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入漠、猎户、遭擒、山居
在马龙那里又联系了一只商队,后天,大家将一起进入塔里沙漠。
回到客栈,三个人都沉默着,也期待着。
第二天,这天是大家准备沙漠用品的一天,要准备的东西很多,因为他们并不只是简单的穿越沙漠,他们在半路就要与商队分手,独自在沙漠里行走,去找那方孓所说的地方。
一天中,听的,看的,都是有关于这沙漠的事,心也渐渐的提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要继续下去,因为这沙漠充满险恶,稍有不慎就可能丧命。这不是他们想要的,如果因为要找一个人而丢了自己的性命,那我想谁也不会愿意去做。
晚间,席上,海琳没有胃口,坐在那里不吭声。其他人都知道,这是因为明天就要进入大漠。因为她的事,而把大家都扯进了这里,也许她们三个人会再也出不了沙漠,这让她不安心。
“海琳,没事的,我们不在意,不论如何,我们是好伙伴,好姐妹,你开心我才开心,如果我们不去找,不去尝试,你会后悔一辈子,你会一辈子不开心,那我又怎么会开心呢?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们会没事的,何况我们三人的实力加起来并不比一个魔导师差,再大的危险我们也不应该害怕。”诺娜低声的劝着海琳。
“是啊,是啊,我们一定不会出事的,何况我们只是去找个人而已,如果情况实在糟的话,那我们可以退回来的。不一定非得深入沙漠去。”傅邪附和道。
“我知道,我很感激你们,我不知道以后怎么报答你们才是。可是你们想过吗?也许我们谁也出不来了,也许根本就找不到那个奥斯马帮,如果你们出事了,我死都不会安心的。”海琳低声的说道,眉头微微的皱动。
“海琳,如果你还拿我当好朋友,当好姐妹,就不要想那么多,不要再说这些伤人的话,再这样下去,我就不认你这个朋友,一辈子也不再见你,跟你绝交。”诺娜威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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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太阳还没有露脸的时候,驼队已经出发了。要在第二天的傍晚到达第一个宿营点,必须要早一些,否则有可能会在茫茫的沙漠里断水。而那靠近绿洲的一段路程在夜晚也是最险恶的。
斜阳照在黄沙上,初升的金光使的这沙漠也显的美丽起来。第一次见到沙海,三人登时被这美所震住,感觉着那微微的凉意,风吹来时带着的干燥拂面。他们认为这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却已经把那沙漠的险给忘记。
夜晚,就在沙漠里搭起帐蓬,用骆驼围成的圈,在中间的空地上生起了火堆,可以取暖,可以照明,还可以防那沙漠里的苍狼,唯一不好的就是会引来那马贼。
白天是晴的,晚上的星星满天,闪闪的,在火堆旁躺下,看着夜空的星,两个人是浪漫,而一个人却显的落漠,孤独。此时的海琳没有进入帐蓬,她就这么躺在沙上看着星星,白天太阳照射下的沙子还有点暖暖的热呼着背。很舒服,却也让人心平下来,而这平下来的心却是孤独的。不知道方孓现在何处,又在做什么,也许已经睡了,那他在哪呢?城里的客栈?还是乡外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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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不在客栈,也不在树林里。他在山里救了一个猎户,现在做在别人的家里。
猎户家里只有妻子,父母早逝,中年娶妻,却未有后。有点旧的草房,但不破,屋内墙上挂满兽皮,连衣服也是用的狐的毛织成的。日子虽然清苦,但却经常不缺肉食,唯一在山里不方便的就是米面主食,在共茅屋的后面,祖辈开的一块地,上面种着的高粮杂食,用以解决一年的饭食吧。到于稻麦之类,这荒山之中,不有良田,能种点杂粮已经不错的了。
方孓入山准备打点猎物解解包馋,却在追着一只豹子的时候碰到了这位已经折断右腿却被斑虎追着的猎者。猎者在爬崖的时候被石缝夹住右腿而卡在那里了,这时的斑虎已经离他不到半分钟的距离,斑虎的脖颈还插着支剑,沿路有着血滴成的线。
豹是跑了,可是在去猎户家的时候,已经背着那刚接上骨的猎者还拖着那咽喉处满是血迹的斑虎。
山中的人家,路客不多,所见生人也少,基本上都是外出售卖野味或兽皮去换些食粮的时候才会接触些山外的人。而山里所谓的邻里都相隔有座把山左右。
因为方孓的到来,再加上救命之恩,猎户很热情的招待,还特地放出邻里猎者联系信息的鸽子,叫了两个经常同出打猎的猎都过来陪酒,然而他并不知道方孓并不喝酒的。
这顿饭是方孓这段时间以来吃的最舒服的,山中野味加上山野的菜,居然也能烹调出如此美味。不同样的人过不同样的生活,每样人都有自己的精彩。
连续几天的赶山,身上的衣服已经很破了,是该找个地方好好的清洗一下身体,再换一身衣服了。在山中难得碰到一户人家,于是他在猎户家烧了一锅的热水准备洗一下。可惜的是猎户娘子根本不知道他烧水干嘛,等水烧好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有盛水的东西,又如何去洗澡呢?这跳到山泉里去洗,那冷冷的山泉虽然喝着清凉,但在这深秋的时候在这山泉中就不是享受了。
提着刀在屋外转了一圈,回头的时候拎着满是热水的大锅走出去,猎者不明所以,跟扣瞧着。转到屋后大石边上,才知道,方孓在这里用刀挖了个大坑,把一大锅的热水倒进去,再引来些许冷泉,脱下衣服,跳下去,很舒服的斜躺在坑边。猎者心想,这样洗法定是不错,于是后来猎者与其妻隔几天总要烧些水倒入这石坑中,好好的泡一泡。渐渐的山中其他人知道了,这种洗法便成了山户人家的一种特有洗澡方式。
这短短的一天的接触,让方孓更加坚定了以后一定要选择这山林作为生活的地方。一辈子呆在这美丽的地方,早起林间鸟鹊,太阳高起,背一弓起猎,晚间妻子相伴喝一口山泉酿的高粮酒,炒一盘兽肉。睡前烧一锅热水泡一泡,放松一下整天追猎而紧绷的身体,真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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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的夜很静,稍有动静都会有所感应。所以驼队并没有留太多的人守着夜,只要一个人,就足够了,马蹄声还是狼嚎声,都可以让睡意蒙胧的人清醒过来。
然而今天的马贼不知为何,远远的下马,提着刀,慢慢的靠得近前,借着黎明的黑放倒了守夜的人。进而所有的人都在醒来之前发现有一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马龙细细辩认着,最后留下傅邪三人,其它的一律杀光。
敲晕,套上黑袋,捆上绳索,牵着驼拉着货远远的离去。
这边的营地上的柴火依然烧着,帐蓬已经拆完了。人是拖出很远砍死的,血并没有留在这块地上,唯一给后来者留下的就只有这燃完的烬和杂乱的脚印,也许留不下来,这沙漠的风会在短时间内吹走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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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方孓懒懒的伸着胳膊,早起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了,可是这种可以随意的早晨却只是出得沙漠以来才有的。不用再每天被爷爷逼着练功,不用一大早的起来躲着全营的人进行他独自有的特别训练。
早饭吃的是煮的红薯,热的烫口,却又香的很,一口沙绵。就着腌制的野菜,居家的生活,这是他一直很向往的。然而这一直以来就只有这一天的时间享受到了,之后何去何从?他没有细想,只是照着前方走就是了。
照样一身黑衣,抱着黑色的刀,告别紧留的猎者,消失在山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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