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 23 章(1 / 1)

<>江南的雨向来是缠缠绵绵、难分难舍,可是这一天却变得非常果断,不到十一点戛然而止,而且很快就出了太阳。

生于斯,长于斯,安小素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阳光,应着一缕从窗帘缝隙透进的光线,她几乎是逃一样挣开了他的怀抱。

长这么大,从未经历过这么尴尬的事。光着脚站在地上,嗯……不只是光着脚……身上只有……内衣,还不成套。Bra是林虹指导她买的,很华丽的样式,带了厚厚的海绵内衬、带了钢圈、带了很复杂的蕾丝花边,而内裤……是HelloKitty的。

而他,懒懒地卧在大床上,雪白的被单遮着下身,露出上身man到流鼻血的肌肉。那姿势就像电视里专门摆拍的床//照,脸上的笑,很纨绔,很流氓。

一个床上,一个床下,那画面……像古代的小丫鬟和坏主子。

她抱着胸前,嗫嚅着,“我,我要回家。回去……搬家。”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被他欺负了。被岳总。

他没有拦,也要起来随她帮忙,她说不用,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跑了。

离开酒店,安小素先是在前台拿了地址和钥匙,然后赶紧回家联系搬家公司。

她自己完全可以。谁的帮助也不需要!

签合同、付押金、搬家、收拾,卷了袖子干了一整天,等到再坐下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蜷缩在一堆靠枕里,环顾着自己的新家。

这是芳渔园里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十楼,坐北向南,不高不低。房间装修是暖色系,淡橘与粉白搭配得很养眼,电器都是新的,配了宜家的家具,卧房里搬进了她的小钢琴床,便一切就绪。最难得的是装了地暖,可以光脚走路,可以席地而坐,南方湿潮的天气里简直就是女王级的享受。

而且,还有飘窗。

很舒适,很漂亮,就这样拿掉了她一多半的工资。

窝在飘窗里,挑起窗帘,万家灯火,街区对面就是那座花园酒店,抬头就可以看到二十六楼。做工程的人几乎一眼就找到了他的房间。亮着灯。

放下窗帘,人往下出溜,很累,很沮丧。

今天,本来要发生的事,是怎么了?

安小素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纯洁的情结,虽然她还没有经历过,但是并不妨碍她很懂得这方面的,咳,知识。肉//体的欢愉是人的一种本能,神经学家浩斯特戈就有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在高//潮时,女性没有任何与情感有关的感觉。

那就是说在不反感的前提下,这应该是个纯技术活儿。

这个观念曾经是她觉得完全可以和秦宇睡的精神基础。

可是,她临阵脱逃了。

好吧,这并不是件坏事,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其实是真的不能接受他。可是,为什么,今天她又不行??

还有比Tony更男人的男人吗?还有比Tony更性感的男人吗?还有比五星级酒店更适合的房间吗?

一路去找他的时候,她的心都飞了起来;他吻她的时候,她觉得到处都是五彩的烟花,开心得冒泡泡。可是,还没到最后关头,她就败了。

神经绷得很紧,身体僵直,这是一种纯物理的表现。

想起他说“放开”,安小素觉得他当时可能觉得她像个母夜叉。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Tony现在怎么想已经不重要了,安小素觉得现在很有必要自查一下:她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性取向自己还没意识到?还是天生……性冷淡?

她是很喜欢看美女,尤其是那种性感与温柔交揉的美人,简直就是艺术品。以前跟秦宇一起出去,她的眼睛比他要色,经常还要指给他看。

可是,她只是喜欢看而已,并没有想要不可言说的任何欲//望啊。

难道……是自己冷淡?

以前林虹说女人要先爱自己的身体,男人才会爱。她都不以为然,现在好像有点道理。她喜欢看美女,多半原因也是因为羡慕吧,女人的曲线是最美的,就应该凸、应该翘;而她基本属于哪里都不翘的。穿衣服很好看,然而脱了衣服就……

她很想跟他在一起,很喜欢亲他,可是,可以不睡吗?

……

周一。

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蒙蒙亮的时候,安小素出去跑了一大圈,一身汗毛乍开,流了汗才觉得痛快些。洗了个澡,又上了床。

没有班可上。

要派往江州分部的工程组人马都被放了假收拾行装,周三才要统一出发。安小素虽然是在自己的“努力”下留下了,可是并没有收到公司的正式通知,米娅那边已经有了人员接替,她现在只能在家等着。

给秦宇打完电话就把他拉黑了,新房间的电话他根本不知道,所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她还可以清静地过两天。

两天?

