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144第三次工业革命
对于一个物理学家来说,只要简单地动动脑子,就能明白室温超导如果真的实现了的话,对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
眼下这个二十世纪早期,欧美等一系列帝国主义国家,还处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尾声阶段。
人们已经切身体会到了,电力在改善人类生活,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取得的重大贡献。
可是现在仍然有两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而制约着电力进一步的发展。
一是电力的来源问题。
现在的发电厂,基本上都是通过燃烧化石燃料,而且主要是煤炭,来释放热能,然后再利用加热水产生的蒸汽,带动发电机运转来进行发电。
二是电力传送过程中的能量损耗,尤其是传输的距离越长,能量损耗的就越多。
这就导致人们只能在工业地区就近的建立发电厂,利用缩短距离的方式来尽可能的降低损耗。
如果真的能实现常压下的室温超导,甚至都不需要室温,只需要在冰的熔点零摄氏度,或者是固态二氧化碳升华点两百开尔文附近,能够实现常压下超导的话,对人类来说都能算是半个工业革命。
在电力运输上,无论多么远的距离,都不再是问题。
在交通出行上,两个轮子的电动车能比f1赛车还跑得快。
而且电池储能问题也能够解决,到时候给一辆电动车充满电,比给一辆油车加满油还迅速。
实现室温超导之后,也别搞什么磁悬浮列车了,有轨道束缚终究还是不太方便。
直接上磁悬浮公路,他不香吗?
芯片技术也能跟着超导的实现而突飞猛进,一直制约芯片发展的散热问题突然得到解决,那么芯片的运算能力也会大大提升。
或许到时候的人工智能,会比那个乍一看很美的chatgpt更加惊艳。
至于说超导引发的能源紧张问题要怎么解决?
拜托,都已经掌握超导技术了,那么可控核聚变不就是早晚的事儿了吗?
上面说室温超导算半个工业革命,可控核聚变则补齐了剩下的那半个。
这两项技术加在一起,发起一场完整的工业革命完全没有问题。
说不定到时候人类社会,真就能够跑步进入共嗯主义了。
有关第三次工业革命,有人说是航空航天,有人说电子计算机,有人说是生物技术,也有人说是纳米技术……
但这些东西,怎么和“超导”加“可控核聚变”相比?
1986年,瑞士苏黎士的两位物理学家,约翰内斯·贝德诺尔茨和卡尔·米勒搞出来了陶瓷超导,用“高达”三十三开尔文的临界温度,打破了人们一直以来都认为超导临界温度不可能超过三十开尔文的观点。
结果到了第二年,他们两位就凭借陶瓷超导的功绩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
这个得奖速度,在诺贝尔奖史上已经能算非常快的了,可见物理学界对超导技术取得突破的渴望有多么强烈。
陈慕武之前忽悠哥本哈根的仁科芳雄,让他离开丹麦去荷兰莱顿大学研究超导,本意是为了让本人点歪他们的科技树。
但他现在觉得自己的那些举动,有一定的可能会无心插柳。
如果仁科芳雄因为过多地接触到了金属铊,导致中毒,最终英年早逝的话,陈慕武可能会说,这是物理学界的一大遗憾,总有英雄会牺牲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
如果上述情况没有发生,仁科芳雄在欧洲学有所成,平安回国。
然后按照历史原本的发展轨迹,他仍然成为本研究原子弹的“仁计划”的负责人,那么陈慕武有信心提前几年,就为那个一衣带水的邻邦送去胖子和小男孩。
可如果回国之后的仁科芳雄,没有发起并参与到“仁计划”当中,而是成功地被陈慕武领上了超导的“正道”,并在本国内开枝散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徒子徒孙,前仆后继地投身超导事业上的话,搞不好在这个时间线上,本人真能在超导研究上搞出些什么大新闻。
虽然本也存在有不少的学术造假问题,但是和三哥比起来,还真是小巫见大巫。
超导的一个最显著的特性,就是电阻变成了零。
可是仅有电阻变成零,却不能说明,材料已经进入到了超导状态。
很简单的一个事情,你拿一个万用表,把档位调到测电阻的那一档。
然后再让两根表笔相对接,万用表上显示的电阻也是零。
这能说明万用表的两根表笔,也在常温常压下进入到了超导状态吗?
不能!
这只能说明,你他妈的把万用表给搞短路啦!
本人好歹还有那么一点儿羞耻心存在,几年前的那个学术妲己被指出学术造假之后,可以走那个“道歉、鞠躬”的流程。
实在不行,还能让自己的导师来自杀谢罪。
但是三哥的学术造假,完全没有什么心理上的压力存在。
他们面对别人提出来不能复现实验现象这件事,给出来的解决办法是,坐忘道:请另一位三哥出面,利用前一位三哥提供的材料,来证明前一位三哥的实验没有问题。
但材料的制备方法是不会公开的,制备出来的材料也是不会公开。
至于为什么你做出来了同样的材料,却没能实现室温超导?
