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酒会十点钟结束。我在回去的路上到阿姆斯特朗饭店停了停,在它的酒吧间找了个位子。他们说,如果你想戒酒,就应离酒吧远々的,但我觉着这里舒服,这里的咖啡合口,我若真想喝酒,不管呆在什么地方都会喝的。
我走出酒吧时,早版的《新闻报》已经上市,我买了—份,带回房间去。仍然没有全?达金婻的老板留下的信息。我给他的服务站又打去一个电话,服务站肯定他已收到我的口信。我又留下几句话,说我有要紧事,想尽早听到他的电话。
我冲过澡,穿上睡袍,开始看报。我读着国际和国内的报导,但思想总集中不到上面。只有规模较小,发生在周围的事情才能让我把自己联系进去。
这样的事也有不少,在布朗克斯,有两名小青年将一个年轻妇女扔在一列由内燃机牵引的火车前面。她贴地而卧,尽管司机停车时已有六节车厢驱过,她还是安然无恙地死里逃生了。
在西大街南头靠近哈德逊码头的地方,有一名妓女被杀。报导说是被刺死的。
在科罗纳,那位专管给移民分配住房的警察仍然没有脱离危险。两天前报上曾登过两个男人用管子打昏他偷走他手枪的情况。他有妻子和四个十岁以下的子女。
电话未响。我实际上也不再等它了。昌斯若不是出于好奇,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他会回我的电话,也许他知道我给那个接电话的恶女人没有留下什么重要印象。我应该说明警察身份——斯卡德先生自然要比警官斯卡德或侦探斯卡德更容易被人忽视——可是,若不是迫不得已,我不喜欢搞这一套。我喜欢让人主动做出决定,不愿意逼迫他们。
如此,我必须去找他。这也没什么不好。等于给我找点话儿干。再说,我在他服务站留过口信,我的名字现在对他来说也不会陌生了。
这位行踪不定的昌斯先生。可以想象在他那辆拉×条用的汽车里一定装有移动电话设备,外加酒柜,车内玻璃饰有粉红色的天鹅绒遮阳板。干他这行的都是如此装点。
我浏览了一下体育专页,又回过头来去看那条妓女被刺的消息。报导十分草率。除了判明受害者二十五岁左右而外再无她的进一步情况,甚至连名字也没有。
我给《新闻报》打电话,问他们受害者叫什么,得到的回答是,他们不准备公开这一消息。大概此事发生在金与我会面之前。我给警察第六管区打电话,可惜埃迪?凯勒不当班,一时又想不起那里有谁会认识我。我掏出笔记本,又觉得现在给金打电话已经太晚,反正这座城市里一半的女人都是夜度娘,我没有理由认为在西城公路桥下被杀的那个妓女会是金。我把笔记本扔到一边,不过十分钟后我又将它找出来,拨下金的电话号码。
我说:“金,我是马特?斯卡德。我忽然想问你一声,自从我们见面后,你对你那位朋友说什么了吗?”
“没,没有。怎么啦?”
“我原以为我通过他的服务站可以找到他。可现在看,他不会给我回电话了。所以我明天准备出去找他。关于你想出去的事你一字还未向他提吧?”
“一字未提。”
“好。如果你在我之前见到他,就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如果他打电话要你到别处去与他会面,你马上先给我来电话。”
“用你给我的那个号码吗?”
“是的。如果你能找到我,我便按你们约定的地点前去找他。如果找不到我,你只管大大方々地去见他好了。”
我又稍微多说了一会儿话,目的是想让她镇定镇定,因为我突然来电话使她受了一惊。至少,我已知道在西大街死的那个妓女并不是她。我也容易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