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店。
走到半路,李灿接了一个电话,说是有急事要先走,就剩下我们四个。
到达的时候,唐哥正拎着油漆站在梯子上,低着头对着他家的三色猫嚷着让开之类的话。
三色猫欢快地围绕着梯子打转,尾巴一圈又一圈缠绕住梯子角,小脑袋蹭来蹭去,见到我们,也不躲开,反而喵喵叫了几声,像是在对我们发出邀请。
而唐哥,站在颤颤巍巍的梯子顶端,一手扶着梯子把手,一手拎着油漆桶,冲我喊:“把它抱走!”
“放着我来!”
梦雅捋起袖子,冲猫大喝一声,三色猫夹着尾巴撞着梯子就跑,梯子上的唐哥吓了一跳,身子摇晃起来,小白和高云立刻跑过去,一人扶住一边,直到唐哥安全下来,对着梦雅大喊:“猫抓伤你可怎么办!”
梦雅一愣,没有说话。
唐哥这才收拾了油漆,重新爬上去,毫不客气吩咐我看着他家的猫不要随意跑出来。
几秒钟之后才回过神,转身来回打量梦雅和小白。
“你们……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旧书店里面,高云紧紧搂着三色猫,梦雅伸爪子逗猫,李灿早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坐在一边边看边笑。
我被唐哥拉出去倒水,他小声问:“都是你同学?”
“之前在学校打球的时候见过吧。高个子的是王梦雅,另一个是白瑞涵。”
唐哥挠了挠脑袋,问:“你交朋友的主要标准是不是长得好看?”
这话似曾相识,好像父亲也这么说过来着。
我笑:“你觉得哪个最好看?”
“当然是咱们小爱!”
“这是当然!除我之外呢!”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谦虚。”
唐哥回过头,透过木质的窗户缝隙,仔细打量了一番,得出结论:“若是说长相,那个女侠最漂亮。若是说气质,高云没得挑。不过要看眼缘的话,那个叫白……”“白瑞涵。”“对,白瑞涵,这个最投缘。”
“唐哥你眼光果然好啊。”
我一直笑,唐哥摸不着头脑,连问到底怎么了,我没解释,反问道:“刚才在干什么?”
“给招牌上漆。”
唐哥家的旧书店,有几十年的历史,老房子里放老书,别有一番风味。
那招牌据说是老店主年轻时候手写的,找了城外专门给人刻墓碑的手艺人雕刻的,虽说显得晦气,但不知道这招牌来历的,都说这字写得好,刻得也好。
招牌挂了几十年,红漆早就褪尽,早该重新上漆,可唐哥说这次上漆,理由不一般。
“就上次卓小姐来的时候,强烈建议把招牌上的字重新描一遍。老爹也听她的,今儿就安排我描字。”
“说起来,老店主呢?”
“去买金漆了。说什么要描个金边。”
唐哥手脚利索将五杯茶摆在托盘里,转身去拿零食与点心,一面摇头:“描了招牌就要粉刷墙面。刷完墙面还要换地砖。地砖铺好了书架也得换——我看这描招牌啊,和象牙筷子没差!”
唐哥所说的象牙筷子,大约是指殷纣王时萁子的一番话。
萁子见纣王进餐必用象箸,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为杯,则必思远方珍怪之物而御之矣,马宫室之渐自此始,不可振也。”
不过和纣王比起来,老店主不过是经营一家旧书店,何况书店环境好,生意也会好,所以重新装修一下也没差。
我深以为如此,就如素日那般,并不曾将这段插曲放在心上。
事后想来,唐哥此举像是一个警钟。
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没有那最初蝴蝶振动的翅膀,就不会有之后多米诺骨牌倒地时的不可收拾。
所有的恶果,追根溯源,不过是源于最初的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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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果然如唐哥所说,老店主觉得招牌新了,墙壁也得粉刷。
晚上我接到唐哥的电话,问我周末有没有空闲。
打电话去季冬云那边,少年说他已经答应唐哥过去帮忙。
次日去学校,冯玉策也告诉我,他周末要去帮忙粉刷墙壁。
听到这事,旁边一下子就热闹了。
首先是梦雅,拉着小白的手说要一起去,问理由,只说是觉得唐哥挺有意思的,反正在家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去。
前头,高云欲言又止,最后被冯玉策察觉,说出心中想法,原来也想加入。
打电话告诉唐哥,唐哥那边犯难:“人太多了,咱家地小,塞不下。何况,都是女孩子,她们——”“你就舍得使唤我出力气啊!”
