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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狐媚女子!!(1 / 1)

<>王默顿一顿,又接着说道,“因为魂珠包蕴了魂者的精魂,所以制造许多极品的魂器,都需要它作为原料。

尽管四大魂族皆是立下法令不允许这种行为。可是为了获得更强大的力量,许多魂者,器魂师暗地里都在使用魂珠。一颗上好的魂珠,可以卖到一百万魂金。”

“一百万魂金?”夜风倒吸一口冷气,“我老爹说过,星夜谷所有的家当,还不到十万魂金。”

“是啊。”王默轻描淡写地说,“一百万魂金,足以买得下一座小城了。只不过,那样的魂珠,也只能称为上品,还算不上极品。”

“上品?极品?”夜风大为疑惑。

“魂珠的成色与魂阶有关。”王默举起水晶瓶子,凝视里面的光珠,“这颗魂珠的成色就不好,生成它的魂者,魂阶恐怕才刚过地魂五重,最高也绝对不会超过八重。

这样的魂珠不够凝固,罡风一吹就散了,拿到售魂市场,顶多卖到三百魂金,更多的就不行了。

吐出魂珠的魂者,自身魂阶越高,魂珠的成色越好,所蕴含的魂力就越强大。

传说一颗地魂者的魂珠,可以卖到一千魂金以上,如果是地魂七重的魂珠,可以卖到一万魂金以上,再往上去,每增加一重,价钱都要提升十倍,地魂九重的魂珠,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那么?”听了这些匪夷所思的事,夜风的心子也是咚咚乱跳,“天魂者的魂珠呢?”

“那就是极品。”王年沉默已久,这时插嘴说道,“那就是魂珠之帝。”

说到这儿,王家父子的眼里,双双流露出贪婪的神色,王年的面肌抽动两下,干笑说道,“小老弟,那样的魂珠,只要能弄到一颗,我老王马上洗手不干,带着儿子去魂天京做第一流的阔佬,过神仙一样的日子。”

“没错。”王默接口说道,“可是许多狩魂师,几代人也遇不到一颗极品的魂珠。”

“为什么呢?”夜风好奇问道。

“毕竟谁也不愿魂珠落到别人手里。”王默冷笑一声,“即使天魂者也不例外。”

“是啊。”王年叹了一口气,“天魂者的数量很少,几乎都能操纵自身的魂魄,他们临死前会格外小心,不让自己产生执念,从而吐出魂珠。

第二,天魂者如果预测到自己会产生魂珠,临死之前,必然寻找一个地方躲藏起来,这个地方就是他们的墓地,不但机关重重,还有许多强大的妖魔邪物。

别说差一点儿的狩魂师进不去,如果不知道门路,千军万马也休想攻入。第三,这些年来,天魂者之间很少发生战斗,意外死亡的情况不多,这也减少了魂珠出现的机会。”

夜风心生好奇,问道,“一颗极品魂珠值多少钱?”

“那已经不能用钱来衡量。”王年的脸上露出无尽的神往,“极品的魂珠意味着权势和地位,甚至某些魂珠,隐藏着惊人的秘密,比如说旷世的宝藏,至高的魂术、还有无敌的魂器。

天魂者的魂阶越高,惊天秘密的价值就越大,一颗极品的魂珠,甚至能让你一跃登上世界之巅,许多人为了它,会不惜一切代价跟你拼命!!”

夜风听得可谓是心痒难忍,热血沸腾。如果,他能得到一颗魂珠,是否就能打开穴窍呢?

正想着,忽听金如玉小声说道,“傻小子,千万别打魂珠的主意,那会要了你的小命儿。”话没说完,王默冷冷看来,金如玉慌忙一缩头,耷拉脑袋,一声不吭。

夜风看着王家父子的神情,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可是怎么不对,却又说不上来。那两人的脸色十分阴沉,似乎在想什么心事,小河边安静下来,河水冲激石块,发出汩汩的水声。

忽听一声大笑,远处走来一个中年男子,身材高大,满面胡须,身后背着一个大红葫芦,右手握着一根黑黝黝的拐杖,还没走近,冲着王家父子大叫,“王老头,你爷儿俩来得挺早。”

“不早。”王年淡淡说道,“杨仁俊,你也太慢了吧,炼魂宗干事,总是磨磨蹭蹭的。”

杨仁俊哼了一声,坐了下来,掏出一个烟斗,用符笔点了火,吸了两口,说道,“炼魂宗干事,从来光明磊落,比起那些躲在暗处收破烂的人好十倍。”

“谁收破烂?”王默挺身站起,满脸怒气,“姓杨的,你他妈的敢不敢再说一遍?”

