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 二百二十七章(1 / 1)

借用一部电影里的台词,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对赵国生这个俗人而言,无非就是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如果还有余力,那么就多出去玩几圈。

人生嘛,无非就是吃喝拉撒睡,想那么复杂干什么?庸人自扰?

当然,赵国生的这一生活态度对很多人来说是俗气的,是可笑的,是没有追求的,像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那么,赵国生会反驳道,他的追求是这么简单如咸鱼。

“噢,烤鸭?爸,你太好了。”赵爱强挤眉弄眼的冲着赵国生讨好的拍马屁。

呵,还真别说,他家这两个小儿子在某种程度上还挺像他的,追求很简单。

“噗呲。”刘兰秀看着这个活宝小儿子,无奈的憋着笑出了声。

“好了,就你爸是好人,你姆妈是魔鬼行了吧,魔鬼现在要去买糖葫芦,你们要吃吗?”哼,尽会收买人心,别人家里都是严父慈母,到他们家却反着来,搞得她活脱脱的成了母老虎。

刘兰秀想买糖葫芦倒不是存在和赵国生竞赛在孩子们面前争宠的心理,是在来的火车上听她婆婆提过几句。

那语气,那怀念的表情,让刘兰秀很是怀疑她婆婆回忆那串糖葫芦的用意啊。

起码她从婆婆那几句回忆里面听出了十分想吃的意思来。

说什么在她老人家小的时候,家里穷,村里有个周扒皮的大地主很有钱却又很吝啬,周扒皮家的儿子有一次用糖葫芦逗他们村里其他穷苦的小孩子,像逗狗一样,故意把糖葫芦扔地上,让其他的小孩子去抢,然后惹的他哈哈大笑来取乐。

婆婆说她人穷志不穷的在一旁吞着口水很想吃,可是就是强忍住不去地上抢。

直到有一次婆婆她村里大一点的小孩和她哥偷偷密谋,悄悄地半路套麻袋揍了那个地主家的小少爷一顿,抢了他的糖葫芦和其他零食。

事后分赃,婆婆她哥有份,有幸她也尝到半颗糖葫芦的味道,酸酸甜甜。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掺了多少水分,刘兰秀就不得而知了,毕竟婆婆他们整个村都逃荒了,连婆婆她老人家的和亲人都四分五散的失联了。

说句不好听的,几十年前,兵荒马乱的,那些长辈是死是活都说不定。

但是有一点值得怀疑,就是她婆婆所说的人穷志不穷,不愿去抢吃的,都凶残到合伙打劫了,还谈什么人穷志不穷的?

嗯,看着她婆婆矮小柔弱的身形,估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吧?

“糖葫芦,噢噢,姆妈,还是你最好了,比我爸还要好,不过,对我最最好的还是我爷爷奶奶。”已经看得出墙头草趋势的赵爱强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甜言蜜语技能满格了。

这一瞬间,赵国生脸皮再厚也忍不住发热啊,这绝对不是他教的,真的,她发誓。

不过,看样子赵父和赵母很吃这一套,眼睛眯笑眯笑的,满是溺宠的神色。

刘兰秀:“”算了,名次能排在赵国生前面就行。

赵美丽:“”呵呵,这小子,嘴里没一句实话,油腔滑调的,还不算男人就开始不可信了,果然,还是她爸最实诚。

赵爱文:“”噢,他要保持低调,继续微笑,划水就好。不过,弟弟,哥实在有点想恶心想吐。

“同志,这糖葫芦怎么卖?”刘兰秀秉着勤劳朴实的称呼才不会错的原则问。

这年头,出门在外还没后世那么自由自在,所以称呼别人和他人交流,尽量向红宝书方面靠近。

没背过红宝书的刘兰秀只会干巴巴的称呼同志,带着朴实的笑容。

“啊,大姐。”

“噢,同志,那要看你买什么味的糖葫芦了。”显然这家店是私营个体户,而且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女孩,大概是假期来自家店帮忙的,很明显不适应同志这个在她看来老旧的称呼。

这也让赵国生感到新时代真的来了,只是他龟缩在一个较为偏远的小山村里,信息落后,感受不清晰。

“都有什么味的啊?”刘兰秀没察觉到称呼上的区别变化,倒是对糖葫芦种类很是感兴趣,转头笑着询问赵母:“姆妈,你和爸喜欢什么味的?”

“有山楂的,有苹果的,还有”种类还挺多的,红艳艳的糖葫芦,一串串的,煞是好看。

“我和你爸牙不好,给我们俩买一串山楂的尝尝味就可以了。”他们又不是小孩子,也就尝尝就好,图个新鲜,回忆下过去。

“同志,给我们一人来一串,要不一样口味的啊。”

“好呐。”

太阳偏西,慢慢西行,烈日炎炎的太阳也随着西行而暗淡的有金黄色变成暗金色,一阵微风,清清淡淡,吹散了几分闷热。

数来惧怕炎热的赵国生竟然破天荒地的忘记酷暑,兴致勃勃的逛了大半个下午。

晚上他们一家人又土包子进城的去了全聚德吃烤鸭。

不知道是不是赵国生的错觉,他总觉得悲北京这座城市很热情,包括人和景,从来没有感觉到后世网上所说的排外。

可能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对这座城市来说只是一个过客。

何为过客,过客,过客,客人而已,所以体会不到压力,也就感受不到排外。

拖家带口的旅行,有好也有坏,好处是一家人在一起,心情会更好,坏处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放肆玩。

好比现在,夜里八点多,赵国生抽搐着嘴角陪着一家老小在宾馆里坐着看电视。

你说,这都什么事?这可是北京啊。

八几年的北京夜景?你不想去亲眼目睹下?

八几年的北京夜生活?你就不好奇?

全部的好奇被赵父赵母一句夜里出去不安全,这里是北京,孩子要是走丢了,找都找不回来。

呵呵,十五六岁一个的大小伙?那个人贩子敢偷?牛高马大的反揍坏人一顿才是吧?

好吧,撇了眼水灵灵的小女儿,也不是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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