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斯文(1 / 1)

天下百器,剑为君子。

不知何时起,大梁尚剑之风盛行,无论修士侠客,文人武将,都爱佩剑显示风雅。但若推用剑之首,混元宗当仁不让。剑冢山另辟蹊径的剑道或许可以相提并论,但君子剑风就要逊色的多了。

尤其是混元宗的御剑之术,使出来飘然卓绝,大有仙人之姿。

“哼,小贼见识到不少。”一声冷笑,山坡上女子催动飞剑陡然加快,转眼逼近叶轩。

剑势凶猛,寒意逼人,周围的空气都隐隐结出了白色雾气。

叶轩不敢怠慢,一把推开张宁儿,拎刀扑步,厚重的柴刀毫无花哨的上扬,真元调动,带出金色残芒。

“叮!!”

一声脆响,两把兵器正面交锋。

飞剑与主人识海相连,混元宗那女子当即感到一股高温直接突破了自己的寒冰剑气。识海受扰,一阵恍惚,险些没控制住飞剑折回。

一个回合交手结束,双方都没有贸然发起第二次进攻,因为都没有把握能胜过对方。

这时张宁儿才跑过来,关切的问道:“十大哥,你没事儿吧?”

叶轩摇了摇头,眼睛却紧盯着山坡上的三个人。他怕三个人一起上,那他就只有逃跑的份儿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

“两条腿的人。看不出来吗?”叶轩扛刀在肩,心想打不过可以,不能弱了气势。

“好嚣张的小子。”平时在宗门中,她天赋上佳,加上年纪最小又是个女孩,大家包括师长都对她和和气气的,从没有被人这么怼过。不禁气的脸色微红,举剑又要动手。

旁边的两个人赶紧劝阻。

“师妹算了,我看那人有些古怪,咱们别莽撞吃了亏。”

“对啊,师父还等着咱们回去呢,一会该挨骂了。”

女子显然是不甘心就这样离去,“你们两个怕什么?咱们三个还打不过他吗?况且咱们惩戒了这个滥杀无辜的坏人,师父怎么会骂咱们呢……”

“哎哎,小丫头片子年纪不大,怎么净说睁眼瞎话。混元宗就教你怎么污蔑人了?”说着叶轩抓起了身边已经死的透透的土匪头领,用力扔了过去。“请教请教,你从哪看出来这些人无辜了?”

“他们……”女子说不出话,她都不知道这些死掉的是什么人,怎么说得出他们该不该死。

“土匪祸害我们的时候没见你们出现,现在十大哥为我们报了仇,你们倒来为这些畜生打抱不平了。混元宗还自诩正道大家,哼……”张宁儿毫无惧色的甩给三人一席话,没有多余的评价,但一声冷哼足以说明那份态度。

躲在两旁边屋子里的村民也陆续出来,有一些年纪大的长者想着为叶轩解释,调和一下气氛,年轻些的则有些忍不住直接嘲讽起那三个人来。

小姑娘自小生活在行止有节的宗门中,哪里受过这样的指责,心中委屈的不得了,眼泪立刻就流了下来,扭头跑着离开了。两个男子也明白是误会了对方,不好意思再留下去,紧跟着走了。

轰走了混元宗三人,大家伙先是对叶轩感激涕零,接着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来怎么处理这堆土匪的尸体,以解心头之恨。好不热闹。

叶轩和张宁儿默默回到了铁匠铺后的小屋里。

“行啊,刚才那小嘴,够厉害的。混元宗的都敢骂。”

“你不是还敢打呢吗?”

两人相视而笑。一个玩笑驱散了张宁儿心头的伤感,她笑的尤其开心,今天对她来说,意义不凡。

“先是剑魔,又是混元宗,没想到这亡灵山脉脚下这么热闹。”叶轩自言自语般的念叨着:“混元宗的来这极西的深山做什么?”

