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一个声音道:“我倒要瞧瞧这文公子有多厉害!”
顿时一片寂静,怜秀秀也停止演琴,含笑看着文瑞。文瑞冲她微微点头,便向楼下看去♀时楼下众人的眼光也都向一点汇聚,却是坐在江湖人士中间的一个布衣少年。看到文瑞以及众人看过来,那少年端坐不动,他周围的人却是呼啦一下起身,与他拉开了距离,生怕被人误会。
文瑞仔细打量着那少年,却是眼中一亮!这少年大约十六七的年纪,两条粗长的眉毛像是墨染的一样,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烁着慑人的光芒。鼻梁挺直如刀削一般,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麦色的脸庞削瘦刚毅,带着一股坚韧之气。
再看衣着,却是比文瑞的棉布衣衫还要不如,只是一件简单的黑色麻布衣袍。然而穿在他那笔挺的身上,却无法让人感觉寒酸↑带中央插着一柄破剑,之所以说是破剑,是因为那是在是不能算是一柄剑。仅仅是一块破铁片,在头上钉了两块木片而已,既无剑锋又无剑鄂。虽然如此,文瑞却是丝毫没有对那把剑产生不屑之心。因为这就是他的剑!阿飞的剑!
文瑞心中一阵激动,激动莫名!在燕十三要传授他剑法的时候,文瑞都没有像这样激动过!因为他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偶像,是的,文瑞的偶像就是阿飞!他的无鞘乌剑就是学的阿飞这一柄铁片做的破剑!
“咣当!”众人看向了发出声响的地方,却是文瑞激动之下将那酒碗捏碎了!不明就里的众人都以为文瑞这是在表达自己愤怒,暗道这下又有好戏看了,看向阿飞的眼神就像在看死人。
努力压下心中的激动,文瑞问道:“你是阿飞?”
阿飞道:“是!”很简单的一个字,他甚至没有问文瑞从哪里听来的自己的名字。
文瑞道:“你不服?”
阿飞道:“我的剑不服!”
文瑞看了看阿飞的剑,突然笑了。众人随着他的目光也看向了阿飞腰中的破剑,也都笑了。简直是开玩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小子,别着一把破铁片便想要挑战文公子的乌剑,岂不是找死?他们甚至怀疑,眼前这一身寒酸的小子进红花楼大门的那十两银子是偷来的。
阿飞却朗声问道:“你笑什么?”
不待文瑞回答,便有人说道:“小子,你还是先去买一柄像样的剑吧,铁匠铺里两百文一把的铁剑都比你那破铁片强。!”
听了那人的话,阿飞只是紧紧握着剑柄,却是不说话,他在等文瑞的回答,若是文瑞也这样说,他甚至不屑出手。
这时文瑞却对那人缓缓说道:“你错了!”
说话的那人一阵惊愕,指着自己问道:“文公子,您说是在下错了?”
文瑞点点头道:“你错了!那不仅不是破铁片,而且是一柄好剑,绝世好剑!”
大厅里众人皆都不敢相信,一片嗡嗡议论之声。文瑞接着道:“再好的剑拿在文弱书生手里,也是只能是废物。而一根竹片若是拿在我的手里,就是绝世神兵。”
说话那人道:“我们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无论什么东西在公子手里都能成为杀人利器,但是这个野小子恐怕没有这个本事!”
文瑞道:“你又错了!”
那人道:“我又错了?”
文瑞点点头道:“大错特错!”
那人道:“他有公子那样的本事?”
文瑞道:“虽及不上我,但也足够让那破铁片变成杀人利器了!”众人又是哗然,他们不知道文瑞为什么对阿飞评价如此之高,也无法相信阿飞会有这样的本事。
说话那人便是这些不相信的人们之一,只听他说对着阿飞说道:“我不信!”然而,这句话刚出口,他便相信了,大厅中的其他人也都相信了。
他们突然间非常、极其赞同文瑞的评价,因为这时那块破铁片已经插在了那人的咽喉上,众多江湖人物竟然没有一个能看到阿飞的出手。而且被阿飞杀死这人也不是凡手,乃长安城第一镖局“长安镖局”的副总镖头,华山派弟子华震岳!
作为华山派三代弟子,华震岳颇得师傅岳不群的喜爱,不但将华山高深剑法悉数传授,甚至连紫霞神功也教给了他。华震岳早年闯到江湖,凭借着掌中快剑和紫霞神功着实出了一番风头,人送外号“追风剑”≡从被重金聘请到“长安镖局”后所押送的财货,未曾一次失手〉在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然而现在,“追风剑”华震岳却被眼前这个叫阿飞的少年杀了!被那样一柄破奖了!现在众人终于知道那不是破剿,就像文公子说的,大秦权色燃文那绝对是一把好剑,绝世好剑!
