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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四、没有不透风的墙(9)(1 / 1)

<>“那就进去吧。”

门打来了,真的邀请她了,她又不进去了,像一根细软的枝条贴在墙上。有单位的同事经过,笑眯眯的打招呼,“高主任!”

眼神照例留在叶雅歌身上,高盛群习惯性的回应,他真心不愿越来越多的人见到叶雅歌,虽然她长的的确漂亮,但她今天漂亮的过头了,漂亮的不恰到好处。在机关里为人处世,火候才是精华,雅歌会懂吗,雅歌必须懂,高盛群耐住性子等,直到她骄傲的扭着腰肢,一言不发的走向电梯。

到达餐厅的路上没出状况,主菜上来前也平安无事,的确高盛群是擅长同人打交道的,摆平一个单纯的叶雅歌不在话下。他总结出她的单纯和肤浅不同,工作中的斡旋她毫不含糊,却在感情方面,包括爱情、友情、亲情,始终在坚守她固有的一种风格,不管是好是坏,都不愿去做改变。

叶雅歌没有特别亲近的人,都说秦桧还有三五个好友,可叶雅歌没有。他亲戚家的妹妹们崇拜欣赏她,向她请教穿衣打扮,护肤护发的秘笈,常规的女人肯定沾沾自喜,欣然相告,可她不屑一顾,懒得同她们交流。经常是他的亲戚们扎堆说笑,她一个人在旁边自娱自乐,神奇的是,她丝毫不尴尬。

她对高盛群父母的态度也不温不火,客气是见外的客气,热情也是生疏的热情。而她在笠州没有亲戚,平时也没见她向高盛群介绍过朋友,她更不会和他谈心思,发牢骚什么的,他们大多时候谈论的内容就像唯美的小说一样不切实际。

在这种不切实际里,高盛群体会着叶雅歌在骨子里和他的距离。虽然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固然乏味,但日复一日的情爱浓长让人心慌,毕竟家长里短,女人的啰嗦和絮叨,烟火味和不那么整洁的邋遢才有过日子的样子,才具备生活的温度。

叶雅歌好比是长在悬崖边上妖艳的花朵,他有心接近她,却无力为之,他总不能把话挑明,强迫她吧,更何况有些话没法明讲。

有时候高盛群觉得叶雅歌不爱他,但一个不爱他的女人,会将一个完整的自己交给他吗,高盛群又不相信。也许她的个性归结于在国外待的年头长,她的单纯是美式的,是受西方文化熏陶的结果,所以造成了仿佛她的某些思想仍停留在大学时代。

一定是这样的,那大有必要跟她交流一番中国的处世文化,高盛群满腹心思,对着盘中的牛排摆动刀叉,酝酿措辞。

未及开口,叶雅歌道:“盛群,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嗯,你说。”

“我打算回美国,你会和我一起走吗?”

她睁大眼睛饱含期待,可其实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在上一秒之前,哪怕此刻她也并不想回美国,要走,只能和章柳一起,一个人,或者和其他的男人,绝对不可能。

因此她为无意识的脱口而出暗暗吃了一惊,但她很快认识到考验一下高盛群未尝不可,谁叫他刚才在单位里的态度让她失望,按照她先前的幻想,他应该把她当珍宝般介绍给工作伙伴,就像他在私底下,在亲戚朋友面前表现的那样,可他没那么做,这令叶雅歌既难受又颇感意外。

如果他毫不犹豫的痛快答应去美国,至少心里会舒服一些吧,女人都是爱听情话的动物,叶雅歌洗耳恭听,带着百分百的自信。

高盛群先是惊讶,而后震惊,叶雅歌居然要走,他们从来没讨论过这个话题,他也从没想过她要回美国,他以为她会在笠州定居,他们结婚生子,事实上他的整个生活都在围绕这个目标而展开。

叶雅歌不满于高盛群的犹犹豫豫,他放下刀叉,神色紧张的仿佛在做生死抉择。至于吗,至于骗她一句也不肯,他又不是没说过要跟她地老天荒之类的鬼话。

她气愤的把叉子甩到桌上,说:“你不去是不是,好,那我一个人去!”