“贤侄别生气。”杨仁俊不急不恼,慢条斯理地说道,“反正我又没说你们捕魂门,哈,随便说说,随便说说。”

话音刚落,就听有女子咯咯娇笑,那笑声又娇又媚,夹杂清脆铃声,听在耳朵里面,就像是许多细丝在心尖儿上撩拨。

闻声,夜风转眼看去,远处魅影妖娆,缓缓走来一个娇艳女子,身穿绯红薄纱,高挺的酥胸呼之欲出,皓白丰润的小臂上,戴着两串金色的铃铛,腰间不着寸缕,像是去了皮的柳枝,纤柔雪白,弹性十足,一双腿修长浑圆,大腿以下光光溜溜,莹白如玉,脚腕处也有一对金铃,大腿以上,绯红的纱裙上围了一圈闪亮的璎珞,仅仅能够包裹挺翘丰满的臀部。

这女子体态之妖媚,衣着之暴露,夜风有生以来,几乎从未见过。

此时他只觉小腹滚热,浑身躁动,摸了摸额头,居然出了一头牛毛细汗。

转眼看去,其余三个男人个个努眼撑睛地盯着来女,鼻孔里流出了两股血水。杨仁俊的烟斗也拿反了,咬着烧红的烟锅,居然一点儿也不觉灼痛。

女子柳腰轻摆,每走一步,手脚上的金铃叮当作响,铃声清妙悦耳,使人神魂酥软。她走到近前,轻轻巧巧,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面,众男子的心也随之一抖,对于那块石头,均是十分嫉妒。

女子早已习惯了这些色迷迷的眼光,大大方方,也全不在意,一双水杏似的眼睛,左顾右盼,十分放肆。

她唉了一声,拿出手巾,在脸旁扇了扇,媚声说道,“热死我啦,吴老大真该死,居然不许人飞行,走了几十里山路,把我的脚也走痛了。”

说完退了鞋,将一只雪白光嫩的左脚送到了杨仁俊的面前,笑着说,“不信,你瞧……”

杨仁俊的老脸通红发亮,胡须一根根竖了起来,活似一只大狗,竟凑在那脚上嗅了又嗅,还温柔地吹了两口气,嘴里连声说,

“胡仙子,你受累了,瞧这小脚趾,都红了肿了。唉,你只是脚痛罢了,可怜我老杨,心疼得不得了,待会儿吴老大来了,我一定给你出气。如果太热了,那就少穿一点儿,哈,一件衣服也不穿,我老杨也决不在意。”

那被称作胡仙子的女子咯咯一笑,收脚说道,“扯你娘的臊,老娘可没那么娇气。杨仁俊,就你那倒霉样儿,想脱老娘的衣服,哼,等到下辈子还差不多。”

杨仁俊脸色发青,大为悻悻。女子妙目一转,忽又落到了夜风身上,笑着说道,“哟,这俊朗小哥儿哪儿来的,我怎么不认识?”

夜风被给她一瞧,面颊微微发烫,王年抹了一把鼻血,呵呵笑着说道,“答胡仙子,这位是星夜谷的夜风,路上遇到的一位朋友。”

又向岳风引荐说,“这位姑娘是‘媚魂派’的胡媚胡仙子,你别看她生得娇滴滴的,狩起魂来,比谁都厉害。”

“王老头,你少拍马屁。”胡媚笑了笑,“说到狩魂,我的‘媚魂铃’未必及得上你王家的‘捕魂网’,你要真心对我好,就把那张网借给我使一使。”

“这个容易。”王年摸着下巴,色迷迷地说道,“你只要做了我王家的儿媳妇,‘捕魂网’随便你用。”

闻言,胡媚笑了笑,看了王默一眼,那小子的面皮涨紫,两只眼睛如钩子似的盯在她的酥胸上。不由暗自冷笑,曼声说道,“王先生说差了,我这个人啦,跟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对年轻哥儿不感兴趣,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功成名就,知寒问暖会疼人的老人家。”

王年听得那叫个心花怒放,捋了捋上唇的两根鼠须,笑着道,“王某丧偶多年,原本心如死灰,难得胡仙子垂青,小老儿心里这把火又燃起来了,你做我儿媳妇固然好,嫁给小老儿么,那……我也就笑纳了。”

“爹。”王默怒吼一声,盯着父亲,两眼喷火。此时王年忽然变成了聋子,理也不理儿子,冲着胡媚一味谄笑。

胡媚盯着王年上下打量,忽地呸了一声,破口骂道,“王老头,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是个什么东西?你脸上的褶子比阴沟还深呢,那一把老骨头,风一吹就散了架。

凭你也敢打老娘的主意?什么捕魂网,不就是死人头发做的屁网么?你留着打渔去吧,老娘才不稀罕。”

这女子喜怒无常,撒起娇来,一颦一笑,迷死人不偿命,发起怒来,不但言语粗鄙,而且字字句句扎心刺骨,使人无地自容。

这一顿骂下来,王年的脸上像是叫人抽了几百个耳光,涨红发紫,甚至于透出一股黑气。

他鼓起眼珠,盯着胡媚想要发怒,可是对方骂过之后,仿佛一个没事人儿,娇笑可人,眉梢上都是春意,惹得王年又恨又怜,想要大发雷霆,偏又狠不起心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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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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