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艾什并未忘记往事:他只是不愿回想和谈论它们而已。从多方面讲,他是个早熟的儿童,因为,在东方,孩子们都成熟得很早,当他们的西方兄妹仍习读着小学课程的时候,他们就被看作了成年男女。大家一向把艾什当作同辈人对待,谁也没有把他禁锢在幼稚园似的环境里。自从能够爬行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跟着父亲的露营队奔跑,出生后短々几年一直生话在大人当中,大人们都毫不例外地像待成年人那样待他——因为爱他,全对他格外优厚。要不是希拉里和阿克巴?汗,说不定他真被宠坏了呢。尽管他们俩的方法有所不同,却都在绞尽脑汁防备他成为一个娇生惯养的臭娃子:希拉里最讨厌哭々闹々,要把儿子从小培养成有理性的人;阿克巴?汗则期望这孩子当上率领兵马的指挥官,有朝一日变成士兵们愿意至死追随的人,而这一切决不是溺爱和过分娇抚的童年可以产生的。
唯一用孩子的语言与他谈话和唱给他儿歌听的人是西塔,因为阿克巴?汗很早就要他记住:他是个男子汉,决不能让自己染上小姑娘的娇脾气。所以,那些儿歌和哄孩子的话就成了艾什与养母之间的一种秘密,大概是他们有了这种共同秘密的缘故,他才认为保守其他秘密也是应当的,因此从登上去德里的倒霉旅程起,他俩谁都没有泄露过它们。西塔告诉他决不要提起“叭叭艾什”和阿克巴?汗,也不要说出露营队和任何一件往事,他都俯首从命,一半是对她愿望的尊顺,一半则是恐怖和迷惘造成的。他的生活画面瓦解得太过迅速,他的生活方向又如此提摸不定,这一切组成了一潭幻影般的黑水,他不想看它,害怕从中见到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比如阿克巴大叔被扔进一个土坑,泥土渐々掩埋了他的身体,这简直太可怕了;而更可怕的是他看到了“伯拉大人”趴在那粗糙的土堆上哭泣起来,曾几何时他和阿克巴大叔都反复地教导过自己:只有女人才流眼泪!
最好还是将往事扔到脑后去,不再回忆它们,艾什就是这样做的。即便西塔希望他谈々过去,但在任何情况下也都难以说服他开口,所以,已经毫无必要再督促他保密。这样一来,西塔反倒以为他是忘却了往事,并且为这孩子的记忆力如此短暂感到十分庆幸。
现在她最渴望的是找个穷乡僻壤客居下来,这地方要完全远离喧嚣的城市和印度斯坦的公路网,并对东印度公司的兴衰之事尚无所闻。这地方要很小,小到现在的当政者顾及不到,但也不能太小,小得容不下一个妇女和一个孩子,使那里的居民对于他们的到来产生过分的注意和怀疑。总之,这必需是个她能够找到工作,两人能够定居下来重新生活,还可以摆脱恐怖感,获得宁静、安乐和自由的地方。她自己老家的小村寨不在考虑之列,她在那里无法保密,回去后一定会招来娘家和婆家人没完没了的探望和询问;实情免不了要泄露出去。为了孩子她不能冒这个险;同时也是为了她自己。达亚?拉姆的死讯在长辈面前是不好掩盖的,一旦说出口,她就会被迫按照一个寡妇——一个无子的寡妇——应当遵守的规矩生存;在印度,很少有比寡妇的命运更糟糕的,因为,人们认为这种女人对于她们丈夫的死负有责任,谁都相信,她们上一辈子必有不轨行为,才给男人带来了不幸。
一个寡妇绝不允许穿着染色的衣衫,也不允许佩带珍珠宝器,只能剃光脑袋,以素服裹身。再婚是不许可的,必需在婆家当一辈子不拿工钱的苦工,一方面因为自己是女人而受藐视,另一方面还因为是招灾的扫帚星而遭唾弃。毫不奇怪,在东印度公司下令废止殉葬习俗之前的年月里,许多寡妇宁愿做殉葬人,走进丈夫火葬的柴堆活々将自己烧死,也不想承受长年作奴仆受**的痛苦。然而,一个陌生人来到一个陌生的村镇便可随意选择身份了,有谁晓得西塔是个寡妇——又有谁对此感兴趣?她可以佯称丈夫在南方干活,或已弃妇私奔。这有什么关系?她可以像任何一个儿子的母亲那样扬起头过日子,穿起鲜艳的服装,戴上玻璃手镯和那几件简单的珠饰。找到活儿干以后她就是为孩子和为她自己卖力气,而不是为达亚?拉姆家当无偿的奴隶。
在逃离德里以后的几个月里,西塔有好几次都觉得,她发现了可以结束流浪生活,找到一份工作和安全保险的避难之地。但每一次都有某种原因驱赶着她又继续朝前行进:有时,不知是哪一个团队的一帮奋起反抗英国军官的武装“色炮”,为了搜寻逃跑的英国佬,来到乡间扫荡一通;有时,看见一家子曾被好心村民收留下来的饥饿的“富人西司”被拽出藏身之地,让一群起哄打趣的人杀死;不然就是遇到一位过路的行人向她夸耀一件从英国军官死尸上扒下来的军服,或是撞上五、六个“色娃”,正跃马穿越庄稼地……
“咱们究竟到什么地方才能停呀?”艾什眼巴々地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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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六月是七月,过了七月是八月。这时,生长农作物的大田已被抛在身后,前面全是薮地丛林。然而,西塔和艾什都很习惯丛林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待在恬静、潮湿、炎热的乱树棵子里要比待在村子里平安得多,而且丛林还为他们提供着可食的树根和野果,饮水和烧柴,以及既能遮阳又能避雨的阴凉地儿。
一天,他们走进一片草丛,在一条猎人出没的蹊径上迎面撞见一只老虎。侥幸的是,这只巨兽正值饱餐之后,在那里安闲地转悠,它与闯入者互相吃惊地凝视了很长时间,竟从容不迫地转向一边,消没到草丛里去。西塔一动不敢动,足々待了五分钟之久,直到右边三十码以外的一只山鸡发出一声申斥的啼鸣,向她报告了老虎的去向,她才调转头来,带着艾什一同迂回出那片草簇。令人惊异的是:他们在不见路径的树木、矮丛、大象草、竹林、岩石和藤蔓之间行走了几英里,竟然没有迷失方向。西塔对方位的准确无误的辨别力帮助了他们,加之两人又无特定目标,只希望能朝北走,所以,选择什么途径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