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得知霍格沃兹小分队想办一场“无比盛大”的演唱会, noel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个不错的末日笑话。且不说这兵荒马乱连女王的柯基都小命难保的当下, 谁还有闲心来听一场无名乐队的演唱会,即使有人想听,场地、设备、团队, 现在oasis都不具备, 连经纪人都跑了一个。
但初步找回芝麻大小点魔力的霍格沃茨众人却以无与伦比的热情投入到了这项工作中,他们首先收集了一点资料,以确定这场演唱会应该是怎样的规模。
乔纳森·科瓦尔斯基首先提出了1969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四十五万人因响应“和平、反战、博爱、平等”的口号而聚集在一起,共同为“嬉皮士运动”谢幕,那是一场当之无愧的盛会。
他弟觉得音乐节不好拿来作参考, 因为他们将要筹备的活动既不提倡裸丨体,也不提供ls丨d。然后哈里森提出了前年(92年)迈克尔·杰克逊的“危险之旅”巡演, 以及在罗马尼亚那场布加勒斯特演唱会:“听说一共进场的有七万多人,还有大量歌迷围在场外,当地甚至出动了军队维护秩序。”
听哈里森难得语气激动, 大家都知道他是mj的粉丝了。
赫敏也很喜欢杰克逊,也知道这位巨星的人气,但七万人这个体量似乎还是有些小:“我觉得我们要尽可能地发动群众。”
哈里森道:“‘人类大集会(67年1月, 旧金山)’只召集了三万人,但影响了整个六十年代的运动。”
“但人类大集会只是一个点, 它是和五月风bao、布拉格之chun、芝加哥七君子一起对年代产生作用的。”赫敏的历史学得不错, “而且, 我们并不是要召集群众在一起静坐, 而是需要尽可能多的人一起听——最好是一起唱一首歌。像我们在naboo商铺二楼时一样,当人们共同被hogarts感召,魔法就回到我们身上,不到一百人的小型演唱会只能唤回一个荧光闪烁,但一万人呢?十万人呢?”
德拉克同意赫敏的观点:“尽可能多。我们应该只有一次机会,要确保万无一失。”
卢平对此表示了肯定:“我们不止要用这首歌来唤回魔法,我们还要用这首歌来感染民众。”从这段时间观察到的情况来看,《hogarts》的确有某种奇妙的力量。
“伍德斯托克?”乔纳森摸了摸下巴,“那么我们就要去找一个牧场了?”
毕竟不大有可能找到一个容纳45万人的体育场。
一直趴在门背后偷听的liam终于忍不住开口道:“live aid!”
众人:“……?!”
liam干脆推门进来,撇着嘴道:“为什么你们一直在讨论那个什么狗屁的伍德斯托克,却没人提live aid?”
live aid,85年7月13日的“拯救生命”演唱会,在伦敦温布利体育场开幕,两小时后美国费城接力,百名以上摇滚歌星出场,演出一直持续16个小时,并通过全球通信卫星网络向140多个国家,共吸引了近15亿的电视观众……从规模上看,这的确是相当诱人的。
然而——首先,通信网络已经被虚神挟持了,他们现在连说话都恨不得在身边放个信号屏蔽仪;其次,live aid的演出名单是鲍勃迪伦、保罗·麦卡特尼、皇后乐队……而不是一个连专辑存亡都在两可之间的非着名乐队。
不过liam的打岔还是让众人开启了一个新思路:“如果可以邀请其他歌手合作?”那么这场演唱会的吸引力会强很多。
一个装点了羽毛和亮片的影子似乎飘进了房内,众人一齐晃动脑袋把它赶了出去,但随后赫敏还是把vince的名字写在了白板上。
“还有一个问题……”珀西举手,“假如我们要举办一场演唱会,该怎么尽可能多地吸引人来听呢?”
营销方面,这里可能只有乔纳森沾点边,而且他还是被人营销的那个;再说了,noel就不提了,假如说liam的外形还能往流量小生方面包装一下,一开口满嘴曼城大碴子也偶像破灭了。
所以最好还是卖艺不卖身吧。赫敏又把迪克森的名字添在白板上,专辑打头阵,首先得把oasis的名头打出去。
接着众人又讨论了一会儿关于场地、设备、文案的问题,但都无甚进展。
暂定的计划是:gallagher兄弟带领乐队尽可能地寻找地点演出,同时团结伦敦城及周边的演出团体;科瓦尔斯基兄弟则和vince三人组混在了一起,同真正的狗仔队一样坚持骚扰还没变成求生狂的那些大佬们,力求打好关系以便发邀请函;卢平、珀西、赫敏等人为宣传小组,奔走寻找还在活跃的报社、杂志社,最大化利用目前相对安全的纸媒宣传oasis;罗恩、德拉克、双胞胎等人为销售小组,他们带上迪克森送来的第一批专辑样品,和录音室里存储的一些demo,活跃在伦敦的大街小巷里,只要看见还在营业中的地方就往里迈,没别的事,就是请求他们留下这些唱片,拿回去自赏也行,在店里作为背景音播放也行。
韦斯莱家虽然比较穷,但罗恩还当真没干过这种类似发传单的工作,口干舌燥外加头晕眼花之下,看见敞开的大门就要往里头走,幸好被德拉克拉住了:“傻子,那是苏格兰场。”
双胞胎无所畏惧,抽了一张唱片摆在警局门口,然后摊手道:“条子也要听音乐的嘛!”
