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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羊再次走进那个别墅。
春天到了,绿色的芽儿开始慢腾腾的长大。当然那些红的,白的,黄的总要等这些冷兮兮的空气在少点,她们才能慵懒优雅的冒出头来。美丽的东西人人都爱,总要需要多花点力气保养,才能开放的更动人。
绵羊穿了身灰色的大衣,里面是一套熨帖得当的黑色西服套装,自然没有打领带。整一套儿毫无疑问都是林冬那呆鹅准备的,他是在是没什么心情和耐心打理衣服。
他总是觉得带上领带,打架的时候很容易被别人勒住脖子。电视电影里不都这么演的吗?
他可不想体会下被人死死勒住,不能呼吸的感觉。尽管林冬说,他很少打架,遇到这种事情,他一般会躲得很远。可是很少,也不代表没有,不是吗?所以林冬买的领带,要么送人了,要么林冬自己戴了。
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当然这里是不符合季节的规律的,简直就是四季如春,百花灿烂。不得不说有钱就可以享受优质的生活,这也是人一辈子都在追求的事情。优质有时代表着物质的追求,有时代表着精神的享受。
不能说哪种更好,人有千万万,各有各的路。少了哪一种,都是社会发展核动力的缺失。当然人渣暴徒除外,这种人啊,该死。下辈子投胎也许能对自然做出点贡献,不过下辈子的事情,下辈子说。
可这辈子的事情……就不好说了。
绵羊看了眼身后的三胞胎,又看了眼那栋阁楼,低头无语。
忽然一个亲密的热情的拥抱,绵羊下意识地推开,不用说是凌殇这小子。他搓了搓手笑道:“绵羊哥,难得你能找到我这地儿啊,这次没迷路啊?竟然不用我去接了?”
绵羊把衣服整了整,就差拿个消毒纸巾擦一擦了。皱了皱眉:“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我讨厌别人抱我,又忘了?”
凌殇嘿嘿一笑,不以为意:“这不是太激动了吗!今儿别走了,刚巧儿,最近找了个做素菜的大厨,尝尝他的手艺?”
绵羊还没说话,凌殇打眼就瞧见了他身后三个美人:“呦呦,哥,您终于带着美女来我这啊!不然我还真以为您是同志呢!除了林冬哥,还真没看见别的女人能坐上您的车啊!”
他啧啧两声:“这质量可真不错啊!哪找的?要不给弟弟我指个路,我看看能不能再去捡个三个、四个的!”
绵羊捏了捏他的脸:“你当这是大白菜啊!到菜市场就能捡一堆回来?另外,这三个不是我的,是给你的!”
凌殇瞪大了眼睛:“看这样子,是雏儿啊!这三个美人在床上不知道是什么让人难忘的滋呢!绵羊哥,说送就送了?真假的啊!”
绵羊瞥了一眼三位女孩露出的白花花笔直的大腿,边走边说道:“行了,进屋说。今天就按你说的,在你这吃。”
“得嘞!这就让人准备!”
屋里冷冷清清,除了几个仆人外,这次倒是没有女人。
绵羊走到屋里就朝着他的书房走去,对着跟在屁股后面的凌殇道:“行了,你去玩吧。我去你书房看会书,饭好了叫我,还真有点饿了。”
凌殇嘿嘿一笑:“好嘞!哥哥,还是你懂弟弟我!看上那本书,直接带走,弟弟这次都送!”
绵羊笑骂道:“你小子!看见美女就都送了?那我这次可得好好挑几本了!有些古董,可是想买都买不到了!”
凌殇只是笑,也不说话,搂着三位美女就向自己的卧室走去。
绵羊摇了摇头,世上玫瑰千万朵,属于自己那朵还没出生?唉,有时候太聪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譬如关于爱情这点事儿,自己见了这么多女孩子,可就没碰上自己喜欢的。怪不得有时别人看自己和林冬在一起的时候,眼神怪怪的,还真怨不着别人,都是自找的。
不过这事吧,这样也挺好,别人几句话,就能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还是我吗?就让他们去想吧,我就做我自己的事儿。
“哥哥哎,下来吃饭了!”凌殇的嗓门惊醒了沉醉于书海的绵羊,这一看书就忘了时间和饥饿,这个习惯可不好。他摸了摸听见“吃饭”二字就咕咕叫的肚皮,有些无奈。
看了一眼手表,转眼就过去二个多小时了,再看看三女那有些扭捏的步伐,看来凌殇这小子在这方面还真是有点真功夫啊!