当时分的痛快,现在感觉自己就站在火山口上,随时可能被烧死。

爱咋咋地吧!

蒙了头,又拿出手机。

周日一天从身到心,从极端亢奋到筋疲力尽,自己把自己折腾得不轻,翻了翻安静的小企鹅,还没想好要打什么字,就抱着手机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两点,骨头都睡软了,不想起,窝在被窝里。阳光很好,透过窗帘铺进房中,奶白色的家具上都是淡淡的紫罗兰,很公主。琢磨着是不是再买一块长绒地毯,这样就可以坐在地上看书,最好和窗帘的颜色一样,美//美哒。

也许他是对的,多花点钱,视觉享受都不一样。

正一个人盘算着,床头电话响了,吓了她一跳。

“喂,”

“睡醒了吗?”

“……嗯,”一听他的声音,心就跳,吸了两口气才应了一声。

“醒了就起来吧,咱们出去。”

“去哪儿啊?”

“去野营。”

啊??

她还没有“啊”出声,电话已经挂了,起身打开窗帘,楼下果然停着那辆越野吉普,他正从车上下来在整理后背箱。

看着那一身行头和后备箱里隐约可见的装备,安小素立刻兴奋得叫了起来,啊!真的是要去野营啊!!

迅速洗漱一下,换衣服。野营不需要好看,必须保暖。去现场时候买的保暖衣裤全部上身,又把那条绒绒熊的裙子带上,钻睡袋的时候最舒服了。

一刻钟,准备停当。

冲到楼下,他身上是现场时候常穿的那件厚重的冲锋雪衣、大皮靴,衣服本身就因为防寒防雨的质地显得棱角坚硬,再加上他的身材,这就是她第一次见他时那副高大粗犷、不可摧毁的模样。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没刮胡子!没刮胡子!昨天还西装革履、五星级酒店的岳总,今天秒变腰!!

她笑,把包扔到后座,跳上了车。

车开出来,一路往南。大概开了两小时,来到一个叫泽浦的小镇。已经下午四点多,找了山脚下的小饭店,热热地吃了两碗面就往山上去。

原来这是一个野外生存培训基地,夏天供游人野营,秋冬只供专业培训。应该是已经提前联系好,车开上来,看到山腰处有灯光,一天的训练已经结束,帐篷都已经支了起来。

天已擦黑,江南的山比起现场的山要温柔秀气很多,可是遮在暮昏时候的阴影里也显得阴森森的庞大。安小素以为他们要和培训组一起扎营,谁知车更往高处开了开,隐在树林里的空地,不会很远,却很私密。

等把东西都搬过来,天已经黑了,好在营地提供了篝火木柴和助燃剂,他们不用捡枯枝生火。打开照明灯,岳绍辉立刻着手整理地面搭帐篷,安小素负责生火。

很快,按照BigRob的秘诀她就拢出一堆十分紧凑又旺盛的篝火。回头看,帐篷已经搭得差不多了,是四季高山帐,非常挡风,大小大概是个六人帐。听起来六人帐很大,其实看起来还没有一张双人床大。

要睡在一起,没关系,野外比五星级酒店安全多了。

岳绍辉搭好帐篷,又把水箱安置好,洗了手,坐到她身后。她正专心地往烧烤叉上叉棉花糖,雪青色的滑雪衣裹着白围巾,绒绒的毛线帽子耷拉下两只兔子耳朵,包裹得很严实,篝火映着小脸,眸中闪闪的。

“吃得了么,叉这么多。”

“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最喜欢吃?一个月前才第一次吃。”

“Iknowitatthefirsttaste.Problem?”(第一次吃就知道最喜欢吃了,有问题吗?)

他笑,伸手将她搂进怀里,“No.”

安小素把烧烤叉伸到篝火上,嘶嘶的声音一起,棉花糖的焦甜味就飘了起来。清冷的空气,松枝的味道,只是没有雪,安静的夜与一个月前那个晚上一样。

靠着他,她问,“怎么好好想起来野营?”

“BecauseImissmybunny.”(因为我想我的兔子。)

她仰起头,他的脸正在眼前,抬手摸摸,扎扎的胡子。“我也想你。很想。”

他笑,“Apparently,notenough.”(很明显,不够。)

她真的很想腰,很想。正要跟他争辩,棉花糖要化了,赶紧收回来,吹吹,两指捏下一块塞到自己嘴巴里,取晚了,糖很黏,又赶紧摘下一块,“给你。”

他没接,低头,握了她的手放进嘴里,吮干净手指上的糖。

棉花糖,真的很甜。

她吃了好几个,嘴巴黏黏的,正想起身找水,他一伸胳膊从旁边的小冰箱里,啪一声打开,递到她口边。

泡沫的苦香扑鼻而来,安小素开心叫,“啊,你还带啤酒了?太好了。”抿一口,好清凉,举起来,“你要不要?”

