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拂过,河面泛起层层涟漪,那两盏熄灭的水灯,如同在风雨中飘摇的扁舟,莫名的,朝歌有点难过,她居然觉得或许这水灯真的很灵,那些无法实现的愿望,是无法顺利亮着烛光通过石桥的。
那两盏水灯就像自己和玉儿一般,挣扎抗争,用尽全力,哪怕已经无限接近石桥,但最终还是逃不过熄灭的命运……
朝歌把水灯放下河面后,墨千玦的视线也一直追着那水灯走,自然也知道水灯在靠近石桥的地方熄灭了。
“走吧——”
朝歌弯唇,虽然没怎么往心里去,但不可否认的是,水灯的熄灭也浇熄了她的兴致。
朝歌说着,就准备转身离开,倏地听到身边一阵疾风掠过。
朝歌转头,看到夜色中的墨千玦,脚尖在河面轻点一下,一道黑色的身影掠过河面,轻盈隽永——
河面再次扬起一股微风,烛火摇曳,但并没有熄灭,闪烁的烛火映在墨千玦玄黑色的衣袍上,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星。
飞身过去的墨千玦,一手扣在石桥的桥面上稳住身体,另一只手握着火折子,身子朝后仰去,点亮了那两只水灯。
墨千玦动作极快,黑色的衣袍让他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很多在河边放水灯的人都还没注意到他,他已经站在石桥上。
墨千玦负手立于桥上,看着这边的朝歌。
夜风扬起他的墨发,扬起他玄黑色的衣角,两人之间缓缓顺水而下的水灯,烛光点点,如同一条星河。
星河的两头,是彼此凝望的两个人。
两盏水灯,闪烁着温暖的光,穿过小石桥,并肩顺流往下。
朝歌看着立在石桥上的人,眼眶莫名发红,周围熙攘的人群好像瞬间就安静了下来,点点的烛火也变成模糊的光圈,静谧又梦幻,仿佛浩瀚宇宙里,朝歌只能看到他一人。
朝歌的腿完全不受控制地往石桥的方向走,沿着河边的石板路,视线丝毫不移,朝他走去。
见自家小姐走得有点跌跌撞撞的,好几次都和路人撞到肩膀了,丑儿有点担心,想跟上去,却被小桃拉住了。
“丑儿,我们去买板栗糕吃吧!”
丑儿看了看朝歌,有点犹豫,“可是小姐……”
“没事的,这里有世子呢,小姐爱吃板栗糕,我们去给她买点当宵夜。”
听到是朝歌爱吃,丑儿便点头答应了,保护小姐什么的她们自知不行,但给小姐排排队,买点好吃的,她们还是可以的。
小桃说着,看了看站在石桥上的墨千玦,又看了看匆忙朝石桥走去的朝歌,嘴角弯了弯。
小桃其实一直想象不到,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她家小姐。
女人嘛,嫁人无非就是图个依靠,在小桃心里,朝歌有绝色容貌,身手了得,花不完的银子,她不需要依靠别人就能过得很好了,这样的她什么都不缺,似乎根本不需要一个男子,因为她自己就是比男子还要强悍的存在。
今晚之前,小桃也一直不觉得这个废物世子会是小姐的良人,就算他不像传言中那样缠绵病榻,半死不活,可小桃依然觉得他配不上朝歌。
可就在刚刚,他飞身过去,点亮小姐放下河里的水灯,小桃突然那明白,她家小姐缺什么——
她缺一个把她当成小孩子的人。
一直以来,小姐都是大家的依靠,遇到再麻烦的事情只要小姐一出面,就一定能解决,暗影阁、醉三生也好,百草堂、宝月楼也罢,大家都把她当成主心骨,都忘了,她其实也只是个不到二十的小姑娘。
而在世子眼中,小姐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人,她只是需要人宠,需要人疼的普通女子,而世子也在用行动宠她。
所以,小姐的这个夫君,她认了!
