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留着唐娜的诗,便拿出来给玛丽?卢看。她匆々阅读诗句时眉间皱起了竖纹。
“这诗还没写完,”我说,“她仍要加工润色。”
“我看,诗人们都不知道她们的诗何时算完工,画家也是这样,他们不可能知道何时才该停笔。这诗我理解不了。好像是写的达金婻吧?”
“是的。”
“我不明白她的含义,但有一种意思,她在这诗里反复表达着。”她思考起来,脑袋歪斜着,像小鸟似的。她说,“我想,我过去似为金是最典型的妓女。她是来自中西部北方的相貌惊人,冰肌玉骨的金发女郎,但出身贫寒,命运坎坷,最后落入一个黑人掌班手里。我告诉你个情况。她被杀时我并不吃惊。”
“为什么?”
“说不透。我当时挺害怕,但不吃惊。我想我早就预料到她要死于非命。而且很突然。倒不一定是谋杀,而是某种命运的牺牲品。比如自尽,或死于由吸毒和饮酒造成的综合症。不过,据我所知,她饮酒不多,也不吸毒。看来,我预计她会自杀,也有可能被人谋杀,反正一样,都能让她结束生命。因为我看她不可能永远平安地生活下去,自从她失去乡村姑娘的纯洁之后,她就再也把握不住生活。我看,她另外找不到出路。”
“她正是在找出路。她对昌斯说她要离圈。”
“这你能肯定吗?”
“能。”
“昌斯做何反应?”
“他告诉她,决定权在她手里。”
“就这么简单?”
“没错。”
“然后她被杀了。其中有联系吗?”
“我想一定有。估计她有一个男友,这男友和此事有联系。看来,他是她想离开昌斯的原因,也是她被杀的根由。”
“但你不知道此人是谁。”
“不知道。”
“有人提供线索吗?”
“还没有。”
“唉,我也帮不了忙。我连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情景也记不清了,想不起她眼睛里闪烁过真正恋爱的光芒。但这没关系。男人会给予她的。她大概真需要另一个男人来解脱她。”
接着她对我谈起自己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打算问她,但也只好听々。
在西百老汇“索霍街”画廊揭幕时,有人给她指了指昌斯,昌斯正带着唐娜。那个指给她看的人告诉玛丽?卢,昌斯是个妓女掌班。他们俩当时正在饮酒,她接着又多喝一两杯,壮々胆,向昌斯走去,自我介绍后告诉昌斯她想给他写一篇报导。
严格讲,她还不是作家。当时她正在西九十街与一个男人姘居,那人在华尔街做着高深莫测的工作,已经离婚,但与前妻藕断丝连,他的几个讨厌的小孩每个周末还过来跟他玩,一直这么拉扯着。玛丽?卢是一家报馆的自由编辑,还兼做些校对工作,曾在一家妇女月报上发表过两篇文章。
昌斯后来约见了她,带她出去吃饭,毫无保留地接受她的采访。几杯鸡尾酒下去,她觉得自己有点想跟他睡觉,这种冲动与其说是出自*倒不如说是出自好奇。饭快吃完时他提出一个建议:不要写表面文章,而用内部人的眼光描述一下妓女的真实生活。他对她说,一眼就看出来她对这个问题十分入迷。何不利用这入迷的兴趣,何不随它而走,何不亲自体验上一两个月,探查个究竟?
她对这一建议一笑置之,饭后他送她回家但没进门,对她的性挑逗尽量保持超然态度。在紧接着的一个星期内他的建议一直在她头脑中盘旋。她自己生活中的一切好像都不顺心。她的情绪已经萎缩,她有时觉得现在所以还背愿地与情人呆在一起只不过是想找间房子住。她的事业也已到顶,不尽人意。赚的钱太少,不够维持生活。
“写书!”她说,“写书突然成了我的唯一目标。莫泊桑在巴黎陈尸所搞到一块人肉,亲口吃下去,所以他能精确地描写出人肉的味道。我为何不能当上一个月的应招女郎,以便写出妓女题材的最佳著作来?”
她一接受昌斯的提议,—切就准备妥了。昌斯把她从西九十四街的那个家里搬出来,安顿到现在这个地方。他领她外出,带她游逛,陪她睡觉。在床上他明确告诉她应当怎样动作,这使她觉得既有趣又爽快。她过去接触的其他男人在这个问题上总是沉默寡言,让别人猜测他们的心思。她说,既使是嫖客也不大容易说出他们究竟想怎么干。
在头几个月里,她一直把自己看作是在为著书搞实地调查研究。每次嫖客离去后,她都要把刚才的印象写入笔记本。她还记日记,她把自己的行动和自己的身份分开来看,保持着新闻记者客观超脱的眼光,全如唐娜寄托于诗,弗兰依靠大麻一样。
当她渐渐意识到一旦为娼便无法回头时,她立刻迎来一场精神危机的考验。她过去从未考虑过自杀,但有一个星期她几乎天天想采取这种行动。后来她熬过去了。为娼是为娼,但并不是说非得给自己打上妓女的标签不可。在一段时间内她就是这么想的。著书嘛。那不过是进入这行当的借口,说不定将来有一天她真会动笔的。这其实无关紧要。她个人的日常生活够舒适的了,只是在想到自己可能这样过一辈子时心中才忐忑不安。但那是不可能的。等时机合适时,她会像漂进来时一样毫不费力地再漂出去。
“马特,所以我的头脑特别冷静。我不是娼妓。我只是‘走入了猖妓业’。你知道,不然我这两年恐怕会过得更惨。”
“这我明白。”
“充裕的时间,充裕的文化享受。我大量读书,看电影,参观博物馆,昌斯喜欢带我去听音乐会。你知道那个瞎子摸象的寓言吗?一个瞎子抓住象的尾巴,说象跟蛇一样,另一个瞎子摸住象的侧身,说象如同一堵高墙。”
“怎么讲?”
“我看,昌斯就是这头象,他的姑娘儿们就是瞎子。我们心目中的他都不一样。”
“可你们房子里都挂着一些非洲雕塑品。”
她屋里放的是一尊雕像,七、八十厘米高,是一个小人,一只手里握着一把小棍。面部和双手都装饰着蓝色和红色的有孔小珠子,身体其他部分都盖满海中的小贝壳。
“这是我的家神。”她说,“这是来自喀麦隆的巴图姆族祖先雕像。身上是玛瑙贝壳。在原始社会,世界都用玛瑙贝壳做交换媒介,它们是部落里的瑞士法郎。你能看清它们的模样吗?”
我走过去,仔细观看。
“像女人的外×似的,”她说,“所以男人们都自动地拿它买卖东西。再给你来点奶酪怎样?”
“不了,谢々。”
“再来杯可口可乐?”
“不了。”
“那好,”她说,“如果你还想要什么,就直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