我嗔怒。
唐哥连忙解释,最后还是答应一起。
“罢了罢了,这次是粉刷墙面,下次恐怕就要换地砖书架,不如干脆彻底些,一次性装修完。你们女生就负责整理书籍,登记打包。我再找几个哥们儿,晚上我请你们吃饭。”
挂了电话,告诉他们结果,女生们莫名的兴奋起来。
尤其梦雅。
我有些纳闷:“我和高云也就算了,你才刚认识唐哥,怎么就……就好像……”
“好像什么?”
梦雅瞪了我一眼,却是带着笑意的。
我连连摆手:“没什么。都挺好。”
“我看也是!”
梦雅笑着抱着小白的肩膀,两人已经开始商量周末去的时候带什么零食之类的。
我说,我们是去帮人家干活的,不是秋游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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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天气转冷。
今年的寒潮来势汹汹,早晨我出门的时候,门刚一打开,一股冷风将我推回室内。
真冷。
这种天气真想一杯热牛奶一本书一只猫窝在被窝里一整天不出来。
不过想想唐哥家的三色猫,比起我家坏脾气的凯蒂还是有不少吸引力的。
我鼓足勇气推开门,逆着寒风跑向车站。
谁知我是最后一个到的。
梦雅头上戴着尖尖的圣诞帽,双手叉腰站在门口对着我喊快点帮忙。
小白和高云两人抱着大纸盒进进出出,冲我微笑。
男生们穿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白色围裙,正在粉刷墙壁。
少年看到我,走过来,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便当盒,打开来却是红豆糕,还冒着热气。
“昨天家里做的。味道很好。你应该喜欢吃红豆。”
有这种福利,这么冷的天跑出来也是值得的!
我偷偷躲在一边,一个人将红豆糕吃光——别的东西可以分享,但是季冬云送的东西只属于我一个人!
忙活了一整天,到傍晚天擦黑,勉强算是折腾出来个样子。
唐哥放下手中的粉刷工具,大手一挥,带着我们一帮人浩浩荡荡走向饭店。
我落在最后。因为我家不习惯吃晚餐。
说起来,关于我家不吃晚饭,得追溯到太爷爷那一辈。
那时候正赶上困难时期,没有足够的口粮,全家人每天只能吃一顿。后来生活逐渐好了,早餐吃得起,可只要吃晚餐,第二天必定腹痛。
于是家里就没有晚餐了。
父亲与母亲结婚后,母亲为了减肥,也不吃晚餐。而我,打小就没有吃过晚餐,以至于成了习惯,也跟着不吃。
因此,每次晚上出来聚餐对我而言都是种挑战。
家里没有吃晚饭的习惯,但是在外面,尤其是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好意思坚持不吃晚饭。
只能是尽量少吃吧。
尽管如此,明天清晨腹痛还是跑不了。
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头痛。
注意到我的情绪不对,少年站在原地等我:“喝点粥吧。”
我点头:“今天天冷,如果有热汤之类的喝一点还是很不错的。”
“你们怎么了?”
冯玉策也走过来。
季冬云帮我解释,冯玉策笑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习惯。”
我们三个人就慢慢走在队伍的最后,直到还剩下一个路口的时候,季冬云被唐哥叫去,两人先去点菜。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冯玉策,觉得有点尴尬。
他也意识到气氛不对,立刻摆手:“我也过去看看,有没有能帮上忙的。”
转身要走的时候,绿灯变成了红灯。
原本就走在最后的我们,被斑马线分隔在了一条路的两边。
罢了。只当做普通朋友,不去刻意想之前的事,便不会有什么尴尬。
可是要说些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