张宁儿偏着头想了一会,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瞪大了眼睛。“前天我听打猎回来的老叔说,这段时间山外围的小兽突然多了,好像是山里面发生了什么,把它们都赶了出来。晚上他在山里露营的时候,还经常能看到发光的东西飞来飞去。”

“发光的东西……难道是法器?”叶轩猜测着,“是不是该去偷偷看看……算了,还是先把你送到一家宗门再说吧。”

“我不急……”张宁儿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我也想去看看。”

叶轩赶忙摇头道:“那不行,万一到时候又碰上混元宗的人打起来,我可保护不了你。”

“我一定不给你添麻烦,大不了咱们遇上跑就是了。”张宁儿满脸迫切,罕见的露出这个年纪小女孩应该有的撒娇模样。

两个人又好一番争论,最后叶轩答应带着张宁儿去看看,但前提是必须服从指挥。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东西(两个人也确实没有什么能收拾的,一个衣服都是借的,另一个连半截梳子装上也不过一个小包袱),下午,叶轩带着张宁儿向村里人告别。

大家伙为宁儿开心,还瞒着她给她凑了些钱,算是一份情谊。小绺哭的稀里哗啦,舍不得宁儿姐姐走,张宁儿也泪眼朦胧,一场告别仪式花费了不少时间。

晴朗蓝天下,小伙带着小姑娘,踏上了旅途。

…………

早就从猎人老叔那打听好了大概方向,大约傍晚时分,两个人翻过了一个山头,远远看到了十来个身着统一制式衣服的年轻男女。从胸口的标志判断,是荆州本地的一家小宗门,天央宗。

考虑到他们驻扎的地方可能有阵法,两人没再靠近。正打算绕过去的时候,发现天央宗的人们出现了一阵骚动,然后就成群结队的往北边跑了过去。叶轩和张宁儿本来就是抱着看看风景,溜达溜达的念头来的,自然没有犹豫的跟了过去。

越往北,人越来越多,都是年纪不大的宗门弟子,叶轩两人混在人群中,通过观察衣服配饰,发现越往中心驻扎的势力就越强,来头越大。

从四处赶过来的人们停在了一处相对平坦开阔的树林中央。叶轩在外围地带,垫着脚四下里张望,希望搞清楚这么多势力来这亡灵山脉是要干什么。然后他惊讶的看到了一个熟人。

身为北海王世子,叶轩能结交江湖人士的机会不多,毕竟身份环境不同,能聊到一起的也有限。但除了世子身份,他还有一个天下皆知的身份,纨绔子弟。

吃喝玩乐可不是官二代的专利,富二代也做得到,而且某种程度上考量,还会做的更出色。

这个熟人,就是个富二代,人称少东家金斯文。在大梁,他这个富二代的含金量,没人质疑。因为他爹是富可敌国的四海商盟大掌柜,金万山。

两个人初次相识,是叶长天为北海铁军定制了一批乌金软甲。四海商盟为了表达对北海王的尊敬,派少爷金斯文押送。

当时的叶轩正在学习怎么做一名纨绔,而大他几岁的金斯文,已经是一名成功的纨绔了,所以两个人一拍即合。金万山对小世子能看上自家儿子很高兴,当即表示金斯文不用着急回来了,就陪着小世子玩。那态度,恨不得儿子变成个女儿,直接送给叶轩得了。

于是两个少年在一起交流做好一名纨绔子弟的经验,足足两个月。

后来叶轩替父亲进京贺寿,远在青州的金斯文还特意赶来陪他玩了好几天,把京城好玩的都介绍了个遍。

虽然叶轩并不是真心要学习吃喝玩乐,但他还是挺喜欢这个少东家,就像他喜欢常醉黄一样。他们做自己想做的,不理会世人评价,活的真。

拉着张宁儿防止她挤丢,叶轩来到了四海商盟的人群后方。

“金大师……”

前方,金斯文本来还在往里看,听见这个称呼愣了。这是当初叶轩调侃他在吃喝玩乐方面造诣深厚,给他起的名号,其他人可不敢这么叫。

回过头,只见一个穿着粗陋的男子正对着他笑,更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认出了这位小世子。

“哎呀,叶……”

话没说完,叶轩忙阻止了他,摆了摆手叫他出来。

金斯文走出人群,四海商盟的人不由得目光随他走。

“看什么看,转过去。”说着来到了叶轩面前,不等叶轩说话,就看到了身旁张宁儿,一脸猥琐的道:“你这是换口味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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