阿飞慢慢将剑拔出,以免被鲜血溅到身上♀身麻布衣服是他唯一的一身衣服,所以他非常的爱惜。在华震岳身上将剑擦干净,阿飞看向众人,淡淡道:“现在你们相信了?”
众人连忙点头,有些胆小的已经在不停地擦着冷汗。阿飞又转向文瑞道:“你很好!”
文瑞微微一笑道:“你也不错!”
接着文瑞说道:“不如你上来,我们一起饮酒!”
阿飞道:“好!”说完竟是在众人的目视中一步步登上楼梯,坐在文瑞身旁。
文瑞亲自给阿飞倒上酒,坛子就已经空了。文瑞吩咐了身旁的小厮一声,那小厮苦着脸去搬酒了〗人也不说话,径自对饮起来。发生了命案,怜秀秀自然无心演琴,众人也没有心思守着死人听曲。各自拉着相熟的姐儿快活去了。
怜秀秀起身,冲文瑞微微纳福道:“秀秀先回怜香阁了,公子莫要忘了约会。”说完,便抱着古琴回去了,转身之间,面纱敞开一丝缝隙,露出绝世风华的一张秀脸,却是与仙儿、小龙女不相上下。
文瑞遇到阿飞,心中惊喜,加上看惯了仙儿、小龙女这样的美女也不觉什么。但是阿飞这个刚从原野之中走出的野孩子却是看得一阵愣神,连碗中酒洒在衣衫上都未曾察觉。看到阿飞的样子,文瑞微微一笑,暗道仙儿已经被我收走了,怜秀秀就不跟你抢了。
夜色走过戌末,已经进入了亥时。文瑞只是与阿飞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却没有去怜香阁见怜秀秀的意思。红花楼掌柜可是有些着急了,洪三乐呵呵地出现在酒桌旁边,对文瑞道:“文公子,莫要得了新朋忘了旧友,秀秀还在怜香阁等着您呢。”
文瑞与阿飞对饮一杯道:“我的酒还没有喝够呢!”
洪掌柜笑道:“公子可以去怜香阁里喝,一边听着秀秀演琴,一边喝酒岂不美哉。”
文瑞道:“可是我不喜欢一个人喝闷酒。”
洪掌柜道:“秀秀也是可以陪公子喝一两杯的。”
文瑞却摇摇头道:“与女子对饮,颇不痛快!”
掌柜的脸色却是变了变,尴尬的笑道:“公子的意思是?”
文瑞看了阿飞一眼,对洪三说道:“我要他跟我一起去!”
洪三尴尬地笑笑,说道:“公子,您也知道咱们红花楼的规矩……”
文瑞点点头道:“我知道,明天我会让小白把钱送来。”
洪三赔笑道:“公子,这钱财只是其中之一,虽然您这位朋友刚刚杀死了华震岳,但是嘛,呵呵。”
文瑞点点头,华震岳的声名却是还不够响亮。文瑞扭头看着依然在牛饮的阿飞说道:“想不想与我一起怜秀秀的真容?”
阿飞道:“想!”
文瑞微微一笑道:“那好!你刺我一剑!”
阿飞放下酒碗,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文瑞看了好久。文瑞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始终带着真诚的微笑,那笑容非常的纯净,没有一丝杂质。那笑容让阿飞想起了原野上的皑皑白雪,那样的洁白无暇。
阿飞的脸上突然现出了一丝激动,这就是自己要找的朋友啊!也不多说,阿飞抽出腰里的剑,缓缓地刺向了文瑞的左臂,文瑞也不躲避,是始终用诚挚的目光看着阿飞。剑入肌肤一毫,阿飞便不再刺入,鲜血慢慢地渗了出来,染红了剑锋。阿飞这才慢慢地将秸回,插回自己的腰带。文瑞的血随着剑刃的移动,在阿飞那身浆洗的非常干净的麻布衣服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红色印记。因为文瑞到诚挚,此时阿飞已经将他当做了最好的朋友。在阿飞看来,好朋友的血永远都是最珍贵的,比自己这唯一的一身衣服还要珍贵!
两人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激动、欣喜和诚挚,两人同时举杯,一碰而尽‖时哈哈大笑!
洪三傻傻地看着两人,他不明白文瑞竟然会如此的相信一个刚刚认识的少年,就那样一动不动地让他刺了一剑。他难道就不怕这个叫阿飞的少年突施毒手,将他杀了吗?洪三摇摇头,江湖人行事乖张,着实让人捉摸不透。
文瑞将酒碗放下,问道:“洪掌柜,既然我都能去怜香阁,那想必能将我刺伤的这位朋友也够资格了吧?”
洪掌柜尴尬的笑道:“那是自然,不过,鄙人还是先去征求一下秀秀的意见〗位稍等片刻。”说完,便匆匆走了。
文瑞也不管他,无论掌柜是去找怜秀秀也好,去找红花楼幕后老板也罢,都与自己无关,反正只要自己与阿飞今晚能进入怜香阁就好。当下两人也不说话,频频举杯对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