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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魄力风骨(1 / 1)

宋繁花没反对,可提到这件事,她原本美好的心情就不好了,脸上的欢颜也收了起来,她沉默地扒着饭,段萧看她一眼,夹了一筷子菜到她碗里,却不说任何宽解她的话,只道,“好好吃饭,吃饱了我们去城内逛逛,买些日用品。”

宋繁花点点头,在段萧的监督下,吃了不少。

吃罢饭,段萧带宋繁花出门,七非和无方跟上,沈九和夜辰留下来。

走到庭院,就与前来打扫的三个婆子撞上了,段萧看着她们,目光从她们的衣着和面容上扫过,最后看向宋繁花。

宋繁花解释说,“来打扫院子的。”

段萧道,“我知道。”挑了挑眉,又道,“我们之前走的时候不是留了人吗?那人呢?”

宋繁花说,“我给辞了。”

段萧哦一声,也不问她为何给辞退了,反正他由她作主,这个花萧府自然也由她作主,她想请什么人,想解雇什么人,都随她喜欢。

段萧不再问,握紧她的小手,冲三个婆子客气疏离地点了点头,算是彼此见面认识了,然后就拉着宋繁花出了门。

七非和无方慢腾腾地跟在后面。

路上,段萧说,“等东西买全,我回去写封信告知大哥,你在陵安城,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就不回琼州了,让他们不要担心。”

宋繁花说,“好。”说罢,想到滴血认亲的那一幕,想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们在面对那一突如而来的打击时的表情,她又很自责,她无法面对哥哥和姐姐们怜惜和心疼的目光,只好走了,走了这么久,也没给家人写一封平安信,这是她的错。

段萧垂眸看她一眼,见她小小的脸蛋上全是自责,就伸手揉了揉她的头,用着温柔的声音说,“不要想那么多,不要给自己添加心里障碍,你觉得对哥哥和姐姐们有愧,可你已经为他们付出很多了,他们是你这一生要全力护着的家人,你护他们,他们也护你,他们对你的心疼不是为了让你心有愧责的,关于孩子,你就更不必忧心了,我的儿子,我不会让云苏得去的。”

宋繁花怎么能不忧心,云苏已经登基为帝了!

再者,孩子的血跟云苏的血融合了,她一直让自己相信这个孩子是她跟段萧的,可到头来是这样的结局,她怎么还可能把孩子养在身边?

她不会养的。

是云苏的,那就让他自己养。

提到孩子,宋繁花的脸色就不好,段萧也不敢再提,把她牵进一家衣服店,买衣服,原先在陵安城住的时候也备过几套衣服,但那衣服已经陈旧了,段萧给宋繁花添了几套新的衣裳,又给自己买了几套新的。

无方去付钱,付罢的时候告诉掌柜衣服送到花萧府,掌柜应了。

段萧又带着宋繁花去买胭脂水粉,还有头饰钗环,买罢这些,又去买锅碗瓢盆,又去市集逛了一圈,菜场逛了一圈,说真的,他二人,不,四人往菜场一站,让卖菜的一条街上的人全都看傻了眼,男的气质矜贵,女的白若玲珑,跟在后面的两个人,眼神都带着刀光,这么不同凡响的四人出现在市井菜场,一下子就引起了哗然。

可当事人好像毫无所觉。

段萧晚上想吃鱼,就去看鱼,看鱼的时候他说,“我不会做。”

宋繁花说,“我也不会做。”

段萧就把无方喊过来,指着一条黑黢黢的鱼,对他道,“晚上我跟软软要吃这个,你负责做。”

无方一愣,“少爷,我不会烧鱼。”

段萧瞥他,“那就学啊,莫非你想让我这个少爷操刀烧菜?”

无方一噎,指着七非,“烧菜是女生的事儿,少爷让七非学。”

七非还没应话,段萧就道,“不行,她要伺候软软,烧菜一身味,熏到软软了怎么办,你学。”

无方翻白眼,“我还伺候少爷呢,少爷就不怕我熏了你?”