那大概是因为太平洋西岸的环境不适合搞室温超导研究,室温超导只有在太平洋东岸才可以做到。
这国怎,我陷思,定体问……
以上种种原因,让陈慕武不觉得他今天向拉曼宣传“超导是未来物理学主流”这件事,会起到什么实际的效果。
他只是今天看到了这个印度物理学的先行者,就忍不住想要吐槽一下而已,根本就没指望拉曼能被自己成功忽悠,把他所说的一切都记到了心上,回到印度之后,就立刻就在加尔各答大学组建低温物理团队,在超导问题上展开科学研究。
毕竟印度又不是经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脱亚入欧,已经进入到了帝国主义阶段的本。
陈慕武不好说,现在的印度和民囯相比,谁更穷一点。
可他相信两国在教育水平上,基本上能算是半斤八两。
虽然在高等教育上,可能印度还稍微强上那么一点儿,毕竟他们在这一时期,出过拉曼、玻色和钱德拉塞卡。
不过,两个国家在教育上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一致的,那就是基础教育没有普及。
没有基础教育为科学研究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新鲜血液,就永远都不可能建立牢靠的科研体系。
拉曼虽然一直都在从事促进印度教育事业发展这个工作,可是他所谓的教育事业,也只服务于高种姓人群而已,低种姓根本就不算人。
陈慕武只希望拉曼回国以后,能稍微在国内普及一下超导这件事,别在一百年之后的未来,让他们的同胞把超导变成一门神学。
另外,有关印度教育的这个问题,也同样是陈慕武同样要面对的一件事。
他在瑞典建学校,一定程度上也算是能让民囯的高等教育上个台阶。
可是没有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得再华丽,也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
是不是应该再搞一笔钱送回国内,分别在川渝和陕甘宁一带,为基础教育提前布布局什么的?
拉曼和陈慕武在戴维-法拉第实验室里一聊就是一上午,话题涉及到了物理学、教育等方方面面。
除了因为口音问题导致交流起来有些不便,两人之间基本上还算是相谈甚欢。
在谈话的最后,拉曼又向陈慕武提出来了一个问题,或者说是请求。
他问陈慕武,等以后能不能给他推荐些印度学生,让他们到剑桥大学留学,跟在陈慕武手下做些事情。
“我有个侄子就很聪明,但我感觉让他留在印度的话,会被那里的教育水平,耽误他的前途和发展。”
看来想介绍学生什么的都是虚的,介绍这个侄子来剑桥大学,才是拉曼最后一段话的真实目的。
无论到哪里都离不开人情社会,拉曼好不容易从印度来到英国一次,除了参加皇家学会会议,和物理学同行进行学术交流之外,帮自己的侄子找个出路,也可能是他此行的目的之一。
“当然没问题,既然是拉曼教授您推荐的,那么我相信,他也一定是一位在物理学上十分有天赋的人才。”
陈慕武答应得十分痛快,因为他知道,即使自己不答应拉曼的请求,拉曼的那个叫钱德拉塞卡的侄子,未来也会去到剑桥大学学习,并最终也拿到了诺贝尔奖。
那还不如送一个顺水人情,反正他又没有什么损失。
而且说不定等钱德拉塞卡入学的时候,他已经离开剑桥,去瑞典搞教育了呢!
一直在旁边桌子上写论文初稿的奥本海默,全程都在竖起一只耳朵,偷听老师和那个印度人的谈话。
他觉得陈慕武从中囯找几个学生没什么问题,毕竟那里是天才的故乡。
无论是当初在哈佛大学时的那个博士师兄叶企孙,还是如今在剑桥大学的那两个中囯同学,他们的学识和性格早就得到了奥本海默的认可。
可是为什么陈老师要答应招收印度学生?难道他是想看眼镜蛇表演了么?
对陈慕武这一举动持有异议的,还有在一旁做实验的查德威克。
在拉曼离开之后,他也向陈慕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陈博士,你这样未经允许,就擅自答应招收那个印度人,可能会引起卢瑟福爵士的不高兴,谁知道那个印度人究竟是什么水平?”
查德威克这句话,本意是想说陈慕武根本就没见过拉曼的侄子,就贸然招收他为学生,进入到卡文迪许实验室里,可能会为实验室增添一个不学无术的累赘。
但他说的这番话,却让心思敏感的奥本海默产生了误会。
因为当初他就是被卢瑟福拒绝之后,又被陈慕武招收进卡文迪许实验室里来的。
他虽然不太瞧得起印度人,但是此时此刻,奥本海默却和那个素未谋面的印度人产生了共鸣。
查德威克究竟是在说那个印度人,还是在用这个人来讽刺自己?
还没等陈慕武说话解释,奥本海默就已经开口回呛道:“印度人又怎么了?印度人不也是英国人吗?别忘了,如今你们英国的国王陛下,还身兼有一个印度皇帝的头衔呢!”
“罗伯特,你还是换个房间,赶快去写论文吧!一篇初稿而已,又没什么高深的原理,都磨叽多久了,还没写完!”
怎么因为这件事还能吵起来呢!
陈慕武有些头痛,一直以来都很安分的这个学生,最终还是展现出了他刺头的一面。
可他现在又不能得罪那个即将给粒子加速器拨款的查德威克,只能大声装模作样地呵斥自己的学生,让奥本海默稍微受点委屈。
……
准新郎官查德威克,在陈慕武和卡皮察的帮助下,总算是制备出了一批新的包含有大量氘气和氘代氢气的氢气。
这些氢气样品将会被阿斯顿教授带回剑桥大学的卡文迪许实验室,在那里继续通过实验来研究重氢的各种性质。
而查德威克则是忙里偷闲,抽空回了一趟利物浦,和自己的未婚妻结了个婚。
婚礼的伴郎仍然是卡皮察,而证婚人是那个留着大胡子的卢瑟福。
陈慕武也跟着去了利物浦,他在离开伦敦之前,还去中囯城买了一块绣着鸳鸯的刺绣,当做是送给查德威克的新婚礼物。
可能参加婚礼,见证一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在从利物浦返回剑桥郡的火车上,卢瑟福还是一脸笑呵呵的表情。
虽然为了躲避那杆大烟枪,陈慕武已经坐得离卢瑟福非常远。
但他还是没能躲避老师抛来的问题:“陈,现在詹姆斯也终于结婚了,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居里家的那个小姑娘给娶过门?我也要给你们当证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