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死了人,还是以这种无比诡异的方式,警方内部涉案人员肯定早就下了封口令,老百姓们多是以讹传讹,受害者的真实情况他们自然不可能知晓,事实上早在栾树确定了鬼老的藏匿地点之后,九儿便已经着手将与此地有关的情况摸了个清清楚楚,所以江若离能知道这些内部情况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而至于其他那些多出来的炼尸鬼,应该就是之前叶南一直再调查的那起杀人分尸案的受害者了,因为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基本上都已经残缺不全,所以自然也就没人注意到少了一根手指这种微小的细节了。
炼尸鬼的炼制过程,其实是依照湘西罗家的炼尸手法演化而来的,只不过炼尸是个细致活儿,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但炼尸鬼则不然,如同催肥了的肉食猪,它生长期短,见效奇快,虽然威力照真正的僵尸差了不是一星半点,但胜在其样子够恐怖,吓唬个寻常老百姓啥的,绝对是绰绰有余。
这就好像是官方正版与淘宝高仿的区别一样,严格说来,炼尸鬼甚至连高仿都谈不上,它充其量也就是个九块九包邮的垃圾货而已。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插一句题外话了,罗家在湘西一带的名号极响,赶尸、炼尸、活尸、僵尸,总之但凡是跟死人有关的,罗家都可谓无所不精无所不能,而通常有大本事却无大功德的人,都有个共同的通病,就是他们都喜欢拿人命不当回事,罗家便是这类人中的一员。
提起这个罗家来,就不得不顺道提一提九儿了,在华岚之后,九儿曾因还愿而进过罗家,只不过貌似尸体一类的邪物天生便与猫相克,结果最后双方都闹得不欢而散,还差点因此而结了仇,好在后来罗家作孽太多,终是遭了天谴,全家老小,徒子徒孙,竟然一夜间死了个干干净净,倒也省得九儿再记仇了。
总之旧主也罢,宿仇也好,反正除了江若离,貌似九儿这家伙儿还真没跟过什么好主子。
江若离之所以会对罗家的事如此了解,也是托了摩椤的福,当年修罗门三十六恶鬼中的色之恶鬼便是出自罗家人,只不过他犯了罗家的大忌,才被废了修为赶出家门,谁曾想竟也因此而躲过了一场浩劫,至于他到底犯了什么忌,勾引二嫂那么磕碜人的事儿,她会随便乱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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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进入这间废弃仓库之后,胡莉儿已经越来越不敢相信自己的感觉了,当她依言埋下凤血石后,只觉得空气中那股寒凉刺骨的感觉竟然瞬时一扫而空,仿佛春回大地,旭日东升。
胡丽儿使劲儿锤了锤自己几欲折断的水蛇腰,常年养尊处优的后果就是,个个都被养成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二等残疾,正当她连声抱怨时,不经意间又瞄到那个炼尸坛,不禁皱眉道:“江老大,这东西太邪性儿了,要不这会儿我就把它给砸了得了。”
难得从胡丽儿嘴里也听到一回正经话,江若离顿时生出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强烈满足感,老怀甚慰有木有!!
“你说的不错,待会走时你一并给带出去烧了吧!免得被心怀不轨之人得了再去害人!”
胡丽儿答应一身,俯下身来将坛口重新封好,江若离见已经忙得差不多了,索性也不再多说,只嘱咐她尽快离开此地,便匆匆赶去做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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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莉儿小腿儿直转筋的走进废弃仓库时,叶南也在两个符将的护送下,走进了一处堆满了木料的厂房中,因为工地停工得十分仓促,所以残余了大量的木料,此时便尽数堆砌在这里,一根根摞叠在一处,足有七八米高。
阵法神马的对叶南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示意符将放下自己,叶南站定脚步,徐徐环视四周,心中不禁隐隐生出一种不甚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叶南近期才熟悉起来的,每当有不干净的东西靠近时,他便会生出这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来!
“三爷,这里似乎有些不太对劲儿!”
x市属于北方城市,才将至五月中旬,天气虽然暖和了不少,却也还不至于这般炎热,虽然仅穿着单衣单裤,但叶南仍觉得自己浑身燥热口干舌燥的厉害。
况且这木料也堆得有些奇怪,什么地方盖楼也不需要这样多的圆木吧?只是粗粗望了一眼,这些木料几乎足够古时候建一座规模不小的寺庙了。
“何止是不太对劲儿,简直是大大的不对劲儿。”
黄三爷从本命桃符中钻了出来,边摇着自己毛茸茸的大尾巴,边熟门熟路的跳到了叶南的肩膀上,他本是一只尖嘴猴腮的黄鼠狼,不对,现在应该是白鼠狼才对!却偏要一手负后,一手捻须做狗头军师状,看得叶南也是一阵好笑。
摇头晃脑得念叨了一阵后,黄三爷口中不由啧啧称奇道:“此地阴阳失衡,阳煞冲天,乃大凶之地也!”