段萧道,“不怕,等你烧了菜,你就呆厨房吧,别来我身边了。”

无方气死了,不给他女人睡,却让他去负责烧菜,这叫什么事啊!无方瞪着眼,坚决捍卫自己,“我不要学烧菜,我宁可受罚。”

段萧冲他横眉竖鼻。

宋繁花眼见这一对在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主仆为烧菜一事在这里大眼瞪小眼,简直无语之极。

而卖鱼的老板都快要笑死了,最终,没忍住,真的笑出了声。

段萧和无方同时往他看去。

老板连忙说,“你们都不会烧鱼,那就不买鱼啊。”

段萧皱眉,“想吃。”

老板说,“到酒楼吃就可以了。”

段萧摇头,“在家吃。”

宋繁花很是无语地拉了一下他的手,问他,“想吃什么鱼,我晚上给你做。”

段萧看她,眉梢微挑,“你会做鱼?”

宋繁花说,“不会。”

段萧道,“那你还让我挑?”

宋繁花瞪他,“不会做不能学吗?你只管挑,我晚上肯定能做出来。”

段萧摇头,“算了。”他拉起她的手就走。

宋繁花不解了,“不是说很想吃?”

段萧道,“想吃是想吃,但我不可能让你去烧菜。”

宋繁花笑了笑,说,“是为你做饭,又不是为别人做饭。”

段萧看她一眼,伸手揉揉她雪白的脸蛋,“为我做我也不允许,这些粗活你想都别想,让我看见你做了,我会不客气的。”

从菜场出来,段萧就纠结了,他问,“今天早上的饭菜是谁做的?”

宋繁花说,“外面买的。”

段萧说,“难怪那么难吃。”

宋繁花额头一抽,心想,你嘴真叼,那可是我从陵安城最出名的酒楼里买来的,因为刚开始就自己一个人,请人来做饭不太合实际,她一个人吃的少,开个灶实在浪费,就没请人,每次都从外面买,反正她有的是钱,就专挑招牌菜吃,上午那些可全是招牌菜。

宋繁花说,“要不请个人吧?”

段萧沉吟着,半晌后他说,“好吧。”

宋繁花就让七非去雇人,段萧又拉着她去买了一些床垫类东西,这才回府,回去后就先去书房写了一封信,喊来飞天猫,让他送到宋世贤手中。

飞天猫接了信,往琼州赶。

等飞天猫走了,段萧又出门一趟,等回来,他就抱着宋繁花,窝在书房里看起了书,宋繁花躺在他的怀里,头枕在他的腰上,问他,“看什么书?”

段萧伸手翻一页纸张,抿抿嘴说,“你不感兴趣的。”

宋繁花哦一声,把脸埋在他的腰腹,蹭了蹭。

这一蹭,就把段萧的火给蹭起来了,他伸手就拍她,“好好躺着,别动来动去。”

宋繁花看着他身体变化的某一处,翻了个大白眼,一骨碌起身,不躺他身上了,段萧感觉到温暖柔软的气息消失,眉头狠狠一拧,扯住她的手,问她,“上哪儿?”

宋繁花说,“去倒杯水,你不渴?”

段萧看着她,眯了下眼,“是有点渴。”他将书反手一放,搂住她的腰将她抱上了榻,压在身下吻了起来。

宋繁花用手臂抵住他,不让他胡来,可男人慾望一起,哪能抗得住?

一场云雨,势在必行。

等结束,宋繁花闷着脸不理他。

段萧搂住她的腰,笑的异常的贱,时不时的用下巴上的青茬擦着她娇嫩的脸,把她刺的不停地往他怀里钻,然后就听到他胸膛里传来醇厚的笑声,他一手搂着她,一手重新拿起书,与她静谧相拥,轻轻扬了扬手,紧闭的窗户就开了一扇,微风和暖阳照射进来,在窗台下扑闪,泄出满地光辉,他用薄毯搭在宋繁花的肩头,惬意地研究着手上的食谱大全。