“雅歌,我觉得我们两个人之间有误会,今天我在单位里对你的态度是冷淡了些,但我会向你解释的。”

“现在就解释啊,现在有什么不好解释的吗。”

“说来话长,等回家了我们慢慢谈,我相信你听了会理解我的。”高盛群平静的端起水杯喝了一口,她突发的毛躁打乱了他的计划,现在万不能谈起她丁点的不是,以她的脾气不把桌子掀掉才怪。

“好,这个回家谈,但你回答我去不去美国总可以吧,你说‘去’,还是‘不去’。”

“雅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突然……”

“什么都没发生,我就是想回美国了,你不是说我在哪你在哪吗,怎么了,反悔了?你不去也行啊,没关系,我们是自由的。”叶雅歌嘴上潇洒,心里却崩溃不已,果然有些话不能挑明,挑明了谁都不好受,但她不死心,不会的,不会的,这个口口声声可以为了她赴汤蹈火,肝脑涂地的男人是永远不会抛弃她的。

“雅歌,我……”

“高盛群,你还是个男人的话就爽快点!别磨磨唧唧的跟大姑娘似的!”

“我不去。”

叶雅歌的脸瞬间红到耳朵根,这个结果她做梦也没想到过,皱着眉低下头盯着身上的裙子。

“雅歌,你听我解释。”

叶雅歌不说话,也不看他。

“雅歌,我的事业在笠州,这是我前半生全部的心血,你让我马上给你表态,如果我立即答应你,放弃在笠州所有的一切,我的父母,工作,包括一直在帮助扶持我的人,是不是会从另一个方面显示我是一个不负责任,信口雌黄的男人,雅歌,你说呢?”

男人为了自圆其说的解释在女人眼里绝对是借口,越是解释越令人气愤,她冷笑道:“我还以为你会说放弃这份工作,就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呢。”

高盛群淡淡的笑,“在你的面前,我不虚伪。”

“不虚伪?你是为了功名?社会地位?”

他没经片刻停留,说:“可以这么讲。”

“那爱情呢?高盛群,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比不上功名?利禄?名声?社会地位?”

“我把你当妻子,我的家人。”

“家人?你对家人,真够有感情的。”

“我觉得家人和事业不冲突,在我的心目中同等重要。”

“现在不就冲突了吗?你选择放弃了我。”

“没有冲突,我相信不会冲突。”

叶雅歌嗤笑他的胡搅蛮缠,“你凭什么肯定我不会一个人回美国。”

“因为我们已人到中年,中年人不再适合在人生中做加法或者减法,而应该尽力去平衡现有的各种关系。”

“你想当然的以为我会为了你改变我的计划,我也有人生目标和理想,为什么做出牺牲的偏偏是我。”

“我没让你做出牺牲。”

叶雅歌定了定,说:“你是这么想的。”

“雅歌,我们需要稳定的生活,稳定的生活需要忍让和隐忍。”

“既然不是为了爱情,忍受又有什么意义。”

“我们已经离开大学了,雅歌,社会和学校不一样。”

“我明白了,你跟我谈的是婚姻,而我在跟你谈爱情。”

“其实两者不矛盾,看你怎么想了。”

叶雅歌出奇的冷静,端起水杯碰上高盛群的杯子,说:“以茶代酒吧,毕竟相识一场,以后各自好自为之。”

高盛群没喝,她一口气喝完杯中的水,在桌上放下一半的餐费,起身高昂的离开。他没留她,没看她,也没有惊慌,高跟鞋嗒嗒嗒敲在地板上,清脆妩媚的依然撩动他的心弦,他是爱她的,即便她决然而去,他依然爱她。但他说了,中年人要做的是平衡各种关系,他不会主动舍弃,可命中注定不属于他的也强求不来,因为没有谁比中年人更清楚生命中的那些无能为力。

他恍然领悟到,他和叶雅歌的分歧不在于对婚姻和爱情的观念,而在于他是一个中年人,她仍是少年。

他心痛却不打算特意去做什么,做什么都是没用的吧。

林睿和于白薇相对坐在咖啡厅里,林睿一下子对素面朝天的于白薇不大习惯,她一向是精致时尚的,怀孕也是穿着价格不菲的时尚孕妇装,从头到脚都是名牌化妆品和奢侈香水的气味。

今天却穿着皱巴巴的米色棉质孕妇连衣裙,谈不上有样式,好像是直接把前后两块布潦草的拼接在一块。裙子很旧,看上去是别的孕妇穿剩下的,领边泛黄,领角洗的烂出了几处米粒大的小洞。她头发上染的颜色褪了,随意用皮筋绑着,干枯而毫无生气。

脸上的皮肤倒是白皙细滑,能想象的出她之前过的优越,脸颊消瘦,眼边一圈乌黑憔悴,肚子大的出奇,整个人像粘在底板上的地球仪垂直九十度摆放在座椅上。

商陆的事对她的打击不言而喻,林睿开口道:“喝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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