他咬咬牙,低头,喝了一口。

天气真好,天那么高,夜那么近,很远很远的两颗小星星清凉凉的,还没有山腰乏去的篝火亮。好清静,像那天晚上一样……

“那天BigRob还唱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思乡情深,好好听。”

“第三代移民,莫斯科郊外他去都没去过,思什么。”

她噗嗤笑,讨厌的人,一句毁所有!可是他的声音和大块头一样都很低,很好听。“我听BigRob说你上学的时候学过俄语的,你唱给我听好不好?”

“不好。”

“嗯,求你了。”酒精泛了热上了,她的眼睛眯眯的,抬起脸蹭蹭他的下巴,“我都不嫌你胡子扎了。”

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他很想要一口,可是还不行,用力把她摁进怀里,低头,轻声哼唱起来。

他的声音始终压在喉中,没有大块头的粗重,低沉似大提琴一般柔缓,这首听不懂歌词的,仿佛流淌的河水静静地淌进心里……

“Tony,”

“嗯,”

“你为什么会学俄语?”

“因为,我外祖母就是俄罗斯人。”

“啊,”抬手摸摸他高挺的鼻子,她笑,“她一定很漂亮。”

……

夜深了,星星都不见了。

低头怀里人,窝得安安静静的,一小罐啤酒,让她很放松,可是不足够她醉,这就够了。

“去睡吧?”

“嗯。”

帐篷里,他已经提前充起了气垫床,安小素打开一个零下50度防寒睡袋铺平,又把两个睡袋并排放好。换上绒绒熊睡衣,迅速钻了进去,裹好,听着外面的动静。

他把外面收拾好,才进来。黑暗中,听到他打开自己睡袋,盖了一半在她身上,手臂一裹将她连人带睡袋搂进怀里。“冷么?”

口鼻中是寒冷,也是他的味道,不是古龙水的味道,是那两个月她每天的相伴……

夜,很黑,很静,热热的头脑忽然就有些恍惚不清,好像就是那个晚上,一直没有离开过……

“Tony……”

“嗯,”

他裹得她很紧,她挣扎着伸出两只手,捧了他的脸,“我很喜欢你,你知道吗?”

“嗯。”

“可是我不喜欢岳总。”

他咬了牙,软软的手心感觉到那颌骨的挣起棱角,她笑了,“我真的,很不喜欢岳总。”

甜甜的气息就在口边,带着酒精,带着她欢快的放肆,黑暗中他已经不能再忍耐,低头,狠狠攫住那放肆的小嘴。

第一次,跟腰接吻,热热的酒力在身体里忽然膨胀,所有的神经都陷入高亢的兴奋。她环了他的脖颈,张开嘴巴,回应时几乎是在咬他。

她像一只跳出笼子的小兽,热情燃烧,一瞬间就将他点燃。他一把扯开睡袋的拉锁,将她整个人裹在身下。

野外,还有依稀远处的鸟叫,风穿过树林,所有的一切都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

两个人都穿着厚厚的衣服,没有蕾丝花边撩人,没有什么性//感与羞涩,不是男人、女人,只是她和腰,肆无忌惮的日子,她放心大胆地张开自己将他缠住。

热,已经无法释放,大手探进她衣服深处,薄薄的茧划过肌肤的一刻,她几乎是畅快地哼出了声。

他的力量,他的粗糙,揉搓得她几乎窒息,可是他却不够,喘息在她耳边像山野的风,狂劲,无法阻挡。

忽然的冷,让她一个寒战,可是她眼前还是两个人,都穿着衣服,视觉的阻隔,激热的头脑让她不再顾忌睡袋已经紧紧相贴的彼此。

他咬着牙,低头在她唇边,“I’mcoming.”没有等她的允许,他俯下身,没有一点疼惜的迟疑。

疼痛,几乎是一种反向的刺激!她狠狠撞向帐篷边,又是在同时将他紧紧抱住。

他的力量就像个巨大的磁场,永远都吸引着她,当这一切撞进她的身体,一种奇异的刺激与疯狂,让她几乎是在奋不顾身地迎接那种撕裂般的撞击……

山坳,树林,风在梢头盘旋呼啸,伴奏着帐篷里疯狂的颠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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