——
朝歌一开始是走,然后是快步,最后直接小跑,她从未如此渴望过轻功,渴望能脚尖一点,就扑到他怀里。
朝歌站在小石桥的一边,看着墨千玦,气喘吁吁地,停住了脚步。
朝歌能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心脏跳得扑通扑通的,不是因为奔跑,而是因为心动。
站在桥上的玉儿,给了自己从未有过的心动。
朝歌弯起唇角,站在桥上的墨千玦眼神也更温柔几分,抬起手伸向朝歌——
歌儿啊,或许你不知道,当我看着你穿过人流朝我奔来的时候,我有多幸福。
朝歌笑得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眼睛也弯了起来,或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从来没这样笑过。
她也不知道,这样笑起来有多好看!
朝歌朝墨千玦走去,迟步缓缓,两人的视线越过桥上的行人,落在彼此的瞳仁中。
只是朝歌还没走两步呢,墨千玦伸出的手里就被人塞了一张红纸——
“小伙子还没婚配吧?”
墨千玦一愣,看着手里的东西还没反应过来这位阿婆是干嘛的呢,就见朝歌大步跑了过来。
虽然小石桥上人多声杂,但这位阿婆朝歌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不就是那位喜欢给人说媒的,卖冰糖山楂的阿婆吗!
朝歌赶紧跑过去,一把抢过墨千玦手里的红纸,塞回阿婆手里,把墨千玦拦在自己身后。
“阿婆,他有妻室了!”
阿婆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记性却很好,一眼就认出了朝歌,“原来是小桃家的小姐呀,这位公子是你哥哥吧?”
朝歌不知道这位阿婆是看自己太小,还是看墨千玦太老,怎么会得出这种结论,刚准备纠正,阿婆就紧接着开口——
“没事的呀,有好些穷苦人家的丫头不求正室身份的,生得漂亮,也本分,身体也好,传宗接代肯定没问题的!”
阿婆才说完,也不知道桥上什么时候多了两个穿着粗布衣裙的姑娘,一左一右站在阿婆身边,不施粉黛,浓眉大眼,确实生得好看!
两个小姑娘怯生生地看着墨千玦,偷看一眼又赶紧低下头,那害羞的模样看得朝歌一头的问号。
虽然说这千渝城民风淳朴,但这也未免太奔放了些吧!
阿婆拉了其中一个肤色更白一些的姑娘,推到朝歌面前,“姑娘啊,我这个远房侄女和你年纪差不多的,给你哥哥当个妾室,还能陪你玩呢!”
朝歌一听,这还了得,扭头瞪着墨千玦,警告道,“你要敢纳妾,我就写休书给你!”
墨千玦难得轻笑出声,抬起手揉了揉朝歌的小脑袋。
他懂,这叫吃醋了。
和离书才收回去呢,这就要下休书了,这丫头可爱得紧。
墨千玦握住朝歌的手,把她拉到自己话里,自然地揽上朝歌的腰,侧目温柔道,“娘子多虑了,为夫心中只娘子一人,断放不下旁的女子。”
墨千玦说完,阿婆彻底愣住了,跟着她来的两个小姑娘则是满脸失望,看向朝歌的时候眼中又隐隐有羡慕之色。
“姑娘,对,对不起啊……”
阿婆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歉,“小桃说你没嫁人,我又看你梳的是姑娘家的发髻,便以为你还尚未婚配,更不知道这位公子就是你的夫君。”
阿婆给人牵线搭桥这么多年了,看人那是最准的,刚才这两人相视一眼,她就看出来的两人的关系的。
墨千玦的回答已经完全把朝歌的毛捋顺了,而且知道这位阿婆并无坏心,所以也完全没有生气。
“没事的阿婆。”
朝歌看向另外两个女子,虽然刚才两人对玉儿都有倾慕之意,但在知道自己就是玉儿的正室后,都收起了爱慕的神色,不再去看玉儿了。
果然如阿婆所说,是本分的姑娘。
见她们这般,朝歌也忍不住多言两句,“两个姑娘看上去单纯善良,大户人家的妾室勾心斗角,就算你们不争不抢,以你们的容貌怕是很难有安稳日子过。”
朝歌话一说,两个小姑娘都是一缩脖子,显然把朝歌当成那种恶毒主母看待了。
倒是阿婆,听出了朝歌话里的意思,叹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老婆子我说了这么多年的媒,很少给人家说妾室的,把姑娘说给人当妾室,那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啊!”