“阳煞?”
叶南闻言不由犯起嘀咕来,他只听说过阴煞害人,怎么还有阳煞一说?阳气不是人间正气吗?
“《雪心赋》有云:孤阳不生,独阴不长,倘若阴阳长期失衡,而致一方强盛,天长日久之下,便会结煞,霍乱人间。”
说到这里,黄三爷也不禁流露出一丝担忧之色,此地阳煞冲天,若不加以扼制,只怕会有邪物孳生,叶南听得是一头雾水,刚想要再追问几句,突然眉头一跳,下一秒他已然利落拔枪,凭着只觉拧身对空就是一枪。
真正将枪玩到炉火纯青的人,射击时更多的只是凭着一种直觉罢了,或者说也可以叫做手感,叶南这一枪确实只是凭感觉打的,不过扣动扳机的一霎那,他便已经知道自己肯定是命中目标了。
来时的路上江若离便已经将九儿送给自己的资料拿给叶南看过,与上一次在度假山庄不同,那次偷袭他们的人大多来路不明,他不能轻易伤人,这伙儿人却不同,他们皆是亡命徒,手上染血无数,叶南自然不会手软,所以方才下地之后,他便习惯性的拉开了配枪的保险。
果然,伴着一声凄厉的哀嚎声,一道黑影应声跌落地面,叶南腿脚不便,倒是黄三爷刷的一下便不见了影子,等到叶南挪着步子靠过去时,黄三爷已经蹲在那黑影身前多时了。
走得近了,叶南才终于看清,只见地上躺了一只似猴又似羊的古怪生物,它周身长满黑色长毛,尾巴极短,只有成|人巴掌大的一小撮,脸倒是有七分与猕猴相似,最神奇的是它不仅长了一对羊耳朵,且头顶上还生出一对山羊似的犄角来,这么个四不像的奇葩生物,叶南还真是平生仅见。
“三爷,这是什么鬼东西?”
叶南渡过尼罗河,进过热带雨林,横跨过撒哈拉大沙漠,穿越过索马里海岸线,稀奇古怪的动物他自认见过不少,可眼前这只他真心是闻所未闻。
“雨工?不!不可能,这世上怎么可能还存活着这种生物?可明明这就是雨工?这怎么可能!!!”
黄三爷几乎都有些语无伦次了,显然它受惊不小,颠三倒四的念叨了半天,一会儿肯定,一会儿否定,简直都快精神分裂了。
“什么愚公?跟移山有关吗?”
叶南只听到黄三爷一直在念叨着什么愚公愚公的,还以为他说的是愚公移山那个愚公呢!
“我滴内个祖宗哎!这都啥时候了,您还有心跟我开玩笑?”
见叶南仍是一脸茫然之色,黄三爷不由苦笑道:“书中有载:柳毅曾经看到一个妇人在牧羊,问之。妇人答:此非羊,雨工也。再问:何谓雨工。妇人答:雷霆之类也。”
心知叶南受西方文化影响极深,所以不待他发问,黄三爷便自动自觉的解释起来。
这段纪事的意思就是说:从前呐,有个姓柳的小子,一天他偶然遇上了个年轻貌美的小媳妇,小媳妇那时正在牧羊,他没话找话,便想上前勾搭两句,于是他便问那小媳妇:‘你这是放羊呢?’,小媳妇就回答他说:‘这不是羊,是雨工。’,他见搭讪有门,忙黏上去追问道:‘啥叫雨工啊?’,小媳妇于是答道:‘就是一种雷属性的异兽而已’。
“依老夫之见,古时候的雷神或雷兽都是以类人的形态出现的,再不济也要像猴才行,像羊的还真是珍禽异兽,少之又少的。”
“三爷是说,这就是雨工?一种雷属性的异兽?”
叶南总算是听明白了个大概情况,只是令他不解的是,既然只是传说中的珍禽异兽,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呢?而且它既然是雷属性的异兽,再不济也该劈个闪电,招个炸雷啥的撑撑场面吧?这样一枪就被撂倒的怂货真的是雷兽吗?
“我读书少,三爷可不要骗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