餐桌上大大小小的碗盆摆了十几个,能入座吃饭的,只有三女加凌殇和绵羊而已,倒也不算铺张浪费。几根洗干净的生黄瓜,加了酱油醋,蒜瓣,花生米的凉拌黄瓜,整根切条铺在盘里,蘸酱吃的。
嗬,第一次这么奢侈,一次能吃这么多样的黄瓜。林冬那小子总说一次吃这么多花样有点浪费,可他花我挣得钱,买好衣服,去吃喝玩乐,也没见省一点啊!回去得和他好好说说,学学凌殇这小子!
毕竟,绵羊不会做饭……
还有炖菜,炒菜,个个色香味俱全,凌殇开了一瓶酒,亲自给绵羊倒上。然后给自己碗里夹了几样菜,闷头先吃了起来,实在是饿坏了!
几人吃饱喝足,其中一个女孩给两人泡上了茶。
凌殇道:“哥哥,这次来有什么事要吩咐?”
绵羊道:“没啥事,给你送三个美人,我取走几本想要的书儿,就这两件事儿。”
凌殇喝了一口茶笑道:“哥哥,那敢情好,这样的事多多益善啊!”
绵羊眼睛盯着凌殇道:“这三个可不是阿猫阿狗,你可得好好护着啊,可不容易调教,还想要,那可真没了。”
凌殇揉着一位的大腿:“嘿,哥哥您这话说的,就算真是一条狗,一只猫,只要是您给送来,那我都得当成个宝来供着!”
绵羊笑道:“看你刚才那样,可真没有一点怜香惜玉啊!”
凌殇嘿嘿笑道:“哥哥,要说别的,我可能真的不如你!可你要说这床上这点事,您还真不如我!把她们折腾的下不来床,才是她们心里真实的想法啊!要不是哥哥您在这,我还不得和她们在大战几百个回合!”
绵羊摆了摆手:“得,打住!话也说了,事情也办了。那我就不在这破坏你的好事了,就这么着吧,走了!”
凌殇笑道:“那好,想留您住一夜,还真不容易,知道您恋床,我送您!”
绵羊没说话,往门外走去。
凌殇一人,一直送绵羊到门口,才回去。
第一时间复活的血殇,就打开了自己的属性面板,帮会那一栏,血殿,职位,帮主。这才真正的放下自己的心,露出一个笑容。死这么多人,把这事办成了,就不亏!
于是想第一眼看看自己亲手打下驻地的血殇,火急火燎的就去驻地奔去,没想到……虽然申请成功了,但他不了解建帮的规矩,驻地是现成的,可还是要把外围,里面都要整齐的打理好,在次请建帮管理的NPC看过,这驻地才能真正的属于“血殿”这个新生的帮会!
得了,先去“天下一店”问问水月,袅袅吧!一看屋里都是NPC在打理!问人去哪里了,去广场招人了!
想想也是,帮会的建立,不就得需要人来支撑吗!那再去找吧!
设立的几处帮会招人点,都被围的水泄不通!这倒是血殇没有想到的,自己虽然有点名气,没想到能有这么多的人来加入!
其实想想也能想明白,天下第一店的吸金能力,玩家都懂。再看一看昨天那令人热血沸腾的视频,第一个拥有驻地的帮会,这名头就能吸引很多的玩家!当然大部分人的心态也很明确,要是没有什么发展前途,大不了再走就是了!
能经过一波波筛下来的,才是一个帮会真正的核心精英!
前期这种现状,无法改变。
于是血殇就地就支了个摊,也摆出了个帮会招聘,不过他要一个个问几句,当然就比他们慢一点,不过也算是帮上忙了。
一个身躯高大肌肉饱满的男人走向血殇的摊子。
姓名?
乌鸦。
多少级?
七十六级。
比我还高?不错!
擅长什么?
杀人。
血殇抬头看了一眼这个肃穆的男人,有点感觉。
好了,先给你个二级帮众的头衔,后面怎么安排,再根据能力来看。
这是血殇第一个给二级帮众头衔的人,他怕事后忘了。有些表现优秀的人,总要多给点关注。
好的,谢谢!
然后转身就走。这一天,乌鸦单人加入血殇的帮会,血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