阿婆拉着两个丫头的手,满脸无奈,“可是没办法啊,给人当妾也总比被卖进青楼好吧,两个孩子命苦啊摊上那种狼心狗肺的爹!”
阿婆说得气愤,两个姑娘也开始低头擦泪。
虽然只是几句话,但朝歌已经能大概猜到事情的前因后果了。
这两姐妹家里条件不行,她们老爹看她们容貌姣好,就动了把她们卖到青楼的念头,阿婆应该是于心不忍,才想着给她们说们亲事,大户人家的小妾聘礼不比青楼的卖身钱少,阿婆也是好心。
见身边的小丫头微微蹙着眉头准备开口,墨千玦眉心一跳,这丫头不会因为可怜这姊妹俩,当真给自己纳妾吧?!
“阿婆,青楼给她们爹开得什么价钱?”
卖冰糖山楂的阿婆不知道朝歌问这个干嘛,但还是如实相告,“姐姐开了三十两,妹妹开了五十两。”
朝歌点头,从腰间翻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我买下她们了。”
“歌儿!”
墨千玦眼神已经有些许不悦了,搂在朝歌腰间的大掌猛地收紧一下,让朝歌紧紧贴着他的侧腰,一字一句地开口,“为夫不纳妾。”
朝歌一脸茫然,“谁说我要给你纳妾了?”
我是那种大度的人吗?!
要不是看这俩丫头没有觊觎你的意思,本夫人才不会出手相帮的好吗!
听朝歌这么说,墨千玦才放心。
只要不是给自己纳妾,那就随她怎么折腾,只要她开心就好。
“那姑娘这是……”
阿婆看着手里的银票,一时不敢收,一百两啊,这可不是小数目。
“如果你们愿意,就收下这银票,一会去喜来客栈找我签卖身契,若你们不愿,就当大家萍水相逢一场。”
姐姐反应快一点,朝歌才说完,拽着妹妹给朝歌和墨千玦跪下。
“谢谢老爷夫人,今后我们姐妹俩端茶倒水,捏腰捶腿,一定会好好伺候二位主子的!”
姐姐很聪明,虽然她不识货,看不出墨千玦和朝歌身上的料子都是一寸一金的名贵货,但是她知道出手就是一百两,那绝对是大户人家。
而且看两人都面生,肯定不是千渝城的人,能跟着他们走,离开那个家,才算彻底脱离苦海了。
“不用,这钱不是用来买丫鬟的。”
朝歌伸手,把两人拉起来,开口道,“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安阳城的醉三生,跟着嬷嬷学琴棋书画歌舞应酬。”
两姊妹没反应过来,但阿婆却是听明白了,当下脸就沉了下来,把银票塞回了朝歌手里,“这醉三生也是青楼吧?”
朝歌点头,没有否认。
“不过醉三生有皮肉女子,也有清倌女子,有好色之徒,也有高人雅士,只要你们不愿意,不会有人逼你们接客的。”
朝歌说完,阿婆和那两姊妹都没开口。
她们信不过自己说的,朝歌也不觉得奇怪,她们没去过醉三生,只是听那地方是个青楼,自然很难相信会有那种完全不用接客的青楼女子。
“还有第二个选择,去黎城。”
说着,朝歌问道,“百草堂,你们知道吗?”
“知道知道!听说是南阳最大的药铺,有好多珍奇药材!生意做得可大了!”
听阿婆这么说,朝歌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她的百草堂知名度还可以嘛!
“你们可以去百草堂当学徒,跟着做柜的大夫学习医术,条件是学成后要留在百草堂当做柜大夫。”
朝歌话说完,卖冰糖山楂的阿婆和两姊妹都愣住了,还有这种好事吗?
“你们可以再想想,我还会在千渝城待几天,你们要是想清楚了,可以到喜来客栈,说是找……”
朝歌本来想说自己名字的,但顿了顿,开口道——
“说是找墨夫人就好。”
墨夫人三个字一出来,墨千玦身子一顿,扭头看着朝歌,喉头滚动两下,才开口——
“歌儿……”
朝歌莞尔,搂住墨千玦的胳膊,指了指远处,“夫君,我们去那里看看吧?”
“好。”
墨千玦一双眸子,被这声夫君,化得比水还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