相比野地里摔打大的韦斯莱们,小马尔福是更加难以忍受这种体力劳动的一个,但碍于矜持(别扭),一言不发地忍了下来,不到一周就瘦了一圈,倒是没变黑,只是身上多了两道伤。伦敦并不太平,几个半大孩子在外面跑,遇上想要发泄情绪的闹事者并不奇怪,这也是两组人都保持两人以上一起行动的原因。
这天是罗恩、德拉克和纳威三人一组出门“发传单”,现在他们都配备了单车方便行动。
说起来现在城里有不少年轻人骑着单车,后座上载一个女朋友或男朋友,手里挥着彩旗或横幅,成群结队地穿梭在街道里宣扬爱与和平。另有一种队伍则是开着机车、戴着头盔,气势惊人地开过街头——速度也惊人。后一种屁股后头常常跟着一辆警车。
自从泰森剧团被捕后,苏格兰场的工作人员们就经常出现在街头了。城内似乎有一种心照不宣的戒严氛围,对霍格沃茨小分队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他们能找到的营业店面越来越少了。
骑行了好长一段路,三人停下了休息加喝水。
德拉克摘下手套,发现掌心有一道深深的红痕。罗恩拧开瓶盖将水递过来,同时道:“对面那家书店是不是还开着?”
纳威眯起眼认真看了一回:“应该是开着的,我看见里边有人走动。”
罗恩无语地看了纳威一眼——那玻璃窗都脏成那样了,你居然还能看见人影?
不过销售小组的行动方针就是“宁可抓错不可放过”,于是三人将车停好,走到书店门口看了看,发现里头还真有动静,便敲了敲门(门口挂着close纸牌):“hello?”
半天,里头才传出惊醒般的一声吼:“hat?!”
罗恩小心翼翼地推开门,首先看见了满眼的书——地上、桌上、窗台上……除此之外还有满地的垃圾袋,以及与垃圾袋共存亡的一张沙发。
沙发上躺着一个人,似乎是刚刚被惊醒,一脸不爽地挠着头发:“你们是谁?你们要干什么?曼尼——”
一声令罗恩三人脊背发凉的召唤后,一个头发稀疏但胡子旺盛的高大男人穿着围裙从内屋跑了出来,连声问道:“伯纳德怎么了?”
伯纳德没怎么样,伯纳德刚从头发里揪出一朵蘑菇,然后满脸不爽地指了指站在门口的三人。高大男人——曼尼这才看过来,上下瞅了几个半大孩子几眼,温和地问道:“你们要买书还是避难?”
这两件事是可以放在一起聊的吗?罗恩挠了挠头,解释道:“是这样的……”
和往常一样,罗恩负责说话,德拉克负责谈判,纳威负责提货。
见那个曼尼似乎正在认真听罗恩忽悠,德拉克便没往那边凑——好几个垃圾袋堵在过道上呢!正当他百无聊赖地看着书脊上的文字时,一个低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略带疑惑地道:“马尔福?”
德拉克迅速转身,下意识地带出了一个掏魔杖的动作,然后愣住。
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瘦高男人站在他面前,面容英俊,黑色夹克衫里头是一件朋克t恤,圆领外露出了一些纹身的痕迹,从图案来看,男人前胸应当有着大片的纹身——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德拉克的确认识这张脸。
男人却有些怀疑,他盯着那头梳得整齐的铂金短发看了好一会儿,才半眯着眼睛质问道:“你认不认识卢修斯·马尔福?”
德拉克咬牙看着面前的男人,冷冷地道:“认识。不仅如此,我还认识纳西莎·马尔福。”
男人一下子像是被踩了脚面,又急又恼地嚷道:“纳西莎·布莱克!”
“她已经嫁人了!”
“我不允许!”
“你不允许有个屁用,你这个叛徒!”
留意到这边动静的罗恩回头见德拉克竟然和一个麻瓜吵起来了,连忙过来拉架——把德拉克拉到身后,然后瞪着那个一看就不良中年的麻瓜:“你要对我朋友做什么?”同时心里纳闷德拉克为啥要掐自己后腰呢?
不良中年看了看这个比自己矮一个脑袋的小子,雀斑、红发、穷酸,恍然大悟:“韦斯莱!”同时心里纳闷韦斯莱怎么跟马尔福搞在一起了呢?
罗恩挠了挠头:“你是?”
不良中年昂了昂下巴:“你站在我的店里问我是谁?”
纳威适时地出去看了一眼方才没留神的店面,然后回来报告:“这里是布莱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