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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秦松的人生(1 / 1)

有的时候,酒精真的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暂时麻痹人的神经,让人在虚幻中暂时忘记一切烦恼与痛苦,但又有一句话叫做借酒消愁愁更愁。

秦松喝着酒,心中却没有变得好受,而是更加堵得慌,就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一样,几曾何时他觉得自己这辈子似乎已经废了。

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或许他会选择从来没有接触过英雄联盟这个游戏、从来没打过职业比赛吧!

他从来都未曾想过,自己居然如此迷恋那些曾经的荣誉,自己离开那个舞台,已经差不多十年之久了吧,那时的辉煌,他却从未忘记过。

习惯了舞台的人,落幕之时总免不了感伤,尤其是如果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登上这个舞台的话,那么肯定是一种极度的悲伤之情。

就在今天,科比?布莱恩特退役了,今天这场比赛是这个英雄的退役之战,秦松的一个弟弟在家族群里开玩笑的说:“今天全国人民都放假。”这个原因,自然就是去看这个落幕英雄的最后一战,去送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程。

这场比赛,秦松自然也看了,虽然是在老婆不停的磨叨声中,但是他还是坚持着看完了这一场比赛……就在科比单人单场打进六十分的那一刹那,他也忍不住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更是可以听见隔壁的噼里啪啦的“抄家”的声音,想来是隔壁的男主人太激动把桌子踢翻了罢……

不过看着科比这个落幕英雄,在场上不停的战斗、战斗、再战斗,让秦松也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他早已经打超过了平时的时间,按理说早该休息了,但他却从未离开,从未,他就是想要战斗到最后一刻,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场战争!

谢幕之战,他怎可提前下场呢?

这不禁让秦松想起他最后一场比赛,他的退役之战,那一场比赛因为前期不顺,他本来决定呀打一场完美的收官之战,和科比一样,但是那一场的不顺,导致他的心态崩溃,没有冷静的面对所有的局势,导致那一场的劣势不断的扩大,该把握的机会没有把握好,最后导致双方经济差距太过悬殊,早早的结束了那场比赛……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秦松绝对会全力以赴!如果再让他回到那天,他一定冷静的面对!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绝对不放弃,至少……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终生的机会。

如果能有如果!他也不会遗憾十年……到今日都念念不忘。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让他如此落魄,他非常怀念那时的荣耀,鲜花和掌声、欢呼声,在舞台上呆惯了的人,很难习惯正常的生活。

毕竟世界上像华盛顿那样,当了两届的总统就高风亮节主动退出,安心回家务农,甚至搞了好多小发明的大总统,三军统帅,又有几人呢?

秦松不知道他有没有总统的风度和气量,但他知道,他之所以现在忘不掉从前,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最后一战的遗憾。

以秦松的年龄,他正是见证过乔丹的传奇,看着科比成长的那一代人,所谓科比的传奇二十年,从一九九六年到现在,走过的每一步,落下来的每一个脚印,滴下的每一个汗珠,上面都印着他们这一代人的记忆。

有一句话说得好——“也许会有下一个科比出现,但我没有下一个十年青春。”飞侠科比用他的职业生涯中的每一场比赛,告慰着人们,激励着人们,他的每一步,都是史诗级别的,秦松也为他高兴,也为自己黯然神伤……

今天,在科比谢幕的时候,在科比讲完话的时候,在漫场喷出彩花的时候,在腾讯视频开始从1986年科比第一次展露头肩开始播放他的精彩镜头时,秦松也不禁留下了热泪……

英雄永不谢幕,但是他,他不是英雄!不是!他是一个逃兵!不敢勇敢面对人生的逃兵。

这么多年,他一直受此困扰,哪怕时至今日,他依旧只有为英雄鼓掌和流泪的份儿,他自己,确是永远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如今已经是四月天,天气不错,没有云雨,白天风和日丽,略有炎热,晚上确是清风拂面,颇为清爽宜人,但秦松由于心头烦闷,身体燥热,再加上喝了点酒,着实有些难受,之前心中苦闷,并未注意在往哪里走,已经走到了哪里。