晚上,段萧就拉着沈九、夜辰、无方在厨房里捣鼓。

四个大男人都不会做饭,也从没接触过这玩意,第一次,把锅烧个洞,第二次,各人脸上抹了一脸黑,第三次,好不容易保住了锅,结果,盐放多了,咸的要死,第四次重新来过,感觉烧的挺好,可一下肚,四个人都吐了,是后,被折腾的不行的四个大男人都从厨房跑了出来,一个一个的都对厨房产生了恐惧。

无方说,“少爷,算了吧,你就没烧菜的命。”

沈九扶着一颗树直叹气,“传出去,‘阎王’没死在战场上,反而死在了烧菜上面,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夜辰看着段萧被烧焦的一小截头发,捂着嘴偷笑。

段萧黑着脸,特么的他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学不会烧菜?不学会烧菜往后跟宋繁花住到了山林里了吃什么?

段萧拍拍手,去温泉池里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才去卧室找宋繁花。

宋繁花已经躺下了,昏黄的烛光打在床头,她穿着粉红色的肚兜,身上的皮肤白的像雪,胳膊露在外面,细长纤韧,高档面料的薄被压在手臂下,红暖香旎,将这一室罗帐衬的立刻光艳生鲜起来。

段萧走过去,拿起她的手就吻,从手指到手背到胳膊,一路吻上去,吻到她的脖颈,在那里久久盘桓,最后又往下。

宋繁花轻啊一声。

段萧喉咙里逸出粗重的喘息,忽地,他将薄毯一掀,双臂拢紧,将宋繁花完完全全的圈在了怀里,他吸着她身上的香气,吻着她柔软的身子,低声说,“软软,我们什么时候回衡州把婚礼办了?”

宋繁花被他吻的意乱情迷,浑身发软,脑子都不灵光了。

段萧半撑起手臂看她,身下的女孩长发散乱,红唇微张,眼神迷离涣散,白皙的脸上染了情潮,呼吸紊乱,正眨着迷离的光看着他。

段萧被这样的目光看的浑身燥热,他脱掉衣服,重新钻进被窝里,拥住她。

事后,他吻着她额头的汗,嗓音迷迷沉沉,嘶哑到性感,“要不够怎么办?再做一次?”

宋繁花摇头,“不要了。”

段萧用唇贴住她的唇,吻住她的拒绝,一点儿一点儿将她的腿又撑开了。

宋繁花无力的反抗,却最终被淹没在段萧强悍却又不失温柔的进攻里。

这一夜,又到后半夜才睡。

第二天醒来飞天猫就带回了宋世贤的信,段萧穿好衣服,看了沉睡中的宋繁花一眼,把七非唤到院中,让她守着,他去书房,看信。

宋世贤信上没有写什么,就关切了几句宋繁花的心情,大概知道段萧来了,宋繁花的心情不会太差,就没着重的写,后面写了一些新帝的出游的情况,末尾很详尽地写明了皇商一事。

当时段萧回到宋府,宋世贤只顾着说宋繁花的事情了,段萧一听就立马赶去了陵安城,宋世贤没能跟他说到皇商一事。

而今,宋世贤的这封信里,皇商的信息占据了大半张纸,也就是说,宋世贤写这封信的真正目地,是问他皇商一事。

皇商……

段萧沉吟着敲着桌面,双腿自然交叠,半幅紫衣下的脸矜冷英俊,他一手捏着信纸,一手撑在平坦的案桌上,思索了片刻,他端正身子,拿出一张信纸,取了狼毫,蘸墨,开始写信,信是回给宋世贤的,是关于皇商一事的。

写罢,又让飞天猫去传。

宋世贤接到信是在晚上,刚吃罢晚饭,飞天猫就来了。

飞天猫将信递给他,宋世贤接过,回到书房,打开看,看罢,他让常安去把宋明慧喊过来,宋明慧来了后,宋世贤就把信给了她。

宋明慧一边接一边问,“是什么?”

