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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番外:一个暗恋女生的自白(1 / 1)

在我重回十六岁时。我决定忘记你了。

xx高中的夏天,阳光依旧那么毒辣,香樟的气味散布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一切都那么的青春无敌,让人感觉所有的遗憾都能在这一刻重新补足。

但当校庆后,我看到同班的一个女生跌跌撞撞的跑回教室趴在桌子上哭的抽抽搭搭,据说是向你告白被拒了时,我还是无法抑制的再一次想起了你。

我十五岁那年,在学校的宣传窗上看到你。自此笔记本的每一页上都深深浅浅的记载着你的名字——吴世勋。

为和你在食堂吃过一样的菜而欣喜。

为下课时特意路过你的教室偷瞄到你而开心。

为和你上同一门选修课而早早到教室十五分钟,只为了不错过见到你的每一分每一秒诸如此类的傻事我做过不知道多少。

连我远在大洋彼岸的母亲也知道你,知道她的女儿喜欢一个优秀的男孩子,喜欢的剪下校报上每一张关于他的照片,说起他便神采奕奕。

这场独角单恋因为自己女主角般的臆想一不小心就走了三四年。

临近毕业,我开始慌了。我怕自己一直是你生命里的过客。所以鼓起勇气,和其他众多暗恋你的女生一样在你的课桌里塞了情书。

那封情书我断断续续的写了三个晚上。改了又改修了又修。里面的每一帧都是自己不完美却真挚细腻的心情。

怀着你应该会记得我的美好心愿,换上自己最满意的一套裙子在教室没人时塞好情书。然后在教室外暗暗关注你的反应。

我看到你拿起它皱了下好看的眉。然后教室里忽然有人喊:"吴世勋,苏怀念找你。"你万年不变的脸色忽然有些慌张,抬头望了教室外一眼。果断的把那封粉红色包装的信连同其他的信封扔进了垃圾箱。

本来脸红心跳的少女漫情节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终于敢正视冷酷的事实。你自始至终都不喜欢我,甚至不认识我。

那天晚上我彻底的放纵了自己一次。在酒吧喝酒喝到天亮。一边喝一边自虐的想你,又哭又笑。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上课。

毕业后,我果断的去投靠母亲。因为不知道,再继续看着你,自己会不会因为求而不得而疯掉。

别骂我懦弱。毕竟如果那个人是苏怀念的话。我怎么会有一点胜算呢。那个即使穿着深蓝色的土气校服也格外漂亮的女生。那个每次放学你都等在校门外,见了她眸子就柔的能滴水的女生。我和她比,是毫无胜算的。

此后,四五年都未再见。

再次见到你,纯属是偶然。那时是旅游淡季。你拉着她走在法国的小镇上。几乎只一眼,我就在茫茫人海里找出了你。你们分戴着一双耳机,手里拿着的可乐生龙活虎的冒着气泡。动作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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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手工艺品的小摊女老板拦住你们"小伙子,给你女朋友卖个饰品呗。"(此处应是法文,为了看文需要,写成中文。)

然后你就停下向前走的步伐,拿着做工精致的民族风耳环在她耳边细细比较。她不知道轻声说了句什么,你搂着她笑开。空气里也是甜的发腻的蛋糕味。

嫉妒的情绪在心里发涨。我深深的看了你们一眼,连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就转身离开。

难受像结痂的伤口又被揭开,流出难看的脓,浓的化不开。

我在重回十六岁的这一刻我决定忘记了你了。是的。忘记你。忘记这么让我喜欢的你。我们之间,不亏不欠,没有开始也无结,在我转身背对你时,剩下的就只有祝福了,余生漫漫,吴世勋,你一定要带着她狠狠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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