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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厉蛊横行(1 / 1)

一只虫子杀死一个人要多久?这是一个充斥着谣言的问题。

很多人觉得这个时间会很短,比方说靠毒素,几个呼吸就可以致人死地。再比如说什么传的神乎其神的食肉游蚁,大军过处连狮子老虎都能啃成骨头。这其实都是谎言。

现在科学考证的结果是,昆虫中,哪怕是把节肢动物类的蝎子、蜘蛛、蜈蚣这类都给囊括进去,真正能在短时间内致一个成年人死地的也是微乎其微,几乎可以说没有。

像是影视作品中经常吹嘘的食肉游蚁,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除非说你是个植物人,连动都不知道动一下,不然一群蚂蚁想要把一个人活生生啃死,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知道一只十八公分的老鼠被一群蚂蚁啃食尚且要几个小时才能啃食干净,就更不要说一个百十倍于老鼠的人类了。

至于倚靠毒素,最剧毒的以色列金蝎毒液量有限,不足以杀死一个成年人,只对年幼的孩子和老人有致命性威胁。而如黑寡妇这样的毒蜘蛛,它的毒液也往往需要一个小时的酝酿才能足够的致命。

人类千万倍于昆虫的体积到底不是开玩笑的。抛开剂量谈威力,这怎么看都有点耍流氓的意思。

张鸿藩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以往从来没有把什么虫子放在心上。除非说有人在他面前捅了个马蜂窝,否则他就根本不会把区区虫子当成是一个威胁。

可眼下,他却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因为这个特殊的蜈蚣,属实是有些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仅靠毒素,短短几个呼吸就能取人性命。而它本身更是能凶残到十几秒都不要,就能活生生的咬穿一个人的脖子。

这到底是什么神仙玩意?

如果他大学时候谈的那个研究生物学的女朋友见到这东西或许会很惊喜,但他此刻面对这个东西,有的只有惊恐。

他不想因为被一个毒虫叨上一口,就这么浑身僵硬的躺在地上。更不想被这么毒虫就这么钻进身体里,咬破喉咙或者其他要害的,死的这么模样凄惨。

所以,面对这个已经是把刚刚那个倒霉弟兄的脖子咬了个对穿,并且已经探出头来,抖擞着鳞翅,发出刺耳嗡嗡声响的诡异虫子,他直接就做出了一个再明智不过的选择。

“撤...先撤!不要留在这间屋子里,我们先撤到空旷的地方去!”

他很清楚,狭窄的里屋并不适合他手里的家伙发挥。这种一个喷射就是二三十米火柱的大杀器真要是在这里施展,他们自己也会是个难逃一死的下场。

所以退到院子里面反而是个更好的选择,只要他们能够捕捉到那虫子的位置,一个喷火之下,他倒是不信这虫子还能翻上了天!

但这只是个理想的情况,因为那虫子可不会任由这些猎物就这么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跑掉。

作为一种特殊的造物,它被制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戮。而针对的对象往往就是这些人类。

所以,它的本能就使得它对于人这种生物具有着非常的攻击性。

这让它它刚一感知到这些人类的动作,就立马开始振动着自己的翅膀,化作一道乌光的向着另一个倒霉蛋扑了上去。

而见识过之前兄弟的惨样,任是谁怕是都不会愿意和这种鬼玩意亲密接触上一下。

所以根本就不敢迟疑的,哪怕说眼前连个具体的轮廓都没有看到,只能隐约看到个大概。这个被当成目标的活计还是抬起了枪,直接就嘭的一声轰了出去。

这一下或许打中了虫子,因为从其中能听到些许刺耳的吱吱声。但更大的作用却是误伤队友,因为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尤其是这种慌乱中根本没法顾及枪口指向的情况,到底是难免的会殃及到倒霉的池鱼。

好就好在他们都穿着防弹衣。但防弹衣也不是万能的。

不过十几二十平米的里屋,纵深面积也就是五六米而已。这一枪下去,枪口所向大半个屋子都能被囊括进去。其他人又不是能掐会算,自然不可能提前做出躲闪。

有的人运气好,铁砂子弹打在了防弹衣上,只是让他们感觉被人打了一拳。

虽然这一拳像极了重量级拳手的奋力重击,是能要了人老命的那一种。但怎么也比那些被子弹扫到防弹衣外面的伙计要强。

没有防护的部位少则三五发,多则一大片的被铁砂扫中,这种感觉可不是区区一拳能够比拟的了的。

感觉就像是做了一个噩梦,而他们刚刚从噩梦中清醒。真正算得上透骨的剧痛让这些被子弹贯穿的警察们一个个都是呻吟惨叫了起来。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个,而是血腥味对那个虫子的刺激。