宋世贤说,“段萧的回信。”

宋明慧知道段萧去了陵安城后写过一封信回来,十年前方意瑶身体有疾不管家,宋阳也卸去了商号一切职能,十年后方意瑶的身体好了,也不管家,儿女都大了,这十年几个儿女把家打理的很好,把商号打理的很好,是以,二老就不过问,除非遇到天大的事,他们会出个面,不然,只要是儿女们能解决的,他们就不会插手,如今的宋府还跟以前一样,宋世贤当家,宋明慧管家,宋世贤还没与戚烟成亲,但哪怕成了亲,依然是宋明慧管家,宋明慧已经说过了,她要招婿,不外嫁,宋世贤虽然不赞同,但宋明慧的事情,他还真的当不了主,她向来有主见有思想,说出来的话都是经过字斟句酌的,平时都不说废话,更别说婚姻这样的大事了,她既拿定了想法,讲出了这话,宋世贤只能依从。

这样也挺好,宋府这么大,总要有一个人管家,戚烟还小,又还在学习商业上的事,根本没那精力来兼顾内宅之事,再者,戚烟来宋府的时间太短,入商号太短,所知所学有限,跟宋明慧是没办法比的,宋明慧打小就玩算盘,看帐本,跟着宋天、宋阳去商铺,有宋明慧在家,宋世贤出门经商,不管在哪儿,都能放心,是以,不管什么事,大事小事,他都习惯性地喊宋明慧商议。

宋明慧坐在椅子里看信,信上写,“大哥既给我写信问询皇商之事,就说明大哥有意担下这个名头,若你不愿意,你会直接拒绝,不会再来问我意见,但大哥既然问了,我也不能什么都不说。

首先大哥不必考虑我与云苏的恩怨,我与他的恩怨或是软软与他的恩怨,我们自己清算,大哥不必有顾虑,若是我和软软连这点儿事情都处理不好,那就白活了这么多年了。

其次新帝登基,皇都新迁,老一辈的或者说庸庸碌碌的尸位素餐的大臣们全都会被替换掉,新帝巡游全国,可不只只是晃个圈这么简单,云苏是要亲手提拔一些人,而这些人,不会固封于京都,五湖四海,但凡德才兼备者,他都会招揽进朝堂。

如此,朝堂会焕然一新,以前的旧习不会再有,这对从没进过政坛的八个皇商而言,是很好的机遇,也是很好的生存机会,就好比一间新建的房子,你们第一个踏入,第一个入住,会比后来者扎的更稳,站的更牢,以前没有皇商,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

而大哥经商这么多年,比我更明白皇商二字所代表的含义,要想承其名,就必然要承其重,这是社会法则,有得就必然有失。

大哥要衡量的是,因皇商二字所带来的得与失,到底哪个更多一些,若是得比失多,那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若是失比得多,那就更没什么可犹豫的了,算帐你比我行,你自己算吧。”

没给出明确的建议,但却给了明确的方向。

比较得与失。

这确实像理智又精明的段萧会说的话,简单粗暴,却直指要害。

宋明慧将信收起来,宋世贤问她,“看完了。”

宋明慧道,“看完了。”

宋世贤感叹地说,“比起段萧,我们都太逊色了,好像不管在什么时候,他都很理智,在他眼里,选择好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宋明慧笑了笑,说,“是啊,这点儿我跟大哥确实得学习,在面对一件事做选择的时候,不要被其它杂事干扰,也不要想着鱼和熊掌兼得,这个世上没那么好的事,得了皇商名头,必然要失去自由,大哥觉得这笔帐划算吗?”

宋世贤抿了抿唇,沉吟下来。

宋明慧没打扰,让他自个想,不一会儿,宋世贤就开口了,他说,“单凭得失来说,自然得要比失多,但是……”

宋明慧笑,“都说了不要考虑杂事。”

宋世贤揉揉额头,“我是俗人,跟段萧比不来的。”

宋明慧道,“六妹夫也是俗人一个。”

宋世贤笑,“这个称呼听上去挺可爱,不过,段萧能快速做下选择,那是因为他有魄力处理好选择之后要面临的任何一件事,但我就不行了,你知道经商我是很在行的,但入政坛,尤其还要每日都与云苏罩面,我怕我控制不住,对帝王动手,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宋明慧说,“信上写了一句,要承其名,必然要承其重,说的大概就是这件事,段萧已经替你想好了,那就是承着。”

