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回柜台前自己的位置。我喝完咖啡站起来,走进盥洗间。我在里面检查了一下那把0.32吋手枪,弄确实一发子弹已经上膛,其余三发紧跟其后。我本可以向德尔金要两发子弹填满两个空弹槽。若是那样,他一定会给我一只大些的枪和充裕的子弹。但他并不晓得我有一把小手枪,我也不想告诉他。从整个部署来看,我根本用不着射击。凶手势必要直接走入我们的火力网。
除非事情并不以这种方式发生。
我付过款,留下小费。我顿时感觉到,警察的部署将是白搭。这个狗日的根本不在外面。
我走出饭店大门。处面的雨下得大了些。我瞅々那辆“水星”牌轿车。又望々街对面的大楼,不知警察的神枪手安在哪个窗口。这也无所谓了。他们今晚上不会有活儿干。我们的猎物不会上钩。
我踏上第五十七街,一直靠着路沿石走,以防他在某个黑暗的门道里躲着。我走得很慢,期望我的估计不错,他不会从远处开枪。因为防弹背心不可能绝对防住近处的子弹,尤其是打到脑袋上,它就鞭长莫及了。
但是,没关系。他没在路上。见鬼,我知道他没在路上。
但我走进我的旅馆之后,我的呼吸才正常下来。我本应感到失望,但还是松了一口气。
门厅里站着三个便衣。他们立刻向我道了姓名。我陪他们站了几分钟,德尔金一个人走过来。他与他的一个伙计搂々膀子,然后走向我。
“我们落空了,”他说。
“看来如此。”
“好的。”他说,“我们并没有露出什么马脚。可能他觉察了什么,但不知是如何觉察的。或许他昨晚已飞回可恶的波哥大去了,我们设网捕捉的是另一个集团的人。”
“可能。”
“不管怎样,你可以睡个好觉了。如果你愿意松々绑,喝上两口酒,保准让你一觉睡八个小时。”
“好主意。”
“门厅整夜都有人站岗。将不会有来访者和住宿客人。我也要在楼下坚守一夜。”
“你觉得有必要?”
“我觉得没妨害。”
“你都有道理。”
“马特,我们已集中了精锐部队。如果能把那狗日的轰出来,那是值得的,因为天晓得这么大一座城市到哪儿才能蓖出绿宝石走私犯。有时能碰上运气,有时碰不上。”
“我晓得。”
“我们早晚要抓住这个*养的。知道吗?”
“那当然。”
“好了,”他尴尬地挪々脚说,“好了,听我说。好々睡一觉,好吗?”
“那当然。”
我乘电梯而上,心想:他不在南非。我心中一清二楚,他绝不在南非,他在纽约市内,还要杀人,因为他喜欢。
或许他过去这么干过,或许在杀达金婻时他头一次感受到了乐趣。不管怎样,他还有足够的兴趣以同样方式再次作案,并目下一次再无需任何借口。随便找个牺牲品,随便找个旅馆的房间,还用那把值得信赖的砍刀。
德尔金建议,让我喝两口。
可我并不想喝酒。
十天了,我想,直接清醒地上床去睡觉吧,就满十天了。
我从口袋掏出手枪,放在梳妆台上。另一个口袋里还放着那枚象牙手镯,我也掏出来,放在手枪一侧,仍由从达金婻厨房拿的纸餐巾包着,我脱掉长裤和上衣,将它们挂入壁橱,又脱下衬衫。防弹背心不容易卸下来,更难套上。据我所知,大部分警察都不愿穿。反过来说,谁也不愿被子弹击毙,不得不穿。
我御下它,扔到梳妆台上手枪和手镯的旁边。防弹背心不但很笨重,而且很暖和,我穿着它身上已经出汗,汗衫的腋窝里已有两个湿印。我脱去汗衫、短裤和袜子,只听得咔哒一声响。我顿时对这小动静警觉起来,转身朝洗澡间的门一看,那门砰地一声打开!
一名大汉从中冲出,橄榄绿的皮肤,疯狂的眼睛。他像我一样一丝未挂,手中抓着一把砍刀,三十多厘米长的刀面闪々发光。
我拎起防弹背心朝他扔去。他挥起砍刀将它打到一边。我抓起梳妆台上的手枪,顺势朝旁边一站,挥下的利刃没有砍到我,他再次举起手臂,我扣动板机,朝他胸部连开四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