来自不同人的血腥味繁杂而且极具吸引力,算是彻底的诱发出了这个虫子的凶性。而和刚刚一样的是,喷子的子弹并不足以阻挡住它的行动。

虽然并不能理解它那单薄的身躯到底是怎么挡住火药驱动的铁砂,不被其贯穿破坏,亦或者是被直接震碎身躯。但事实摆在这里,它的确是有着这样诡异的本领。

稍微一个振翅,它直接换了个目标,选了一个出血量最大的倒霉蛋,闪电一般的就扑了上去。

而这个倒霉蛋本身就被铁砂贯体折磨的欲仙欲死,自然就更不要说还有那个精神去抵挡这种闪电式的突袭。

一声惨叫之下,他的眼窝直接给那虫子咬了个窟窿。而看着那虫子扭动着细长的身躯,就好像是一个螺纹钉一样一扭一扭的就钻进了脑壳里,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止不住的在牙关上打战了起来。

相比较于寻常的死法,这种死法显然要更加的残忍、可怕,不人道以及无法被人所接受。

不仅那些挨了枪子的倒霉蛋没法接受,就连张鸿藩这个长官也没法接受。

对于他来说,活着肯定要比死了强。但如果真要是让他落到这么一个凄惨的下场,他宁愿用手里的喷火枪博一个壮烈。

恐惧,几乎是快要压垮人心。不过好歹他的理智还没有那么容易溃散,他也不至于疯狂到要在这个时候用火焰来净化一切。

所以也是理智思考之下猛地一把抓住了一个倒地的伙计,他一咬牙的,就把他向着外面拖去。

“快走,先出去再说。能出去一个是一个,能带走一个是一个!别他妈在这愣着了,赶快行动啊。”

这个时候,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哪怕很多人都已经是自顾不暇了。但毕竟是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除了两个实在顾不了他人的家伙外,剩下的两个家伙还是勉强自己,学着张鸿藩的模样力所能及的拉住了另外两个伙计。

只有那个被啃食的家伙挺倒在地上,无声无息。事实上,看他那个模样就能看得出来,他已经是没救了。

一个虫子,杀得一群训练有素的精英仓皇逃窜。这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作为始作俑者的同伴,阿财却对这一切早有预料。

抓住机会,趁着这个其他人根本没有功夫来管他死活的时候,他一头撞破了窗户,顺着窗户外的山坡就直接翻了下去。

他想要从这里钻出一条生路,然而这却是不大实际的事情。

因为政治部早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他们一不瞎二不傻,怎么可能留下这么大的漏洞。所以一看有动静,当即就有几个把守外围的伙计端着枪的摸索了过去。

这可不是什么我追你逃的游戏。在枪支的射程内,在不远处还有伙计重重把守的情况下,他想要逃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一点张鸿藩倒是能够肯定。所以他根本不去管阿财的死活,而是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该死的虫子身上。

而一看那虫子不依不饶,咬死了他两个伙计还不满足。嗡嗡声响之下的就要从里屋冲出来,他也是不再有任何的迟疑和犹豫,直接就把手里的喷火枪给架了起来。

“他妈的,欺人太甚。来啊,看老子烧不烧死你!”

嘴里骂骂咧咧的一声咒骂,手上扳机一扣,当场就是一条火龙喷涌了出去。

呼呼作响,高高升腾的火焰猛烈的舔舐着面前的一切。和一般的武器比起来,它胜就胜在持久和猛烈。

不留下一丝丝空隙,也不给它任何可钻的余地。在长达十秒钟的火焰喷吐之下,别说是一个虫子了,就连这整个里屋都被焚烧成了一个通透的模样。

他相信着自己一定是干掉了那个该死的虫子,因为此刻的他已经听不到那要命的嗡嗡声。

尽管说这样的手段施展出来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他自己肯定也是要跟着倒大霉。但不管怎么说,他的这条小命应该算是保住了,并且他的这些弟兄们也能活着回去。

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话虽如此,他肚子里还是忍不住的一阵骂娘。

早知道就他妈的不应该来,这种破事,交给特警队处理不比让他们过来送死强?狗屎的上级,脑子全他妈的都是大便!

一想到自己的前途估计就要没了,他忍不住就是一个心酸的,险些落下泪来。

而这个时候恰好咔咔声响,却是手里的喷火枪已经没有了助燃的燃料。火势顺势减小,只剩下点着的屋子在呼呼作响。

而看着眼前这狼藉的一切,他也只能是猛地一叹的,就再度下起了命令来。

“让其他弟兄把那个逃跑的家伙给逮起来,千万别让他跑了。还有,别愣着了,叫救护车啊。没看这么多伤员啊,怎么,你们还嫌死的不够多啊。”

“不是啊,头。你看,火里好像有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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