说着,语调慢慢一顿,又道,“段萧那天很平静,不是他不愤怒,而是他知道六妹妹是他妻子,不管六妹妹遭遇了什么,他都会担负起来,那是他身为丈夫该做的,而你身为大哥,也理应如此。”

宋世贤心中略有不满,“他是六妹妹的丈夫,就该为六妹妹讨这个债的。”

宋明慧问,“怎么讨?杀了云苏?”

宋世贤抿嘴。

宋明慧看他一眼,异常聪慧地说,“我觉得段萧不是不想杀云苏,而是他有更多的考虑,杀一个人很简单,可要保全一个人就难了,云苏一死,我们宋府大概会被夷为平地,所有的人都会被杀或者遭遇被杀,原先我其实挺困惑,段萧老早就知道六妹妹发生了那事,他却忍着,今天看了他的信,我突然就明白了,他在保全我们,保全六妹妹,他的选择很简单,就是要我们都安康,这比失去重要,所以,他愿意承担,也会一直承担下去,他既有这个魄力,大哥也不能丢了宋府当家人该有的风骨。”

宋世贤撇开这件事,想着自己确实很想拿这个皇商名衔,便不再摇摆,当下就回了信给云苏。

云苏拿到信的时候巡游到了上阳城。

在上阳城,他给云思宋找了一个太子少保,年龄十岁,是上阳城城主许乾的小儿子,名叫许谦怀,收到宋世贤信的时候,他正在一笔一划地教云思宋写字,云思宋是他给这个孩子起的名字,从那天抱着他离开宋府他大哭了一阵子之后,这么久了,他没再哭过一回,偶尔云思宋会对云苏说,“我想我娘了。”

但也只是说说,并不磨人缠人也不闹人,云苏带他走他就走,给他讲书他就听,教他写字他就练,才两岁多的孩子,走路还走的不是很稳,却能看懂云苏眼神中的每一个意思,或者说,他能看得懂每一个人眼神中的意思。

云苏在教云思宋练三字经,这是云思宋在宋繁花肚子里的时候宋繁花就在给他念的,既然宋繁花想望子成才,那他教他成才。

墨砚被提升成了近身带刀侍卫,时刻严谨以待地守在门口,他把信呈给云苏,云苏看了,什么都没说,只吩咐,“传令,明日出发去琼州。”

墨砚应是,下去传达云苏旨意。

秦暮雪已封为皇后,自然跟着云苏一起全国巡游,她没在书房,在与上阳城主许乾的妻子聊天,当墨砚来传信说明日开拔往琼州的时候,她稍稍讶异了一下,问墨砚,“不是说下一城是去潼城?”

墨砚道,“皇上是这样吩咐的。”

秦暮雪哦一声,不再问了。

墨砚又下去通知苏八公、苏进、苏昱、苏墨和苏子斌,这几个人随着云苏出游,不是想凸显自己有多么重要,也不是来显摆身份的,他们只是想看一看,这个洒了苏项热血,洒了苏天荷热血的天下到底是一副什么样的。

苏八公听到墨砚说明天往琼州赶,他没问为何要改行程,只有点小别扭地问,“小思宋还在书房?”

墨砚嘴角露了一点儿笑,他说,“在的,皇上在教他练字。”

苏八公一听不乐意了,“他还那么小,练什么字啊!坐都坐不稳,他这个当父皇的也真舍得!”说着,皱眉,“不行,我得去劝劝他。”

苏八公说着就站起身。

墨砚也不拦他,这戏码天天上演,每天苏八公就专瞅着云思宋写字的这个时间段来找岔,不然,他抱不到那么可爱的曾外孙。

但是,找岔也没用。

云苏虽然敬他爱他,但在对待云思宋这件事上,或者说,在教养云思宋的这件事上,谁都作不了主,云思宋睡觉与云苏在一起,吃饭与云苏在一起,玩耍娱乐也全都要有云苏的陪同,反正,有云思宋的地方就一定有云苏,有云苏的地方就一定有云思宋,这二人若有一个落单了,那就会成为天大的奇事。

