了事实就是我想的那样。
虽然有一点解释不过去,那就是长湘姑娘现在到底在哪。据我所知,仙君到现在都不知道长湘姑娘的所在,找了这么多年都不知所踪,只能在原地等她回来。
而神君既然也这么喜欢长湘姑娘那凭他的能耐难道也找不到她吗?还是说,长湘姑娘就在天哲神君的乾阳宫里!
我好像知道了什么!我简直是天才!名侦探柯南附体!但事实显然没有我想的这么简单,神君的话再一次让我开始怀疑人生。
“我夺她做什么?”神君冷笑两声,嘴角抽搐了一会儿,又道,“泽清你到现在还觉得是我拐走了长湘,是吗?”仙君不说话,眼睛瞪着对面的神君,咬着牙齿闭口不言一字。
神君鼻子闷声哼着,漫不经心地说道:“乾阳宫你也去了,我任你翻了个底朝天,你还是认为我把她藏在那里,你要是还是那样想,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这世上除了你之外还有谁可以把她藏起来!长湘就算不在乾阳宫里,她的出走也必然和你有莫大的关系!”我从来没有见过仙君如此,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与愤恨,恨不得把眼前之人碾碎了,拆他的骨,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我突然想到一句话:绝望的人最可怕。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将一个人逼入绝境,因为一旦一个人绝望了,那么他一定是什么事都会做出来的,哪怕拼尽全部的气力,就算不能与你同归于尽,总可以让你受些伤害,既然如此,又何必呢?
兵法有言:“穷寇莫追”,怕也是这个道理。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