如今一瓶酒已经喝完,心中的愁绪确是没有减少半点,眼下终于抬起头来看看四周,究竟走到了哪里。

只见这里却也是秦松常常路过的一个地方,离家那边并不远,这附近有一个酒吧,他时常来这里散心,尤其是夏天,这里绝对是一个避暑的好地方,空调、朗姆酒、大屁股小妞,还有那一股清新的气息,就仿佛真的来到了舒适的加勒比海。

浑身燥热的秦松想到这个情景,更是难耐浑身的折磨,便也打算去里边散散心……

他倒是也知道这个酒吧会举办英雄联盟的比赛,而且是比较灰色性质的,不过他也是经常去里边找找感觉,因此并不陌生。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并不陌生的环境竟然给了他很大的惊讶,他看着台上的那个带着银色狐狸面具的选手出神……

他骤然一看,这个人就给他一股非常熟悉的感觉,只是他也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仿佛自天外飞来,仿佛自手中的酒杯而来,直接进入他的脑海之中……

起初,他也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他的亲戚朋友本来就不是很多,若说非常熟悉的,倒是也有,但那绝对不是台上的那个人,那个人似乎和他特别熟悉的人都不一样,但就是给他一种特殊的感觉,让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更何况,他的朋友就没有这么小的小孩子,他们都有家有业有孩子,都在为了生活而奔波,平时连英雄联盟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怎么会来这里打英雄联盟的比赛?简直是天方夜谭,至于他的亲戚,就更是好算了,根本没有一个这么大的孩子,那么,他到底是谁?

秦松随便找了个略靠后排的座位坐下来,得亏他眼力不错,不然坐在这里,想看清大屏幕上的内容不难,但是根本无法将选手看得很清楚。

他带着疑问的心情,坐在了这里,手中的酒倒是已经喝掉了三杯,但他对眼前的这个极为熟悉的陌生人,确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而他更是没有关注今天的比赛,虽然往常他也会来这里过过瘾,感受一下赛场的气息,但今天的这个不速之客,彻底将他的心打乱,让他搞不清楚这个人是谁就坐立不安。

可惜他不可能直接上去跟正在比赛的选手搭话,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别说规定,就是于情于理,他都不该这样做,因此也只好一边回忆一边猜测,一边等待时间过去。

然而就在他漫不经心的一撇中,他看到了大屏幕上的一个英雄,此刻正在慢镜头回放的就是她飘逸三杀的画面——暗夜猎手,薇恩。

看到这个英雄的秦松不禁心脏漏跳一拍,他仿佛抓住了什么核心的东西,就好像是一团毛线的一个线头,但是他无论如何都抓不出那个大大的毛线球,只能不断地从记忆中撕扯出一些毛线,而始终无法抓住那最核心的东西。

画面仍在继续,刚刚的三杀,是对方的打野来抓下路,薇恩的辅助拼尽全力,是处浑身解数,让对方的血量都降低到了一定的程度,并且骗出了对面不少的技能,虽然对方没有减员,但是血量都不满。

而这位辅助,也已经做到自身的极致然后无奈的死去了。

而他的ADC,薇恩,不负众望,将对手两人全部杀死,在自己和对方打野都只剩下一丝血的情况下,战胜了对方打野,成功拿下了一个三杀!

虽然他越看这个薇恩的操作他越觉得熟悉,但是他也说不出什么来,毕竟刚刚这套操作,只是水平高而已,电一大师以上的手速,理论上都可以完成这个操作,仅仅从这个角度而言,他无法判断出什么来。

然而就在薇恩拿下三杀以后,一个Q滚进草丛之中,这个举动让秦汉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十年前,和他一起参加职业比赛的那支队伍中,有一个ADC,杀人之后,有一个千古不变的动作,那就是一定要Q滚进草里,才能回城,队里有一个小姑娘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一定要滚进草里?在外边回城,或是走进草丛再回城不行吗?

记得他当时的回答是,习惯,不习惯在外边回城,不习惯在刚进草丛的地方回城,只有靠近一点,才是最保险的,他多年来的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

那个人的名字应该叫……

刘。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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