秦暮雪搭不了手,别人更搭不了手。

当然,云苏也不让任何人搭手,吃喝拉撒,他都全包了。

虽然新朝刚立,有很多事要做,但云苏好像不累,似乎有云思宋陪在身边,他就不知道天下间还有累这个字。

云苏抱着云思宋,看着他白白的、嫩嫩的、肥嘟嘟的小脸蛋,那眉,那眼,那鼻,都像极了宋繁花,漂亮的让人移不开眼。

云苏有时候看着这张脸,万幸。

有时候又看着这张脸,惆怅。

长的像宋繁花,他自然爱不释手,可长的太软太像女孩,刚抱他回来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他是女娃,才两岁容貌都这般了,以后长大,这容貌,如何立威啊?

好在,这个儿子很聪明。

云苏聊以慰藉,漂亮没关系,软萌没关系,聪明就行了,只要长大了能把江山玩在手中,长的娘一点儿好像也没多大要紧。

云思宋端端正正坐在云苏的大腿上,坐椅子够不到桌面,所以,每次写字,他都坐在云苏的大腿上,小小身板肉呼呼的,手也肉呼呼的,却把笔杆拿的很正,腰端的很正,其实没腰,但就是坐的像个小大人,苏八公敲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云思宋垂着头认真写字的样子,那小模样,让苏八公一下子就想到了云苏的小时候,他手顿时就发痒了,想抱这个曾外孙,他走近案桌前,往下瞅了一眼,见摆在桌面上的宣纸快写完了,他对云苏说,“这张写完,让他休息一会儿。”

云苏看一眼苏八公,知道他想抱曾孙了,就没坚持,丢了一个“嗯”字。

苏八公高兴之极,却不显露,端着长辈应有的姿态,手臂半撑在案桌上,看云思宋写字,写的不大好,歪歪扭扭,但写出来的字有形状,至少让人看得疼是个什么字,才两岁的孩子,能写的多好?

等云思宋将面前的纸写满,苏八公拿了他手中的笔就往砚枕里一放,圈住他两肩腰下的地方,将他抱了起来。

云思宋咯咯地笑着。

云苏也笑了。

苏八公将手臂往上举了举,笑着说,“喜欢太公这样举着你?”

云思宋软呼呼地说,“喜欢。”

苏八公就跟他玩举高高游戏,玩了一会儿,有点儿疲惫,就将他抱在怀里,跟他玩划拳游戏,又玩一会儿,云思宋似乎是困了,云苏起身,抱着他,回了卧室。

苏八公跟着他进了卧室,看着云思宋睡下,云苏将他小心翼翼往床内又推了推,那眼神,温柔之极。

苏八公跟着坐在床沿,问他,“段萧已经回来了,你这个时候去琼州,不怕他……”

话没说完,云苏就道,“段萧不在琼州。”

苏八公问,“那他在哪儿?”

云苏道,“陵安城。”

苏八公说,“不管他在哪儿,只要是在云王朝,你总会碰到。”

云苏挑眉,“碰到又如何?”

苏八公说,“这孩子……”

云苏道,“是我的。”

苏八公低叹,“是你的,可也是宋繁花的,当初段萧不在,你能将孩子带回来,可如今段萧回来了,我就担心他会打孩子的主意。”

云苏心想,担心也没用,段萧绝对会要孩子,但是,云苏有让段萧打退堂鼓的铁血般的证据,那就是滴血认亲,那父子血液相融的铁证,段萧就是想抢,他也抢不走,最多是宋繁花跟他争孩子,可是,既知这孩子是他的,宋繁花就绝对不会要,这点,云苏从没怀疑过,所以,也就丝毫不担心。

这孩子,是他的,只是他一个人的。

谁都不能抢,也抢不走的。

但世事总有意外,这个世上的任何事都不能用一百分的肯定去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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